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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看得世态太透的人,往往易流于玩世不恭,用冷眼旁观一切;但作者是一个火热的人,那样不痛不痒的光景,他是不能忍耐的。他一面厌倦现在这世界,一面却又舍不得它,希望它有好日子;他自己虽将求得“毁灭”的完成,但相信好日子终于会到来的,只要那些未衰的少年明白自己的责任。这似乎是一个思想的矛盾,但作者既自承为“羸疾者”“颠狂者”,却也没有什么了。他所以既于现世间深切地憎恶着,又不住地为它担忧,你看他说:

“我固然知道许多青年,

受了现代的苦闷,

更倾向肉感的世界!

但这漫无节制的泛滥过后,

我却怀着不堪隐忧;

——纵驰!

——衰败!

这便是我不能不呼号的了。”

这种话或者太质直了,多少带有宣传的意味,和篇中别的部分不同;但话里面却有重量,值得我们几番地凝想。我们可以说这寥寥的几行实为全篇的核心,而且作诗的缘起也在这里了。这不仅我据全诗推论是如此,我还可以请作者自己为我作证。我曾见过这篇诗的原稿,他在第一页的边上写出全篇的大旨,短短的只一行多些,正是这一番意思。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番意思,因为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他实在是真能爱这世界的,他实在是真能认识“生之尊严”的。

他说:

“但人类求生是为的相乐,

不是相呴相濡的苟活着。

既然恶魔所给我们精神感受的痛苦已多,

更该一方去求得神赐我们本能的享乐。

然而我是重视本能的受伤之鸟,

我便在实生活上甘心落伍了!”

他以为“本能的享乐尤重过种族的繁殖”;人固要有“灵的扩张”,也要“补充灵的实质”。他以为“这生活的两面,我们所能实感着的,有时更有价值!”

但一般人不能明白这“本能的享乐”的意味,只“各人求着宴安”,“结果快乐更增进了衰弱”而“羸弱是百罪之源,阴霾常潜在不健全的心里。”

所以他有时宁可说:“生命的事实,在我们所能感觉得到的,我终觉比灵魂更重要呢。”

他既然如此地“拥护生之尊严”,他的理想国自然是在地上;他想会有一种超人出现在这地上,创造人间的天国。他想只有理会得“本能的享乐”的人,才能够彼此相乐,才能够彼此相爱;因为在“健全”的心里是没有阴霾的潜在的。只有这班人,能够从魔王手里夺回我们的世界。作者的思想是受了尼采的影响的;他说“本能的享乐”,说“离开现实便没有神秘”,说“健全的人格”,我们可以说都是从尼采“超人就是地的意义”一语蜕化而出。但作者的超人——他用“健全的人格”的名词——究竟是怎样一种人格呢?我让他自己说:

“你须向武士去找健全的人格;

你须向壮硕像婴儿一般的去认识纯真的美。

你莫接近狂人,会使你也受了病的心理;

你莫过信那日夜思想的哲学者,

他们只会制造些诈伪的辩语。”

这是他的超人观的正负两面。他又说:

“我们所要创造的,不可使有丝毫不全;

和美便是善,不是亏蚀的。”

这却是另一面了。他因为盼望超人的出现,所以主张“人母”的新责任:

“这些‘新生’,正仗着你们慈爱的选择;

这庄严无上的权威,正在你们丰腴的手里。”

但他的超人观似乎是以民族为出发点的,这却和尼采大大不同了!

作者虽盼望着超人的出现,但他自己只想做尼采所说的“桥梁”,只企图着尼采所说的“过渡和没落”。因为“我所有的不幸,无可救药!我是——心灵的被创者,体力的受病者,放荡不事生产者,时间的浪费者;——所有弱者一切的悲哀,都灌满了我的全生命!”

而且

“我的罪恶如同黑影,它是永远不离我的!痛苦便是我的血,一点一点滴污了我的天真。”

他一面受着“世俗的夹拶”,一面受着“生存”的抽打和警告,他知道了怎样尊重他自己,完全他自己。

“自示孱弱的人,反常想胜过了一切强者。”

他所以坚牢地执着自己,不肯让他慈爱的母亲和那美丽的孤女一步。我最爱他这一节话:“既不完全,便宁可毁灭;不能升腾,便甘心沉溺;美锦伤了蠹穴,先把他焚裂;钝的宝刀,不如断折;母亲:我是不望超拔的了!”

他是不望超拔的了;他所以不需要怜悯,不需要一切,只向着一条路上走。

“除了自己毁灭,”

“便算不了完善。”

他所求的便是“毁灭”的完成,这是他的一切。所谓“毁灭”,尼采是给了“没落”的名字,尼采曾借了查拉图斯特拉的口说:

“我是爱那不知道没落以外有别条生路的人;因为那是想要超越的人。”

作者思想的价值,可以从这几句话里估定它。我说那主人公生于现在世界而做着将来世界的人,也便以这一点为立场。这自然也是尼采的影响。关于作者受了尼采的影响,我曾于读本篇原稿后和一个朋友说及。他后来写信告诉作者,据说他是甚愿承认的。

篇中那老人对主人公说:

“你的思想是何等剽疾不驯,

你的话语是何等刻核?”

这两句话用来批评全诗,是很适当的。作者是有深锐的理性和远到的眼光的人;他能觉察到人所不能觉察的。他的题材你或许会以为奇僻,或许会感着不习惯;但这都不要紧,你自然会渐渐觉到它的重量的。作者的选材,多少是站在“优生”的立场上。“优生”的概念是早就有了的,但作者将它情意化了,比人更深入一层,便另有一番声色。又加上尼采的超人观,价值就更见扩大了。在这一点上,作者是超出了一般人,是超出了这个时代。但他的理性的力量虽引导着他绝尘而驰,他的情意却不能跟随着他。你看他说:

“但我有透骨髓的奇哀至痛,

——却不在我所说的言语里!”

其实便是在他的言语里,那种一往情深缠绵无已的哀痛之意,也灼热可见。那无可奈何的光景,是很值得我们低徊留恋的。虽然他“常想胜过了一切弱者”,虽然他怎样的嘴硬,但中干的气象,荏弱的情调,是显然不曾能避免了的。因袭的网实在罩得太密了,凭你倔强,也总不能一下就全然挣脱了的。我们到底都是时代的儿子呀!我们以这样的见地来论作者,我想是很公平的。

1926年8月27日。

论朗读

在语文的教学上,在文艺的发展上,朗读都占着重要的位置。从前私塾里教书,老师照例范读,学生循声朗读。早年学校里教古文,也还是如此。五四以来,中等以上的国文教学不兴这一套;但小学里教国语还用着老法子。一方面白话文学的成立重新使人感到朗读的重要,可是大家都不知道白话文应该怎样朗读才好。私人在这方面做试验的,民国十五年左右就有了。民国二十年以后,朗读会也常有了,朗读广播也有了。抗战以来,朗读成为文艺宣传的重要方法,自然更见流行了。

朗读人多称为“朗诵”,从前有“高声朗诵”的成语,现在有“朗诵诗”的通名。但“诵”本是背诵文辞的意思,和“抽绎义蕴”的“读”不一样;虽然这两个词也可以通用。“高声朗诵”正指背诵或准备背诵而言,倒是名副其实。白话诗文的朗诵,特别注重“义蕴”方面,而腔调也和背诵不同。这该称为“朗读”合式些。再从语文教学方向看,有“默读”,是和“朗读”相对的词;又有“精读”、“泛读”,都着眼在意义或“义蕴”上。这些是一套;若单出“朗诵”,倒觉得不大顺溜似的。最有关系的还是“诵”的腔调。所谓“诵”的腔调便是私塾儿童读启蒙书的腔调,也便是现在小学生读国语教科书的腔调;这决不是我们所谓“读”的腔调——如恭读《总理遗嘱》的腔调。我们现在已经知道,白话文宜用“读”的腔调,“诵”是不合式的。所以称“朗诵”不如称“朗读”的好。

黄仲苏先生在《朗诵法》(二十五年,开明)里分“朗诵腔调”为四大类:

一曰诵读诵读之而有音节者,宜用于读散文,如《四书》、诸子、《左传》、《四史》以及专家文集中之议、论、说、辩、序、跋、传记、表奏、书札等等。

二曰吟读吟,呻也,哦也。宜用于读绝诗、律诗、词曲及其他短篇抒情韵文如诔、歌之类。

三曰咏读咏者,歌也,与咏通,亦作永。宜用于读长篇韵文,如骈赋、古体诗之类。

四曰讲读讲者,说也,谈也。说乃说话之“说”,谈则谓对话。宜用于读语体文。(以上节录原书一二六至一二八面)

这四分法黄先生是“审辨文体,并依据《说文》字义及个人经验“(一二六面)定的。按作者所知道的实际情形和个人经验,吟读和咏读可以并为一类,叫做“吟”;讲读该再分为“读”和“说”两类;诵读照旧,只叫做“诵”。下面参照黄先生原定的次序逐项说明。

《周礼》“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兴、道、讽、诵、言、语”。郑玄注,“倍文曰讽,以声节之曰诵”。段玉裁道,“倍同背,谓不开读也;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说文解字》言部注)。古代的诵是有腔调的,由此可见。腔调虽不可知,但“长言”或“永言”——就是延长字音,——的部分,大概总是有的。《学记》里道,“今之教者,呻其占毕”,“呻”是“吟诵”,是“长咏”(注疏),可以参证。至于近代私塾儿童诵读《百家姓》、《千字文》、《龙文鞭影》以及《四书》等的腔调,大致两字一拍,每一停顿处字音稍稍延长,恐怕已经是佛教徒“转读”经文的影响,不尽是本国的传统了。吟的腔调也是印度影响,却比诵复杂得多。诵宜于短的句读,作用是便于上口,便于记,便于背;只是“平铺直叙,琅琅诵之”(《朗诵法》一二六面),并没有多少抑扬顿挫。黄先生所举的书,似乎只《四书》还宜于诵;诸子以下句读长,虽也可以诵,却得加些变化,参入吟腔才成。朗读这些书,该算是在吟诵之间。至于小学国语教科书,无论里面的“国语”离标准语近些远些,总之是“语”,便于上口。文宜吟诵,因为本不是自然的;语只宜读或说;吟诵反失自然,使学生只记辞句,忽略意义。这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现行小学国语教科书有的韵语太多,似乎有意使儿童去“诵”,作者极不以为然。在原编辑人的意思,大概以为韵语便于记忆些,一方面白话诗可选的少,合于小学生程度的更少。韵语便于记忆是事实,可是那种浮滑而不自然的韵语给儿童不好的榜样,损害他们健全的语感,代价未免太大。倒是幸而他们只随口诵读过去,不仔细去体味;不然,真个拿那种韵语做说话和写作的榜样,说出来写出来的恐怕都有点不像话。儿童需要诗歌很迫切,也是事实。但白话诗合用的其实不少见。一般编辑人先就看不起白话诗,不去读,也不肯去翻那些诗集,这怨谁。再说歌谣也是可选的,那些编辑人也懒得找去。他们只会自作聪明地编出些非驴非马的韵语!作者以为此后国语教课书里不妨多选些诗歌:白话诗,歌谣,近于白话的旧诗词曲。白话诗只要“读”,旧诗词曲要吟或吟诵,歌谣要说或吟唱。白话文也只要读,白话只要说。这些下文还要论及。——单纯的诵腔帮助很少,作者以为可以不用。

还有一种诵腔,值得提一下。最早提倡读诗会的是已故的朱湘先生,那是民国十五年。他的读诗会只开过一回或者没有开成,作者已经记不起;但作者曾听过他朗读他的《采莲曲》。那是诵,用的是旧戏里的一种“韵白”。他自己说是试验。《采莲曲》本近于歌,似乎是词和小调的混合物,腔调是很轻快的。“韵白”虽然也轻快,可是渗透一种滑稽味,明明和《采莲曲》不能打成一片,所以听起来总不顺耳似的。这种近歌的诗在白话诗里极少,几乎可以算是例外。应该怎样朗读,很不容易定;也许可用吟腔试试。不过像“韵白”这类腔调,如果做滑稽诗或无意义的诗,也可以利用。这类诗其实也是需要的。

吟特别注重音调节奏,最见出佛经“转读”的影响(参看胡适《白话文学史》上卷二○五至二一五面)。黄先生说:“所谓吟者,……声韵应叶,音节和谐。吟哦之际,行腔使调,至为舒缓,其抑扬顿挫之间,极尽委婉旋绕之能事。……盖吟读专以表达神韵为要。”又说:“吟读……行腔使调,较咏读为速,而比之诵读则稍缓”(《朗读法》一二六至一二七面)。这里指出的“吟读”、“诵读”的分别,确是有的;不过作者认为后者只是吟腔的变化,或者吟诵相杂,所谓吟诵之间,不必另立一类。赵元任先生在《新诗歌集》(商务版)里说过,吟律诗吟词,各地的腔调相近,吟古诗吟文就相差得多。大概律诗和词平仄谐畅,朗读起来,可以按二字一拍一字半拍停顿,每顿又都可以延长字音,每拍每顿听上去都很亭匀的,所以各地差不多。古诗和文,平仄没有定律,就没有这样的客观的一致了。而散文变化更多。唐擘黄先生曾在《散文节拍粗测》(《国故新探》,商务)里记出他朗读韩愈《送董邵南序》和苏洵《乐论》各一段的节拍。前者是二字一顿或一字一顿,如“燕赵古称多慷慨悲歌之士”便有六拍;后者大不相同,如“雨,吾见其所以湿万物也”便只两拍。唐先生说:“每秒时中所念的平均字数之多少随文势之缓急而变。如上示两例,《乐论》比《送董序》每秒平均字数多一倍(前者每秒平均二·四字,后者一·二字);而它的文势也比《送董序》急得多。文势的缓急是关乎文中所表的情境。”——散文有时得吟,有时得吟诵;黄先生以为诸子专集等等和《四书》同宜于诵,而将吟限于绝律诗、词曲等,似乎不合于实际情形。

五四以来,人们喜欢用“摇头摆尾的”去形容那些迷恋古文的人。摇头摆尾正是吟文的丑态,虽然吟文并不必需摇头摆尾。从此青年国文教师都不敢在教室里吟诵古文,怕人笑话,怕人笑话他落伍。学生自然也就有了成见。有一回清华大学举行诵读会,有吟古文的节目,会后一个高才生表示这节目无意义,他不感觉兴趣。那时是民国二十几年了,距离五四已经十几年了。学校里废了吟这么多年,即使是大学高才生,有了这样成见,也不足怪的。但这也是教学上一个大损失。古文和旧诗、词等都不是自然的语言,非看不能知道它们的意义,非吟不能体会它们的口气——不像白话诗文有时只听人家读或说就能了解欣赏,用不着看。吟好像电影里的“慢镜头”,将那些不自然的语言的口气慢慢显示出来,让人们好捉摸着。桐城派的因声求气说该就是这个意思。钱基博先生给《朗诵法》作序,论因声求气法最详尽,值得参考。他引姚鼐的话:“大抵学古文者,必要放声疾读,只久之自悟;若但能默看,即终身作外行也”(见《尺牍》、《与陈硕士》)。又引曾国藩的话:如《四书》、《诗》、《书》、《易经》、《左传》、《昭明文选》,李、杜、韩、苏之诗,韩、欧、曾、王之文,非高声朗读则不能得其雄伟之概,非密咏恬吟则不能探其深远之趣。二者并进,使古人之声调拂拂然若与我之喉舌相习,则下笔时必有句调凑赴腕下,自觉琅琅可诵矣”(见《家训》《字谕纪泽》)。这都是很精当的。现在多数学生不能欣赏古文旧诗,词等,又不能写作文言,不会吟也不屑吟恐怕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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