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到大,
我一直非常听话,大人说的话都不敢不听,也因此,我不会独立思考,做什么事都要先问问父母,去朋友玩耍也都遵循着别人的意愿,毕竟,我根本没有所谓的意愿,我只需要盲目的服从,并得到别人的喜爱和赞美就够了。
我就这样在唯唯诺诺中度过了人生最初的几年,也是到我记事为止,我都这样。
到了小学,我在父母的督促下开始了枯燥的学习,全是文字的课本曾经让我异常烦躁,但生在这世上,怎能少得了交流,于是在玩具说明书的诱惑下,我开始学认字,也莫名对数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的故事,就从五年级,给大家讲起。
五年级时,我交到了人生第一个所谓的好朋友,我们一起放学回家,一起玩,一起学习,我也与他一起写下了第一本“小”小说,那时游戏成瘾,便利用自己对游戏的充分理解,外加超强的想象力,编了一个天马行空的游戏故事,用一张一张平时的作业本纸记下,钉上。
我也有了自己的第一个笔名:“子月”,至于缘由,他姓李,我姓胡,所以他叫古木,我叫子月,虽然来源简单,现在想来也挺有意境,我现在的笔名也与此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说到我的姓,他还曾给我的姓写了一副对联:“既古香古色,又美丽皎洁。”我很喜欢这两句话,直到现在也是。
至于这部作品,后来被班里一位“富裕”的同学两块钱买去了,这笔钱,我也毫不犹豫的买了两包辣条,与“古木”一人一包,放学后坐在路边,幸福的享用——现在想来,那时的快乐真的简单而又纯粹。
我常常去他家的蛋糕店里,看他玩游戏,他也常常赠我一块面包,或亲自为我做一个乱七八糟的小蛋糕,虽然看起来不怎么样,但味道确实有他母亲做出来的蛋糕那种感觉,吃起来柔滑而不甜腻,总让人意犹未尽。
没有智能手机的日子,小孩子们总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满足自己玩的欲望,我们也是如此,五年级,我和他,“开发”除了属于我们的第一款游戏。当然不是电脑控制,而是人为控制的。我们手绘人物,用笔和橡皮作盾和剑,每节下课都沉浸在属于我们自己的打怪升级之中,
也不知是何时开始,画画本被扔到了一旁,也再无心情去写作游戏了。总之那时已经到了六年级,我又走了新的朋友,也有了第一个我觉得喜欢的人。
我和她总是坐在一起。当时太小,尚且不懂爱情,因此也没有珍惜好这一段与她的感情,当我们班公认第一渣女因为特殊原因坐到了我的同桌位时,我不顾她的劝阻,毅然的选择了调座位,我做到了离她很远的位置,她也再也没有和我说过一句话。
在我记忆中,小学的故事也就这么几个值得回忆,让我细细的一个一个讲给你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