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对余慕言并不是没有爱,只是时间太长了,爱情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他在身边的那种习惯。
还记得第一次在篮球场上看到他,那一个完美的三分球我到现在都记得很清楚尤其是少年回头的那一笑。
回想这么多年,少年白色的球衣和肆意的笑容依旧刻在脑海里挥之不去。
他并不十分出众,但在那一刻却令青涩懵懂的我感到心动,惊艳了我的岁月,为此我记了很多年。
从此我粉红色的密码日记本上多了一个人,一个叫余慕言的人。
我有在中午准备吃午餐时在餐厅门口来回踱步,只为了和他“偶遇”
我有在和他们班一起上体育课的时候,在经过他们班级面前大声说话,只为了引起他的注意。
我有为了看他一眼,每节课下课都拉着小姐妹一起去上厕所。
十六岁,我学了画画。
从此我的素描纸上全是那个戴着黑色边框眼镜的瘦瘦高高的少年。
我不是一个爱出风头的人,但因为他,我上台表演,只为了能让他注意到我。
很幸运我和他一个高中,上面这些发生在中学的事情到了高中学校,我依旧可以进行。
我坚持了三年,很好,在高中第三年的时候,我努力和他分到了一个班。
很好,在高三这一年我和他在一起了,我们一起自习,互相交流学习,他帮我补数学,我教他英语。
我们常常在学校门口的奶茶店一坐就是一下午,两个人各做各的,偶尔讨论几句习题。
原本我要考帝都戏剧学院的,我一直想做个演员,跟外婆一样成为影后,体验不一样的人生,也想拿很多奖。
却因为他对我说学医救死扶伤,我脑子一热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跟他一起填报了A市医学院。
可是我当时高考失利,与A市医学院差了一分,我父母便让我出了国。
我还记得,他在机场抱着我红了眼哽咽着对我说:“诗诗,你去吧,我等你回来。”
我一步三回头,最后我听到他大声的冲我喊:“熬过异国恋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眼泪模糊了我的双眼,我冲他摆了摆手,在微信上回复他“好!”
国外并不如我想象的那么好,我长期因为水土不服,几次入院。
也因为吃不惯国外的东西,开始学着做饭。
我常常跟他视频,给他看因为学做饭而被烫伤的双手。
他总是会心疼说以后你不许进厨房,饭我来做地我来扫。
我常常被他感动的稀里糊涂,便忘了计较他只会说不会做的毛病。
怪不得人都说其实有些男的也就说的好听,其实根本不会去做。
原来一个人盲目的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很多细节是会被忽略掉的。
后来我成功拿到博士学位回了国,他也已经在一家三甲医院工作了。
我们订了婚,开始以结婚为目的的同居。
我当时和几个海归朋友一起创业,未跟家里人说,我不想用家里的关系。
我和两个朋友贷款,开了现在这家整形医院,其实那时候来整形医院的大部分人,基本都是大面积烧伤烫伤的病人。
像现在这种微整形或者来抽脂等等的人也并不是很多的。
我创业初期遇到很多问题,时常回到家,家里却被弄得一团糟。
我也不去计较,毕竟他的工作也很忙,没时间收拾也很正常,我也知道一场大手术会令人十分疲倦。
所以后来医院里的事情渐渐步入正轨,我自己将债务还清后,主动承担起了家务。
后来我们按计划结婚了,我也时常去他的医院给他送饭。
见他经常跟一群实习小姑娘讨论,我也并未觉得不妥,他是副主任,带一群实习生也没有什么吧,初出茅庐总有人要带着她们学习,我心里想。
只是我并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情,又或者我从来不觉得他会做这样的事情。
或许我多年来一直将周围的桃花处理的干干净净,而他因为成绩优异工作顺利,又有一群年轻漂亮的实习生吹捧而产生了优越感。
所以导致他已经忘了,他家穷,他家还有三个弟弟,按他家里面他是老大是不允许念书的。
他能有今天的成就,他之所以能念大学还是因为我家里给他资助的钱。
或许是因为这些虚荣心让他迷失了自己,开始慢慢变了。
他或许是忘了我家庭条件优越,长相不差,海归博士,是他余慕言本就高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