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他娘的重生了。
这话说来倒也不长,那日我加班回家,恰好接到我妈的催婚电话,在我随便敷衍了几句挂断后瞅见面前站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
我直觉有危险,尤其是在我想到最近一系列的连环杀人案之后,我转身就跑。
那人个高腿长,就像抓小鸡崽一样轻松抓住了我,我条件反射闭上了眼睛。
他却湊到我耳边,声音诡异轻柔:“你好啊,唐欣。”
我猛地睁眼,看了面前的人好久,オ恍然大明白你你你一一遗憾的是我没说完就被杀了。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珍爱生命,远离加班。
此刻我坐在客厅里,电视上播放着蜡笔小新,隔壁传来了男人的打骂声。
我妈拖着地,经过我面前踢了一下我的脚,叹了口气。
我抬起脚,津津有味地看着动画片,也跟着叹了口气隔壁,就是那个连环杀人犯的家。
没错,那家伙我认识,而且还是我小学时的同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孟辰。
时间真是太久了,我都快忘了。
孟辰跟我一般年纪,不过他远远没有我幸运。
他父亲性情暴躁,每日酗酒家暴,大概是去年,他母亲不堪忍受,上吊死了。
据说是孟辰第一个发现的尸体。
他的身上脸上常常挂彩,同学们也因为这些孤立他,我那时随大众,虽说和他如此之近,但也基本不说话。
可能是因为这个他才记恨上我了。
想了想若干年后即将发生的事情,我觉得脑壳疼。
蜡笔小新这一集播完了,我握住正在擦桌子的我妈的手,认真地说妈,咱们搬家吧。
我妈干脆利落:滚。
哎,好。
看吧,小孩子在大人面前是没有任何话语权这招行不通,我就只能与孟辰保持距离了。
不过上辈子我已经离他足够远了,从来不主动欺负他,但还是落了个这样下场。
所以这个也最后一个,也是最难的一个,那就是不要让他记恨我,换言之,就是与他做朋友。
不过变态会有这个意识吗?
我鈹着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
恰巧我妈喊我出去打酱油,我穿上着我的小黄鸡外套,乖乖走了出去。
我小时候可是我们小区闻名的小可爱。
承担此盛名虽然对我来说有点负担,但也毕竟是人们亲口说的,我也只能受着。
哎。
我去超市打完酱油,胖阿姨惯常地捏了一把我的脸,我看到门口的奶油蛋糕,起了歹心。
于是我就拿着我妈给的找下的钱,买了蛋糕。
果然,就算是重生了我也本性难移呐。
我拿着我的小蛋糕开心地往家走,却在一楼被人截住。
是小变态。他脸上青青紫紫,嘴角甚至有血迹,瞥见我手中的奶油蛋糕,嘴角突然勾起,像极了我临死前看到的那个笑容。
他说:给我。
招架不住啊!
靠靠靠!
被曾经的恐惧支配,我牙齿颐栗,想直接杀死他,但一想这样我也就是杀人凶手了,最终还是冷静了下来。
我巍巍地把小蛋糕给他,他脸上笑容更加明媚,等他接过后我拔腿就跑。
然后我又跑回来了。
他在楼梯口狼吞虎咽,嘴角都是奶油,我看着剩下的最后一块完好的,咽了咽口水,还是说出了心里真实的想法。
我能,尝一小口吗?
吃货本性难移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