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天搬家,我将家里翻了个遍,所幸没让我失望,也算有些收获,一本笔记和一封信。
女儿在一旁,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问我,“妈妈,这是什么?”
我神秘一笑,“这是妈妈的青春。”
老公正在擦桌子,闻言一楞。垂下眼眸,不说一句话。
我仔细地看他神色,也不说话。
2
我的青春是10年,我上大学那会儿。
大一的时候,我就喜欢他。
第一次见是在开学典礼上,他不是那个演讲的人,他只是一个配合领导发奖品的……呃,端盘子的。
但我第一眼就从人群中看到他,他和别人一样穿着白衬衫,黑西裤,但平白就是比别人好看,气质也不一样。
他轻轻地眨眼睫毛软软的,不长不短的刘海柔柔的,一个人安安静静,整个人就是一个天地。
递盘子的时候他一只手背后,一只手托盘,身子微微弯下,活像一个英伦绅士。
等领导颁完奖时,他又轻轻对领导鞠了一躬,搞得他像是领奖人。
之后便混在端盘队伍中下台去了。
我的目光紧随他的背影,不知为什么就笑了。
后来我使出八十般武艺打听了许多人,终于知道他今年大二了,高我一届。
所有人告诉我,他是一个绅士,还不爱说话,也不爱笑,整个人一闷骚。
我偷偷的笑了笑,其实典礼那天他鞠躬的时候,对面领奖人一脸尴尬,完全不知道什么情况。正巧我目光转向他时,低下头的他嘴角微弯。
这哪是闷骚,本就是一个焉坏焉坏的人。
3
第二次见时已经开学两个月了,我去图书馆查些资料。
走到拐角处就见他一个人静静的看书,今天太阳有些过于好,书被照得烘热,他一手撑着头,一手将书竖着放起,整个身子倾斜坐着,面向太阳,懒洋洋的。
我站在一旁看了一会儿,就匆匆忙忙的借了书就离开了,因为……
我发现了他轻轻眯着眼,盯着那页书久久不曾移动目光,在发呆啊,那个样子真是萌萌哒。
这一刻才发现,他是一个萌萌的小可爱。
第二天我将所有作业以飞速写完,又飞一样地骑自行车去了图书馆。
心里很迫切,我发现他是一个很神秘的人,有无数宝藏待我开发。
4
我花了一学期去研究这位小可爱,他前脚刚还书,前台的图书管理员后脚就给我打电话,让我过来取书。
他看一遍,我看一遍导致的结果是,我选修课的成绩远高于必修课,这下我就更郁闷了。
而整整一学期,我俩说的话就三句。
那天说来也巧,我去图书馆后走到那个拐角,结果空无一人?
心中一喜就坐在他的宝座,图书馆三楼风景十分好。一眼望去操场,教学楼,花草树木,底下的人群尽收眼底。怪不得成天坐在这里,风景美如画啊。
然后我耳边就响起一个清冷的声音。
“同学,请你换个位置好吗?”
我转过头来,对上他幽怨的眼睛,就这么一直死死地盯着我,我后背的汗毛都竖起来了,吓得我赶紧移开目光,赔笑道:“哈,可以可以。”
三两下收拾好东西,然后得到一句干巴巴的“谢谢”。
当时我都快哭了,早知如此,真是何必当初啊!
果然侦探啥的都挺危险,他那眼睛活能将我瞪出个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