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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1980年

戈麦(中国·当代)

传略戈麦(1967—1991),原名褚福军,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89年毕业后被分配至北京《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1991年1月24日晚上,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年仅24岁。

从1985年开始尝试写作算起,戈麦的实际写作时间不到6年,就在这6年时间里,他却给我们留下了大量诗作及其他一些文学作品。在一篇《关于诗歌》的短文中,戈麦这样写道:“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一会显现出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够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同时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这可以视为他的诗歌观。

戈麦的代表作有《浮云》、《献给黄昏的星》、《如果种子不死》等诗篇。作品集有《戈麦诗全编》(由其好友西渡在其死后主编而成)。

“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戈麦之死戈麦生长于东北大地,却一直向往着江南。他曾在自述中写道:“戈麦寓于北京,但喜欢南方的都市生活。他觉得在那些曲折回旋的小巷深处,在那些雨水从街面上流到室内,从屋顶上漏至铺上的诡秘生活中,一定会发生许多绝而又绝的故事。”结果是,这些绝而又绝的故事发生在他自己身上。

戈麦短暂的一生中时时在冥想死亡,也在抒写死亡。戈麦曾经对自己进行描述:“他喜欢神秘的事物,如贝壳上的图案、彗星、植物的繁衍以及怀疑论的哲学。”“死亡在最终的形象上展现给我们的/是一只曲颈瓶上的开口,它的浓度无限”(《关于死亡的札记》)。他认为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复活:“此后的生活就要从一家落雨的客栈开始/一片门扉挡不住青苔上低旋的寒风/我是误入了不可返归的浮华的想象/还是来到了不可饶恕的经验乐园”(《南方》)。“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仅以此看,诗人去意已决。

戈麦是一位天生聪慧、抱负远大而又刻苦用功的诗人。他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当他发现自己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而仍难以获得他所期望的成就感时,他陷于一种强烈的失败感中。同时,伴随着诗歌挫折而来的,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挫折与失败,它们令脆弱的戈麦无力抵挡,他最终选择以毁灭自己的方式来报复对他施恶的社会与人生。“人的一生只可能被砍倒三次,第四次被砍倒,就全完了。”

戈麦在自杀前将自己的全部诗稿装进书包扔到了厕所里,他不仅要自己杀掉自己,他还要亲手毁掉自己所有的手稿,让自己彻底从这个令他厌恶的世界上消失,只是由于清洁工人发现了他遗弃的书包,他的部分作品才得以流传下来。戈麦的行为表现出他对他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现实的极大失望,也表现出他对诗歌本身的绝望。是什么促使戈麦采取了这样坚决的行动?他为什么要对现实采取这样一种决绝的态度?

尽管戈麦对生活、对诗歌有时也充满了热情与希望,但从本质上来说他是一位敏感的悲观主义者。对自我命运及现实生活的无法把握、无法驾驭使他产生一种强烈的虚无感。他在一封不曾发出的信中说:“很多期待奇迹的人忍受不了现实的漫长而中途自尽,……我从不困惑,只是越来越感受到人的悲哀。”既然如此,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诗歌还有什么价值呢?对现实的厌恶导致了诗人对诗歌的绝望,也导致了他走向自杀的命运。

诗人作家自杀的现象相对要多。因为他们眼中的社会是更深层,更刻骨的。他们的思维敏感,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同时加上过度的悲观主义等因素也就造成了诗人作家自杀的高发率。

所以,戈麦的自杀有着多样的社会或个人原因,诗人敏感而脆弱的神经无力承受现实与他的理想精神王国的种种差异,以至在孤独、焦虑、幻想、封闭的精神状态下把死亡时时作为一种生命构想,并最终付诸实施。

遗书(戈麦写给哥哥,但未曾寄出的信)新毛衣、毛裤我还没穿,试了试还行,新毛裤因为较暖,预备严冬再穿。新毛衣形状瘦长,且薄,只偶尔穿一下。现在我上身一件旧毛衣、一件腈纶毛线衣,套着穿,合身,暖和。

小黑那儿有一个半月没去了。他的条件很优越,有老母亲养着,不上班,天天游泳、学外语。如果不出成绩,反倒是奇迹了。

生活像撕不破的网,可能不会有那么一天,能够飞出嘈杂和丑恶,不会有那么一天人能够望到明亮的花园和蔚蓝色的湖。

很多期待奇迹的人忍受不了现实的漫长而中途自尽,而我还苟且地活着,像模像样,朋友们看着,感觉到我很有朝气,很有天赋,其实我心里清楚,我的内心的空虚,什么也填不满。一切不知从何开始,也不知如何到达。我不能忍受今天,今天,这罪恶深重的时刻,我期待它的粉碎。我不能忍受过程,不能忍受努力和奋斗。

节日,总是彩艳地悬挂人类的谎言簿上,记载着可怜的欢笑,人们聚集在生活厚厚的墙下,带着空空的脑壳敲击,敲击着空洞的声音,他们瞪圆呆板的双眼盲目地准确地捕捉到了幸福。

我不是人类的强者,不是,强者是掠夺一切的人,走山跨海的人,是霸占着财富和幸福的人,强者是书本上的字,是人类行为的规则,是其他人生活的不幸。

我从不困惑,越来越是如此,只是越来越感受到人的悲哀。

做人要忍受一切,尤其是做理智、恻隐的圣者,要忍受无知的人在自己面前卖弄学识,忍受无耻的人在身后搬弄机关,忍受无智的人胡言乱语,忍受真理像娼妓的褥子一样乌黑,忍受爱情远远地躲在别人的襟怀。

以上真是胡言乱语,权当做无话找话吧。

向爸、妈问好。

谢谢大姐辛勤的编织,日后报答。

追怀

西渡在戈麦去世十周年纪念会上的讲话

我想对诗歌的理解大家都是平等的,我并没有更多的发言权。有不少读者热爱戈麦的诗歌,希望我讲一讲。我在讲完《拯救诗歌》以后再也不讲他的诗了。作为朋友,能做的我都做了。

很多人问我戈麦为什么要自杀?他那么年轻又有才华,他为什么选择死亡的道路?对于他死亡的原因我没有比别人更多的解释,但是我想说诗人戈麦的死让我活下去。90年代在那种氛围下任何人都有可能自杀的,我自己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戈麦死后,我作为他的朋友不能再去选择这条道路了。因为戈麦虽然有才华可是当时在诗歌界他是默默无闻的,他没有发表过什么诗歌。如果我也步他的后尘的话,他的诗歌就从此烟消云散了。所以我要想办法出版他的诗集。他的第一本诗集是1993年由漓江出版社出版的,当时好多同学为此捐款、捐助。这本诗集出版之后,上海三联出版社的一位编辑看中了它,所以1999年就有了三联出版的《戈麦诗全编》。当时我建议把戈麦所有的作品(各种体裁)都收进去,但是出版社考虑到体例问题就没有把另外一些作品收进去比如戈麦的小说。

戈麦的死是对人生的绝望……他曾经对我说:“为什么我是人中的一个?”我们俩曾想过一起反人道、反人性。他说北岛是最绝望的作家,他还说我和他都是绝对的诗人。我说我不是,你是。戈麦对人的绝望指向他自己。他跟我说起过戈多小说中的一个人物:在马桶上电死。他觉得这种方法表达绝望,这跟他自己的心理有很大的关系。

戈麦的尸体在万泉河发现,他的诗歌几乎全部被毁弃了,他和朋友的通信以及其他诗稿都丢在北大公厕里。书包找到时,里面的书稿已经被粪水泡脏了。我记得当时我是戴着手套一点一点整理出来的。

人能否活下去是一念之间的事情。我常想如果他活到今天,他会对今天怎么看?从我现在的心理看,我会劝他不要走这条路。1991年中秋前他一个人喝了两瓶葡萄酒。我没有解劝他、安慰他,当时我们大家都很悒郁,我们的情绪是互相感染的。戈麦的自杀与时代氛围有关系,还与诗歌界不太正常的现象有关。戈麦有才华但几乎没有发表过任何文章。我们一起投稿的时候,我的稿子用了,他的没有用。他也不是特别在乎这些,他很清楚自己的才华。就在他死前的一个月,他在写给他哥哥的信里说:“我在打文学竞争塔的地基。”但他是不屑于用这种方式求得生存和妥协的。89年海子之后,很多诗人走了这条路,这也是时代氛围,还和他本人刚烈的性格有关。

我比戈麦多活了十年,也比他多写了这十年,但是我写的总量没有他多,我写的算得上好的东西也远不及他。他写的基本上没有废物,而我写的很多都扔进纸篓里去了。一个人能否成才和他出手时写什么东西有很大的关系,我是一个笨人,写得比戈麦早,但写到差不多的时候就满足了。

戈麦死后的几年里我经常会梦到他,有一次他说:“你们动作真够快,把我的户口都注销了。”在这里我要念两首诗。(注:西渡念的诗是《我要顶住世人的咒骂》和《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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