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又记起,大约有半天时间了,你没看到任何小动物。而平时,那些兔子、秃鹫、黄羊和獐子都时不时地来和你互道一声你好,它们知道你不会伤害它们。你记得有一次你坐在篝火旁擦枪,那只漂亮的草狐走过篝火旁竟站住了,你和它长时间对视。你因此断定它并不像人们说得那么狡黠可憎,你从它眼神感到你完全能够理解的轻柔和善意。现在它们都到哪里去了呢?奇怪。
还有那只小毒蝎,那只差点要了你命的小家伙。你在一块平滑的山石上打盹,觉着谁在搔你的痒,你睁开眼缝就看见它正雄踞在你的鼻尖上,威严地四下巡视。
你不敢动一下,不敢大睁开眼睛,甚至不敢出气了。它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对你是多么残酷地开着玩笑。你不敢在它伫立不动的时候下手,你怕它那时和你一样正严阵以待;你等着它移动。移动的时候也就是它麻痹的时候,是它以为平安无事对自己神经稍加放松的时候。它终于移动了,你突然挥动手臂挥掉了它。它掉在碎石上挣扎着要重新爬过来,你本想上去捣烂它,最后你只是不知其然地摇摇脑袋去了。
现在你无端想起它,这也许是你觉得静默使你不堪忍受的缘故吧。
这时你才发现了其中的问题,它不伤人。先后有五个人见过它,把它说得非常凶残,然而五个人中间没有一个受到它哪怕是轻微的伤害。这才是关键。还有一个细节,它一次抢过火枪折断了,又一次抢过棍棒也折断了,而且每次都是先做这件事。这么说它知道枪?知道人拿着这种棍棒会对它造成致命的伤害?不然它为什么总是先行下手把枪毁掉呢?
你知道熊,熊尽管聪明却没有聪明到能如此具体地辨明利害。熊是伤人的,特别要伤害拿枪的人。熊没有指头这谁都知道,熊做不到总是直立着奔跑,最大的棕熊也没有他们说得那么高,也没有他们说的那么瘦的熊。你感觉到这里有个误会。
你初步肯定它不是熊。不是熊,那么可能是什么呢?这里,巨兽除了熊就只有虎了,而虎只有在冈底斯山脉东南麓的森林地带才偶尔有见。按他们说的不是熊也更不是虎啊。
不去想它,只有看见才知道它是什么。
你开始把思绪转向父亲。父亲死的时候你只有十一岁,那一年你算正式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你有了自己的火枪(它曾经在父亲手里震慑了百里山区的猛兽)。
那对年轻的猞猁夫妇在成功地袭击了三只幼獐之后,卧在草丛里挑剔地用长舌舔净对方皮毛上的血点,灼热的阳光使吃饱喝足的它们昏昏欲睡,与枯草颜色相近的华贵的毛皮不时地痉挛般抽动一下。猞猁是那种最最注意个人卫生的生灵。
这时你父亲故意弄出个声音使它们惊觉。雄猞猁显然看到了枪筒在阳光下的闪亮,它后腿慢慢弓起,前腿匍匐在地,头以下颌着地的姿势平放。你父亲知道它就要蹿起来了,食指浸出的汗渍润滑着枪扳机。雌猞猁在这个不长的时间里悄没声息地钻进身边的草丛。这是最糟糕的。雄猞猁没有马上扑击猎人。
结果可想而知,雌猞猁向侧翼包抄,雄猞猁为它赢得了时间。你父亲的枪声和惨叫引来近处的猎獐人,刚刚吃饱的猞猁没有来得及把你父亲的身体拽走。
你父亲死于他的孤傲,通常猎人是不用单管枪打成双的猛兽的。你父亲自恃勇武过人,自恃弹无虚发,自恃有熊一样的体魄。他多次猎过双豹,双猞猁。他一枪干掉一个,然后用猎刀和另一个肉搏,除了活着的这个跑掉,他每次都可以同时弄死它们两个。它们在他脸上身上留下无数痕迹,他因此而变得自豪孤傲。
这种时候想想你父亲是有益的。现在你相信他们绝无诳言。他们请你来帮助,他们没有必要编一些耸人听闻的话来开你的玩笑。“我居然不相信他们,我真够糊涂。”你开始自责。
你开始意识到带枪来是个错误,你起身把枪塞进一处岩缝,那处岩缝远离你藏身处。它不想与人为敌,这是显而易见的。
它又为什么袭击与人相依而存的牲畜呢?只有一种解释,它无法理解牲畜对人的从属关系。你不懂生物链原理,但你知道只有人才拥有草场,拥有牛羊。你也知道这些它是不懂的。它袭击牲畜和袭击野兽一样,都是为着它自身生存的需要。
它分不出野兽和家畜,它不知道它因此成了人类的敌人。
它是不愿与人为敌的,也就是说,它无意中对人造成了损害。
这一次是你对了,你是一个孤傲猎人的儿子,你是一个猎熊人,更主要的是你是人。因而你的智力使你又一次成了强者。
它来的时候是那么安静,它从石堆里扒出马的残骸,它把这残骸撕成碎块填进大嘴里嘎嘎地咀嚼。
你看得很清楚,它的确有他们说的那么高大,那么瘦削,但也看得出它非常有力气。它的皮毛比较稀疏,它的头不像熊那么臃肿,嘴巴也不那么朝前伸出。
它的长手指完全像人一样灵活。它大吃大嚼,突然抬头盯住你藏身的地方。
你干脆走出来,慢慢地有节奏地向它走近,太阳在你身后渐渐下沉,它的面部突然暗下去了。刚才是日落前最好的一瞬,落照平射使你能够非常清晰地看到它的整个形象,现在一切都过去了。但你来得及记下它注视你时,眼里射出的完全是你所熟悉的人的表情。
它就那么一蹿就离开了。你过去到岩缝里拿出火枪,它跑得真的像他们说的那么快,一眨眼就不见了。
它有你一个半人高,可你断定他(它?)也是人。虽然有长毛的皮肤,他一定也是人。你跟他们没说什么,你想到了一个头发快掉光的汉族朋友。
f.现在你们知道 ,琼布遇到的是野人,也叫喜马拉雅山雪人。这是个只见于珍闻栏的虚幻传说;喜马拉雅山雪人早已流传世界各地,没有任何读者把这种奇闻逸事当真的。
在世界各地,相继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线索,好多国家派出专门科学考察队花费巨资考察都没有见到死的或活的野人整体,所得都是些传闻和支离破碎的所谓“物证”。我国也在湖北神农架发现一些有关野人的传闻和线索,并且据说还成立了中国“野人”考察研究协会。
了解野人的奥秘,在科学上有非常重大的价值,也许可以藉以解开人类起源的奥秘。野人是世界四大谜之一。百慕大魔鬼三角,飞碟,野人,你们谁知道第四个是什么?
g.经过姚亮推荐,陆高成了这支小队伍的队长,姚亮甘当副手。结果四个人各司其职,都弄了个不大不小的官衔。琼布是向导。老作家是当然的顾问。他们动身前每人借了一支长枪,这样三支半自动加上琼布的火枪组成了一股很强的火力。按计划他们带了两部相机和十几个胶卷,另有两桶军需品压缩饼干。
走前他们再三商量了各种可能性。诸如多少时间,如果发现线索怎样,看到它(他)是否射击,怎样拍照,打死了怎么处置,照片怎样收藏,等等。到了后来简直那个它已经放在他们前面了,想象可以带来十倍的热情。他们也商讨了遇险的可能性,陆高姚亮都给家里写信讲清了情况。还有什么没考虑到?
三天后他们到了琼布所在的县,到了琼布遭遇野人的山脚下那个牧人村落。
琼布为他们借了顶非常结实的由牦牛鬃毛编织而成的帐篷。他们以这个牧村为落脚点,转了附近几十里山谷。他们在这里住了四天。
其间两个外地来的年轻人知道了老作家和琼布相识的一段故事。他们没有机会和野人遭遇,因为各自的工作和其他一些原因,他们在第五天走上了归途。看上去他们毫无沮丧。那是琼布们的生活,强巴和央金们的生活。那四天里经历的一切足够他们三个人各自写整本书的。相信老作家和两个年轻作家的书不久就会完成,也必将问世。
在这之外,陆高还写了个关于说唱艺人的真实故事。那故事虽然没有讲到野人和羊角龙,仍然使巨脉冈底斯山充满了诱惑。故事就发生在他们落脚的牧人村落。
我们从哪里来
一个与自己作对、跟自己为难的命题。
我是我妈我爸生的,你是你爸你妈生的,那我爸我妈你爸你妈又是谁生的?
鸡生了蛋,蛋又生出了鸡。人解决了那么多问题之后,最根本的问题就出现了。
今天我们用好多习用语,要解释和定义这些习用语非常困难。比如“需要”,似乎谁都明白什么意思,要定义这个词就会发现极不容易。最基本的词最难解释。
人最直接的特点就是有很多很多需要,心理的、生理的、时间的、长度的……
什么都需要,但是你几乎无法解释它。
再说思想,说是所思所想,但其实远比这复杂得多。因为思想绝对不局限于所思所想,甚至还包括未思未想;包括我,也包括他;甚至包括有,也包括无。思想,几乎无所不包。但是如此说下去等于没作任何解释回答,因为从概念到概念的定义本身就没有任何意义。
这也是我今天为什么要做这个“三问”的问答。
“三问”是古老问题,最终也没有结论,连大概的取向都没有。
但这个命题本身是我所关心的,我尤其关注的是不用科学的方式真理的方式去谈,而是用常识的方式去谈。常识就是我们之前谈到的方方面面。因为常识与你的学历没有关系,所以任何人都没有理解的障碍,博士也未必比文盲理解得更透彻。
经典的例子,一个哲学家过河的时候掉进河里,危在旦夕的时刻他依旧耽迷于论证“活着还是死去”。船夫则说:“这取决于你是否把手伸给我。”船夫在这个时候比哲学家透彻多了。哲学家讨论死有很多种可能,但是哲学家活着还是死去的问题对于船夫而言是如此简单,“你是否把手伸给我”。
真正的哲学问题与你的知识水平没有任何关系,有那么多特别聪明的人,办的却是最最愚蠢的事情。那些大官、大老板都是很聪明的人,但是他们在得到官位和金钱的过程中,做了很多非常愚蠢的事情,比如触犯法律。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这个铁门槛绝对不能践踏,但是这些高官、老板却居然如此愚蠢,如此缺乏常识。
在基本的哲学问题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
哲学从来没有一个泾渭分明的对与错的定义。
只是在不同的立场哲学才有意义。哲学只有在相对时,在有你的时候才有意义。因为是非只有在有相对的人之时才生出了意义,在这之前对单独一个人而言,意义是不存在的。
常识又是人类沟通的最有效的渠道。
人类经常会出现很多辩论,在辩论的过程里,每个人都引自己的经,据自己的典,最后导致话题偏移。他们有时会平行前进,看似争论,其实没有交叉点,都是在自说自话。
但是回到常识,当我们讨论一个物体的轻重,我们就要首先确立物体跟谁比是重,跟谁比是轻。因为你引入了重量的话题,我们就要用常识来说。录音笔相对于手机可能就是轻,相对于铅笔可能就是重。回到常识,交流就变得直接而高效,更加明确。
哲学争执最忌讳的就是离开常识,自说自话。
你的经和典与我的经和典的系统可能完全不同,或者完全相同,这都没有意义。各执一词在解决问题时没有实在的意义。一定要放到同一个平面上去形成对峙,让所有的问题形成焦点,用同样的概念去作比较,这就是我说的常识。
根本问题必得用常识的方法论。
很多学者都喜欢建构一个自己的体系去固守,画地为牢;这似乎成了学界不约而同的集体时尚。常识的方法论如同破衣服一般被抛到一边;我以为面对一个大问题时,这种自以为是的体系立场是特别失败的。这个话题没必要整个地概括和回溯,意义不是很大。
先集中结论性的走向:一种是完全无神论立场的进化论,这是多数中国人认定的人的起源;第二个立场是以《圣经》为代表的立场,上帝造人,或者说是造物主造人;第三个立场就是外星人,或者说是外来智能生命。
几个常识:几千年人类自己的考古学的结论;人是突然来到这个星球的。
同样是人类自己认定的,这个星球的寿数大概是四十五亿年。
人来到地球不超过四千五百年,而我们这个族群大概还不足三千年。这些都是考古学迄今为止的结论。
我们虽然考古到商代,历史传说商之前有夏,还有三皇五帝,但即便再往前推几个朝代与不推,其实没有本质区别。即便再加上两千年,其实五千年和三千年还是一回事。
因为在这个基本的方法论上,要面对的是我们所居住的这个星球的四十五亿年。人来到地球的时间也不过是地球生命的百万分之一。从概率学上说,百万分之一完全可以忽略不计,视为不存在的。我们说把头发分成百万分之一,那就将比灰尘还要渺小,人眼绝对无法感知。
我这么说的时候,这个事实实际很残酷,我想说的是我们在讨论一个我们按照常识去讨论的话题,我们讨论的其实是从来不曾存在过的一个东西,就是人。
因为人的载体是地球,但是相对于我们的载体,我们只是它整个寿数的百万分之一,就是说我们对它而言不存在。
但我们却生出这么多问题。人在自己来到地球这么短的时间里,人做了什么?
我们来地球之前,这个星球的生物是特别多样性的。地球是特别适合生命存在的。人和许许多多与我们相近的其他动物共同繁衍生息,但是仅仅经过了短短的百万分之一的地球寿数,地球上陆路大生物只剩我们自己了,所有其他的大动物都消失了!
剩下的只是被人圈养的、豢养或者着意保存的。它们只存在于保留地里和动物园里,如果人类不着意保存,它们瞬间就消失了。比如放任打猎,那后果可想而知。
事实上,所有这些尚存的大动物都是人选择保留的。
那么丰富的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