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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我心如泥(6)

翻出博客里去年写给自己的那段话,路过的网友们充满慈祥和艳羡,“金子般的年龄啊”,“多羡慕的年龄”,“小伙子,欣赏”……去年我22,今年23。看去年说给自己的那套东西以及说话的腔调,已羞煞得不行。我多想朝着身后的记忆狠狠丢一根标枪,把那些愚蠢的朝着我背影挥舞着的手臂统统吓缩回去。人尽管不应该否定自己的过去,嘲笑一下还是可以的。总有一天我要坐在岸上,看下面的一帮都叫“刘某某”的浑孩子嬉戏打闹,里面有我的儿孙,更有我自己。双手捂着脸不承认;还是抚着他们的肩膀告诉他们:看看吧,这些就是我呢。——好像后者更有欺骗性。

挑这个好时候,再和自己坦诚相向吧。

我从曾经只知道嚷嚷而胆小怕事的年纪到如今仍然嚷嚷而动手去做,中间实在有个痛苦的过程。比起老一辈人,比如我爷爷我爸爸,我更幸运:我可以向外部世界挑战,可以对自己的内心说“玩儿去”,起码不用为填饱肚子忧愁。问题是,我较劲的这些东西以及带给我烦恼、慰藉的这些东西,虽然不加重我的痛苦,但加深着我的痛苦。——“发展”的压力和“生存”的压力是没法拿来比较的,你说是一个小乞丐让人当街抽一巴掌更痛苦,还是一个功成名就的作曲家坐在自己金碧辉煌的书房而写不出一个音符更痛苦?小乞丐的遭遇尚能唤起旁人廉价的同情,谁都可以往道义的沙发里一靠,扮演着“我比烟花寂寞”,其实你比香烟还臭;又有几个人能走进作曲家的苦恼,或至少不在这时候踢开他书房的门,非要拽他“三缺一”去?——不要试图安慰别人,一来二去会发现别人过得其实不错,不仅停止了安慰,还愤而加入教训人家的队伍。

离开高中后,广义上我已经没老师了。身边很有些青年的“前辈”和“导师”吧,但那不是对我,我也不轻易相信他们。受鲁迅的启发,我只确切地知道一个终点,就是:坟。平时我就不避讳死亡,在这日子谈一谈死亡尤其必要。人是一张纸,吹口气就破,湿点水也破,可随便仍在大街上,车子碾过,无数鞋底铲着它——它倒能耐得很,只是越来越脏,印上这世界的斑斑痕迹。有一次给人寄明信片,邮局里现买的没空写,我就放在地上踩了一脚,印上半个鞋印寄出去。没什么话,那上面的一点点磨损可翻译为我实际生命里的辛苦,那上面的每一寸肮脏都有我最近走过来的路。死是很可爱的东西,只要你在死前别是什么都没做,什么都没想,红尘万里的结结实实折腾过一把,不足悲也不足惜。

王粲死的时候,曹丕给他致悼词,后来把稿子一扔:哥儿几个,我们这朋友活着的时候爱听驴叫,咱们也别瞎磨叽了,就给他学几声驴叫吧。于是乎,这个后来做了万岁爷的人领着一帮朋友在王粲坟前学驴叫。《晋书·刘伶传》里说刘大才子“常乘鹿车,携一壶酒,使人荷锸而随之,曰:死便埋我。”——居然命人带着干活把式,道:死了就地埋我。鲁迅说他是“骗骗老实人”,而今看去:谁还肯刘伶似的骗骗我们这些老实人?我们这些老实人又有多少闲余屁颠儿屁颠儿地去受骗?

最后我得说:有些人、事我以为是过渡,一过渡却是我的一生;我的“一生”,我以为是一生,其实它要么先于死亡而已死,要么后于死亡而长存。没有人的一生刚刚好是一生。在许多基督教哲学里,空间与时间中的感性世界是一个幻觉,一个人只有通过精神与道德的训练,才能学着生活在唯一真实的永恒世界里——精神、道德既然不死也不沉寂,沿着它的双轨会有某种永恒在死亡的后面;就算不是幻觉吧,我们也很难在自我的火焰烧成灰之后声称自己还活着,不独对庸人而言,即便大人物,如果活他个九十一百的,后半截生命就是皮囊的惯性。

我22岁那年唯一说对的一段话是:我们出生的时候,其实在地球以外看地球,年岁越大,离这个世界越近,后来就死皮赖脸地贴在泥巴上,阎王爷怎么去叫也不走,只好令黑白无常拿着钩子,吊烤鸭似的把我们拖走。没说清楚的后半截话是:活着活着,我们也可以回到宇宙去;天上一脚地上一脚的当然也可以,不是谁都能办到。只要相信:任何生命都是流动着星辰的宇宙最微不足道的中间物,大堆的人们在地上咀嚼着人我的渺茫的悲苦;他们都是造物主的良民,是“无辜”的,有罪的人、愿意负罪的人才有他们深广久远的痛苦,直到他们死后的永恒之地去,安详寂寞,和光同尘。

感谢父母及其他亲人,感谢朋友,感谢我竟出生在人类有文字的年代,感谢城市,感谢村庄。览遗籍以认真慷慨,献兹文而随意凄伤。

明年24再见。

写于Swansea山中寓所

2012年12月15日星期六

北京的雪与斯旺西的雨

这两天北京那边下雪了,朋友们在网上贴出各种雪人、雪仗及边堆雪人边打雪仗。斯旺西这边坚持个性——洋溢个性,继续泼水——继续拧巴着脸,一天一天的。

不思念北京的雪是假。有这么几个片段,虽然二十几岁,依然觍着脸道:终生难忘。刚来北京的时候,和某同学一起放学回家,天光早已黯淡,风雪交加,城市当然地慢下来,我们则越骑越快。那时候也真有力气,雪地里骑车、逆风、背上耸立着巨大的书包,越骑越快;肚子里的饥饿,翻腾在皮肤上的寒冷,拼命地把我们拽出傍晚北京迟滞的街景;家门在背后一关,扶着双膝喘气,却道:万物复苏。

另有一次是高中下了课打雪仗。孙某某,瞅准了他,我就冲过去,把一大把雪塞到他领子里,主要是逃跑的时候晃掉了他的一个镜片,他边蹲下在雪地里摸,边恶狠狠地咒骂我。打雪仗把人打急了的事过去也遇到,那次我却有点难过,觉得对不起他。再下课又碰见他,他显然已把对我的仇恨忘干净,呲着牙该怎么笑怎么笑,我的那点难过也很快没有了。问题是:那是我印象里最后一次玩雪。

然后就到了大学,某年的12月4日,北京那夜的风异常雄壮。推着自行车路过五道口,平日里热闹非凡的一些地方教风刮得干干净净。实在骑不动了,路还有一段,终于把车一撂,到麦当劳躲一躲。在麦当劳坐了半宿,直到外面不像是被整个套在风箱上,出门去:漫天的雪开始飘洒。半空里是一个一个雪做的花环,从灯光顶上一直大大方方地挂下来,街上盘桓着的乞丐套在雪境里,此刻也步步踢出莲花。卖混沌、煎饼果子的又开工,锁在护栏上的自行车像从冰淇淋碗里滚一滚拿出来的。

先前很熟悉的东西,突然以另一种平易却并不应属于它的口气开腔,就美得很没道理了。人保持无知的状态和好奇的心态是多么要紧,举头三尺即看乾坤颠破,往下扫一眼:颠破的地方又偷偷愈合,生长得更健康——并长成新的理所应当。世界像一个两头看尖儿的橄榄,那端蛮横出几寸,这边就饶恕进几寸。

讨厌斯旺西的雨吗?也没那么的讨厌。总之白色的鞋子我是不擦的。某次回住处,和几个美女同被挡在一段泥地前,泥地那边还有要过来的其他人。她们已商量着绕道、去借自行车,我噼里啪啦地就踩着泥巴过去,她们在那边窃窃私语着,估计是:“这货真野蛮。”雨不带这么没完没了地下的,回山中的住处,到处是这种泥地,后来发现有的当地人整天都穿着胶鞋,很漂亮、很精美的胶鞋。我印象里的胶鞋只是雨具,要么绿、要么黑、要么土黄,疑心在这种地方待久了,脚掌要进化为游水用的蹼。

下雨是没什么娱乐的,没法打雨仗、堆雨人,衣服那种似湿非湿的状态很搅合得慌。再泡上个几十年,恐怕有周作人先生“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那也要同时配上乌篷船、边摇橹边呼唤着的船夫,和一肚子悠闲而微苦的学问才行。斯旺西这里倒是有知堂先生不常见的海鸟的长鸣短鸣,有整面山坡的茵茵碧草,有时而静静燃烧在草色上的雨伞、长发。“润物细无声”、“一蓑烟雨任平生”之类的句子从语文书和高考习题上传出来总是粗重、毛手毛脚的,除非这样真真切切的雨境,并在这自顾自的落雨里也没奈何地湿了鞋袜、延展归途。

有一点我和知堂先生一样,十足下去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要醒几遍。“北京除了偶然有人高兴放几个爆仗以外,夜里总还安静,那样哗喇哗喇的雨声在我的耳朵已经不很听惯,所以时常被它惊醒,就是睡着也仿佛觉得耳边粘着面条似的东西,睡的很不痛快”,我现在很大的一件幸福的期盼是:两眼一睁,天光大亮。常常在雨声中醒来,看表就三四点钟;偶尔的可以睡过六七点,窗外一片漆黑,风雨交加,仿佛一条大江就路过我家外面。《雨的感想》里知堂先生引用“吾家镰溪先生”一首夜雨书窗的诗:

秋风扫暑尽,半夜雨淋漓。  绕屋是芭蕉,一枕万响围。  恰似钓鱼船,篷底睡觉时。

没在夜雨里无数次醒来的人是绝体察不到书室里听雨如睡在钓鱼船中的感觉;更难以想象:辗转反侧,像有一圈老和尚围着你的枕头敲木鱼。算深刻理解:为什么“清雅”而为“清雅”,要想“雅”,就伴随着“清”——清洁的“清”,清瘦的“清”,就这个“清”来看,左边还预备着小雨、中雨、大雨的三点水呢。“雪”就不一样,鲁迅说它是:“死掉的雨”,“雨的精魂。”它比雨来得沉默,虽然更“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鲁迅的神经柔弱些,知堂先生在哗喇哗喇的雨声里毕竟能睡着,鲁迅在日记里不厌其烦地写:“大热,晚大风,下少许雨”,“晚雷,大风雨,少顷霁”,“夜雷电,大风雨,良久止”,他以雪的大沉默,以雨殒身于雪后的大惘然为生命可歌可泣的痕迹,并循着这些痕迹持续追寻。其实知堂先生更“雅”,而鲁迅先生是“清”。

我是没钱,有钱的话叫人“一万里加急”送一盒北京的雪过来,和着斯旺西这里的雨水,喝下去——算我能想到的最别开生面的思乡。

写于Swansea山中寓所,雨中

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

赶赶集

亲戚朋友爱问我:“英国好玩吗?”——常不知如何作答。

一方面,大老远跑过来不是玩的,学校然后自己的窝,和在国内其实差不多;一方面,如同回答“中国好玩吗”,只能说“故宫不错,三峡值得看看,苏杭怎么也得去一趟”等等,抽去这些所在,“中国”之于“好玩”实在空泛;回答“英国好玩吗”,不可避免牵出伦敦、牛津、爱丁堡等等,然后是那些桥、那些城堡、那些海滨、那些湖水。

有那么多好地方,而不能常去,隔三差五要溜达一趟的是斯旺西这边的两处集市。市中心的菜场离我山中的住处有段距离,来回步行加采买怎么都要两个小时。口腹之欲无所谓的,而我居住的山上就两家店出卖吃食,去年而今年,眼看跨明年,可以背诵每一种土豆的价格,闭上眼就有番茄罐头、豆子罐头在我周围砌成高墙。也不知附近居民从祖辈吃到孙辈是怎么过来的。想沾一点荤腥,尤其鱼,必须进城。每次满载而归,怪哉的是,半路上一定有倒胃口的事出现。就是今天,海边碰见拇指般粗细的蚯蚓,远看以为是麻绳,比我小时候农村里见到的铁线似的蛇骇人得多。

菜市场有个卖鱼的摊子,摊主是两兄弟,一个高而胖、一个矮而瘦。高胖的招呼客人,矮子点钱。某次我路过他们那里,只多看那些标签几眼,胖子便钻一副皮围裙、端着尺把长的刀迎出来,我抬头看他,再低头看鱼,乖乖地买了五块钱的回去。伸手接瘦子找的零钱,还得到他一句中文的“谢谢”。回家去才想起来,忘了问怎么做,试着油煎,下锅即缩得剩薄薄一条;开锅去煮,捞上来的只有碎渣渣。再去他们那里壮胆子找瘦子投诉,瘦子说:“那种鱼是生吃的。”胖子凑过来,哗哗啦啦地笑着,像戈矛剉在一起:“是啊,吃生的。生的。”

我一度不解,堂堂海港城市,怎没有鲜鱼?都是那种码在冰块上,削去脑袋和尾巴,唯剩一匹一匹肉的。后来明白:我所想的“鲜”是一个满头乱发、眼神冷淡而疲劳的男人探进水缸抓出一条、当着我的面摔死在地,然后开膛破肚,塑料袋一拎交到我手上。这些是巨型的海鱼,怎可能豢养在狭小的水缸,当着人们的指指点点和随时而至的死亡,全无所谓地游来游去?生宰活鱼的余兴节目更不会有,张着嘴饶有兴味地伫望、仿佛颇愉快的买主更不会有。我爱吃鱼,闻到鱼腥味有兴奋感,却讨厌挂起来卖的咸鱼干的盐味,以为是唐突它们的惨死;可能极小的时候贴在饭店盛龙虾、鱼鳖的水缸上看过,最近的很多年连宰鱼也不看,却一定在拿到鱼后拨开肚子确认它还在渗出的血水。总之和“慈悲”避免不了冲突,骗自己道:牛排既不会觳觫,鱼柳鱼粥什么的也没有乱动的道理。——我的楼上住着一个完全吃素的印度女孩,品尝她拌的沙拉,后来简直是一口凉水一口菜,使劲吞吞不下去。算是明白一点为何修行以前先要给菜谱狂做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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