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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和车先生(2)

车先生后来总是笑话我:“迟钝!你真的以为我吃饱了饭,想去黑河啊!”

我总觉得无辜,在我的认知范围内,的确是可以做这样的事的,体验人生,没什么是不能做的。

3.

我后来想,在他面前我这样肆无忌惮,他到底看上我哪一点?

他说:“其实一开始没什么感觉,就觉得一个小女孩在外面,是不容易。第二次见面,一群人玩在一起,我觉得你很有意思,好玩,把陌生人放在一起,还可以轻松自然。我去了北方青旅,那是第三次见你,你坐在那里,在一群陌生人中间坐着,你不说话,但好像在发着光,有种魅力,一股安静的力量。你什么都不说,我就被击中了。”

而最初三天,我对他的印象除了这是个怪人之外,基本非常好。

他有趣,话不多,但一开口,玩笑和真话混在一起;性格大方,一群人的时候,我欣赏他不计较,会默默地主动买单,但看得出来,他平时不会乱花钱;他工作认真,我们通宵玩的第二天,他中午还带着电脑去见客户。

这样的人,成为朋友,该是多么肝胆相照的好哥们。在一开始,我就把他看作是一个不错的朋友。

在黑河的时候,下午昏沉沉,我们俩在房间聊天。

我告诉他,之前在广东采访和许多人探讨了一个话题:一个女孩子,如果三四十岁还是没有遇到喜欢的人,如果喜欢小孩,为什么不可以做单身妈妈呢?不将就着结婚,同样可以幸福,同样可以活得潇洒。

车先生听了,没有觉得这是无聊的瞎扯,而是认认真真和我探讨。他大学学习法律,和我在理性分析其中一二。我之前和人谈论,很多人都从道德和感情上大谈特谈,而和他聊天,我第一次感觉到有趣。心里想着,这样的家伙,话不多,可是一旦成了朋友,就是真朋友了。

说着说着,我想起很久没有剪指甲,于是递过指甲钳:“你会不会给人剪手指甲?”

他看着我,好像我是个要他帮我扣鼻屎的怪物,呆了五秒,朝我点点头,接过指甲钳。

他站到我身前,弯下腰,小心捧着我的手,开始施工。为了看清楚,他侧着脸,一边给我剪指甲一边投诉道:“你以前怎么剪的?都是长方形!有弧度才不会脏啊。”

他用了几乎一个小时,一根一根手指,剪成一道又一道弧度优美的弯。

我在那时刚有个理论,如果是肝胆相照的好朋友,那么友谊的起点,如果生活提供不了去打打杀杀挖心掏肺的机会,那就把指甲交给对方,十指连心,哪怕肉被夹掉,亦在所不辞,那是真正的友谊的开始。

车先生给我剪指甲,小心翼翼,讲究光线,好像考古学家在擦拭一个青铜器。碰到皮肉的地方,他格外在意,小声提醒,怕弄疼我。

这位肝胆相照的兄弟,真正进入我的生活,是从我在东北采访结束后。

回上海休息,有一天上午我打电话给爸爸,问怎么妈妈那么早就出门了。爸爸迟疑了片刻,一字一字低沉地说:“外公不在了。”上海四十多度的高温天,我正路过南京路步行街,马路看上去要融化了,一个人的整个宇宙消失了,南京路依旧熙熙攘攘,百货公司依旧冷气十足,海伦酒店楼下的哈根达斯依旧有幸福的一家三口坐在靠窗座位。

每一次回家,我感到我所想逃离的一切再次侵袭过来,伴随着我放下行李,走进卧室,它们开着派对在等我。

家,家乡,和我所飞翔的外面的世界全然不同。我必须承认的是,欧洲那些年,以及现如今四处采访、和陌生人住在一起的生活,它们是悬空的。回家的失落,好似从梦想、青春、自由的糖果色云端掉落,摔在衰老、责任、死亡的现实的青灰色水泥地上。

所有人开始奔波忙碌,为了外公的后事。

晚上,车先生下班,问我想不想出门走走,他开车带我去了七浦路。

上小学前,我是被外公外婆带大的,住在七浦路。我才发现,外婆家已开始拆迁,石库门的老楼成为眼前一堆建筑垃圾,下水道的老鼠堂而皇之地在砖瓦上散步。周围是这两年才平地建起的服装贸易大厦,只有我和曾在这里长大的人知道,被取代的,是如同香港女人街一样热闹拥挤的街市。

拆迁的老房对面,车先生陪我一起蹲坐在马路边。

我说到了小时候,就在窄窄的巷子口穿着裙子,和男孩子乱跑,满腿是蚊子叮咬的乌青块;我说到了七浦路长大的小孩,从小在缝纫机的踏板声音里长大,穿着外公做的丝绒小旗袍,对名牌没有概念。

“外公走了,这里拆了,好像一下子什么东西被拿掉了。”他在我旁边,安静地听我说话。

一直聊到天亮,我们才走。

他开车送我回家,在高架上,上海空无一人,摩天大楼的间隙,太阳缓缓升起。他左手把着方向盘,右手一直紧紧拉着我,十指相扣。我小时候看着这些高楼大厦,总一阵发寒,像是扫墓时候望过去的一座座坟墓,可是在那一刻,这个我从小想要逃离的家,因为他在我身边,因为他从来都在踏踏实实地生活,似乎没有那么可怕,反而正敞开双臂,等待着我回归的拥抱。

在哈尔滨见面的第二个夜晚,当我们一群人玩真心话大冒险时候,有个男孩说暗恋了一个女生很多年,车先生大言不惭地当人生导师:“你来找我,包你三天追到。”他说的时候,我皱了皱眉,觉得这人嚣张、不要脸,可是当我们相处,我才发现,其实他说的去追一个女孩子,是去用生命好好喜欢,用心对待。

我这个在全世界面前好像一切都不在乎的人,其实最害怕失去。

我们每一次见面,什么话题都可以聊到天亮。真正和他在一起的第四天,我和爸爸说:“我遇到了一个我知道我可以嫁的人。”

外公去世,从来喜欢打游戏无忧无虑的小表弟,在追悼会上放声大哭,他被一股死亡的虚空所震慑。对我来说,震慑我的,是日常生活抗争人生传奇的反败为胜。

记忆里,外公外婆总是吵架,死老头、死老太相称,当外公去世,外婆连家里厕纸在哪里都不知道,这些年都是外公照顾着她的,外公每月拿着数目稀少的退休金,为了安顿外婆,他居然还存了一笔钱,被癌症病痛折磨得躺床上连连呻吟的时刻,他还是妥妥当当地为外婆的余生做好了委托。

在我所不屑、所恨不得能逃多远就逃多远的家的生活里,原来蕴藏了真正的深刻的爱情,它足以站在时间的奔腾巨流之上,以它静默的谦卑的目光,眺望永恒的彼岸。

外公和外婆,爸爸和妈妈,叔叔和阿姨,买菜做饭上班下班的男人和女人,爱情扎根在生活里,彼此陪伴着彼此,一起度过那些淡如水的岁月。小辈们直到自己也老去,脱掉了华丽的青春,才能懂得两个人在一起到老,就已是天崩地裂的浪漫,因为一个新生命的诞生,一个熟悉生命的逝去,对和他相关的人而言,便是倾国倾城的天崩地裂宇宙爆炸。

4.

最近在澳门采访,和老朋友见面,他们对我的四处和陌生人见面、住一起的奇怪生活感兴趣,有个朋友问:“你男朋友不介意你到处走吗?”

我笑了,刚在一起的时候,车先生就感慨:“我经常飞这飞那出差,现在算是碰到一个出差比我还勤快的人了,以后你可以和我一起出差,如果想的话,不住采访的人家里面,到我这里休息。”

不见面各自工作的时候,他每天给我发一封邮件,说他一天发生了什么、感慨了什么。一年来,已经成为习惯。无论我在香港还是西藏还是佳木斯,醒来第一件事,便是打开邮箱,读他写给我的昨天。

当我需要安定下来、静心写作的时候,他带着我出差。

上海最热的夏天,我和他去了哈尔滨。夜晚他下班,我离开键盘,和他在松花江边上散步,看午夜场的电影;心烦意乱,比奔波采访更累的是整理资料,我错过了台湾的航班,飞去贵阳,用两个星期整理思绪,他陪着我;零下三十度最冷时候的哈尔滨,我在暖气十足的房间写稿,躲避上海的阴冷,他坏笑,你没体验过这样的冷吧,结果坏笑的他喝了牛奶,病倒,倒在床上,由我照顾他;在苏州的时候,中午我们在同一家东吴面馆遇到,我从背后拍拍他肩膀,他惊喜地看着我。

在哈尔滨冬天的某一天,朋友来看我,他问:“车先生到底是谁?”

我们正在酒店大堂,我刚想描述,只见大门打开,外面北风呼呼,细雪飞扬,进来一个穿黑色臃肿羽绒服、头上老大妈式灰色的围巾裹头包脸、露出满是雾气的眼镜、厚厚的手套提着电脑包的生物。

我指了指:“喏,那家伙!一个上班族,什么事情都自信可以搞定,毕生理想是努力工作,拼老命存钱,然后把所有钱砸在一支他爱了十多年的球队上。”

刚认识时候,我问过他,为什么可以等待?因为对我来说,悲观地认定随时随地会死掉,必须现在此刻就站起来,去实现所有一切想达成的愿景。

我们正在等红灯,已经没有车,身边的人早已经一个个过马路,剩下我和他两个人,“奇怪”地站着,不时被人回过头,好奇地瞥两眼。

他告诉我:“我也不知道这个梦想能不能实现,有时候我相信可以做得到,现在我做的事情,我还是喜欢的,不讨厌。”

每次陪他买球衣,他有些心疼钱,却又放不下充满诱惑的球衣:“算了,我也就这爱好了,平时工作、出差,除了吃饭,也不在其他地方用。买了!”买到了以后,踢球的时候还舍不得穿,怕弄脏弄坏弄旧。

有一天,我像发现藏宝图一样和车先生说,和一个人有关的,最后也就四五个人,处理好他们的关系,整个世界就好了,然后呢,我发现最重要的是家里人开心,家好了,往往什么都有了底气,在外面受了委屈也不怕。

他说:“是的嘛,家和万事兴。”

找一个人过日子,不把剩余的能量,用在两个人小家子气的情情爱爱上,这世界有那么多有趣好玩的事情在等着我们一同体验。

他带我这个体育盲去看球赛。

我们一起走进球场,我看见那么大的草坪,以至于每一个球员都显得小小的,就像塑料小兵,当他们挥汗奔跑,整个世界只有那一颗不断变化位置的足球,好像有一股奇怪的魔力,让我觉得这世界有那么多有意思的事情值得去耗尽体力和精力,为什么要在人和人的相处上,像是一个看什么都悲观的知识分子,一定要找到哲学的深刻?那样很傻,也怪不得,整天泡在图书馆里的人,常常体弱多病,一脸生命的丰盛,极可能是为了掩盖空虚。

车先生和我解释,申花有两个球迷俱乐部,分别占据左右的看台,他们都看对方不顺眼。我觉得好玩,不是爱屋及乌吗?车先生解释后,我觉得太可爱,连旁边看球的人,还要争抢谁比谁更爱这一支球队呢。

球在对方球门附近,他们站起来,他们大喊,他们紧张,这一刻他们的宇宙里,只有这一颗球,和几十条运动的腿。

当球场吵闹的时候,就在球场里的运动馆,照样有人在打乒乓,有人在打羽毛球,有人在玩壁球。一样的吧,在那一群的世界里,整个世界也只有眼前的一颗球。

我曾经输给过“体育”,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编辑把选题给了另一个作者,他说,文字不是体育比赛,比不出胜负,没有分数。文字的世界,一切讲究永恒讲究意义,不像是体育,今天的状态不好,今天运气不佳,今天体力不对,这一场输了,比分确凿在那里,那就愿赌服输。现在想想,竞争又怎么不好呢,它反而痛快,如果不作兴,还能脱掉上衣打一架,鼻青脸肿,至少把气消了。写文章,好像注定只能躲起来吞下去。

当我们一起看球的时候,我被这一股神奇的感觉震慑住。车先生的出现,让原本没有关联的两种生活,交融在一起,呈现出另一种出乎意料的可能性。

5.

年轻时候,梦想重要,还是爱情更重要,没有正确答案。

或许只是每个阶段,要的东西不一样了吧。

撒切尔夫人二十五岁的时候,丹尼尔向她求婚,她说,嫁给你之前我要告诉你,我不会是那种在厨房里过一生的女人。

在平常的生活里,我得到的,却又是不同答案。

在昆明,我见到了Doris和她的男友,他们在陕北农村长大,一同考到大城市,接着去英国留学,现在在昆明工作。Doris决定嫁给男友,她说:“我是幸运的,遇到他以前,爸爸疼爱着我;和他在一起以后,他也那么疼爱着我。作为一个女人,这很幸福。”

在北京,我住在亮亮和小洁的家里,他们来自山西,结婚后,小洁为了亮亮,也到了北京成为北漂。吃着小洁做的手擀面,亮亮说:“我决定娶小洁,是第一次到她家,看到她妈妈把所有东西整理得有条不紊,房子不大可是每一方空间都被好好利用了,我就知道这家人的孩子也是会过日子的人。”

在大连,我住在一个重庆女孩家里,她把农村的爸爸接来生活。早晨她去上班,我和她爸爸聊天,他告诉我,当年村里人结婚,媒婆看见谁家有屋顶,就给谁说亲,新郎新娘互不认识,平时见面也要低头不说话,结婚那天才知道长什么样。日子过着过着,先有婚姻再有爱情,往往两个人脾气好,有商有量,生活会越过越好,两个人也越来越甜;要不就是一个脾气坏,一个能忍,这样的也算能过日子;最怕的呢,就怕两个人脾气都暴,一吵架屋顶都掀起来,日子就过不下去了。最后,他说,和谁不是过日子呢?

有一次,我躺在竹席上陪外婆睡觉,我问外婆,你是怎么看上外公的?外公年轻时长得帅气,要是外婆说喜欢美男子,倒也不出所料。可是外婆却说,我看上你外公是因为他是个军人,人老实,可以过日子。

过日子。过日子。过日子。

最近听到一个有趣的观点,浪漫,就是有一个人陪着你一起慢慢浪费时间,慢慢说话,慢慢吃饭,慢慢走路,慢慢看日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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