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言:有赵某,以贩药为生,日利千计,性狭不义,所得之利钱中多奸猾,所用之材劣,不堪入药。卖与人,坐地起价,高者百钱,病者无能,去乃病死。偶或有力卖之,高价更甚,计得数金,私喜不已。
某日一老者来,言病抓药,赵以劣参粉饰与之,得百钱,乃去。
后买舟之江南,携药而往商,见有巨龟死于岸,口衔烂参半截,人皆议论。
适于江中,忽有大龟起,口衔残参,弃之于舟中,夺赵去。舟子惊,善泅者入水中,皆无所得,以现为死。中有人曰:“前日有老者买参于赵,赵以劣参易百钱,观此大龟所衔之烂参,乃彼时所易之劣参也。此龟岂不于岸死之巨龟之子邪?
先生言:有钱某,事双亲甚慢,饥则与粗食,不与美味;渴则与糟水,不得洁净;寒则与敝袄,不受温暖。待之如芻狗矣。
某日夜,钱眠月荫下,朦胧中见两人来,凶神恶煞,黑白分明,旁有牛首马面者从之。锁钱去,有三百里余,至阴山下,风飒飒然,钱远望有诸多人前往,钱问曰:“吾死乎?”卒曰:”然。“问曰:“何以见?”曰:“此间地狱也。”问:“吾将入何狱?”曰:“阿鼻狱。”问:“在何处?受何等苦?”曰:“此间之极焉。所受之刑,胜诸狱千倍。凡重心杀父杀母者,入此狱。“问:”吾之罪何以入此?”曰:“汝虽事双亲,然不孝之心已显,虐之父母几饿死、渴死、冻死,待之如禽兽,应入此狱。”问:“何以救乎?”曰:“折寿方可,然汝寿折尽,故拘汝来,无以回阳。”言毕,推之入阿鼻狱,受极苦恼,不得轮回矣。
先生言:有孙某,壮,常殴善弱,以为霸。一日,忽疽生于膊,延医医之,不愈,复怒而殴医,医愤愤去。孙呻吟于榻,不能动,每痛之时,生死不欲。
明日,有一道者历门前,闻声凄然,问其故,自荐医之。孙见之,问曰:“汝可医乎?”道曰:“然。”孙问曰:“何以医?”道曰”今夜与君同榻一眠便可。”孙疑,许之。至夜道与孙同眠,鼾声雷起。
三更,道士魂出,至城隍庙见城隍,告之故,得鬼卒引。至阴司,见孙手缚吊于树上,又有鬼持针刺其膊,道问曰:“何以至此?”鬼曰:“我李三也。孙好殴善欺弱,我性怯弱,被孙殴死,冤魂诉于阴司,王差我等拘其一魂至比,使之受此苦。”道叹曰:“如此,如何不生疽乎?”遂返。
天旦,孙问曰:“何以医?”道曰:”汝素欺殴善弱乎?”孙曰:”否。”忽膊大痛,忙曰:“常为之。”道又问曰:“汝殴死李三乎?”孙曰:“是。”道曰:“李三诉冤苦于阴司,特许其勾汝一魂赴阴司,受吊树针刺之苦,如何不生疽?从今须改过,方可愈。”孙喏然,后果不为此。疽愈,孙白事于官,官因其悔改,减刑而施,卒善终。
先生言:有李某,善盗,其盗术之高,无贼可及,乃自得。
某日,有富贾过,李谋之良久,逐往盗。入其户,无人,四顾寻财,不得。忽灯青,户牖大作,有鬼于床下出,李不能见其形,戏李许久。李大惊,得出,返家中,开箱视昔所盗之财,亡之。
先生言:有周某,与人媒,作红线,好为月下老人之事。所牵线已百人矣,然多不合者。
一日,夜坐于亭中,明月千里,倦意起而伏几眠,有月下老人至,周问曰:“汝月老乎?”老人曰:“然。”忽以手批其左颊,周抚颊曰”此何为?“老人曰:“凡媒者,须慎重再三,似你这般乱牵鸳鸯,岂不坏我声誉乎?”复以手批其右颊,乃去。周遂惊醒,颊痛犹在。
先生言:有吴某,孝,事椿萱如上。一日归途中,吴暴卒,人皆不知为何故,归家殓,乡里皆哭之。既三日,吴忽于灵床上起,邻里皆惊散,以为鬼也,问之故。吴曰:“彼日余归,途中暑死,魂至阴司,自以为无活矣。得鬼卒引,途见莲花自天来,鬼卒曰:‘地藏菩萨至。’王曰:‘汝寿尽,念汝孝顺,来荐引上天。’余曰:‘家中尚有双亲在,岂可弃之去耶?愿舍官而回阳。’王曰:‘汝孝如此甚,天地为汝动。便令汝回阳,添寿一纪,至期复来。’余遂醒。”后吴果事双亲过百年,十二年后卒。
先生言:有郑某,性傲,与人不敬,每与人谈,善诡辩,辞色甚黠。
某月,会有大儒过,言辞甚伟,听者叹服。郑闻之,与之辨,以诡论辱之。儒以古儒大理驳之,郑词穷,败去。后与人谈,不言,掩面走,以为羞。盖其技止此诡辩耳。
先生言:有王某,性色好淫,常见丽妇,辄以言语相嬲,人皆恶之。
某日游于桥阁上,见一绝女自下过,王色目视之,呼之“姑娘”,女恶,啐之乃去。归,得疾于目,目翳,见女辄瞽,意消则愈。若有淫心,亦之。三年后,竟因色亡身矣。
先生言:有冯某,性素正直,辛丑进士,知扬州。年二十八,在官三年,清正廉洁,人皆颂之。
一日开街门,坐堂上,有吏传报:“有讼至。”冯传升堂审案,有民衙外观审。俄而讼人至。
冯问何故,甲曰:“乙无知,盗去我肆中囊。”冯问曰:”何以证?”甲曰:“囊上存吾肆志也。”冯取视,果如其言。又问乙曰:“果如其言乎?”乙曰:”此家囊也,非甲之物也。”冯曰:”何以证?”乙辩曰:“此囊三日前失,乃买物未果而反,于途亡之,并无信凭,无以证。”甲曰:”既无以证,则吾物也。”乙号泣。
冯持囊视之,得甘草数枝,盐粒颗许,因问甲:“汝肆所卖何物?”甲曰:“甘草也。”又谓乙曰:“汝囊所装何物?”乙曰:“盐也。”
冯难,思良久,乃令乙舐囊,不知其意,遂舐之。观者不解,以为惑矣。
俄而,冯问乙曰:”何味也?”乙喜曰”咸味也!咸味也!”观者喝彩,始悟舐囊之故。
甲忿恚曰:“囊中尚有甘草,如何证其位为乙之物?”冯喝曰:“汝甚黠!岂不知物久相蒸之理?若非乙物,如何囊咸而不甘?盖盐气久熏也。汝夺乙囊,印志其上,已为不义,今有放甘草数枝以淆视听,甚是可恶!”
甲大惭,乃还囊归乙。乙谢而去。乡里以为神者甚也。又三年迁为尚书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