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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走马上任

赵云能够一人挑战百骑成功,固然跟他是这个时代的超级猛将不无关系,但也跟他擅长使用长枪这种“百兵之王”不无关系。

刘和记得后世有好事之人专门对着《三国演义》统计了一番超级猛将斩杀敌将的数目,其中位列第一的既不是飞将吕布,也不是武圣关羽,而是赵云。

具体数字是:赵云斩杀敌将25名,排第一;关羽斩杀敌将17名,排第二;张飞斩杀敌将12名,排名第三;并列第四名的是许褚和甘宁,各杀了7名敌将。

老罗的《三国演义》存在严重的贬曹褒刘倾向,所写的一些桥段不一定是事实,但赵云一生杀敌数众却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赵云一生不曾被俘,也不曾受过伤。

姑且不去管关羽是否真的用了青龙偃月刀,张飞是否用的是丈八蛇矛,但赵云肯定用的是枪,而且还是那种枪柄特别长的大枪。

所谓的大枪,便是骑兵马上作战专用的制式兵器,而步兵中的枪兵所用的短柄枪,则被称之为小花枪。大枪长有一丈多,是用整根的白蜡树制成枪柄,枪把粗如鸭蛋,枪头粗如鸭蛋黄。大枪又长又沉,骑在马上的人用双手握着枪把端平都很难,所以非常的难练,也很不好使。

正因如此,有人才会说“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这也证明了大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难以练习和掌握。正是因为难学,所以枪便有了“百兵之王”的美称,两军对阵最管用的就是枪,刀剑斧戟那些都要靠边站。

就像方才赵云在马上将压箱底的枪法使出来后,那条一丈多长的大枪呜呜作响,好似鬼哭狼嚎,完全将自己和战马团团的护住,看台上的人便只能看见一条游龙在人群中任意穿梭,周围的人根本就靠近不了。

若是给赵云的长枪装上锋利的枪头,他完全可以用枪尖刺喉的方式,将这一百人轻松屠杀。

这便是绝世勇将的过人之处,这也是刘和为什么一心要从公孙瓒那里将赵云挖过来的原因。

刘和帐下有了赵云这样一员悍将,对于幽州所有的将士而言,都是一种极大的振奋和鼓舞,大家会觉得有了赵云在军中,就有一种直面任何强敌的底气和信心,而刘和今后也不用担心在遇到颜良、文丑、麴义这样的悍将时,没有人敢于上前迎战。

看着场中的赵云,刘和心里得意的想着:等我把高桥马鞍、双脚马镫、绝世宝马、最锋利的精钢枪尖、防护能力超强的明光铠等装备都给赵云配备齐全之后,看这天下还有谁能拦得住他!

李严来到刘和身旁,轻声提醒还在发癔症的刘和:“公子,是否可以请赵都尉上台领赏了?顺便也宣布一下对夏侯兰的任命。”

“对,对!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给忘记了。”刘和赶紧转过神来。

当着大伙儿的面,刘和大声说道:“诸位,方才大家也亲眼见识过真定壮士们的勇武了,本公子决定任命夏侯兰为骑兵营左部司马,各位以为可否?”

众人方才已经见识过了夏侯兰带队作战的勇猛,虽然不似赵云百人敌那么疯狂,但也绝对不会在鲜于辅之下,当然不会反对刘和的这项任命。如今正是用人之时,有夏侯兰这样勇武的将领来投,对于蓟县和幽州都是大好事一件。

鲜于辅见刘和果然将夏侯兰派到了自己麾下,也是十分高兴。今日一战,让他清醒地看到了自己麾下骑兵与公孙瓒麾下骑兵的差距,他极力地向刘和讨要夏侯兰这员将领到自己营内,就是想让夏侯兰今后帮着他训练骑兵,提高部队的战斗力。

至于让更厉害的赵云前来骑兵营,鲜于辅倒是没想过,就凭赵云这种恐怖的身手,他要是来了,鲜于辅还不得让贤?

刘和宣布了对夏侯兰的任命之后,接着说道:“真定好汉个个不凡,从今日起全部编入军中,其中善于骑战的归夏侯兰直接统领,精于步战的则归于明辉都尉帐下!”

“太傅卫队统领赵子龙方才大展雄风,令吾等大开眼界,特赏赐宅邸一座,上等牛羊肉五百斤,酒十坛!”

众人本以为刘和会将夏侯兰带来的这一百七八十人编入赵云的麾下,没想到刘和一个都没有拨给赵云,这令大家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是十分不解。

已经换下甲胄走上台来的赵云,对此却没有任何不满,他明白公子如此安排其实是从大局出发,考虑的更为稳妥和长远。

将真定来的这些汉子划给赵云固然顺理成章,也不会有人说什么闲话,毕竟这些人与赵云有同乡之谊,而且此前也是赵云带着他们出来投军的,但这样做便会在无形之中人为地划出小圈子和山头,对于今后部队的发展极为不利。

刘和见正事已经办的差不多了,于是便走到十几个前来观礼的士族代表们的面前,然后笑眯眯地说道:“诸位,今天这场观摩可否尽兴?”

众人纷纷回答说尽兴,开眼界,不虚此行。

刘和接着又问道:“有这些勇猛的将士守卫蓟县,大家可否安心?”

众人又纷纷回答说有大公子和子龙将军坐镇蓟城,一百个放心。

“将士们整日操练,还要不分昼夜地巡逻值守,十分的辛苦,我们是不是该拿出一些实惠的东西来犒劳他们呢?”刘和循循善诱地继续问道。

大家又不是傻子,来之前大概也猜到了刘和的心思,此时见大公子已经名正言顺的开口,于是纷纷慷慨捐助,当场就向刘和表态,愿意拿出家中的余粮和财物来支持大军守城。

刘和敲完了“竹杠”,于是带着人皆大欢喜地离开了校场,前来观摩的各营兵士们则在头目的带领下返回各自营盘。

绝大多数人都没有发现,从一开始,大校场边上便有一支队伍默默地站在那里,他们手中没有兵器,身上也没有穿戴甲胄,但他们的态度很端正,老老实实地站在那里观战,从头到尾,没有人交头接耳,没有人以解手、拉肚子等理由擅自离开。

这支队伍人数约摸五百人,属于新组建的太傅卫队,他们是赵云一个一个挑选出来的,共同的特征就是身体壮实,为人老实,做事踏实。

当日夜里,赵云在刘和赏赐的府邸中大宴宾客,既是为前来投奔的兄弟们接风洗尘,又是为夏侯兰得到提拔擢升表示祝贺,同时也是向鲜于辅、鲜于银等将领表示感谢。

若说鲜于辅和鲜于银这两人,本领不一定十分出众,但在人品方面确实不差,即使顶头上司刘虞不在蓟县,他们两个对于公子刘和交办的事情都是认真负责,既没有阳奉阴违,也没有推诿拖延。

若非如此,赵云如何能够顺利地从这两人麾下八千士兵当中挑选出符合要求的士兵来?

第二日一大早,刘和带着州中官吏来到蓟城西门上为前往马城运输粮草军资的队伍送行。

公孙纪一肚子憋屈和郁闷无处可说,只得苦着脸与众人话别,而当他发现前来押运粮草的将领居然就是昨日才被擢升的夏侯兰时,心里就更加的不爽了。

就算公孙纪再蠢,他也看得出来夏侯兰不是好糊弄的主,不然昨天在校场上将对阵的那位骑兵营前部军司马抽下马背之后,也不会立即飞身下马伸手去拉。做人如此小心谨慎,在那种紧张的时刻依然保持清醒的头脑,足见夏侯兰的头脑不简单。

有这么一个“人精”跟随左右,就算公孙纪想要做点什么小动作,也是十分的困难。

赵云将夏侯兰拉到一边,轻声交待说道:“元庆,此次押运粮草事关重大,沿途一定要小心戒备,一旦发现异常,立即向前方和后方同时示警,请求支援,万万不可盲目恋战!”

夏侯兰也是掂得来轻重的人,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说道:“子龙放心,这一趟出去,无论如何我也保证将粮草准时送到马城!”

另外一边,鲜于辅正在向四个军侯训话:“你们几个给我听仔细了,这次出去,一切行动都要听从夏侯司马的指挥,不要觉得自己是骑兵营的老资格,便生出疏忽怠慢之心,甚至是暗中掣肘!要是耽误了大事,你们便是幽州的罪人!”

几个军侯见鲜于都尉说的十分严肃,纷纷点头表态,声称一切唯夏侯军司马的马首是瞻。

在人群相送的道别声中,庞大的运粮车队缓缓驶出了蓟城西门,一千名骑兵排成一字长蛇阵型,护卫在车队的左右两侧,渐渐远去……

刘和返回州牧府中,立即召集众人议事。

“诸位,按照既定的计划,公孙从事已经率队前往马城送粮,接下来便是第二步,请赵都尉做好准备,明日便率领一千骑兵前往蓟城西南部的安次至雍奴一带聚拢粮草,然后向西北方向押运至灅水南岸,等待后续的队伍赶来汇合!”

“卑职领命!”

“另外,这里有数十份李从事命人誊写好的‘纳贤告示’,子龙沿途遇到大的坞堡和城池时,张贴在过往行人众多的醒目之处,如果有人愿意来投,则在返程时一并带回蓟县。”

“卑职明白!”

“赵别驾,烦请您安排下去,在幽州全境招募各种擅长手工制作的能工巧匠,特别是铁匠、木匠、泥瓦匠之类,就说本公子愿意用最优渥的条件招揽他们前来效力,不仅让他们吃饱穿暖,而且还可以将他们的家人安顿在蓟城之内生活居住。”

“下官明白,一定不负公子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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