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字重音,情感爆发出来,不然就会让人觉得软绵绵的,再来。”
“好。”
这就是沈长歌和秦慕冬接下来的日常,秦慕冬的三楼是个开发商送的小阁楼,秦慕冬干脆就把它改成了录音室,里面的东西比起最顶尖的录音棚,除了地盘,其他的设备根本不遑多让,她本来觉得自己的歌是不是去录音棚里好一些,可那天他两吵架以后,果真再没和她讲过一句话。
他工作起来的样子很凶,很认真,一点瑕疵都不容许拥有,一旦出错,就是推倒重来,他似乎很讨厌那些调音,科技之类的手段,他追求的是人的本声爆发的能量和情感,于是秦慕冬就一遍又一遍的改正。
一个星期过去了,两人就靠着外卖和方便食品过了下来,秦慕冬随时会煮冰糖雪梨吃,对保护嗓子很好,自从沈长歌来了之后她就会刻意的多煮上一些,投桃报李,有意无意的会找个小碟子给沈长歌留着,沈长歌也知道这东西对嗓子好,也没拒绝别人的好意,两人生活中一直不说话,关系反倒是融洽了一些。
秦慕冬的专辑里的八首歌其实早已录好,可一直没有找到心仪的主打,就一直搁置着,当八号的时候最后一个音符落下,沈长歌点头称赞时,秦慕冬甚至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她被沈长歌骂习惯了,关键别人骂的还句句在理,自己连反驳的余地都没有,当他突然夸自己一下时,反而有点不习惯。
“那我可以准备专辑宣发了?”这是秦慕冬主动跟沈长歌讲的第一句话,她担心沈长歌仍然火气未消。
“嗯,这两首都还不错,可以发行了。”沈长歌也摆正了肩膀,做得有点久,身子有些僵,走到窗台旁,拉开了窗帘,窗外依旧是那个车水马龙,冰雪消融的大都市。
“我两去买点衣服吧?”秦慕冬倒是一贯的恩怨分明,自己这个星期在沈长歌的训斥下,对声音的控制,对情感张力的把控,似乎都上了一个台阶,想点办法回报一下,似乎才会让自己舒服些。
“算了,我这身挺好的。”此时的沈长歌穿着一件没有一点花纹的衬衫,下身穿了一条秦慕冬给他找的天蓝色毛绒睡裤,被他穿的跟七分裤一样,毛拖鞋是粉色的,露着大半个脚后跟,工作的时候没人在意,可当注意力集中时,秦慕冬就老感觉怪怪的。
可知晓他的执拗,又或许是被他骂怕了,也没再勉强,只好说道:“那我去交代他们着手准备了,而你的歌怎么操作,明天会有个答复。
“嗯。”这幅不咸不淡的样子,弄得秦慕冬突然火气又上来了,她在别处都是被人捧着的,可为什么一到他这,就老是感觉自己一文不值呢?她决定报复,她要让他吃点苦头。
第二天,沈长歌在一层的客卧里睡着,突然窗帘就被人拉开了,“赶紧起床!”沈长歌睁开眼,阳光刺得眼睛有些疼,刚想数落一下,却突然想到,秦慕冬已经不是那个自己想骂就能骂的敬业歌手了,生活里的她,可是傲娇的女王啊。
随即,一套黑色运动服甩到了沈长歌枕头旁,沈长歌迷迷糊糊的摸索了一会,面料很不错,似乎跟原来穿的差别很大,有些疑惑的看了一眼化了淡妆,一身浅蓝色套裙的秦慕冬,此时的她背对着光,被染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两颊也被撒上了一层光晕,很美,可沈长歌就看了一眼,就没敢再多看。
“今天穿这个,一会出门给你做宣传。”秦慕冬头颅高扬,出了录音棚,她还是那只骄傲的小公鸡,高跟鞋走得踢踢踏踏的,两条外露的玉腿依然白皙无暇,可心中却有一丝低落,毕竟大清早穿成这样,想看到某人惊艳表情的计划也落了空。
“好。”
秦慕冬听到答复,也没逗留,转身就出了门,可没把门带上,沈长歌一下子突然有种被人看着睡觉的感觉,只好急忙起床洗漱。
桌上放了豆浆油条,是沈长歌下楼去买的,离得不远就有一家老字号早餐店,秦慕冬似乎被谁惹了,一路上走着把楼梯扶手弄得叮叮当当的,又换了一身,白色的宽松运动服,还把头发后面扎了一个小揪揪,像个丸子头,前额的发全往后推,再没前额和两侧的发丝遮挡,完完整整的露出了一张脸。
太过完美的鹅蛋脸,平素向来被长发遮住边缘,可当发丝全被收拢,竟给人看出了几分清纯的味道,媚态和清纯的结合,杀伤力似乎是无可匹敌的,沈长歌都有些呆愣了一下,秦慕冬看到他这幅模样,终于明白这人的偏好了。
老娘辛辛苦苦早起化妆,穿了一身新衣服没让你多看两眼,现在穿身运动服倒给你看呆了,你这人,脑子有毛病吧!
秦慕冬用剪子把油条剪成了好几段,很优雅的喝着豆浆,吃着油条,而对面的沈长歌左手一大根油条,右手又端起豆浆喝一大口,连头都不抬,刚才的呆滞被秦慕冬看到后,他就有点想刻意回避秦慕冬的目光。
沈长歌平日里也是在运动的,毕竟那是保持肺活量的最好方式,可是今天的日头,怎么看都不像是适合跑步的天气,旁边一身白的秦慕冬十分惬意的骑了一张银色的公路单车,戴着口罩,戴着大墨镜,还戴了顶大大的遮阳帽,武装着全身,像个趾高气昂的蜂农。
像秦慕冬这样的女人,身边的各种草自是从小到大络绎不绝,而今天这一位,似乎是其中那格外优秀的那位。
发型被风吹过连一丝都没有被吹动,笑起来的样子也是温文尔雅的,高挺的鼻,深邃的五官,就是标准的偶像剧男二造型,不过最为显眼的还是那身看上去就雄壮有力的身躯,在宽松运动服的包裹下却依然能看出轮廓来。
“你好,我是盛不凡。”男人见到沈长歌,主动伸出了手,与沈长歌轻轻握了一下,讲起话来中气十足,且没有攻击性,给人一种很有亲和力的感觉。
“我是沈长歌,你好。”沈长歌不太自在,他并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
秦慕冬看着都没什么攻击性的二人,沈长歌的性子她倒是了解,除了工作外的任何事,似乎都不挂心一般,不过这个苦苦追求自己的精英男也这般淡定,倒是有些出乎她的意料,按照她的剧本发展,明明就是应该自己带了一个男人给精英男看,然后精英男被气红了眼,放出狠话要弄死沈长歌之类的,不是才有戏剧性吗?
“都认识了?”坐在自信车上,感受着阳光的秦慕冬见两人握过手之后,眯着眼发问道。
“嗯。”这是盛不凡回答的,他也不懂这个女人到底要干嘛。
沈长歌觉得有这时间,自己为什么不去多录两首歌呢?非得在这跟她瞎耗着。
也没在意沈长歌的冷淡态度,秦慕冬相信自己今天的提议一定会让他感兴趣的,毕竟是那么大的诱惑,所以她干脆就开门见山的说了。
“盛不凡这个U盘里有我的新歌,你拿着。”
“沈长歌,这个是我考下来《送别》的音源,给你。”秦慕冬仿佛在给幼儿园的小朋友分果果。
“你们看到那边那个有个大屏幕的楼了吗?这里离那个地方,有三公里,而中间有个小吃街,你们得给我买来我爱吃的东西,而买来我不爱吃的东西的那个人就得看着我吃完中午,而那栋楼就是广播楼,我都跟他们商量好了,谁的U盘先送到,就会在明天的每日广播里早中晚的上下班高峰里各放送一遍,还会在那个大屏幕上循环播放一整天,怎么样?很有趣吧?沈长歌,你要不要试一试?”她没说剩下的两公里要干嘛,可是自然不会是第一公里这么简单的。
秦慕冬笑得得意洋洋的,墨镜下的眼神全放在沈长歌身上,让你骂我,让你傲,每日广播是所有开车的人都最爱听的频道,忠实拥促极多,所以凡是有新歌发行,都会拿去那先预热一波,而那个全市最瞩目,也最大的广告屏,听说一个小时就要两万块,就算一天下来有优惠,但也便宜不了多少,看得出来,这次的秦慕冬是下了血本了。
贵气十足的盛不凡自不会有什么异议,就算奇怪这个沈长歌是谁,他也会找个只有他们两人的地方问清楚,绝不会让别人感到难堪的。
而沈长歌一听,顿时也来了精神,他仿佛看到自己的单曲销量终于能突破一了,而且自己也为之付出了,没多考虑的答应下来:“好,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