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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岁月如歌

又是一夜星光

1973年7月的一天,我和父亲躺在陆家畔“五七”干校的西瓜棚里,守望了一夜星空。那时我十二岁,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当时,父亲被发配到距县城四十多公里的“五七”干校劳动改造。那时,除了精神苦闷之外,活儿并不累。放了暑假,母亲送我到父亲身边,陪他解闷。入夜,酷热渐退,清风徐来,萤虫轻舞,蛙声如潮。最使我高兴的,是大片大片的星空,一直延伸到天边极目之处。我躺在瓜棚的凉席上,伸出手指,把夜空的星星数了又数,并极其自然地展开了一个纯真少年的无穷想象。父亲坐在我身边,不停地抽八分钱一包的“经济烟”,还频频咳嗽。那晚,在认识了牛郎、织女星的同时,我从父亲口中得知了一个如飘游在星空中那个传说一般美丽的故事。

父亲说——

二十年前,也是这么个酷暑难当的时节,为了早日投身到建设祖国的洪流中去,我们工人中专的三十多名学生提前毕业了。我们急切地守候在火车站,让飞奔的火车把我们送到炎热的建设第一线,送到祖国最需的要的地方去。经过一天一夜,同学们一批一批走了,最后只剩下我和一个叫刘慧珍的女同学。刘慧珍个子小巧,清纯可人。在校期间,我们经常一起畅谈理想抱负,交流学习心得,属于很“同志”的关系,但仅此而已,决没有往“邪”里去。流水东去,两年时光给我们增添了纯洁的革命友谊。正巧呢,一班同学又刚好走剩我们两个。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多年后回头一想,这也许就是们常讲的缘分吧。由于刘慧珍等的车要第二天早上才到,而我要在她走后两个钟头才能搭上车,因此我们必须住一夜。我去买了几个烧饼,接了一大壶自来水,两人就着吃了。然后就地铺开各自的草席,和衣躺下了。这一切都非常自然,一点也不觉得难为情。我记得那天晚上空气清新,凉风习习,满天星光,我们心中充满了毕业的喜悦和即将奔赴建设第一线的欢欣,互相说了许多勉励的话。面对浩淼星空,我舒心地睡着了。一觉醒来,群星已一一消失,曙色初露,风清气爽,刘慧珍的铺盖也不见了,我只发现了枕边的一张字条:“阿诚,我先走了。二十年后再相见,一言为定。”我收好字条,卷起铺盖,也满怀信心登上了南下的火车─没有一点离别的依恋和伤感。当时的我们就是这样的纯真和美好。

父亲说完,接上一支烟,浅汉道,二十年过去了,她却在哪里呢?即使知道她在哪里,我又拿什么脸去见她。父亲说着,拿着烟的手微微有些颤拦,父亲的样子就更加佝偻猥琐。青烟从父亲的嘴里出来,随着父亲无尽的思绪袅袅上升,飘向深邃的夜空。回忆着往事,沐浴着星光,父子俩一夜无话。我感到全身的骨节咯咯作响,就如同雨后春笋一般直往上蹿。我知道我在长大。

1997年4月的一个星期天,晚春将逝,夏季初临。父亲和久别重逢的老同学在院子里聊天叙旧。我坐在一旁装模作样地读《尼采文集》。一晃四十多年过去,早已物是人非、时移世易。说到伤心处,两位老人欷歔不已,长叹一番;又说到刘慧珍,那位老人说,刘慧珍一生曲折艰辛,几次被整,病魔缠身,阅尽人间沧桑,终身未婚。

1997年的这个初夏之夜,我的家里弥漫着淡淡的烟草味和对往事追忆的伤感气息。清风撩人,繁星满天,灿烂的星光穿过历史虚幻的尘埃,泼洒在父亲因饱经风霜而枯槁失血的脸上。我想,父亲肯定又忠实地守护了一夜星光——他看到了四十多年前人生美好的初始吗?

有灯照着我的路

晚上九点多钟,我最后一个离开学校。刚走出学校大门,一股冷风硬硬地刮来,我打了一个寒颤,心里跟着害怕起来。天阴着脸,乌云密布,只有南方天空的几颗暗淡的星星在风中摇曳,似乎随时会掉落到远处黝黑的山坳里。这是世界上一个极其平常的日子,也是我的十三岁生日。以前我的生日的全部内容就是两只鸡蛋,其中有弟弟的一只。我们兄弟俩总是跑到屋前的晒坪上,就着月光吃掉鸡蛋,然后上床睡觉。可是,今天已经很晚,而且也没有月亮,还有鸡蛋吗?

我沿着回家的山路,一边走一边埋怨父亲。要不是父亲向老师推荐我参加学校的文艺宣传队,我也不会遭这份黑灯瞎火赶山路的罪。老师为了使我演好《沙家浜》的主角郭建光,连续几个晚上给我开小灶、背台词、找感觉、设计舞台动作,于是连续几个晚上走夜路回家。学校离我家有七里多路,这其中有一道山坳、一片坟地和一座小木桥。白天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晚上就变得可怕,特别是走过那片坟地时,心被提到了嗓子眼,有一种精神濒临崩溃的恐惧感,到家后少不了透出一身冷汗。

我身体素质差,生性胆小懦弱,一只小老鼠可以吓我半死。走着走着鼻子开始发酸,想哭。我没有电筒,只有一盒火柴,前几个晚上夜色明朗,一直没有用,不象今晚黑乎乎一片,五步之外就使任何犀利的目光失去作用。抖着手划了火柴,立即被旋转不定的风吹灭了,又擦了几根,都一一熄灭。我正站在山坳上,风势很猛,其中还夹杂着雨滴。我凝望着那条被夜幕藏匿了的蜿蜒于坟头之间的小路,一时间进退两难。蓦然间,我想起了父亲那张冷铁板一样的黑脸膛和僵硬的身板,又想起了父亲对我的种种苛刻、冷漠和责骂,就伤心地哭出了声。父亲的确对冷酷无情,讲出来的话毫无亲情,好像我是一个私生子。正不知如何是好,我隐约发现前面有一些亮光,是一个人站在坟头中间的路上,提着一盏照鱼用的松油灯。那灯光很暗,比星光亮不了多少,但这已经足够了。灯光不亮不要紧,有人的生气就行。我甩开两腿,朝着灯光的方向一路狂奔,提灯的人大约知道我跟上来了,好象故意躲开我,也提着灯往前赶,我急了,一边跑一边大喊,喂,等我一下,等我一下嘛。那人并不理睬我,同样跑得飞快,我怎么撵都撵不上。不知不觉,我跟着那人那灯一口气跑过了坟堆。接着,那盏松油灯很快熄灭了,提灯的人也不见了。我又接上一口气,一直跑到家门口。大门半掩着,从里面透出昏黄的煤油灯光。我推开门,见妈妈正在灯下补衣裳,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妈妈抬起疲惫的眼睛看了看我,面无表情地说,哦,你回来了,你爸已经睡了,你弟也睡了,锅里有两个煮鸡蛋,去吃了吧。妈妈低了头继续她的针线活,不再理睬我。我只好抓起锅里的鸡蛋,听着父亲惊天动地的呼噜声,就着泪水咽了下去。毫无疑问,这是我人生中一个充满了痛苦和恐惧的生日。

岁月一晃已二十余年,过去那痛苦和恐惧的瞬间竟然也成为了一个非常美好的记忆。也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拿着一只忽明忽暗的手电筒,一个人走在茫茫旷野的小道上。下午在一个村干部家里谈工作,吃饭时又喝了二两,走起路来也就格外有劲。虽然四周一片静悄悄,但我一点都不觉得寂寞,哼着轻快的小曲往回走。刚走进一片小树林,我忽然听到像是孩子的哭声,用手电照去,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他正缩在一颗树下瑟瑟发抖。我同他原因,小男孩说,今天下午去山上放牛,不留神弄丢了一条,怕父亲揍,不敢回家,就到处去找牛,到处找不到牛,又不留神走过了杀人冲,现在不敢回去了。我问杀人冲是怎么回事,小男孩说解放前是土匪抢杀过路客的地方,解放初是枪毙地主恶霸的地方。我说那是以前的事,还跟小男孩吹牛说我从小不怕鬼。我拉起小男孩就往树林的深处走去。

这时候,我们看到在杀人冲茂密的树林里,有一个人举着一盏马灯,照亮了曲曲弯弯的小路。那是我的父亲——小男孩说。我打了一个激灵,一股暖流涌上心头,我立时想起了二十多年前的那一幕。我说——是的,是父亲。

外婆的月光

外婆死在一个月白风清的晚上,那是我女儿三岁生日的第二天。大雨刚刚洗刷了天空,初夏的月光很好,柔软如无声流淌的水,轻轻抹在外婆安详平和的脸上。我一直以为外婆死的日子是她自己精心挑选的。她总是能把每一件事算得很准,她的眼睛里深藏着的秘密让我陶醉。外婆一手带大了我,但我认识的人中外婆是我最不了解的一个。外婆读过古书,侃起来能够通宵达旦。但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懂这么多,因为她一生都没有走出厨房的三尺天地。外婆说外公是个美男子和大善人,但外公命短,二十二岁到河里洗澡弄丢了命,让十八芳龄的外婆守了寡,而且这寡一守就是一辈子。外公给外婆惟一留下的是一个独生女儿。不用说,这人后来成了我母亲。

据说,外婆守节的事在她生活的那一带名声很响。在我八岁的时候,外婆就把她的美名带到了我们这里。每次提起此事,外婆就咬牙切齿,把我那可怜的死了多年的外公拉出来批判。外婆年青时的貌美亮丽和她的守节一样闻名遐迩,对此我深信不疑。虽然无情的年岁多少掩去了外婆年青时的光泽,但当年的风采依然隐约可辨。外婆说她因为我妈枉活了一世,白白让美貌付诸东流。外婆又说她来到这个世上,好象就是为了空守一个屁用没有的好名声。外婆说着说着就会痴痴地把目光放逐到一个很远的地方,很久很久都收不回来。我知道外婆心里有自己的秘密,可是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外婆是一本很深奥的书,我读不懂。

不过,外婆对她的四个外孙也就是我及其弟妹们都极其疼爱,这种疼爱毫不含糊,而且让我铭心刻骨。六岁的时候,我被母亲送到外婆所在的小山村躲避十年动乱。当时外婆住在村西头一间很小的红砖房子里,蓝天和白云是红房子永恒的背景,在广阔的田原上色彩斑斓,如同住在天堂里。直到现在,每次我想起这一个情景就会激动一阵子。住在红房子的那段日子,野性十足的我让全村人都晓得,红房子来了个小混蛋。时至今日,那股匪气仍然隐约在我身上闪现。但我没有理由责备外婆对我的放纵,我想把这种诠释留给有关专家。我只想说,在红房子里,外婆把着我的手,在描红本上写下了第一笔。我学的第一个字是“人”字。

一年后我回去读小学一年级,老师发现我不读书不听课还把课本撕成一堆废纸,但考试起来不是第一就是第二。老师以为自己发现了一个神童,就向校长报告,校长就跟我父亲说,父亲说校长说笑话,为此我被父亲揍了一顿。过了几天,父亲觉得还不解恨,又揍了我一顿。直到多年后的一天,正是吃晚饭的时候,我笑着把这事跟外说了,外婆立马来了气,将老爸赶到外面去吃饭。

外婆喜欢坐在月光下给我们讲故事。外婆是个故事通,上下五千年,纵横八万里,正传野史,逸闻趣事,在月光如水的夜晚扯板路是她的拿手好戏。我们这些孩子常常听得如痴如醉,直到挨大人揪了耳朵,才被迫上床睡觉。夜深人静,最后总是剩下外婆一个人枯坐在空旷的院子里,这时候的月光变得惨白,照着外婆饱经风霜的枯脸,像一尊石雕,伫立在时间的深处。在繁星满天、秋高气爽的夜晚,外婆经常一坐一个通宵。外婆到底在想什么啊?不,外婆的秘密我不知道。

直到今天,我仍然坚持认为外婆死时有件事放不下,那件事折腾了她一生,使她永远不得安宁。就在那个月光皎洁的静夜,外婆临死前说了一句话。那句话很清晰,可是在场的所有人都装聋作哑,他们宁愿相信那是外婆的胡言乱语。然而,我以自己的良心作证,外婆说那句话的时候还流下了两行清泪。外婆说:“到了阴间,我也要嫁人。”

外婆静静地凝视了一阵窗外如水的月光,然后,静静地闭上了双眼。

月光照着永远的外婆。

爆炸

二十三年前,我亲手酿造了一场悲剧,差一点将八条人命送上了黄泉不归路。这是一次极其偶然但无法饶恕的失误,它使我悔恨终身,永无宁日。

其实知道事实真相的人很少,只有环根叔和我,后来还有我母亲。母亲是实际上的主角。

事情发生在那年冬天一个很平常的傍晚,我记得是我十六岁生日的第四天。当时我已经高中毕业回家务农,和母亲一起吃队里的工分和父亲的一点抚恤金度日。父亲是一位烈士,他死于一次意外爆炸,和父亲同一个铁道兵连的环根叔亲历了父亲死亡的场面。父亲的遗骨就埋在那座山上,日夜守望着自己用鲜血浇铸的交通大动脉。当年母亲去部队参加父亲的葬礼回来,整个人都走了形。环根叔退伍回村后,很长一段时间里逢人便说我父亲的事,一边是还摇头掉泪唏嘘不已,在村坊上人的同情声中只有我母亲一脸漠然,甚至不乏蔑视和仇恨。这种别人不易察觉的蔑视和仇恨曾经使我迷惑了很久,直到出了这件事。

恰逢县里开展冬修水利大会战,队里要派出一些劳力参加,环根叔和我都在被派之列,刚好又都分在爆破队。环根叔当年是工程兵,熟悉业务,进爆破队理所当然。我是因为父亲的缘故,加上年龄小,被作为照顾对象安排。我的工作极其简单却责任重大——看守电闸。这只电闸非同小可,它直接启动爆破装置,合上电闸就意味着一阵惊天动地排山倒海的爆炸。根据爆破队长给我的指令,我必须在每次爆破前寸步不离守着电闸,同时按规定的时间合闸引爆。我至今不明白他们有什么理由如此相信一个尚未成年的孩子,我想这也许是他们对一位革命烈士敬仰之情的表达方式吧。

现在回到当时事情发生的具体过程。这个过程只是一个短暂的瞬间,却在我的生命中铸成永恒。前面我说到事情发生在一个傍晚,天冷风硬,浅水洼结着一层透明的薄冰,像镜面一样光滑;收工的人群如倦鸟归林,喧嚣着躲进猪圈一般潮湿生冷的工棚;炊烟袅袅升起旋即被北风吹散,高音喇叭里跑调的曲子时断时续。电房里只有环根叔和我,环根叔拐着一只前几天被石头砸伤的腿弄饭弄菜,我坐在一堆旺火边看一本没头没脑页面泛黄的书,这本书原放在茅厕作手纸用,我解手时发觉有趣就顺手拿回来继续看。书是外国佬写的外国事,具体写的什么已经记不清了,当时却看得痴,还吃吃傻笑。忽而高音喇叭里传来嘟嘟的报时声,接着一个女人说:刚才最后一响,是北京时间十八点正。我一楞,立即将时间和放炮联系起来,书中精彩的故事使我的思维还来不及转换,手却已经握住电闸,机械地往上扳动并合拢,在听到如春天惊雷滚过长空轰鸣声的同时,我看到了电闸旁边一块纸版上我自己写的字:今天下午队长和六个队员去检查线路,队长说等他们回来后才能合闸启爆。对此我毫无思想准备,立马天旋地转。环根叔赶过来抓住我,给了我一拳,我像一根灯草被打翻在地。环根叔满脸黑紫,眼透寒光,凶神恶煞地说:小子你记住,这是我干的,不关你的事,要是讲废话,我打掉你的门牙。说完径直往爆炸现场跑去。

事情的结局是明摆着的,爆破队长及六名队员将无一生还尽丧炮下,环根叔也将被判死刑吃枪子。但事情的结局却出入意料,原来爆破队长等一干人提前检查完毕,打了一只野山羊到小河边烧烤,无意中躲过了一场死劫。环根叔被反革命谋杀罪处以死刑,后改判无期徒刑。环根叔的老婆孩子成了反革命家属,一家人不堪重负,生活困难。

母亲从我的眼里看出了问题,我没有隐瞒的能力和经历,立即招了。母亲哭了。母亲流着满脸的泪说,你环根叔给我们家还债来了。我说我不懂。母亲说,你父亲当年就死在他手上。我想起了母亲眼里蔑视和仇恨的目光,我问,环根叔为什么要这样做?母亲最后说,当年你父亲和环根叔都想娶我,讲实在话,他们两个我都喜欢,可是我只能嫁给其中的一个人呀。

倏忽间,我的眼睛穿越时光,依稀看到了母亲年轻时美貌绝伦的模样。

纸飞机

妈妈送我上学的那天早上,晴空万里,旭日东升,灿烂的阳光撒在我家门前那条弯弯曲曲的青石板路上。我背着一只空荡荡的大书包,走在前头,妈妈跟在我身后大约二十步远,两只手不停地挥动,催我快走。妈妈的双手刚从洗衣盆里抽出来,满是肥皂泡。我走几步,就回头望一眼妈妈,特别是望着妈妈那温漉漉的双手,老想哭。那时候,爸爸在千里之外修铁路。

那一年,我还不满六岁。

那时候,我是个胆小本分,而且瘦弱的小男孩,跟同伴们玩耍,我总是当配角,做游戏就是被追捕的坏蛋。怕老鼠和蛇,还怕鬼,晚上睡觉不敢熄灯。有时妈妈多给我一只桔子,我就仰起脸望着妈妈,说,妈妈,我已经吃了我的那一份了。

上学的第一天,我很害怕,怕陌生的老师,怕陌生的同学。但老师很好说话,发给我两本书,就让回家了。我把书塞进书包里,往回家的路跑,大书包在我身后噼啪噼啪响,拍打我的屁股。跑到半路的一个大草坪,我满身大汗,累得不行,躺到草地上,一闭眼,睡了过去。一觉醒来,呆呆望了一阵蓝蓝的天空,拿出课本,一张张撕下来扎飞机。课本纸很硬实,扎飞机正合适,一会儿就编成了一个大队。我不停地把飞机射向天空,玩得痛快极了。

那天晚上,妈妈第一次揍了我。我似乎晓得自己错了,一声不吭,妈妈却边打边哭,还骂。后来,妈妈提着一盏马灯出去了。望着走远的妈妈,我反而放声大哭,声音十分嘹亮。就这样哭哭停停,停停哭哭,哭到后来就不哭了,因为我不知什么时候睡着了。醒过来我发现自己已经睡在了床上,妈妈还没有睡觉,正伏在饭桌上忙乎些什么。

早上醒来,妈妈什么都没说,吃过早饭,我背着书包要去上学,想叫声妈妈,可又不敢。妈妈好象没有看见我似的,只顾忙自己的活。我撒开双腿就跑,跑着跑着就哭了。

上课的时候我才发现,妈妈里里外外忙了一晚上,把我扔在草坪上做飞机的课本纸全都粘合了起来,还原成了课本。

放学后,我呆在山坡上的桃树林里,不敢回家。天渐渐黑了下来,晚霞落到山的背后,有人吆喝着赶牛回栏,田垌里一个老伯伯哼着山歌回家。这时候,我听见了远处妈妈带着哭声的呼喊,想答应,但只是轻轻地抽泣。后来,我又不知不觉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己大黑,四周很静,我害怕极了,沿着那条青石板路边哭边跑。到了门口,妈妈正站在门边张望,见到我回来,一把紧紧搂着我,泪流满面。

第二天早上,我起了床,发现桌子上堆满了纸飞机,足足有上百架。妈妈又熬了一夜。

许多年后,我已长大成人,曾经在天空中翱翔的纸飞机早已荡然无存。但无论是在忧郁的时光,还是艰难的处境,只要想起曾载着我的梦幻飞向蓝天的纸飞机,我的心中就充满母爱的温馨。

纸飞机早已飞向远方,妈妈的爱永在。

一地桂花

入夜,一场秋雨悄然袭过,清晨霞光中,院子里的一树桂花已然迎风招展。我闻香而起,推窗一看,果然繁花盈树,苞摇枝颤。我满心欢喜,旋即下楼品香,却见老宁头早在树下凝神赏花,痴迷得紧。老宁头爱花如命。

老宁头孤身一人,这棵百年老桂就是他的伴侣。老宁头退休前是园林护理工,打理树木花草几十年,对桂花树的栽培、嫁接和管护有自己的一套办法。退休后,老宁头把全部心思花在了这棵桂花树上,松土和施肥,浇水和剪枝,老宁头干得一丝不苟,把一棵老树打理得清爽怡人。每逢秋天,这树花开放最早,凋谢最晚,最是香溢拂风,沁人心脾,成为城里秋天一景,观者甚众。但桂花开时往往又是老宁头揪心之日,因为桂花有经济价值,可以卖钱,此树又花繁叶茂,自然遭贪图便宜者频频光顾,日盗夜伐,用镰刀接的长钩将一树打得遍体鳞伤,枝断叶落,惨不忍睹。老宁头一气之下,找来一块硬纸板,上书“谁打桂花先打死我”几字,挂在树上,后觉不雅,遂取下,却又搬来一张躺椅放在树下,没事就躺在上面守着,而这一守就是好多年。这两年,老宁头守桂花的趣事已远近闻名,盗花伤树的行为渐渐绝迹。

然而,这天中午,我下班回家,看到桂花树旁老宁头正在训斥一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老宁头满脸铁青,言语粗暴,骂声不绝,而小男孩则灰头土脸,任凭老宁头的责骂,始终一言不发。树下散落着一些勾下的枝条和花瓣,以及一根显然被老宁头折断的竹接长钩。我对小男孩心生怜悯,觉得老宁头有点过分,便对老宁头好言相劝一番,总算放走了小男孩。不过,老宁头似乎心有不甘,一边收拾残局嘴里还嘟囔不休。

晚上进院,却见树下桂花满地,老宁头正拿一只扫把将四处散落的桂花扫拢。我好生奇怪,刚要发问,老宁头却摆摆手,扔给我一只扫把,要我帮着干。一阵忙活后,打下的桂花装了满满一麻袋。老宁头把麻袋驮上肩,领着我走出了院子,转过二条街道,进入一条小巷,老宁头在巷口站定,从怀里掏出五百块钱,指着一处亮灯的小平房说,把钱和桂花拿给那家人,别问为什么。

我遵命推门进去,只见一个中年妇女正厉声斥责今天中午打桂花的小男孩。其实那妇女我认得,她丈夫病逝,本人下岗,又患慢性病,母子俩仅靠微薄的劳保金度日,生活自然艰辛。我说了一大堆话,才勉强完成了老宁头的托付。走出巷口,却不见了老宁头身影。

回到院子,站在老桂树下,抚摸着凝结岁月沧桑的粗粝树干,感慨万千。我想,老宁头一如这百年老桂,一生无怨无悔,香馈人间,历久而弥新。

魂之路

鸡打鸣,鸟吟晨。深秋的太阳就要从百里溪的尽头升起来,我就要离开生我养我十九年的故土了。

我是百里溪的第一个大学生。

送走了贺喜的老小乡亲,几年来我第一次早早地躺在了床上,也是有生以来第一个不眠之夜。整夜我都睁着眼睛,默默地流泪不止。在悲喜交加、思绪万千的长夜里,我默默地凝视着窗户外面缀满群星、晴朗幽静的夜空,往事就像那百里溪的旋风,吹过去又荡回来……

九年前,做了二十几年民办教师的父亲积劳成疾,一病不起,不久便丢下母亲和我们兄妹几个,撒手西去了。临终前,父系握住我的小手,说,苞米仔,你是村里人的苞米养大的,莫忘了,好好念书,将来报答叔伯婶姨们。我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我只记得满山遍野的苞米熟透时,我整天带了几个饿得嗷嗷叫的妹妹,在地里钻来钻去,偷苞米烧着解馋。村里的大人见了我们几个,从不当贼抓,反而多掰了几个大苞米塞到我们手中,让带回家去。逢年过节,我们家的碗军总少不了东家腊肉西家鲜鱼。父亲死后,母亲的哮喘病更重了,每逢阴冷天,母亲总难受得要命,几天几夜不能起身,躺着呻吟不止。田不能种了,全靠岩树大伯代耕,每年夏秋两季打谷后送来。地也没办法种了,都是六奶奶和婶姨们隔三差五送菜到灶屋里。我读中学的大部分费用,也依赖父亲的老同事——郑老师的全力支撑。他还是一家六口之主哪。

风霜雨雪之后是晴朗的日子,凛冽酷冬的前面是明媚的春天。我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一所国内名校。今天我就要起程上学了,而多年郁结的情感,一夜间有如泉涌,澎湃而出。

灶屋的那只芦花鸡叫了又叫,唤来全村的公鸡一只接一只唱和争吟,屋前苦樟树上的灰喜鹊叽喳不休,以歌报喜。夜在渐起的鸡鸣犬吠声中隐退了,群星一一消失,天色已明。我透过麻布蚊帐,看见母亲正蹲在灶台前烧火熬鸡汤。忽明忽暗的火光闪出母亲爬满皱纹的脸,我心里“格登”一下,突然发现了母亲的苍老和软弱,泪水又不知不觉淌了下来。这时候,母亲走过来了,我赶紧闭上眼睛装睡。我晓得母亲正掀开蚊帐望着我。我故意不吱声,就让母亲好好端详一会儿就要离开她的苞米仔吧。血往心里流去,泪从眼中出来。直到母亲转身抽泣着走开了,我才敢睁开眼睛。

我起身穿好衣服,洗漱干净,天已经大亮。喝过母亲熬好的鸡汤,正和二个妹妹说着话,郑老师进屋来了。他神色匆匆,很急的样子,说是要去乡里开会,来不及送我了。郑老师细细地叮咛了我一番后,掏出一个纸包,说,几个零花钱给你,山里汉子正长膘,万万不可为了省钱饿肚子。这时候,母亲赶过来,坚持不受,说,老郑哪,你这些年来的大恩大德我们一辈子都还不尽,现在苞米仔念上了大学,哪敢再劳你的神哪。郑老师变了脸色,说,嫂子,这就是您的不是了,我和大哥是一根藤上的两只苦瓜,心连着心呢。苞米仔上大学,我高兴哪!不收就是看不起我,嫌少。母亲喏喏感激一番,总算收了。送走了郑老师,我打开纸包,一数,好多的块票和毛票,这恐怕是那老师多年来的全部积蓄了。

收拾好行装,打作两个包,一包换洗衣服和几本书,另外一包全是村里人送的糍粑。好沉。母亲说要把这些糍粑分给同学们,让他们尝尝百里溪人的土特产。拿根扁担串上两个包,作了一挑。正和母亲商议着该走了,门外却响起岩树伯喊山般的吼声:苞米仔,苞米仔,你还磨蹭什么,快跟我走!他径直冲进来,也不答话,攥住我的手就往外走。

我来到村东头岩树伯家,哟,院子里聚了好多人,全村的长辈都来了。不一会儿,母亲和妹妹们也来了。听着长辈们暖烘烘的贴心话,听着千般叮咛万般嘱托,喝着清香扑鼻的苞米酒,我的心醉了。

过了好久,村里人才肯把我送出了门。我挑了包袱,紧一步慢一步上了路。全村人聚在路口,默默地目送我离去。忽然,身后传来岩树伯浑厚的山歌:“百里溪哟百里来咧。”全村人齐和:“哎嘿——”“流过百里啊不回头咧。”“哎嘿——”“山里汉子哟出山外咧。”“哎嘿——”“回头一望哟尽是歌咧。”“哎嘿——”

级级石板路,道道山坡坡。我挑着包袱,离开了梦牵魂绕的故土,顺着百里溪边的小路,走向外面的世界。

好长好远的路哟,还有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远方。

烛光

那个旮旯胡同,幽幽地通向深处,连卖馄饨汤圆修鞋补伞换大米的都不愿进去,害怕曲里拐弯弄丢了自己。不过人嘛仍旧住着的,且愈往深处,住的人家就愈发见多。胡同路面铺砌的是清一色的鹅卵石,被磨蹭的年月久了,也折出些许淡淡的亮色,很有些古朴的意思了。即使老爷子们的平底鞋踏在上面,也须细心一点,免得扭了脚踝栽了跟头。要是姑娘女士们穿着高跟鞋走在上面,就得提住裙角,俯视脚尖,找准下脚的地方,象过只垫了几块小石头的小河一样,不好大意过分。话说回来,大白天从这上面来来去去,实在也不算什么难事。

晚上却不大好办。原来是有盏路灯的,不晓得被哪个楞头青作了枪靶子。也换过,但无济于事,寿命基本上不超过十天半月。后来人们除了偶尔骂几句那些缺德鬼发发牢骚外,干脆理也不理。倘不停电,还可借两边窗户送出的光找路走;停了电,便只抓瞎。于是,嘴啃泥的骂声便多了起来。

胡同里有蜡烛的事恐怕没有人记得从哪时开始的。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每逢停电时总会有人在胡同拐角处的墙洞里点上一根蜡烛,那烛光恰到好处地衬亮了两边的路面。

有人扳着指头数,从东到西赵钱孙李,从南到北甲乙丙丁,猜来猜去,始终吃不准是谁。也有人不以为然,说那人大概做了伤天害理之事,现在良心发现,要修善积德,也好,由他去吧。

都说人是惯性动物,一旦习惯便成了自然。时间一长,也就没有人再为错烛的事感到奇怪了。

终于在那个平常的晚上,电仍旧停了,烛光却没有出现。

有人醉汉一般摸黑往外走,碰到了墙洞下一个扑倒在地的人。借了光一照,原来是那个驼背男人,那个孤身独处、隐居一隅的老头。他的眼闭着,脸色平静,手里握紧一根蜡烛,人却已经死了。

他的死,便人们想起了他。

他的葬礼极其隆重。人们在他那间简陋屋子前的泥地上,插了几十根蜡烛,那热烈的火焰燃烧了大半个晚上,似乎要照着他走向遥远的地方。

其实,他是用不着那些烛光的,因为他生来就是个瞎子。

麻哥

麻哥死了,只有四十二岁,听满婶说起麻哥的死,那口气是淡淡的,好像死的只是一只家畜。二叔和五婶也曾提起,都是在鞭炮连天的欢声笑语中带出来的,话过如一缕轻烟,了无踪影,我的心头当时微微一颤,随即又被春节欢快的气氛淹没了。

说实在活,麻哥和我接触不多,更谈不上什么交情。倒是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让我吃了一惊:他脸部的麻子星星点点,像月球上缩小的环形山,凹凸不平,笑时露出两排白花花的牙齿,活脱脱一个非洲土人。当时未婚妻宗族里有一个长辈去世,我随未婚妻去吊唁,见麻哥正在灶屋里挥着斧头劈柴,他光着膀子,大汗淋漓,大段的树疙瘩在他粗壮有力的胳臂下一一破裂。后来妻子告诉我,麻哥的父母早亡,兄弟几个已经成家,另立门户,他一个人住在河边的祖屋,以打散工度日,扛包,砌屋,烧砖,挑碳,掏粪,抬死人棺材,什么活都干,不嫌这活脏那活累,不管钱多钱少,更不会偷奸卖巧,很受雇主欢迎,有活要干的都喜欢找他。麻哥闲的还下河摸鱼,晒成鱼仔干,卖了换钱。麻哥的酒量极大,一顿饭喝二斤米酒不在活下,而且几乎不需要什么菜,二条鱼仔干、三只红辣椒就够了。但麻哥经常喝着喝着就过了量,别人劝也劝不住,所以我见到的麻哥几乎都是醉态可鞠的样子。

我结婚那天,去外家接亲,看到麻哥还是在灶屋里挥着斧头劈柴烧火,灶膛的火光映红了他黑乎乎的麻子脸,汗水顺着脖子淌下来,湿透了红背心。我不由分说,拉他上了正席,斟满了一杯酒敬上,麻哥颤颤抖抖接过喝了,感动得语无论次。席间,我频频劝酒,跟他对饮。他来者不拒,放开量猛喝,直喝得天翻地履,人事不省。众人七手八脚刚把他抬上床,立马就起了呼噜声。大家都说,麻哥是太累了,为了我的婚事,挑水劈柴,杀鸡剖鸭,脏活累活都干,没得半句怨言。我悄悄往他口袋里放了二百块钱,以表谢意。可是过了几天,麻哥又托人给我捎回来了,钱里还夹了一张纸条,上面有几个歪歪斜斜的字:“妹夫,钱我不要,你对我好我就好了。”我看到这几个字,心里一热,好象又看到了他那张布满汗水的麻子脸。麻哥缺钱,但不缺善良。

女儿出生后,体质很弱,感冒,发烧,咳嗽,病如抽丝,绵绵不断。麻哥不知从哪里得到这个消息,忙了几天,专门抓了四只甲鱼,送到家来,说是给我女儿滋事身体。我听说甲鱼已经价格不菲,市场卖到了一百多块钱一斤。那四只甲鱼至少值五百多。我执意不要,但麻哥哪里肯依,说是随手捡来的东西,不要就是看不起他。我只好收下,要给他钱,麻哥脸张得通红,摆了摆手拔腿就跑。春节去外家拜年,我专门给麻哥带了几瓶酒表示感谢。哪知他已撒手西去,辞别人世了。

小镇的街上,彩炮争鸣,喜联排户,人人脸上挂着春天的喜悦,还有孩子的欢声笑语,把节日的欢快气氛渲染到了极致。我提着带来的那几瓶酒,让外家一个侄子领着,来到麻哥的坟前。微寒清凉的春风吹过,拂动了麻哥坟上的萋萋青草。我把酒全部撒在坟头上,然后点燃一支烟,静静地守候着麻哥。

香烟缥绕。情思缭绕。

好朋友

陈冶民是我小时候最好的朋友,他大我整整三十岁。

年龄的差距并不能成为我们彼此交流的障碍,我从小就很受他的喜爱,其实我呱呱落地时才三斤八两,瘦骨伶仃,面色腊黄,全身黑不溜秋,像只烧焦了的秃尾猫。长大了也是瘦子,吃什么都不认帐,剥去衣服两排肋骨就是两列手风琴键盘。

陈冶民没有娶过老婆,却偏爱小把爷,视我如己出。不大有道理,却是事实。

陈冶民很能侃,人到哪儿,快快活活的笑声就会在哪儿出现,生闷气闹红脸那是从来没有过的事。且人未到笑声先到,讲话善引经据典活学活用乡言俚语,常一口气吹出十个八个惊心动魄妙语连珠的故事。很小的时候,我就坐他膝上听他吹。有一次他轻轻拍着我的歪脑瓜子对人们说,你们莫看这小子头脑不中看,那里面有货呢,歪瓜正果嘛。你们信不信,他是块写文章的料。你不信?信不信由你!反正我陈某某信。

陈某某者,陈冶民也。又称“陈一两”,即每晚必饮一两酒,一两炒花生米,一两米饭,外加一小碟素菜或一碗清汤,绝不换新花样。值得补一笔的是。他从不存酒,每晚提一只破磁盅去打,花生也去买新炒的。盛入唐装口袋,一颗颗悠然摸出,现剥现吃,以助酒兴。酒的喝法挺有趣,劲头十足,两片嘴唇夹住盅边,吸,咂,滋滋带声,回味绵长。

他和我的交情可以追溯到很早以前,三岁前的传帮带就忽略不计,刚四岁就按住我的头灌了我半军用水壶的米酒,昏迷数日,醒过来,对酒的兴趣大增,日久情深,竟成酒癖。每日徘徊于烟酒门市部的大酒缸前,嗅其酒味,乐而忘返。父亲也喜酒,每晚少不得几杯落肚,可常常是杯置桌上,斟满酒,仰脖子打个哈欠,低头欲饮,酒早被我喝个干净,老父不明就里,反复数次,终于发现了秘密,一掌搁我脸上,泼口大骂陈冶民,借机调他去守了化肥仓库。他竟毫不在意,仍和我日趋亲密。

六岁半被他扔进水库里,水填饱了肚子,游泳也会了,八岁跟他捕鱼捞虾,十岁跟他上山打柴,十二岁对化学产生兴趣,用电解水和盐酸两种方式造出氢气并成功使气球升天,十四岁时陈冶民告诉我,人之所以不同于猪,是因为人需要时常仰头看天上,于是我用一百度老花眼镜和三倍放大镜制作了一只望远镜,循着伽利略的目光扫射天空,我幼稚而浪漫的思想在银河里徜徉,我知道了星移斗转时空浩渺人生短促;十五岁发表作文《老贫农的血泪控诉——一堂生动的阶级教育课》,十六岁去农村插队落户……流水账不免枯燥,我还是说重点的为妙。

就说那次悲壮的送别罢。那天我要远行,老父正巧出差在外,母亲患病,弟妹尚小,只有陈冶民给我壮行。那天晚上,他说,今晚上我俩放开肚皮喝,一醉方休,以后我要看见你喝酒,就打掉你的舌头,我这一辈子,最后悔的就是让你学会了喝酒,不要以为我一时糊涂,这是对你爸的惩罚。你大概听说过有关我的风言风语巴,是的,我和你妈有过恋爱史,你不要恶气,光明正大的事,当时我和你妈都要结婚了,你晓得后来没有,为什么?以后你会清楚的。你那当主任的父亲为了这个整了我十几年,我不在乎。我吼他,借着酒兴狠狠揍了他一顿,他一声不吭,一任鼻青脸肿,末了才从牙缝里迸出一句,你小子总会明白的。那晚,我和他都醉了。早上,我爬起来,昂首走出来,从此不再理睬他。

我就这样带着一肚子狐疑,离开了陈冶民。

十年后,我和一个五官端正的姑娘结了百年之好,她使我做了我儿子的父亲。我工作如意,家庭和睦,住宅条件不错,业余时间喜欢写写弄弄,偶有几篇装模作样的东西载到报屁股上补个白。至于陈冶民,听说他五年前退了休,回到乡下老家住了,还听说他郁郁寡欢,终日饮酒,后来便杳无讯息,要不是他托人传信给我,我几乎把他忘干净了。

我赶到时他已咽了气,只等我看一眼便封了棺。他的侄儿们告诉我,他临死前还念叨着我,还给留下一包东西。

那是一个用牛皮纸封好的小包。我拆开,原来是一叠旧报纸和一只信封。细看报纸。发觉每一张上都有我的一个名字。信封里,装着两件东西,一张医院里给陈冶民出具的不育症证明,一张一寸黑白小照,照片上是一个稚气未脱扎着两根小辫的少女,凭直觉我就知道肯定是我妈。

我把这包东西夹在腋下走出村子,来到一个阗无人迹的荒野之处。夕阳西沉,晚风送凉,枝头飞絮,一群小鸟啄食天空。我点燃了那个纸包,随着袅袅升起的青烟,我的思絮飘向辽远清幽的太空……

那年的酒事

队长十大碗去县上开表彰会,领回两样宝贝:一张大红奖状,一瓶罐装茅台酒。奖状是在台上公开颁发的,酒是县委书记私下送给他的。十大碗跟书记关系很铁,经常一起喝酒,还称兄道弟。诨名“十大碗”就是书记给叫响的,意即此人能喝十个大海碗的酒。当然,是水酒,不是茅台。

十大碗带着宝贝回家的消息迅速传遍全村,知青李进尤其上心。第二天一大早,李进去镇上买了二斤猪头肉,兴冲冲赶到十大碗家一探虚实。果然,奖状已挂在堂屋正中墙上,茅台酒却不见了。李进不好明说,只把眼睛睁得贼亮,四处搜索那瓶使他流了一夜口水的酒。瞅遍了十大碗那两间四处漏风的破屋子,连那个红漆衣柜都悄悄打开翻过了,愣是不见。喝酒的时候,见十大碗照常提出塑料壶往两只大海碗里斟满苞谷酒,李进终于憋不住了,泼皮厚脸地问起那瓶茅台酒。十大碗平日耳朵灵敏得很,这时候却装聋作哑,答非所问,后来被逼急了,才漫不经心地说喝掉了。李进哪里肯信,说吃独食也不怕烂嘴坏肚,还好意思说,喝光了酒还能喝掉瓶子不成。十大碗仍然一副温吞水模样,说酒喝了酒瓶随手就扔掉了。再问,扔哪了。再答,忘了。无论李进拿什么歹毒话刺激,十大碗愣是油盐不进,好比革命烈士江姐一般。这顿酒喝得很是寡味,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可惜了两斤猪头肉,李进差点把肠子悔青。

不过李进是不甘心让十大碗白吃一顿的,只要那瓶茅台酒还在,他就有机会,而酒肯定被十大碗藏到了什么地方。从此李进有事无事就去十大碗家附近溜达,他看到十大碗最近兴致很好,经常倒剪了双手,绕着屋后的那棵酸枣树转圈,有一天趁十大碗不在,他也倒剪了手,绕着酸枣树转了二圈,心里立刻明白了八九分。

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约摸三更时分,李进换了一身黑衣,背着一把锹悄悄出了门,直奔十大碗屋后那棵酸枣树。夜深人静,只有后山的那只猫头鹰不时如鬼嚎叫,想起那瓶魂牵梦绕的茅台,他热血沸腾,豪情万丈,不曾有半点害怕退缩的意思。他潜伏到酸枣树旁,很快找到了那块用作记号的三角石,用锹慢慢掘土,由于土填得很夯实,一锹只能掘一点半星,还得轻手轻脚,生怕惊动了十大碗,但十大碗显然很配合,如雷鼾声震得瓦梁不时颤动,掩护李进把那瓶裹了二层尼龙纸的茅台酒起了出来。

回到屋里,点了煤油灯,只留微光,迫不及待拧开瓶盖,一股浓香扑鼻而出,他深吸一口气,全身毛细孔舒展开来,感觉如婴儿手指抚摸,温软而绵长,一屁股跌坐在床边,又猛地立起,双手捧起酒瓶,一仰脖子,随着咕咚咕咚的流淌声,一瓶茅台进了肚,直到滴酒不剩,李进才不舍地摇了摇酒瓶,顺手塞进床底下,倒在床上满身香气地睡死过去。

事情第二天即告败露,原因是李进忘了回填泥土,留下一个坑,让十大碗瞅了个真切。虽然知道是李进偷的,但十大碗不吭一声,没事儿一般。过了半月,李进接到通知,队里派他去参加全县冬修水利大会战。十大碗叫他的时候,那张驴脸上分明挂着幸灾乐祸的痞笑。李进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只有自认倒霉,卷上铺盖去了。

一晃过去二个月,李进刚回到队里,就接到县上参加招工填表体检的通知。三天后回队,村里却出了一件大事,十大碗肚子被爆破的飞石穿了一个洞,肠子流了一地,李进赶到时十大碗只剩下最后一口气。十大碗勉强撑开半边眼睑,挤出一丝坏笑,“你自己把给你送行的酒喝了,快滚回城里去罢,免得我心烦。”说完,眼一闭头一歪,死去了。后来拿到进厂录用通知书时,大队党支书满脸醋意地恭喜他,说他要不是及时参加全县冬修水利大会战,他的名额就是别人的了。他拿着那薄薄的一张纸,忽然间泪流满面。临走时,他把那只酒瓶装进了背包。

一晃又过去二十年,有一天李进整理旧物,那只沾满灰尘的酒瓶子被翻出来,他立即擦拭干净,另开了一瓶茅台,把酒装进旧瓶,封好装入旅行包,锁上门直奔火车站。二天后他到了十大碗坟前,打开那瓶酒,一半洒向坟头,一半一饮而尽。

泪水再次模糊了他的眼睛,恍惚中十大碗正满脸坏笑地向他走来。

我的队长我的队

大头、小霞和我平躺在牛坳子田垌的禾草堆上发呆。1976年深秋的阳光照着三张充满野性而稚嫩的脸庞,这是青春之火在秋后萧瑟的田野无奈地燃烧。

收了秋,正是农闲,外号“十大碗”的队长张福祥又被叫去公社开会,我们就不上工,跑到太阳底下晒肚皮。娇小的小霞蜷缩着,像一条温顺的小母狗,给人一种怜香惜玉的感觉;大头鼾声此起彼伏,睡得死去活来,能吃的家伙多半能睡,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

就在我似睡非睡间,忽地听到一种声音,咯咯咯,咯咯咯,三岁小孩都听得懂这意思。我侧过头,果然,好一只服饰鲜艳的母鸡。我愣了一分钟,才把鸡和肚子的关系连在一起。众所周知,鸡是一种家禽,其味鲜美,怎么煮怎么好吃,鸡的伟大贡献就是让人吃掉,至于谁来吃的问题显然并不重要。越推理我越觉得自己有理,于是一高兴叫出声来,结果醒来一个,是大头。大头见了鸡,眼里放出光来,灿烂地笑了。大头望着我问,干掉它?我也笑道,这是个问题吗?大头晃了晃大头,起身从禾草堆里翻出一根挑草的木叉子,躬着腰身轻轻走到母鸡侧后,果断地一扬手臂,木棍斜着划了一条漂亮的弧线,极其准确地击中了母鸡的头部,母鸡甚至来不及哼出一声,就一头栽下田里死去了。大头丢掉木棍,望望我,吹了声牛逼口哨。

小霞醒来,见状大惊失色,说,你俩干的好事,闯大祸了。我说,如果这就叫闯祸,我和大头愿意经常闯这样的祸。小霞问道,你们知道这鸡是谁的?我说我们不想知道。这鸡是队长十大碗的,小霞说。大头傻了,慌忙把鸡藏进禾草堆里。我立即正色道,你们听好,把鸡拿回去,烧水撸毛,开膛破肚,切上三斤萝卜,一起炖出味来,最好能让半个村子的人闻到。小霞骂道,你疯了。我不理,提脚往村头走去。

傍晚,我在村头老槐村下候到了开会回来的十大碗。他满嘴酒气,醉眼朦胧,跌跌撞撞往家赶。我心下大喜,迎上去说,队长,您回来了,喝了几碗呢?十大碗说,才六碗,公社书记就下了我的碗,真不够意思,妈的,想当年,我十大碗可是实打实的十大碗哪。队长,我给你补四碗,凑足十碗,行不行?讲话算数?绝对算数!

我搀扶着十大碗进门,大头和小霞都吃了一惊,我说,今日特购鸡一只,备淡酒一壶,以表对队长的谢意。十大碗大受感动,因而吃直来痛快淋漓。小霞冲我挤眉弄眼十数次,我装傻。大头倒是自觉得很,闷头吃喝。我也舍命陪君子,表现出空前的勇敢,一碗一碗对着干,直喝得十大碗称我为“十大碗”才罢休。

不久,我们三个遭了报应,都被十大碗发配去修水利。开完动员大会后,我悄悄进了十大碗家。十大碗还没有睡,披件油光发亮的破棉袄蹲在门墙角,吧嗒吧嗒抽生烟。灶膛里火忽明忽暗,屋里浓烟弥漫。

我在他对面坐下,说,十大碗,你很卑劣。十大碗冷笑一声道,我只想告诉你们,不去莫吃后悔药。这时候,我看见他双手搂着肚子,脸部痛苦地扭曲着,那笑更真切了,似乎要跳出他的灵魂飘逸而去,点点汗珠沿脸上的皱褶流下来。我看着他奇怪的样子,有些茫然地走了。

一个多月后,我们从水利工地归来,村里出了两件事。第一件事是十大碗死了。他得了肝癌,检查出来时人已经不能下床,在乡医院住了几天,十大碗便叫人抬了回来,说死也要死在屋里,结果真死在屋里了。我们三个回村的时候,正赶上入棺。小霞捂着嘴巴,远远站着。大头故意在一边找几个家伙说笑话,不往这边看。我比较正经,一直看完了整个入棺过程。我看到十大碗老老实实躺在棺材里,仍挂着一脸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想到那只鸡,我对着他僵硬的笑脸打了一个激灵。

接下来发生了第二件事。十大碗死后几天,我们三个被支书叫去大队部填招工表。支书说县里规定,没有参加冬修水利会战的插青,一律不能列为招工对象,这是硬指标。他酸溜溜地恭喜我们撞了大运。

走那天,我们绕道十大碗坟前,拿出一只煮好的鸡,祭放在碑前的供台上——鸡是花钱买的。没有人说话,只是默默站了一会儿,走了。

许多年后,有一天黄昏,我老婆宰了一只鸡,正炖着,忽地问我,你讲那年十大碗到底晓得我们偷他鸡吃的事吗?我无话可答,因为我也不知道。

有一点我要交代,我老婆就是小霞,她早已不幸嫁给我了,并且生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我们正如人们想象的那样活得平淡从容。

今年清明节,我一定要和小霞、大头一起带上一只肥鸡和十大碗烈酒去队长张福祥的坟上看看。

往事如烟,有一些东西早已消逝无踪,而另外一些东西却在我们的生命中弥足珍贵,永远不能忘却。

我的队长我的队哟。

想起了那个美丽的夏天

哨声响起,收工的人们匆匆回家,一群鸟掠过夕阳,远处的小村炊烟袅袅。

我站在小桥上,望着满天红霞,有点白作多情,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然后我又望见了小桥下面的柳树,和柳树下面的小河。其实我是想起了小雪的一句诗。

小雪的双腿浸在夏天的河水中,她仰着的那张小脸在晚霞中有一种因憔悴而生的美丽。小雪伸出全是血泡的双手,开始背一首什么诗。我装模作样地说,这就是插队生活,而且这一切才刚刚开始。小雪很认真地看着我,捂着脸,发出一种似哭似笑的嘤嘤声。我有些心慌意乱,赤着脚叭哒叭哒跑了。

吃过晚饭,我躲在蚊帐里看一本没头没尾的书。这书看上去像一本游记,说的是一位旅行家为了观赏一种海上蓝光,与船员们在大海上航行了25年,结果却没有发现蓝光,只找到珠宝的故事。正如痴如醉时,小雪拿了一根针和她房东给的芋头来了,她要我给她挑手上的血泡。我遵命吃掉了芋头,然后给她挑血泡。由于灯光太暗,我又有些哆嗦,扎得两个人四只手鲜血淋漓。小雪哀叹,猴头,我受不了啦。我停了手,说,那就算了。你讲算了就算了,可你那根针扎到我的心里了。我说我没有,我只扎到你的手上。你真笨,真笨,而且不是一般地笨。她拉开门,走了。手上的针掉到地上,我似乎听到了一声脆响。透过窗户,我看到满天星斗,其中有一颗很亮很亮的星。

我以为山里日子最佳的时段是在晚上。凉风拂面,流水声声,又有蛙声和蝉鸣的合奏,躺在破竹椅上的我就有些想睡和想醉。夜已深,村里人都睡了,通向村西头的鹅卵石路却隐隐传来脚步声,而且愈来愈近,在宁静的夜中有一种让人心悸的感觉。又是小雪,她才有诗一般的跳跃的脚步。

我们烧了一锅油茶喝着,说着一些不咸不淡的话。忽地煤油灯熄了,我哆嗦着往桌上摸火柴,一只手却抓住了我,接着整个身子靠了上来。我们相拥在一起。黑暗中小雪说,做我的丈夫吧,至少今晚。我拼命地摇着头说,不行,我没有权利。小雪凄声说,猴头,我爸死得早,妈病瘫在床上,和读小学的妹妹吃着一点劳保,家里需要我呢。我说,我知道。你不后悔?不会。小雪缓缓放开我,等我点亮了灯,望着我,想说一句什么,结果什么都没有说走了。那踏在鹅卵石上的脚步声好象失去了诗意,是那么凝重和无奈,很久很久之后才消失在夜的深处。我预感到要发生什么。

果然,不久我就听到了小雪和大队长之间一些不好听的话,这些话我们队的人都听到了,包括三岁小孩。邻队的几个知青同学听到了,就来找我,说要为我做点事,修理修理大队长。我正好还有一点钱,就一起去镇上喝酒。酒是当年的大路货糖泡酒,很有劲,而且我的酒量又相当不错,几位就自然而然被我放倒了。看着他们几个醉了我也不好意思,一个人在镇上的商店乱转,转来转去竞看中了一块手绢,蓝边红花什么的,很好看,价钱又便宜,才一毛二分钱,我买下了。乘着酒劲,我屁癫屁癫地走回了村,拐过弯,径直到了小雪住的农户家门口,正好遇到大队长开门出来,我的一拳极其准确地击中了大队长的面部,两颗门牙从他的嘴里掉了出来,我满心喜欢地看着大队长拾起门牙悄悄走了。之后我在小雪的屋里见到了呆坐在床沿的小雪和桌上的一张招工表。我喝了一口盅水,抽了一支烟,又喝了一口盅水,抽了第二支烟。无话。最后我掏出了那块浸透了汗水及酒的手绢,放在招工表的旁边,走了。我永远也不想描述当时小雪脸上的那种神情。

韶华似水,花红柳绿,更白了我的少年头。师大毕业后,我在一所乡镇中学任教10年,然后回城当了一个教育行政部门的小官员。正是这一天,我去一所学校检查工作,中午几位学校领导陪我一起去校食堂吃饭。一边聊一边吃,我的碗里就吃出了一只苍蝇,这使得在座的头头们大惊失色。总务主任被叫来,而且被严厉训斥。接着炒菜的女工也被叫来,竟是小雪。小雪显然也认出了我,却木然着脸,呆呆地听着校长的斥责,无意望我,形同陌路。我有点犯迷糊,似乎失去了所有的记忆力。其实我们在许多的小说中都读到过类似的情节,那就是生活如何将一个纯真美丽的少女变成一个饱经沧桑的妇人的平凡故事。

回到家后,我从故纸堆里找出小雪以前的诗稿,读了一遍,点火烧了。然后拿起电话找人。我决定为现实的小雪解决一点现实的问题,因为我不能忘却那个美丽夏天所发生的一切。只是小雪是否仍记得她写的这一些诗,以及萦绕诗中的万千情愫,以我现在这个年龄,我不会去想。

其实我们在时光飞旋的打磨中都忘记了诗,何况曾经人面桃花的小雪。

两个人的风景

两个病人,一扇窗户。

靠窗的是位老人,健谈幽默,乐观豁达,还不时探头观赏窗外的风景。不靠窗的是位刚来的年轻人,患了急性癔症眼盲。医生说,这种病主要是由精神方面的原因如受强烈刺激等引起,目前暂无特效药,但只要情绪稳定,乐观开朗,辅以药物治疗,恢复视力的可能性是有的。

但年轻人整天长吁短叹,不思茶饭,悲痛欲绝,而且不愿配合医生治疗。家人及医生百般劝慰,然而效果甚微。老人看到这种情况,反而沉默了,没有说一句安慰或鼓励的话。

初春的早晨,一抹阳光穿过窗户斜射进来,像一团热情的火焰暖和了整个病房。老人说,好了,春天来了,我给你讲一讲窗外的美丽的风景吧。正闹情绪的年轻人立马戗话扔过去:别理我,烦着呢。接着又叹口气,说,你老可是够残酷的,哪壶不开提哪壶,阳光、色彩、线条、鲜花、绿树、青山,女孩的脸蛋和身材,这一切已经不再属于我,还是忘了“你听我说”那一套陈词滥调吧。

老人并不在意,捏了嗓子喃喃自语道,且看窗下,一条波涛不兴、清澈见底的小河从山上弯下来,叮咚作响,小青鱼穿行于赭红色的鹅卵石间,历历可数。三五只鹅嬉戏河面,悠然自得。有诗为证: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青波。当然,最好的地方,还不是我们的窗下,而是河的对岸。放眼望去,河水正随着太阳升高而变得血红金黄,柳树上站满了准备出行的水鸟,弯弯的树梢划破了水面的宁静,好像翩然起舞的嫦娥仙子。山坡上那一片桃林恰逢开花时节,远望过去如烟似雾。我真想过去闻一闻桃花的清香,读一读桃叶上脆生生的阳光。那边草地上,绿油油嫩草儿翠得好晃眼,挂着铃铛的牛和吹着笛子的牧童让我们怀念一个梦,是的,我们可以在那里铺一个草原般宽广的梦,让我们想象的马驰骋万里。

老人就这样缓缓说着窗外的风景,极认真,极细致。择日一课,现场评述。时辰不同,则景观有异;即景抒情,情景交融。年轻人渐渐平静了下来,于无声中接受了老人的“说风景”。

夏天到了。老人说,在黄昏里,满河的水,流金淌银似的,晒了一天的燥气和着河草的腥味从河面荡来,其中还夹杂着收割后田里干禾草的香气。这时候,夕阳躲在远远的天边,河对岸一下开阔起来,却静极了,静得鸟的飞扑像小号一般响亮。那儿没有人,一个人也没有,只有几只水鸟在河面上觅食。小伙子,找个空儿,我要和你一起去那个很静的地方坐一坐,就坐在河对岸那块水鸟经常栖息的石头上,或者那片结了桃子的树林,尝一尝我们亲眼看着长大的桃子的味道。如果时间允许,我们还要采一些野花,甚至采一些小刺棠果带回来。在清明节前后,满山遍野都开着这种花,人们叫它清明花、怀念花、思想花。

短暂的秋天在人们收获的喜悦中一闪而过,紧接着的就是漫长的冬天。相似的日子说着近似的故事,窗外的景色却在改变。在凉风一阵紧一阵的残秋,老人的生命如风中即将熄来的灯,一日暗似一日。那一天傍晚,老人拼尽全身力气,汗如雨下,才勉强把脸贴到窗户玻璃上。老人要给年轻人讲述最后一个冬天的故事。

这是我一生中所看到的最辉煌的落日了,老人说,我看到河里铺金流银,光芒四射,水鸟在老柳树上起起落落,极抒情的呼叫着。林子里的桃树被风剥光了叶子,全都秃了头,光秃的树枝手指般伸向天空。如果伏在地上,你可以闻到枯黄的蚂拐草里冬天渐渐渐逼来的气息。是的,冬天就要来了,冬天已经来了。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小伙子,下一个春天的风景,该由你接着讲了。

几天后,老人像一阵风飘然逝去,了无踪迹。这一切年轻人都浑然不知。他只是被医生告知,老人远行去了,下一个春天的故事,由他续。

日子无拘无束,春天如期而至。春风,春雨,春潮,从河的上游顺流而下。年轻人的心情随着治疗效果而变得越来越好。年轻人经常站在窗前,复述着老人的说过的风景:太阳从东到西,四时行焉,万物生焉;燕至春归,万木勃发,百草齐长。

又是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年轻人一觉醒来,果然眼前大放光明,视力得到了恢复。他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冲到窗前,他要看一看老人讲述的神奇和美丽。

年轻人所看到的窗外,是一扇锈迹斑斑的大铁门,门头上写着“太平间”字样。就在前不久,老人被送到了那紧闭着的铁门里面。

故园中的古典女人

多年前的日子就像一幅悬挂在记亿之墙上的静物山水画,栩栩如生,历历在目。那一天,这古色古香的故园洒满了白花花的阳光和脆生生的笑,僻哩啪啦的鞭炮声中一顶迎亲花轿将女人从少女时代抬到了少妇岁月,怀春的梦像阳光下修长的影子托给了这座陌生的故园和同样陌生的男人。收拢一头瀑布般的黑发和天真,绾起一巴巴髻,用五千年的贤惠传统守着丈夫,守着故园的阳光和日子,走过一个又一个有风无雪的残冬。多年后,少妇已成老妇。没有了春天和丈夫的老妇独坐在故园的深处缅怀遗失已久的往事。阳光如同出嫁那天一样新鲜,清风拂过美丽的田野和翠绿的山岗,捎来白鸽的声声哨音和迟桂花淡淡的馨香,恬静中渗透寂静,那寂静如片片柳絮飞花,随风飘逝,而心中无尽的孤寂却永远挥之不去。

那是个阳春三月的早上,风和日丽,碧空如洗,丈夫把希望打进背包里,踏着门前的那条黄土路,一个人默然去远方寻找未来。女人倚在故园风雨剥蚀的大门边,望着丈夫渐渐远去的背影,欲说无声,欲哭无泪。丈夫的背影如同一阵来去无踪的山风,只留下山一般伟岸的背影让女人去读。女人知道这是一本书,一本博大精深却又残缺不全的线装书,足够让她仔细品味每时每刻直至一生。爱是幸福,婚姻是灾难,家是女人的最后归属。女人远离爱和婚姻,一个人枯坐在作为家于时空里渐渐衰老的故园。女人空守岁月,望穿秋水,泪流成河。

故园中,爱犬浪子是女人惟一的知音,其实这是女人给丈夫的小名。丈夫没有给女人留下子嗣,只留下夜深人静的回忆和和这条灵性十足的爱犬。爱犬和丈夫一样出生于有证可考的名门望族,血统高贵,极通人性,整日摇尾乞怜讨好女人。女人便感动。女人和爱犬极少出门,一道篱笆墙把世界分割成两个天地,女人心静如水地看着外面世界的变化在眼前穿梭。女人知道所有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没有不落山的太阳,没有不离别的团聚,没有不散的宴席,没有永不消逝的青春。只有和浪子在一起,女人才得到安全感和亲近感,但女人并不认为这是冷漠世界中的人性挣扎。女人独坐在有阳光和没有阳光的故园里,任凭孤独和寂静的氛围萦绕。女人的目光有时跳过故园低矮的篱笆墙,把心放逐到一个遥远的地方,迷蒙中思想在有与无之间倘徉,就像夕阳下波光激滟,草地上野花自生自灭。爱得深,恨得深,孤独亦深,而孤独的极致,便是怡然无谓。当心灵无所依傍,就不会再有世俗的束缚及其阴影的追逐。

那一天,一个意外打破了女人蛰伏已久的宁静。丈夫回来了,装在一只小小的木盒里。当年送走一具血肉之躯,如今还回半盒骨灰。女人万念俱灰,女人把绝望和丈夫的骨灰埋进土里,植入一枝清明花,用延绵不绝的泪水浇灌,清明花便生动地绿了春天。爽朗的清晨,晶莹欲滴的露珠在透明的茎脉和叶面上聚集流动,山那头一轮新鲜的太阳血红金黄,整个故园迷漫着沉静而温柔的光雾。在光的幻像里,女人看到自己疲惫的身影被时空拉得无限修长,女人还看到丈夫从遥远的异乡流浪归来,站在如烟似霞的柳树林边,用那只长笛吹响一支游子归乡曲——那是丈夫灵魂的阵阵回音。于是,人生挽歌在家乡的原野和天空中回荡。故园如斯。

春来草自长,秋至叶即黄。鸡鸣打坐,静夜望月。白云淡伫已无心,万古碧潭清似镜。女人依然枯坐故园中,在光明和黑暗的交汇处低吟浅唱夹在唐诗宋词里的月亮,冷清清的泪水濯亮了女人浑浊和疲惫的眼神。山舍无尘分外清,石梅花发透帘明。槐荫满地日卓午,梦觉流莺时一声。句句眼前景,字字心中意。睁眼一天,闭眼一夜,全无春日苦短的困扰。不想重温翻过的日历,不愿检索青葱的记忆,人生的梦幻即将结束,只有对生命的感动却永远留了下来。

星移斗转,物是人非。必然到来的这一天终于到来。苍老失神的浪子蜷伏在女人的脚边,眼里噙满感慨无奈的泪水,狂叫一夜后,最后时刻静静死在女人的怀抱里。之后,曾经花团锦簇的那株思想花七零八落,脉枯茎朽,于无声处悄然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又熬过了几个漫长的夜晚,女人发现,平常的日子给了她纯粹的人生,它像一只纯情的雨燕穿越生命的四季,穿越所有风霜雨雪的时空,到达女人同样纯情的心灵。

那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女人解开缠了半个世纪的裹脚,大步流星义无反顾地走出了故园芳草萋萋的大门,走出了曾经无数次想跨越又无数次退却的篱笆墙。

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那是女人身后的故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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