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家正式推行股份制,以深圳做试点。但是,试验差点失败。当时的情况和现在不一样,现在为了公司上市,请客送礼给顾问费咨询费在所不惜,可以说是不惜一切代价,但当时的情况相反,当时是政府积极动员企业参与股份制改造,但企业并不积极。当然,当时也有条件限制,必须是国营企业,那时候还没有相关的法律,只有暂行规定,《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中就明确规定是“国营企业”,而国营企业的领导当时都是标准的国家干部,而且还是领导干部,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能在政府各级领导职位当中找到自己相应的“级别”,事实上,他们中的有些人也确实在企业领导或地方党政领导之间来回的调动,所以,他们基本上都并不热心去改变现状,吃饱了撑得去改变现有国营企业的性质。因此,文件下发之后,整个深圳没有一家正宗的国营企业按程序要求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如此,这项争论了几年最终可以正式开展的重大改革举措就几乎进行不下去了。而且一旦在深圳推行不下去,就不能在全国推广,那么,今天的中国和中国经济会是一种什么样子呢?当然,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国家肯定有办法让试点工作进行下去。为了保证进行下去,政府有关部门专门从香港和北京请来专家,给国营企业的老总们上课,洗脑筋。第一批是请深圳特区发展公司和深圳物资总公司这样正宗的国营企业老总们去听,结果,人是去了,课也听了,但没效果,第二批只好扩大,扩大到新天地进出口这样挂着国营招牌但实际上国家并没有往里面投资的名义国营企业老总去听课,于是,也就把黄鑫龙也扩大进来了。
说实话,黄鑫龙一开始并没有当回事,也根本就没有听懂,但是,这些年做企业,黄鑫龙知道自己基础差,所以比较爱学习,特别注意学习有关改革和企业发展方面的一些新名词新知识和新政策,因此,那天他就特别注意听,听不懂的地方还专门做了记号,准备有机会的时候向别人讨教。这样,听着听着,黄鑫龙就听明白了。明白一旦实行股份制改造,他这个企业就更加独立了,他自己作为企业老板的地位也就更加巩固了。在此之前,他虽然也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一把手,但企业的性质是国家的,他必须时时事事看主管部门领导的颜色行事,否则,惹得上面不高兴,主管部门只要一个任命,就可以另外派一个一把手来。给领导的亲戚安排个工作或拉个赞助已经不算什么事情了,就是调用企业资金甚至是外汇这样的事情,往往也就是一个电话,连解释的时间都不给,就把电话撂了,黄鑫龙明明心里一肚子气,还必须照办。所以,他这个老板其实当得并不踏实,没有安全感,甚至有些窝囊,有时候,黄鑫龙甚至处于矛盾之中,一方面,作为企业的老板,本能地最求利润最大化,最求企业规模的发展,而另一方面,发现这种发展对他个人并没有好处,甚至越发展他越感到自己不安全,因此,他也一直希望能有机会改变现状。但怎样改变?能不能改变?他并不知道。现在,通过本次政府组织的学习,他知道,完成改造之后,按照《暂行规定》,企业的最高权力归股东代表大会,企业没有“上级”了,因此,也就没有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随便任免他了,或者说,他不需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他自己的个人权利也可以通过内部职工持股的方式得到一定程度的兑现和保障。
黄鑫龙决定干。
当他把申请提交到体制改革办公室的时候,工作人员欣喜若狂,主动推荐专家帮他们准备文件和进行资产核定。可是,正当工作进展顺利之际,主管部门领导又节外生枝,给他们出难题,要求黄鑫龙不但把特区之内原供销系统的全体职工包括进去,而且还要把原粮食系统的职工也包括进去。对于前者,黄鑫龙还好接受,可把粮食系统的职工包括进来就实在没有道理了。
黄鑫龙不接受,主管部门领导施加压力,不接受他就不签字。
这时候,最着急的还不是黄鑫龙,而是特区体制改革办公室。如果双方坚持不下,那么,他们好不容易找到的一个试点单位又要泡汤了。为了不让试点泡汤,体改办两面做工作。他们在主管部门那边是怎么做工作的黄鑫龙并不清楚,在黄鑫龙怎么做工作的他清楚。工作的基本方法是补偿。补偿方式是:原粮食系统的一切资产全部划给新天地公司,包括好几个粮站和粮食仓库。做工作的人对黄鑫龙说:不要小瞧这几个破粮站和破仓库,它们不是挂在天上的,而是立在地上的,尽占着好地方呢。果然,这些粮站和仓库所占的地方为后来黄鑫龙进军房地产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甚至可以说,如果不是因为有这些地皮,他甚至都想不起来做房地产。不过,黄鑫龙本人却不这么说,他说这就叫善有善报。
黄鑫龙说,当初他接受粮食系统烂摊子的时候,并没有想到那几个粮站和仓库能有那么大的用途,而只是出于同情。
这里面还有一个小故事。
有一次黄鑫龙出差到上海,差点饿肚子。原来,当时深圳这边已经取消粮油计划供应了,而上海没有,所以,黄鑫龙出差去的时候就只带了人民币而没有带粮票。事实上,当时深圳人也没有粮票。都取消粮油计划供应了,哪里还有粮票?头两天是对方吃请,问题还没有暴露,最后一天,黄鑫龙想自由活动一下,就主动与对方告辞了,并要求对方不要陪了,他想办点私事,结果,当天晚上就没有饭吃。因为他身上只有钱,没有粮票,而上海的饭店当时还全部是国营饭店,上海人也喜欢认死理,没有粮票,再多的钱也不卖饭给他。他跑到商店,想凑合着买两个面包填肚子,结果商店也坚持原则,没有粮票连面包也不卖给他。最后,他没有办法,也实在不好意思为这点小事情回头给客户单位打电话求救,只好买了一只三黄鸡对付过去。这件事情给黄鑫龙影响非常深,他甚至能从另一个角度考虑问题,想到既然粮票都取消了,粮食的计划供应取消了,那么,原来粮食系统的职工靠什么生存呢?他们不是比我们供销系统的职工更艰难吗?黄鑫龙因此动了同情心,最后同意接受原粮食系统的整个烂摊子。
全盘接受粮食系统的另外一个好处是给公司带来一个好名字。公司实行股份制改造的时候,必须重新起名字,比如“新天地进出口公司”就应该重新注册为“新天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但因为额外接受一个粮食系统进来,光用“进出口”名字就不全面了,因为随粮食系统一起并进来的那些粮站和仓库显然与进出口没有关系。另外,体改办的同志一再强调,不能搞歧视,如果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当中只包含进出口而不包含粮食,那不意味着厚此薄彼嘛。所以,必须要重新起一个名字。最先考虑的方案是合二为一,干脆叫“新天地进出口粮食股份有限公司”,但怎么看怎么别扭,怎么听都觉得不合情理。又想到把位置调整一下,叫“新天地粮食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意思虽然通了,但更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从名字看,别人还以为该公司专门做粮食进出口业务的呢,这不是明摆着要限制公司将来的发展空间嘛。不行,更加不行。最后,还是体改办的同志建议,叫实业公司,因为“实业”包罗万象,符合股份公司将来走集团化多元化的广阔发展道路。黄鑫龙也觉得不错,他从小就从电影和小说中听说过“实业救国”,但当初不懂是什么意思,现在懂了,自然同意体改办同志的意见,而且,他认为这个名字比原来单纯的进出口更好。在黄鑫龙的观念中,做企业当然大比小好,多比少好,既然体改办的同志主动提到了集团化和多元化,那么还不如现在就把“集团”两个字也包括进来,况且,这样做也比较符合实际,不是已经包括供销和粮食两个系统了嘛,叫“集团”也是实事求是。如此,最后的名称定为“新天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率先在深圳挂牌上市,黄鑫龙成为中国最早一批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后来,由于天时地利钱多,募集来的资金不用利息也不用还本,多得花不完,公司实现超常规发展,集团下面立刻派生出五花八门的公司甚至总公司,这些公司或总公司的一把手也都叫董事长,跟黄鑫龙没有区别,他的助理李惟诚建议,集团设立董事局,黄鑫龙叫董事局主席。并且说香港的一些大公司也都是这么搞的。
李惟诚是当年公司搞股份制改造的时候由特区体改办推荐来的指导专家,新天地实业成功上市之后,其他专家回北京了,或被别的公司请去继续当指导了,而李惟诚却被黄鑫龙盛情挽留下来了,留下来给他当助理,其实是专门处理与股份制有关的事情。
黄鑫龙这样做是有远见的。既然公司上市了,那么就必须有一个这方面的专家,否则,别说实际运做了,就是回答股民或记者的问题也吃不准。后来的实践进一步证明,黄鑫龙留下李惟诚是英明正确的,套用一句领袖的话,公司成功上市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今后还有很多路要走,没有一个懂行的怎么行。比如增发,比如在大陆A股上市之后再在香港发行B股,还比如后来的收购兼并资产重组等等,哪一项都不是黄鑫龙或肖仲明这样的人能干得了的。因此,黄鑫龙非常信任李惟诚,在很多重大问题上都尊重李惟诚的意见。这次自然也不能例外,既然李惟诚建议设立集团董事局,黄鑫龙由集团董事长改称董事局主席,黄鑫龙也就欣然接受,成了“主席”,这才有了后来吴晓春称黄鑫龙“主席”的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