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灯光照亮了魔都的天空;一条条街道变成了皓光闪耀的星河;道路上,车辆如长龙,缓缓前行;十字路口,红绿灯,永不熄灭地交替闪现。
仿佛为这座城市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JA区,一家中餐厅靠窗位置,一对青年男女相对而坐,男的穿着朴素,女的一身华丽。气氛有点微妙,男的静静地看着女的,而女的戴着鸭舌帽,低头拿着手机不知和谁聊个没完。
时间就这么过了一会儿,男的深吸了一口气,看着女的,说道:“雨菲,我们分手吧。”
闻言,唤作雨菲的女的动作一滞,随之言道:“好,谢谢你这两年对我的照顾,祝你越来越好。”
“谢谢,也祝你星途越来越璀璨。”
话落,男的对女的牵强一笑,不再浪费时间,起身离去。
几分钟后,男的走出餐厅,一脸轻松自在的拥入人流,朝着前方目的地而去。
“三天了啊…”低低的自喃声,忽然毫无边际的从青年口中轻吐了出来。
男的姓罗,名晨,今年二十六岁。
在罗晨的心中,有一个仅他自己知道的秘密:他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或者说,他的灵魂,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他来自一个名叫地球的蔚蓝星球,至于为什么会无故来到这里,这种离奇的事情,他也解释不清楚。
罗晨只依稀模糊的记得,三天前的那个晚上,作为一枚屌丝中的战斗机,为了多挣点钱,早日买车买房,他白天干着朝九晚五的工作,晚上,凭着一副唱歌还可以的嗓子在酒吧兼职做个驻唱歌手,赚外快。
当晚去酒吧唱歌前,因现实太残酷,出社会奋斗了好几年,还是给不了深爱三年多的女友想要的生活,女友选择坐上了高富帅的宝马,和他拜拜了。
晚上去酒吧,撕心裂肺的唱了一首“假如”,感动全场,完事儿,情绪上头,喝了好多酒。
醒来就到了这个,除了文娱以及互联网科技等少部分不同之外,其他行业跟地球发展轨迹差不多,很多地球耳熟能详的事物在这里也能看到,被人们称作“盖亚”的星球。
魂穿进,华夏,魔都人,同姓不同龄不同名,职业为“皇后”酒吧全职驻唱歌手,年仅二十四岁,名叫罗辰的躯体里,并且融合了他二十多年的记忆。
真正的罗辰的灵魂不知去了哪里,或许被牛头马面勾走了,或许也像他魂穿到哪个世界去了。
那个叫雨菲的女的,全名叫杨雨菲,毕业于魔都音乐学院,两年前,还在读大学时到皇后酒吧兼职做暖场歌手,因此和罗辰结缘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关系。
大学毕业后,杨雨菲被一家造星能力还算可以的经纪公司,“优娱”传媒相中,成了重点培养对象,正式出道才一年左右,就出了一张专辑,现在无论是在歌坛,还是在大众心里,已经是个小有名气的歌手,星途可谓是,一片光明。
这样的一个明星女友,鸠占鹊巢的罗晨为什么还舍得分手?
有道是,患难见真情?
没毛病。
自杨雨菲签进了优娱传媒后,不仅和罗辰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了,十天半个月见个面都要偷偷摸摸的,对罗辰的态度也是越来越冷漠。
罗晨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三天了,从来没有见杨雨菲主动给他打个电话,发过一条消息,通过手机看到的,只有罗辰以前像个舔狗似的,一厢情愿的对杨雨菲的好,而换来的却是杨雨菲的爱答不理。
这样的女人,即使是个明星,背名握实的要来何用?
不爱了,就早点儿好聚好散,遮遮掩掩的在一起,闹着玩儿呢?
于是罗晨今天特意约了一下杨雨菲,想和她当面做个告别,没想到杨雨菲爽快的答应了,或许杨雨菲早就盼着这一天的到来,只不过碍于面子,或者其他的考虑,没有主动的提出来。
毕竟她和罗辰也有不少缠绵的回忆,罗辰的手机中可还有不少两人以前的亲密照片和视频,可能担心要是主动提出分手,刺激到罗辰,会影响到她的星途。
罗晨只是接收了罗辰二十多年的记忆而已,像感情什么的并没有同步,思想价值观等等都是独立的,对杨雨菲这样的女人没有什么好感。
现在的结局挺好,这样大家皆大欢喜。
对所谓的爱情,罗晨已经看透了,这年头,没有混出个人样,就乖乖的做个单身贵族就好,别妄想有的没的。
现实的社会,冷漠的人心,没有那么多感同身受,别太委屈自己,努力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
三天时间,罗晨完全接受了魂穿异界的事实,也彻底接受了这个新的身份,原本在地球,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了无牵挂,倒也没什么放不下的。
曾几何时,罗晨也渴望拥有和常人一样的幸福家庭,不过那仅仅只是渴望罢了。
好在来到这个世界,他不再是一个人。
在这个世界,罗辰出身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六口之家,家有两个弟弟,一个调皮可爱的妹妹,现在都成了罗晨的家人。
挺好,真的挺好,罗晨很期待能感受一下所谓的亲情是什么感觉,尽尽为人子的孝心,为兄长的责任。
有着地球二十多年的记忆,罗晨很有信心在这个世界混出个人样,金钱名利,江山美人,该有的都会有的。
先给自己定个小目标,赚它几十万,买台过得去的代步工具,换个好一点的居住环境,这是罗晨当下要完成的事情。
现在罗晨住在罗辰那个仅有十来平的出租屋,上个厕所,洗个澡都要排队,实在太寒酸了一点。
这一切美好的开始,罗晨经过了三天的消化平复,决定从今晚扬帆起航。
走着走着,穿过接踵而至的人流,罗晨到了目的地,正是魔都名气还可以的酒吧,皇后酒吧。
说起皇后酒吧,就不得不说一下,罗辰作为一个普通人为什么会成为了这儿的一名全职驻唱歌手?
原因很简单,罗辰虽然没有专业学过唱歌之类的技巧,却像罗晨一样天生就拥有一副金嗓子,唱起歌来,犹如天籁之音。
三年前,读专科的罗辰感觉在学校学的东西对未来就业帮助不大,毕业后找不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浪费时间,还给家里父母增加负担,毅然决然的辍学了,踏入了社会。
出了社会,罗辰首先考虑的是要养活自己,坚决不给家里增添负担。
于是找了一家销售公司,做起了电话销售,每天日复一日的工作就是打电话给客户推销公司的产品,一个月能赚个四五千,运气好的时候能多赚一点,在魔都这样超一线的城市,勉强能养活自己。
一次和几个同事到皇后酒吧玩,被他们起哄叫到台上唱了一首歌,没成想,现场反响不错,从而结识了酒吧的一个驻唱乐队主唱朋友,这个朋友叫周祥,很是欣赏他,想邀请他一起玩音乐。
罗辰当时就很心动,相对于每天枯燥无味,工资又不是很高的电话销售工作,成为一名酒吧歌手,就有意思多了,说不定哪天能走向职业化道路,成为歌星,到时候将金钱名利通通收入囊中,开豪车,住豪宅,改变平凡的人生,走向人生巅峰。
怀揣着这样的幻想,罗辰回去考虑了两天,果断辞去了电话销售工作,来到皇后酒吧加入了周祥的乐队,玩起了音乐。
这一玩就玩到三天前,可幻想终究还是幻想,没有照进现实,三年了,还是个默默无闻的酒吧驻唱歌手,仅仅因为唱歌好听就想要发展成为一个明星,谈何容易。
符合这一条件的人,多了去了,真正能从酒吧脱颖而出的人少之又少。
想要出人头地,光有上天赐予的一副金嗓子就想扬名立万,对于一个没有人脉资源的普通人来说,仅仅只是有了机会,道阻且长,离的太远。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然而,这一切对于现在的罗晨来说,都不是问题。
“阿晨,来了。”罗辰悠哉悠哉的走进皇后酒吧,来到后台,周祥和几个乐队的成员都到了。
“嗯,祥哥,跟你商量个事。”罗晨看着周祥笑着说道。
周祥是这支乐队的队长,接下来,罗晨要是想要快速赚到第一桶金,需要这支乐队的鼎力相助,不然单靠他一个人,未免孤单了一些,效率也会大打折扣。
“你小子跟我混了两三年了,大家都是朋友,是兄弟,有事儿直说。”周祥笑着拍了拍罗晨的肩膀,勾肩搭背的带着罗晨坐到一边位置上。
坐下,罗晨开门见山的说道:“是这样子,我想从今天开始,将咱们当下的复制路线,改为原创路线,你看怎么样?”
周祥摇头苦笑:“这个问题,咱们很早就讨论过了,搞原创需要实力创作出听众喜欢的作品,咱们这个小乐队,大家有几斤几两,你又不是不知道,以前咱俩一起还尝试过,结果是什么样,你忘了?”
罗晨通过罗辰的记忆自然知道这个乐队的现状,一个鼓手,一个贝司手,一个吉他手,一个键盘手,周祥和他都是两两搭配的主唱。
其他几人脑袋里没有几分墨水,只能玩好各自的乐器,周祥倒是有那么一丢丢创作能力,但也只有那么一丢丢,以前和罗辰确实尝试作了几首歌,结果就是差点被听众吐口水了。
但是现在他魂穿而来,这还是问题吗?
自然不是问题,他在地球兼职做酒吧歌手,记住的经典歌曲不计其数,现在想起那些歌曲,首首都记忆犹新,还有很多其他的知识,仿佛被未知手段印在了脑海里。
这些知识到了这个世界,可都是宝藏。
在地球,罗晨无聊时喜欢看各种小说打发时间,小说中像他这样魂穿异界的人,通常都带有金手指,无疑,这就是他的金手指了。
拥有金手指的男人,别怂,只管干就是了。
罗晨看着周祥,笑了笑,道:“以前是以前,今时不同往日,我唱首歌给你们听听后,你再考虑考虑,如何?”
周祥还能说什么?示意罗晨开始他的表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