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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爱罢

“我听说最近有人在黑市卖微型电场武器,叔叔。”,雷墓对歆明叶说,他是雷云遥的儿子,刚读完研来找歆明叶搞份工作。

“??你要是没有心脏病或其他不能剧烈运动的病,就去当刑警吧,我女儿也在那里,可以带你。”

歆明叶的冷峻消失了,又变回了原来的那副样子,仿佛玩世不恭,却又稳重如山:“但是电场的事你甭管,太危险。”

歆明叶拿出手机,估计整个雾笙系,还在用手机的,只有他了。

其实他并不是怀旧,也不是不会用,只是单纯的因为这些科技玩意儿可以给他一种工作的压迫感。

所以日常他都是在用公元科技,或许归根结底他还是怀旧,但这才是这个人的魅力。

“你可能要被查,最好去换个地儿。”

“我才不怕,大不了炸死这帮。”一个沧桑的声音走进歆明叶的耳朵。

“啧”,歆明叶盯了会儿雷墓,他正在门前空地上等警队的飞船,“我女儿负责的这案子,你总不能炸她呀。”

“行吧,我妻子跟我一块儿走。”

“打算去哪呆?”雷墓已乘飞船去往了太空城,雾笙系有三个太空城,一座是科研之城“数字”,一座是雷云遥的“演艺之城”Oak,第三座就是雷墓去的警备之城“鸣笛”。

“你去哪?”

“母星。”

“?啧。”歆明叶走向后院——荷塘边上,摁了一下口袋里的飞船钥匙,这是艘星内飞船,操作起来就和开汽车差不多。

飞船内很简洁,一张桌子,两个沙发相对在桌子两旁,而开启手动驾驶后,左侧沙发后面的门会伸缩,沙发会自动转向就能进入手动驾驶模式。

歆明叶把手机往桌子上一放,在桌子上自动蹦出个大小一样坑,收掉了手机——像麻将机收麻将似的,又从中伸出个手表样的设备。

这就是现代人常用的智能设备,用时会弹出全息窗口,携带方便,且有手机的一切功能。

歆明叶,带上手环与飞船连接并设定了目的地,这说明,工作开始了。

飞船跨过200亩的林海,另一边是军事及政治要区,也有居住区,这里也就是首都:圣杯区。

歆明叶开启了手动驾驶模式,因为自动驾驶系统判定圣杯有些地方是禁止停泊区。

而且系统是全网通的,不能定制,所以每次在圣杯停飞船时总是会要他来手动操纵。

一下船,歆明叶的老朋友钱铭就在迎接他,歆明叶按下钱铭想拥抱他的双手,“住处安排好了吗?”

显然电话另一头那个沧桑的声音是个重要的人。

钱铭摊了摊手,脸上仿佛写着不快意似的,不过没办法,从高中开始,能压住他的也就只有歆明叶,哪怕他现在是首富,气焰也起不来。

老歆果然还是当年那个大哥,钱铭在心里感叹。

“安排好了,就在附近,要不先带你去看一眼吧。”钱铭又想起一件事,“对了,按你的要求,附近有河。”

“成,忙完工作,咱去Oak叙叙旧。”歆明叶拍了拍钱铭的肩,“先去接人了,晚上八点见。”

歆明叶扫了眼附近确实有河就没再过问。

“还是那样呢,老是喜欢亲自到现场,明明打个电话,发个照片就能解决的事。”望着走去的在军事区换飞船的歆明叶的身影,钱铭转身说道。

歆明叶换了一艘军用巡逻型号的圣剑,驶向α星,他所接的正是刚断了货的微型电场武器贩卖者。

但他不仅是贩卖者,更是微型电场武器的发明者——奥歌普歇尔·布雷尔诺夫。

“到时候记得提供。”歆明叶把奥歌普歇尔接到船上说。

“您指的是微……”波尔帕莎·欧润吉尔刚想说出来,奥歌普歇尔拍了一下他的肩,表示不要提起那个词。

为了防备Zed计划,歆明叶找到了奥歌普歇尔·布雷尔洛夫,80多的布雷尔洛夫,自己造出了灵魂摆渡设备,以至于活到现在。

不得已的,歆明叶为了得到电场武器的技术支持,答应了奥歌普歇尔的要求。

而让他贩卖微型电场武器就是条件之一。

“?叮铃”,响起一阵风铃声,这是歆明叶的电话铃声,这是歆月打来的,她告诉歆明叶,没有查到。

自然是查不到的,从监控到不在场证明一切都是天衣无缝。

“这风铃挺耳熟的,当年我结识波尔帕莎时曾经听到过。”

奥歌普歇尔看了看他的夫人,当年终究是当年,再怎么摆渡时间的长河也会磨去稚嫩,无论是内心,还是皮肤。

“爱情故事吗?不怎么想听。”提到爱情故事他就不得不想起雷云遥。

仿佛星辰中掺着雾霭一样,云遥和林乐的故事只能想起一部分,剩下的确实忘了,也有些是自己不想去想的,毕竟雾蒙着的已经没必要拨开了。

在歆明叶和歆笙相识之前,雷云遥就和林乐处上了,而且在之后,歆明叶,雷云遥求乐以及一些老相识,恰巧都因成绩优异,考入了银空中学的创新班,也就是ss1班。

还记得当时林乐算得上是个校花,脸圆圆的,显着自然的白,头发从来没乱过,经常在阳光下能看得见她头发映着可爱的墨青色。

歆明叶仍记得雷云遥说过一句话:“好像一股泉眼需要守护。”

真的,林乐当时成天带着笑容,还像只小猫似的活蹦乱跳,走到哪里都好像刮起一缕青柠味的清风。

但在相处两年间,云遥发现林乐似乎并不在乎他的感情,在不信任下,终于他们提出了分手。

在那段时间雷云遥的成绩严重下滑,眼看步入高三,这可是很重要的时刻,幸运的是,一个导演看中了他的自暴自弃,恍若行尸走肉一样的神态,将自己符合电影的主角形象就邀请了云遥做主角。

而当时抛弃学习的雷云遥,听到这种不用上课的机会,也自然接受了,直至,高三,随着他的人气增长,他的心态也好了起来,学习也跟了上来,林乐也有复合的意思。

但是雷云遥发现她变了,那股清澈的泉水好像变得污浊了,她变得似乎能接受所有人的爱,他极力告诉自己,“爱一个人就要爱她全部,尽管他变得不像她”。

歆明叶察觉到了这一点,它很形象的描述了林乐的情况,在那棵山楂树下,望着正盛的山楂花,他是这样说的:“我感觉他对你的态度很微妙,你就好像一个博物馆,她似乎能把你当成一种纪念来着,也许你不明白,但如果你不把自己当做一个‘人’来看,你就会明白。”

雷云遥,并没有在意,“我爱她与她爱不爱我,把我当什么有关系吗?”

后来在林乐的口供中歆明叶,完全明白了,林乐是什么样的人。

如他所言,从一开始林乐就没有在乎任何人的感情,而且把感情当做玩物,当做一段纪念。

然后纪念,就升级为了祭奠。

明知蒙在鼓里却随遇而安;装作清泉,笑里藏刀,这或许从始至终就不是爱情。

但……

但是什么呢?

在那段不能称作爱情的爱情故事后,雷云遥找到了他的心之所属,她叫樱忆昔,也是为了回忆那段往昔吧。

为了结束这段念想,他给儿子起名为:雷墓。

在沉默的思绪中,已经到了目的地。

“尽可能的多造。”歆明叶的话仿佛还沉浸在那段回忆中,带着一丝凄凉。

歆明叶做了个深呼吸,摘下了手环,前往Oak,那个雷云遥的演艺之城。

到了oak的迎宾室,其他三个人都到齐,而且阎星还带着个女孩。

“哎呀,真的是,今天怎么尽是爱情故事?”歆明叶看着阎星。

“哥,你怎么猜到这是我女朋友的?”阎星嘴一动就肯定停不住了,从那时起一直如此。

歆明叶笑笑,顿时世间所有感情在顷刻间都汇集到他嘴角边了;还有心里;还有眼角的水珠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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