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顶忽而白光乍亮,我循声望去,身旁所有纷纷攘攘的人也一并抬头望去。
在头顶纷繁华丽绚烂夺目的烟花乍现的那一刻,人流一下子就激动的涌动了起来,身旁欢呼雀跃的声音像爆竹一般噼里啪啦的随着烟花振聋发聩。
我被漫天密密麻麻团团簇簇的烟花迷乱了眼睛,一个不注意就已经被周身激动的人群挤着朝前并行了几米远。
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意外的情况,巴黎人民对于平安夜的热情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沈之初!
我急了回头左顾右盼,艰难的逆着人流往回挤,一声一声的呼喊着,那怕自己的声音还未响起就会瞬间被人潮和烟火湮灭。
原以为这种盛况哪里还轻易找得到他。
可不知是怎么了,我只是这样一回头。
就瞥见了那抹熟悉的身形。
而他也同时看见了我。
双目相对,我心头微颤。
沈之初也在找我……
头顶的烟火仍在倏的升起,在半空中炸响,五颜六色的光芒像落在了我的眼睫上,迷乱了我的眼睛。
而我只感觉,周身的一切都仿佛变成了电影黑白的背景。
全世界都只有那一束光笼罩在我眼前的那个男人身上。
我们逆着人流,我们彼此寻找。
在这个异国他乡,他是我满心满眼都装满了的那个人。
我第一次如此清晰的听见了我内心的呼喊,它大到掩盖了所有,掩盖了整个世界的呼喊声。
远方,巴黎市区的午夜钟声敲响。
我清晰的听见周身人潮呼喊的祝福,如潮水般满过了我的耳际,满上了我的头顶。
“MerryChristmas!”
“MerryChristmas!mydarling!”
无数个幸福的祝福声中,我看着沈之初离我越来越近……
三步,两步,一步……
也许是这样的气氛太过感染人心,看着那个拨开人群只为我而来的人,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内心。
隐忍了太久的情绪压抑了太久的内心,在这一刻瞬间脱口而出。
“沈之初,我爱你——”
周围太吵,头顶的烟花仍如雷鸣,眼前的人显然没有听清。
我在离他还有半步的时候,一把跳了起来,像八爪鱼一样牢牢的将他抱住。
后者明显一下子被我整蒙了,趔趄的后退了两步。
他一只手抱住我的臀,一只手掰过我的脸,提高声音。
“你刚刚说什么!”
看着他迷茫的墨色黑瞳,忍不住“噗嗤”一声就笑了。
“我说,沈之初,我爱你——”
抱住我的人浑身一震。
有什么声音恍如甜蜜的泡泡糖一样在我头顶炸裂,甜糯的糖浆仿佛是从天上浇下来的,将我们严丝密合的包裹在了一起。
以至于我在这一瞬激动到根本没注意烟火早已停止,周围的人注意力通通被我们所吸引。
我低头看着怔在了原地的男人,声音温柔了下来。
“我爱你,很爱很爱你,这辈子都不会想和你分开了。”
话毕倏尔低头,吻上了他的嘴唇。
周围起哄的口哨声和如潮的掌声瞬间响起。
在人群热烈祝福的掌声里,沈之初只反应了两秒,仿佛像用尽了全力一样箍紧了我的腰,仰头狠狠的回应我的吻。
我们回到了餐厅,一路拥吻着的回到了房间。
我的背部刚刚沾到床铺,身上的衣服就早已被他不知不觉的剥光了
这一夜的沈之初比以为任何一次都要热烈。
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不知餍足。
有好几次,他将头埋在我的胸前,霸道的在我的身体里驰骋时。
我都吃痛的喊出了声,那力气大到仿佛要将我揉碎在他的身体里。
但不可否认的是,沈之初的床技真的很好,是书里说的那种,能让人欲仙欲死的好。
好到我的身体在达到了高峰后,一瞬间的空虚没顶般的将我淹没,像是有无尽的悲伤从我的胸腔里化作眼泪源源不断的落下。
我抬手描摹他的眼睛,他的鼻梁,看着他用略带薄茧的指腹擦干我的眼泪,在我的眼皮上轻轻一吻。
他声音沙哑:“怎么哭了?”
这话一落,我的眼泪又不由自主的落下。
我看着他,声音委屈极了。
“沈之初,我们会分开吗?”
他贴着我的身躯,耳畔吐气如兰:“只要你不主动说分手,我永远不会离开你。”
我轻轻点头:“那好,我们约法三章 只要你不负我,我也永远不会离开你。”
他轻笑,语气像是在玩笑:“那万一负了呢?”
我认真的看着他的眼睛:“那我会躲到一个你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从此消失在你的世界里。”
他忽然发狠的咬住我的唇,将之后的话都吞回了肚子里。
…
很多年后,我才深切的明白了自己。
为什么那个夜晚,我会如此的不安。
有些话如果不说出来,就还有退路。
说了,就是孤注一掷,输了,就又是一次遍体鳞伤。
可就像苏曼评价我的,她所认识的洛七月,永远都只会向前进,永远都不会回头看一眼。
那些勇于归零,勇于从新开始的力量,不是谁都拥有的。
之后的这几年里,沈之初带我去了我曾还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女时,所想去过的所有地方。
法国的普罗旺斯,薰衣草的海洋,依云镇的露天温泉池,火烧云能染红整个汤泉。巴黎的塞纳河畔,有鲜花音乐和美酒。
那些我曾设想过和临子胥一起创造回忆的地方,如今却是和另一个男人一起完成的。
所以才说,命运从来深难测。
它曾毁灭了我对爱情的所有希翼,却又把一个我连年少时幻想都不好意思想的这么完美的男人送到了我的面前。
可那时候,我从来都不知道。
命运,之所以将我送上了云巅。
只是为了那么一天,将我又一次狠狠的推下来。
这一次,摔的淋漓尽致,粉身碎骨。
四年后,莱市。
我和沈之初冷战了,爆发了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冷战。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两个字,孩子。
沈之初貌似……哦不,是他根本不愿意我怀上他孩子。
我知道他事业心重,他一直在拒绝他父亲的资金资助,从一开始就是自己一个人在硬撑。
世事变迁,星辰国际的实力早在这几年蒸蒸日上,如今已隐隐有了要挤下业内龙头独占国内娱乐圈半壁江山的势头。
但他若是不足以强大到得到MG核心所有股东的认可,都还为时尚早。
可我跟了他四年了,如今早已二十七,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四年可以蹉跎?
两个人在一起久了,久而久之,各有各的道理,各执己见,互相就一件事,倔强到不肯低头是很正常的事。
我是这么想的,我知道沈之初肯定也是这么想的。
但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我身边的人明显比我这个当事人更加着急。
蓝姐劝我去跟他低头,她说,日久见人心,我跟沈之初在一起这四年,可曾见到他有正眼瞧过除了我之外其他的女人?
蓝姐是沈之初给我找的代理经纪人。
此事说起来有点长。
自从四年前我的第一部小说改编宫廷剧玉簟秋播出后,大火特火了一把,几乎一夜间,以剧情新颖演技过硬业界良心之称,迅速风靡了整个内陆。
按照陆良辰的话来讲,那段日子追玉簟秋成为了一种全民现象,地铁上,大街上,校园内,甚至是菜市场大妈闲着也会捧着手机看玉簟秋。
一时之间,你要是没看过玉簟秋你都插不进同学闺蜜同事朋友之间的话题。
由于北霜的琉璃美人被证实抄袭,广电相应国家政策和广大书迷的呼吁拒绝发放通行证。
于是,那段时间,剧里的所有演员都大火特火了一把,男女主角坐实了百花奖影帝影后宝座,而陆良辰也因为被提名为最具人气男演员,迅速从二线小鲜肉跻身一线当红炸子鸡,所有出演过这部剧的演员片酬身价翻备般增长。
当然,云媛也乘着势头在临氏集团的庇护下正式进军娱乐圈。
而我这个本身就自带话题属性的原著作者,出名而不自知。
再回国后的某一天,在商场内被疯狂的粉丝给围堵在了厕所,吓得我差点当场小便失禁,最后还是打电话给沈之初,后者叫来了保安,才得以顺利逃脱的。
因为玉簟秋的辉煌成就,我所有的完本书一瞬间被各个影视公司哄抢告罄,以至于后来我每开坑一本,只来的及刚刚写上书名,就已经有出版社为抢版权而打的头破血流。
于是我和编辑商量了一下,干脆自行成立了工作室,将他高薪挖来成为我一人一个御用编辑。
有段时间,沈之初看我忙的实在不可开交,就干脆万里挑一的给我招了经纪人,处理一切日常事宜。
而我只需要安心创作,还有给他暖床……就行了……
蓝姐虽是斯坦福管理学博士毕业,四十岁的女人理论一套一套的,她的意思是,男人迟早都是要结婚生子的,我又何必去着那个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