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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滚烫的吻

冷静下来,我想来想去,都觉得沈之初就算是生气,也不至于做到这种地步吧。

遂半趴在他的车座上打哈哈:“沈总,这荒郊野岭的你想干嘛?”

“你说呢。”他回头,半张脸淹没在夜色的阴影里。

“不是吧你,你还来真的啊?杀人是犯法的大哥!”

沈之初回了我个凉凉的眼神,我吓得直接捂脸噤声了。

半响,才听见男人问。

“错了吗?”

我看了眼周边的环境,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乖乖点头。

“错哪儿了?”

“不该请你喝酒,不该喝醉酒,更不该耍酒疯……”

“还有呢?”

我看着他下巴上小半边红肿的地方,咽了口唾沫。

“更不该打你。”

其实我一点也不后悔,如果在给我一次机会,我一定会多打几巴掌……

沈之初“嗯”了一下:“还有呢?”

我睁大了眼睛,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何必呢,大哥,你为什么给要逼着别人说出这样难以启齿的话题啊?这不是揭你自己的伤疤吗?

“好好说话,不说就扔你下车。”

我打了个寒战,索性闭眼豁出去了。

“我……我不该眼睛长那么大还随处乱瞟,撞破了你和陆良辰之间的奸情,啊,不对!美好的爱情。”

企料沈之初忽然脸色一黑“啪”的一下关门下车,打开了我的后车门,直接弯腰半个身子从外面探了进来。

男人独特的气息压抑的铺天盖地而来。

他两手撑在我的身侧,看着我,脸贴的很近,于是可以看见他轮廓分明的面孔上,眼神漆黑如炬。

“你再说一遍?”

我哪儿还敢说话啊,这种话本来点到为止保证当事人看见了不会说出去不就行了吗?为何大哥你还非得咄咄逼人呢?

“你以为我和陆良辰是什么关系?”

我很诧异又很好奇:“不是,不是情侣关系吗?”

想了想生怕他会想不开杀人灭口,淹了口唾沫,认真的追加了几句安慰他道

“你不用觉得不好意思的,你们这种情况很常见的,在爱情面前年龄不是距离,性别只是一种挑战,我不会歧视你们的!真的!”

谁知这货听后却兀自笑了,和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的笑容一般,平时看上去总是清冷万分的一个人,一笑,桃花眼眸光潋滟,嘴角上扬,分外妖孽。

隔着这么近,我竟被这妖孽的笑容耀花了眼。

说话也含糊不清:“难不成我说错了什么吗?”

“岂止是错了……简直是胡闹。”他直起身子站在车外看着我。

“他是我弟弟。”

我蒙了:“啊?谁,陆良辰?他是你的弟!”

我摇头对着手指,兀自否决:“可不对啊,你姓沈,他姓陆……”

沈之初很嫌弃的打断我,用一种看智障的表情回答我。

“表弟。”

我:“哦”

所以,他还是直的,没有弯?

不知道为什么,知道这一答案后,我竟莫名的有些高兴。

看着我突如其来的笑容,沈之初表情有一瞬怔松,瞬及转过了视线。

我拍拍他的真皮车座,突然又觉得这一趟收获不菲,起码拐了个大帅哥和自己度过了一个难忘七夕,虽然差点就被他遗弃荒郊……

我好奇:“那你刚刚在生什么气啊?除了我往他脸上灰了一掌外,还有……还有什么呢?”

沈之初又莫名的看了我一眼:“算了,没什么……”转身就掏出手机往一侧走了。

我钻出车子喊他:“喂!你要去哪儿啊?既然误会解除了就赶紧回去呗!”

他掏出手机放在耳边:“不行,现在回去不了。”

“为什么?”

“因为车子没油了。”

沈之初:“别瞪我,不然你以为这荒郊野岭的,我为什么突然停在这儿不走了?”

“我靠!所以,又是我想多了是吗?”

那你还默认的配合我捉弄我从我嘴里套出那么多话?你个坟蛋啊啊啊!沈之初!

沈之初皱眉:“女孩子,不许说脏话。”

我:“那现在怎么办?”

沈之初:“还能怎么办,打电话叫拖车吧,可这个距离看上去,起码要三个小时才能来,当然……这还得建立在大半夜拖车公司肯接电话的基础上。”

我简直欲哭无泪了:“你说你大半夜往哪开不好,竟然开到郊区里来了。”

沈之初轻笑:“我的车,我想往哪开就往哪开,有本事你待会别坐这车回去。”

我默不作声,只做一个安静的美少女。

后来,正如沈之初这个乌鸦嘴所料,拖车公司果然没人接电话,索性的是,这钱多的没处花是货告诉他曾经在半山腰买过一栋独栋的别墅,只要翻过这个山头就到了。

于是,七夕这一晚的最终结局是,我和一个腹黑男半夜在一片满身遍野更深露重中一起爬山去了。

对的,也是因为这一晚发生的事情,让我认识到了画皮画心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的真正含义,以及意外的近距离接触了认定了沈之初清冷外面下腹黑男的真实面孔。

山势陡峭,在我气喘吁吁,刚好登上山头的时候,远方渐渐亮起了一抹鱼肚白。

沈之初在爬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脱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圆领白色体恤,此时后背早已汗湿。

在淡淡的曦光下,男人的健朗紧实身形被包裹了起来。

这样一副画面其实……很是赏心悦目。

遂走到他身边席地而坐,舔颜症犯了般,抬头欣赏起了这幅盛世美颜。

头顶的男人也低头看着我。

怎料他突然低低的笑了,伸出手从我的发丝间撩过,直到我的头顶上传来了男人手心的温度……

我这才从心跳失了半拍的节奏里反应了过来。

低下了头,全然不知我脸颊粉红的画面早已被头顶的人尽收眼底。

天了,这一言不合的摸头杀到要闹哪样啊啊啊!

“走吧,再不走,天亮之前都到不了。”

我怔了一下,抬头看着眼前的景色,太阳的一边离开地平线,仿若一个璀璨夺目的玛瑙盘正在缓缓升起,那微红的光芒将整个山林镀成了一片唯美的桃红。

我不禁感慨:“日出了……我第一次亲眼看见日出诶!”

许是沈之初看着我完全没有要起身的意思,也挨在我身边坐了下来。

太阳的光芒越来越盛,我不禁开始出神。

也不知道是在跟谁说话又或是自言自语:“你知道吗?曾经有个人说要来带我看日出。”

沈之初斩钉截铁:“临子胥?”

我笑着乜了他一眼:“沈之初我发现你这个人可真没意思诶!你不应该顺着问我谁吗?”

沈之初轻笑了一下不作声,像是在笑我幼稚。

哪知道我心里正因为他没有介意我第一次直呼他的名字而暗自得意。

“那后来呢?”

我没有想到他会继续问,愣了一下,眯着眼看着太阳,神情有些恍惚。

“后来啊,我们就分手了,他牵着别的女人去看日出了呗!”

“果然啊……我也是后来才想明白,这个世界上能靠的住的只有自己,所以以后我要是再想看日出,再想去什么地方,我就自己一个人去,也不需要谁陪着了……”

我笑了笑,笑容有些苦涩:“反正他们最终都会离开我。”

就像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撒手人寰。

就像临子胥,她前女友一回头,就抛弃了我。

有些人,就算我对他们再好,他们都有各自的理由,最后选择离开我。

直到感觉周身被一股温暖的体温包裹着,我才反应了过来。

“也不能这么一概而论。”

我侧头诧异的看着将外套披到了我身上的临子胥,他额头上有汗水,在阳光下颗颗发亮。

骄阳之下的这个男人,耀眼到仿佛能发光。

“不爱你的人,无论你为他做了多少,他终究都会离开你。”

“真正爱你的人,无论他离你有多远,哪怕横跨千山万水,也终会回到你的身边。”

我要是知道沈之初稍微吹吹山风就会感冒,我是打死都不会收下他那件外套的。

我正在他家偌大的别墅里一边给他倒热水一边取笑他的时候,后者直接一句话给我怼了回来。

“那是因为你皮下脂肪厚,而且还不流汗,别得了便宜还卖乖。”

好吧,我承认,是我的不对,明明知道这货爬山后,体恤都湿透了,还非得看日出,吹了那么久的冷风不受寒才怪。

反正现在他是病人,他最大。

沈之初的这栋别墅平时很少有人住,但一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专人来打扫。

收拾收拾,也能让他好好睡一觉。

但唯一让人苦恼的是,家里完全没有感冒药,待我一个人下山给他买了一包感冒灵回来的时候,天色已晚。

耽误太久,他已经烧的有些不省人事了。

本想把他扶起来喝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感冒的人分外沉重,半天抬不起来,手上一个用力,竟然连我也一同带翻在了床上。

可怜沈之初头磕在了床头上,一下子给疼醒了。

我心里懊恼的完全没有注意自己整个人都已经趴在他的胸膛上了。

男人睁开眼睛,桃花眼里一片朦胧水雾,眼角发红,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另一面。

我一时觉得好玩,故意抵着他的胸口逗他。

“沈总,你知道我是谁吗?”

“七月……”

“七月……”

他意识朦胧的连唤两声,唤的我莫名心悸,刚想站起来,却被人扣住了手腕,用力的往下一拽,稳稳的跌入一个怀抱。

他看了我一眼,旋即用嘴封住了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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