刹那间,那场雨夜,爸妈临死前的场景,还有陶妈妈倒在血泊中的画面,一一在我眼前浮现。
心仿佛在一寸寸的龟裂。
老天爷啊,我求你,我求求你不要再带走我身边爱我的人了。
“不要——”
我忽然挣脱了拽住我的力量,朝沈之初扑了过去。
人群见到我这样疯狂的举动,纷纷后退。
我一手捧着他冰冷的脸颊,一手紧紧蹿着他的手,他的手心还带着一丝温暖的体温。
和之前无数次一样,他就那样在我最无助最绝望的时候,用这样的一双手拉住了我。
我真傻。
为什么直到现在才懂得,在他第一次伸出手握紧我的那一刻,我这辈子,都已经离不开他了。
“沈之初”
我轻轻在他额头上落下一个吻,脸上的源源不断落下的泪将他俊美的脸庞弄得脏兮兮的。
“沈之初,你醒来好不好,我不能没有你的。”
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在发颤:“你不是说过,你想要一个答案吗?那我现在告诉你……”
我抽抽搭搭,似乎这一句话就耗掉了我大半生的力气。
“我爱你,沈之初。”
“我想要和你永远一辈子都在一起,所以你不能这样对我的,你不可以抛下我的。”
“只要你醒过来,我什么都可以答应你的。”
“你说的话算数吗?”
我只觉得这句话的语气无比耳熟,下一秒,早已眼泪模糊的抬起了头。
沈之初,这个人,这个刚刚我差点以为他要死了,一番剖心挖腹深情表白的人,此时此刻竟毫发无损的睁开了那双黝黑发亮的眼睛,笔直的看着我。
我一下子就坐到了地上,不可思议上,怔怔的望着他。
直到他忽然从怀里掏出了一枚钻石戒指。
那上面的钻石仿佛有鸽子蛋那么大,在一片粉妆玉砌的世界中闪烁着耀眼的璀璨光辉。
沈之初也蹲下来看着我,眼眸深邃而虔诚。
“七月,嫁给我吧。”
而同一时刻,身旁围观的人群纷纷热烈起哄,一边有节奏的鼓掌,一边口里异口同声的念着同一句话。
这种情况下,就算是我不懂日语,也猜的到那是什么意思了。
我也是半天才从这种戏剧性的转折中反应过来。
我眼眶通红的瞪着他
下唇一咬,眼泪一冒。
扑到了他的怀里……
掌声如潮之中,我们紧紧拥抱,世界在我眼里一阵天旋地转。
研究表明,一个人在极度愉悦和幸福的时候,大脑会分泌一种叫做多巴胺的物质,我觉得当沈之初向我求婚的那一刻,我体内的多巴胺就已经盈满了整个大脑了。
要不然,我为何幸福到快要晕厥掉?
事后我才知道,那只不过是沈之初自导自演逼我就范的一出戏。
当时在滑雪场上的都是他提前安排好的专业演员。
当然,那个“不小心”撞上他的黑衣男人也是。
只不过这一个,可是个花大价钱请的冰上滑雪冠军。
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心机男!
我想起自己当日在那么多人前的失态就不禁气的牙痒痒。
于是,付诸于行动,一口咬上了他的脖子。
彼时正是一个清晨,我和沈之初双双从他在北海道买的某套别墅里的大床上醒来。
只不过我是自然醒。
他却是被我咬醒的。
沈之初捂着脖子“呲”了一口气,继而瞬间,一个翻身将我压在了身下,将我的双手举起摁于头顶。
他只看了我一眼,倏而邪魅一笑,一口咬上了我的脖子。
要是这货真的是老老实实,大不了我让他咬回来就是。
可这货偏在床上就是个衣冠禽兽,和他平日里出场自带一身清辉的形象形成鲜明对比。
我浑身上下最敏感的就是脖子。
我曾有幸看过一本两性书籍,里面写到,这种事情向来都是食髓知味的。
特别是男人碰过你一次,之后压抑的有多狠,爆发的时候就有多凶猛。
想起昨晚的激烈战况,再到如今,我只能任他继续宰割,半点反抗的力气都没有,我不禁泪流满面。
直到他忽然靠近我的耳畔,声音魅惑无比。
“还敢咬我吗?嗯?你看好了,后面的才叫教训……”
我被他的呼吸吹的耳朵痒痒的。
然而还没反应过来,很快,他就再度低头吻上我的头。我半眯着眼睛看着天花板,雪白的天花板在我眼里渐渐的,却仿若万花筒一般,分裂成了无数细小的五彩的碎片,在缓缓旋转。
我全身上下都渗出了薄薄的汗珠,鬓发黏湿在脸侧呼吸急促,我听到了一些很陌生的身体从我嘴里发出。
直到最后一刻,我拼命的绷紧脚趾,理智快要濒临重点,全身上下崩成了一根弦,而后忽然之间,整个世界都仿佛坍塌了。
我眼神失焦,世界安静的仿若一捧经烈火灼烧后剩下上轻灰,带着温度覆盖了我全身每一处角落。
意识断片间,我似乎听到了男人轻笑的声音,直到一阵黑影终于压上来,我安静的闭上了眼睛。
之前的二十余年生涯中,我从未有那么一刻如此安心,平静过,什么都不可以不想,什么都可以不用顾及。
而现在,我终于过上了这样美好而心安的生活。
只因为,我知道,从此以后,我的身边总会有那么一个人,他不会离开我,也不会抛弃我。
他会给我他所承诺的快乐。
从此我的世界里,不再只有我一个人。
我们一同在那套别墅里拥有了太多太多美好的回忆。
白天的时候,我们会一同PK厨艺,虽然我拙略的技术着实赶不上人家几乎吃遍了世界各地美食的水平。
但他总会不厌其烦的教我,这本该是一件很感动的事情,但每一餐花样百变,却总有那么一道必吃的,那就是胡萝卜……
但现在,我已经乐于去尝试。
沈之初说的没错,人的喜好是会改变的。
就像是我从未想过,自己的一生中还会和他这样的男人有所交集。
那怕是后来相遇了,我也以为我们只是两道地平线。
那个时候我觉得如果能有他这样有着一颗赤忱之心的一个朋友,已经算是我三生有幸了。
谁都没有想到,像我们这样看似不在一个世界里的人,最终却走到了一起。
而且因为他,我的人生能变得如此的快乐。
是我从临子胥身上永远都体会不了的快乐。
和他在一起,那怕只是静静的窝在沙发上一同看场老电影,呼吸之间空气都是甜蜜的。
我开始觉得,我荒芜枯萎的生命因为他而开始欣欣向荣。
沈之初说,最好的爱情,是彼此救赎。
这句话,说的多好。
让我冥冥之中,一直在感谢命运之神的垂怜,他几乎夺走了我的一切。
但他给了我沈之初。
于是从此,之前受过的所有痛苦和磨难,通通都可以不去在意。
他是我的太阳
所以我心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