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简晓晓欲哭无泪,“大叔,怎么这个时候还不来开门。”
她环视四周才发现,不是大叔的问题,而是问题出在了她的身上。
周围的店铺都没有这么早开门的,只有画廊旁边的萝卜特卖摆出了自己的摊子,一个大婶正在挑选新鲜的萝卜。
风瑟瑟的吹着,简晓晓的小心脏也瑟瑟的抖着,为什么她要那么积极主动的来。
简晓晓在萝卜摊的旁边的一个小角落里,静静地坐下,等待回音画廊开门。
看着街上的人来人往,奔跑而过的小单车,热热闹闹的小公交车,一辆一辆的车流而过。
不知道时间过去多少,简晓晓只是深刻的理解了一个词语叫做“望眼欲穿”,不知道大叔会从什么地方冒出头来,简晓晓的大大的眼睛不时的环顾四周,东张西望下。
买菜的大婶心满意足的拿着一筐新鲜的萝卜离开,菜篮上露出的鲜绿色,翠绿欲滴,仿佛才从地里摘下。
简晓晓无聊的连发呆都不愿意了,突然想起出门前杨意硬塞给自己的小饭盒,她偷偷地从包里取了出来。
“杨小怪准备了什么好吃的呢?”她小心翼翼的打开饭盒盖子,里面飘出一张小纸条,被风吹的直接飘了出去。
简晓晓立马捞了过来,攥在手心里,把饭盒搁在腿上,慢慢的展开一看。
晓晓,没到中午为什么打开饭盒。简晓晓惊愕,这杨小怪是神仙吗,怎么知道她会打开饭盒。
不用看周围了,我今天很忙,没有空跟踪你……简晓晓下巴差点吃惊到脱臼,他怎么知道自己在找他的身影,简晓晓见鬼似地收回了到处探寻的眼神。
饭盒里留了几块棉花糖,如果等待的累了,就一边吃一边等。杨意清晰娟秀的字体,像是女生,简晓晓的眼睛有些湿润,自己所有的尴尬杨小怪似乎都会知道。
然后简晓晓恨恨的合上了饭盒,她记起自己临走时杨意的奇怪的眼神,“哼,坏蛋杨小怪,早就知道我现在的处境,怎么都不事先告诉我一声。”她蹲在那里,把盒子收回包包里,小纸条却放在了贴在心口的小兜里。
一片阴影落在自己的面前,简晓晓抬起头,看见了逆光的大叔,他的手里拿着一个超级巨大的单反镜头。
“丫头,你怎么如此凄凉的蹲在萝卜摊儿这里。”他一开口,简晓晓就无语了。
她这副模样,拜谁所赐,还不是弥枫大叔开门迟到了。
“大叔,你怎么这么久才来,”简晓晓委屈极了,“我已经在这里蹲了快两小时了。”
“噢”,弥枫看了眼她,“看来隔壁今天应该是可以卖蘑菇了。”
小风一吹,简晓晓被大叔的话冷到了。
幸而大叔利落的打开了店门,简晓晓一马当先冲了进去,屋子里光线很暗,只有门边透进了少许柔和的阳光“丫头,你去开窗户。”弥枫扔来一大串钥匙,简晓晓刚准备接下,脚下一绊,被钥匙串打到了头。
“痛。”简晓晓抱怨了一声,低下头去找掉落的钥匙,没发现弥枫停下来呆呆的看着她。
回音画廊的卷帘的窗户,简晓晓第一次开,把钥匙对准着钥匙孔插进去,转动,咯噔一声锁扣被解开的声音,然后她用力的高抬起手腕,可是不论她怎么用力,那不锈钢的卷帘一动不动。
“大叔!”简晓晓在门外大喊。
弥枫回过神来,“丫头,又怎么了?”
“大叔呀,我打不开这窗户。”
“用劲就好了。”
“不行呀,大叔,我吃奶的劲都用上了,还是没有反应。”简晓晓无力回答道。
弥枫从屋子里出来,走到简晓晓的身边,“笨!”他抓在卷帘的底部,感觉没有用多少力气,只轻轻一抬,就把让卷帘全部升了上去。
他个子很高,手臂长长的抬起,把窗户打到了最上方,只留下一点点金属的边缘,简晓晓在一边看着,一脸的不思议。
“大叔大叔,我明明用了很大的力气,为什么都弄不动,你都好像没有用力。”她仰着脑袋,看卷了上去的卷帘。
弥枫撇过头去,看到的就是这与旧日时光重合的一幕,仿佛有一个娇柔的女声在自己的耳边委屈的撒娇,“枫,为什么我都弄不上去的。”他再定睛一瞧,身边依旧是简晓晓这个小丫头,没有别人,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幻觉而已。
“以后每天的开窗关窗都交给你了,很快就会熟悉的。”弥枫丢下这句话,回到屋子里。
只有简晓晓还在打量那扇不听话的窗户。
“以后,九点之后来这里。”弥枫忽然想起早上那个蹲在萝卜摊儿旁边像是被遗弃了女孩子,突然地没头没脑的对着简晓晓交代了一句。
“大叔,我只有周末能够早上过来,平时可能没课才能够过来帮忙。”简晓晓连忙和他商量,“你不会不要我了吧。”
弥枫好笑的看着这样的简晓晓,“不会,不过工资嘛。”
“工资随意的。”简晓晓立马接着回答,只要让她留下就好。
弥枫突然地站到简晓晓的面前,揉着她额前的碎发,“放心,工资一分都不会少的。”他的眼神温柔,像是天池的水,清澈而透明,简晓晓只是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位好大叔。
回音里,简晓晓找着事情忙碌,身为老板的弥枫只能够看着这个勤劳的小伙计,完全没有他插手的份。
简晓晓擦了窗户,那上面残留的灰尘已经可以在上面写下若干语句了,“大叔,你怎么能够懒到这种程度。”简晓晓挥舞着抹布,空气中的阳光里,灰尘飞舞的像是精灵,弥枫喜欢这样浪漫的风景,他安静的翻动手里的杂志,“我才旅行回来,昨天才回来。”
简晓晓惊喜的回头,“那么说,还真是巧合呢,我昨天才第一次来到画廊这里。”
这种缘分,不可否认的很巧合。
简晓晓很奇怪,“大叔,为什么你总是翻看那一本杂志,都已经破烂成这样了。”
弥枫在走神,连简晓晓到他的身边都不知道,回过神来时,简晓晓的抹布距离他的络腮胡子只有一厘米的距离。
他刷的拍开简晓晓捣蛋的手,“丫头,不要胡闹。”
“大叔果真是在走神,太强悍了。”她抖了抖手里的杂志,“第一次见到有人把一本杂志翻成这副模样。”
书页已经软趴趴的了,简晓晓这么一折腾,仿佛随时都会散架似地,弥枫夺过那本杂志,“丫头,这不是你懂的。”
简晓晓明白像大叔这样的人必定是有着自己的故事,她很想知道故事的本身,但现在却不是时候。
总有一天,她会知道。
这里,简晓晓和弥枫算是相谈甚欢,而另一边的迷迭里,就不是这般模样了。
佘小诗看着坐在一号桌的藤椅里的自己的大老板杨意,从她今天开始上班,杨意就是这么一副模样,什么都不做,店里的点心都是之前做好摆放着的,来了客人也只是窝在藤椅里,一个人静静地呆着,很是反常。
可是,佘小诗什么都不敢说,她害怕他,她喜欢他。
杨意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早上做出了一份三明治后,就再也不想动了,只是窝在一号桌后,懒懒散散的发呆,这不像平时的他,可是他只是觉得迷迭里太安静了,安静到他昏昏欲睡。
突然,杨意听到外面传来的淅淅沥沥的雨声,小雨敲打门檐的叮叮作响声。
雨,终究是下来了。
望着窗外细细密密的细雨如织,杨意想到的就是今天早上匆匆忙忙跑出去的简晓晓,她好像没有带雨伞就出门了。
“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杨意喃喃的说道。
在一旁收拾东西的佘小诗听到他突然地开口,有些惊异,看向那个之前还默不作声的男子,“老板,你在说什么?”佘小诗的声音脆脆,脸上的笑容可人,只是有人的注意力完全忽视了她。
被佘小诗这么一问,杨意终于发现了自己的失常是在哪里。原来,是因为那个小妮子。
因为简晓晓不在,所以周围才如此安静,所以他才会那么反常的昏昏欲睡,因为简晓晓不在,所以她平时总是窝着的一号桌空了出来,所以他才会选择了这个地方,杨意发现,难怪那个小妮子总是霸占这个位置,这里也算是风水宝地了,坐着果然是很舒服。
杨意因为这么一阵雨,胡思乱想了很多,窝在那个小小的藤椅里,人虽然在,心神却一直遗落在那个小妮子身上。
被冷落的迷迭里,佘小诗忙碌的照顾着客人,本该忙碌的老板杨意束手一旁,雨声滴答滴答的响着,时光如同一幅剪影,光怪陆离。
“欢迎光临。”佘小诗公式化的说出这样的话语,一阵风铃的轻响,又有客人来了。
来人穿着细长的高跟鞋,狭长的鞋跟踩在地板上,发出的声响在空荡的迷迭里,分外响亮,杨意抬起头来。
那个身材高挑的女子的身影出现在他的眼里,他的晶亮的眼睛里只有那一袭米色风衣的女子,她的脚上穿着同色的高跟鞋。佘小诗站在门口,维持着开门的姿势,一动不动,像是被魔法定住了神,手里的托盘斜斜的垂下,神情落寞。
女子精致的妆容,优雅的姿态站在慵懒的他的面前,眼角眉心里都是淡漠疏离,脂粉掩饰不住的冷漠,她站在那里,额前的几缕头发上沾湿,却没有一丝狼狈,反而衬得粉色的脸庞越发的娇嫩。
“你来做什么?”杨意紧张的站起身,原以为心中的那块地方已经被挖去,伤口疼痛了……流血了……结痂了,就会好起来。
可是,在看到这个女人的第一眼,杨意就知道自己完全的错了,心的那块空落落的地方会重新流血,重新变得斑驳,重新让他明白有一种折磨叫做“痛彻心扉”。
也许我爱的已不是你,而是对你付出的热情,就像一座神庙,即使荒芜,仍然是祭坛。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仍然是神,杨意不知道自己现在的表情,他看不见,却可以感受到脸颊上传来的僵硬。
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回来,陈珂珂。
杨意的诺诺的声音,一如既往,可是即使相隔甚远的佘小诗都可以听到,他话中的颤抖的声音。
“杨意,”陈珂珂扬起自己一张高贵精致的脸蛋,眼神里浓郁到化不开的深情,“我回来找你了。”
杨意愣住,一向骄傲的她,怎么会回头。
他还记得,那日分离,她那么笃定的离开,头也不回,穿着脚下同样高到七公分的高跟,把店里的钥匙留下,丝毫的没有感情留下。
“为”……“什么”……“回来?”杨意艰难的才可以把这个问题询问出口,他不是害怕,不是不勇敢,只是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她的回头。
陈珂珂酒红色的长发,微微的波浪伏在肩头,她靠近杨意的身前,脸几乎贴在他的唇前,深褐色的眼睛注视着杨意的深邃的眼睛,咧嘴一笑,“我就知道,你不会忘记我。”
她踮起脚尖,轻轻地扣住杨意的脖颈,她呼出的气体就在杨意的耳边。
杨意的手愣在原处,不知道放在哪里是好,也不知道是不是该推开。
“狐媚子。”佘小诗啐了一口,突然看到玻璃窗外一个熟悉的身影,那把天蓝色的雨伞下,不是简晓晓是谁?她幸灾乐祸的看着简晓晓收起伞,推开迷迭的大门。
门檐上的风铃一阵清脆的声响,简晓晓人未进来,声音已经传来,“杨小怪,雨下得好大,你都不去接我,还好大叔他好心的借了我雨伞。”
她随手把雨伞靠在门边,一抬头。
为什么,他和另一个女人抱在一起,那么的亲热。
“对不起,打扰了。”简晓晓立即抓起伞,推开门,又出去了。
杨意推开了陈珂珂,跟着追了出去。
“晓晓,你要去哪里?”杨意喊住简晓晓奔跑的身影。
“我去还大叔雨伞。”简晓晓已经不能够分辨出脸上究竟是雨水还是泪水。
湿透的杨意跑到她的伞下,轻轻地揉着她的长发,“傻晓晓,还了伞,你怎么回来?”
简晓晓的脑袋里一团乱麻,“对哦,还了就回不来了。”
“我们回去。”
简晓晓任由杨意拉着她回去。
迷迭里,客人散去,佘小诗也已经下班离开,那个女人不见了踪迹,只有空气中弥留的特殊的芬芳,昭示着一个事实,简晓晓,那个人的的确确存在过。
你输了。
在爱情,不是不可以轻易地认输,而是不可以不承认自己输了。
“她是谁?”简晓晓坐在自己房间的大床上,对着墙壁第一百三十四次的提出询问,可是终究没有勇气走出这间屋子对着那人当面说出一次来。
懊恼的偎进被窝里,不管不顾头发还潮湿着,简晓晓觉得今天的自己终究是不正常了,想了想原因,最后归咎于第一天上班累到了。
第二天艰难的从床上爬起来,简晓晓已经不准备太早过去和萝卜为伴,而是在迷迭里东张西望。
早餐惯例是杨意准备的,可是今天简晓晓却没有发现杨意的踪迹,楼下的厨房里没有人,去楼上对面的房间敲了门也没有人回应。
佘小诗倒是已经开始了一天在迷迭里的工作,她看着简晓晓到处跑来跑去只是为了寻找大老板杨意的踪迹,而那遍寻不到的那神情,让她忽然的觉得无比的解恨。
“简晓晓,你不用找了。”佘小诗万分“好意”的在路过她的身边时,轻轻的提点了下。
简晓晓的脸色微变,有些失落的望了眼门口,想要询问佘小诗些什么,可是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问出口,落寞的从小橱柜里取出了一样供售卖的点心,坐到了1号桌的藤椅里。
佘小诗发现她拿的不是别的,而是“Tiramisu”。
简晓晓安静的坐在藤椅里,桌子上放着小小的提拉米苏,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选择这样点心。
简晓晓用银勺挖了一口,浓郁的香味充斥在唇齿间。
“Tiramisu.”
简晓晓惊讶的抬起了头,“杨小怪。”可是她的周围并没有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