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65757300000103

第103章 曲终人散了

风停了,雨顿了。

耳边隐隐响起马蹄声。

林蒙吃力的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截被斩断的战戟,倒插在面前的泥土里,以及一张模糊的脸庞。

“阿爹?一定是我眼花了?”

林蒙用力的撑着厚重的眼皮子,下意识的喃喃道。

.......

“林蒙醒了!”

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传入耳朵里,林蒙不用去想就知道那声音的主人,就是鱼长安。

陆陆续续有嘈杂的声音由远而近,林蒙终于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

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身上的伤也有经过包扎处理,微微动了动手指,林蒙感觉身体并无大碍,于是在床上坐了起来。

“臭小子,你终于醒来了!”

林蒙刚刚从床上坐起来,就听到了林天的声音,抬起头看到林天从房间外走了进来。

“阿爹?真的是你!”

林蒙惊讶又惊喜的看着林天,原来之前误以为是错觉的那张脸,他是真的存在。

“好小子,干得漂亮,不过下次可别这么拼命,不然你母亲可要找我麻烦。”

林天大步来到林蒙身前,哈哈笑着,轻轻的给了林蒙一个拥抱。

“阿爹,你怎么来了?”

林蒙好奇的问道,剑门山大战,远在九黎城的林天竟然出现在这里。

“不止我来了,你大哥也来了,不过他现在和着你的那群小伙伴都去天狼城了。”

往床上随意的一坐,林天挤在林蒙身边大声说道。

“这剑门山就是这西北最后的一道防线,它要是被攻破了,我们林家也就有危险了,不得不来,其次嘛,完颜亮这老小子,当年和老爹我有一些交情,他发出来的求援信,老爹我也不能不给面子。”

神秘兮兮的对着林蒙眨了眨眼睛,林天小声的在林蒙耳边嘀咕道:“完颜亮那老小子之前不知道你是我儿子,现在知道了,我就给你狠狠的宰了他一顿。”

林蒙愕然的看着林天,他竟然敲诈了完颜亮。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

掀开被子,林蒙从床上下来,寻找着衣服想要给自己穿上。

“别穿那些土得掉渣的衣服了,这次来,你母亲替你准备了好多衣服,都是她亲自安排人做的,唔,不过这一件是她自个儿亲手做的。”

林天从储物戒指中拿出一大堆衣服胡乱扔在床上,然后又从储物戒中拿出一件明显精心包装过的衣服,递给林蒙。

林蒙双手接过衣服,十指缓缓抚摸着上面的一针一线,眼前顿时浮现出母亲时常对他唠叨的画面。

幸福的微微一笑,林蒙当场就把衣服穿了起来。

“瞧瞧,还是穿自己家的衣服帅气,那完颜亮老小子给你穿的都是什么破衣服,抠门至极。”

林天先是狠狠的夸了一下自家,然后又毫不客气的损了一下完颜亮。

林蒙叹了一口气,穿上母亲亲手做的衣服,心里怎么就突然那么想她?

眼角有泪流出,林蒙忍不住哭了。

林天愕然的看着掉眼泪的林蒙:“儿子,好端端的你哭啥?”

林蒙哽咽道:“我想母亲了,想吃母亲做的饭,想和她说说话。”

林天沉默,回想起林蒙离家出门的这段日子,时间不长,却经历过很多事情。

人变黑了些,也变瘦了,修为境界也提升了许多,不过却是用生命换来的成长。

林天沉默着走下床,来到林蒙身边,一把将他抱进怀里:“儿子,想家了就多回家看看,你母亲还有爷爷他们也都很想念你。”

静静的在林天怀里依偎了一会儿,感受着父亲宽大温暖的怀抱,想起小时候父亲也是时常这样抱着自己,林蒙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林天双手抱着林蒙,想起他小时候的故事,低声感慨道:“小时候的你才那么小一只,我一只手就能把你托起来,想要抱你都得小心翼翼,感觉这才一眨眼的时间,你就长这么大个,竟然都跟我一样高了。”

孩子长大了,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会哭着闹着要抱抱的小宝贝,现在的他开始有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学会了在外面的世界展翅飞翔。

而自己却在一天天老去,眼看着孩子在自己的世界里越走越远,留在自己身边的日子也越来越少。

你长大了,我们却老了。

擦拭掉脸上的泪水,林蒙从林天怀里离开:“阿爹,你刚才还没回答我现在都是什么时候,我到底睡了多久?还有那场大战后来发生了什么?”

林天拍了拍头,理了理林蒙的问题:“你这三个问题,第一和第二个可以算作一个,答案是你睡了三天,也就是说今天是大战后的第三天,至于第二个问题,回答起来话就比较多了。”

按照林天的讲述,那天林蒙爆发出七魔刀第二重刀法后,汗达重伤逃跑,他麾下的几大将领也都跟着他一起跑了。

至于汗达麾下的那些小兵,则死伤的很惨重,因为完颜亮后来又施展了一次千军阵。

在千军阵全方位的攻击下,本就因为汗达败退而军心大乱的草原人,顿时就全部溃败下来,化作鸟兽散去。

完颜亮曾经发出信函求援西北地区各大城主,有的连夜携带家属弃城逃跑,更多的则是没有搭理完颜亮,最终前来支援剑门山的只有五大城主。

这五大城主带来的兵源将近八千人,在草原人大军溃败后,一路追杀驱逐。

除去被杀死的,被俘虏的,其余活着的草原人,全部都被赶回到草原上去了。

随着天狼城被收复,草原人被驱逐,意味着剑门山守住了,天狼城守住了,边关也守住了。

与之对应的则是汗达,狼子野心的入侵行动,再次以失败告终,且身受重伤,损兵又折将。

“这一战能够在关键时刻守住剑门山,儿子你可是要居首功的。”

林天哈哈大笑,拍着林蒙的肩膀,很是骄傲的说道。

林蒙却是皱起了眉头:“也就是说,那天之后,汗达只是重伤逃走,并没有被杀死?”

还是实力太低了啊,不然这一战怎么会打得这么辛苦?

拼尽全力的一击,竟然只是重伤汗达,而不是将其击杀,且自己施展七魔刀第二重刀法后,竟是昏睡了长达三天之久。

林天安慰林蒙道:“别纠结了,再怎么说,汗达也是草原上的一方枭雄霸主,麾下精兵强将无数,想要真正杀死他,哪有那么容易。”

走出了房间,和林天并肩来到院子里,林蒙看到了身上缠满纱布,正躺在葡萄棚下晒着太阳,和鱼长安随意聊着天的越无邪。

在林蒙震惊的表情里,原本横躺在竹椅上,看似浑身都是伤的越无邪,很是神奇般的,笔廷廷的轻松立了起来。

“你的伤?”林蒙错愕道。

“我的伤早在昨天就好了,多亏了你父亲带来的丹药,不然我也不会好的这么快。小兄弟,这次干的真漂亮!”

越无邪对着林蒙竖起大拇指,很是欣赏的说道,他对林蒙的称呼,也从之前的小伙子变成了现在的小兄弟。

“看到你醒来没事就好,我也能放心的离开这千军营了。”

越无邪说道,看得出来他的心情很好,帅气的脸上时常浮现出邪魅的笑容。

“要走就一起走吧,我的伤也都好了,正好我们一起去天狼城。”林蒙道。

越无邪摇头,道:“我说的离开,是指离开千军营,离开天狼城,离开神策军。”

林蒙呆了呆,明白了越无邪话里的意思:“你,既然已经回来了,又何必想着离开?这次多亏了你及时出现,不然剑门山也撑不到最后的胜利。”

越无邪眼神迷离,回忆般的看着院落里的一切,黯然伤神道:“既然已经离开过,又何必要再回来?更何况,现在的千军营已经不是当初我那个时候的千军营。”

有些事发生了,就会在心里留下一辈子的痕迹,即便可以选择忘记,也会时常在梦里偶尔回忆。

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旧时光,就好像胎记,永远的留在了身上,抹不掉,也忘不了。

越无邪拍着林蒙的肩膀,道:“其实我在与不在,千军营都是一样的,我虽然离开了千军营,但我一直都在边关,更何况还有一个比我更出色的你出现了。”

最后一件事越无邪放在了心底,那就是汗达兵败重伤逃回草原,正是一个杀他的千载难逢的机会。

林蒙沉默,知道越无邪心意已决,当一个人执意要走,便是决定了永不回头。

“什么时候走呢?”林蒙叹息道。

越无邪笑着道:“今天就走,不过在那之前,我还需要再去一趟天狼城。”

剑门山大战后,越无邪重伤无力再战,便留在了千军营养伤。

他麾下的赤狐军则和虎虏军以及其他人,都去了天狼城,一个是为了驱逐追杀草原人,另一个则是帮助神策军重建天狼城。

林蒙极为遗憾的叹了气:“如此,那我们就一起去一趟天狼城吧。”

同类推荐
  • 经脉师

    经脉师

    特种士兵不经意穿越异界,以经脉为本,练体,修魂,三者归一,战仙界,斗鬼神,揭开上古一些秘密:黄帝为何大战蚩尤?为何自封神之后诸仙不再显现?请关注小说《经脉师》觉得好就收藏吧你的收藏我的动力
  • 我的室友是天道

    我的室友是天道

    本书又名《和天道大师兄的日常生活指南》张铎的生活本来平平无奇,吃吃喝喝像个普通憨憨,但是他怎么会想到他的舍友是天道呢。你说体验生活的天道偶遇平凡少年然后成就千古大业,怎么可能,那都是老套路,这只是普通的修真生活,拯救世界都是书里才有的。偶尔蹭蹭平行世界刷刷存在感,你还想知道内容,我才不剧透呢……
  • 异士传奇

    异士传奇

    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有着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是为异士。异士之间,流传着一个古老的传说,只要找到传说中的秘境,便可获得长生神力,飞升成仙。
  • 万灵千域

    万灵千域

    灵气是这片大陆的核心,真灵是众生修炼的本源,灵域是万灵无上的境界,为生存救乱世之灾,为三劫再坠凡世之间,在灵域,为灵源,巅峰对决,只为万物生灵,再入无上灵域。
  • 不败匠神

    不败匠神

    【初期的本书绝对是一本能够让人轻松的书!快乐的书!】在永恒大陆之上,存在着无数被历史所掩埋的宝藏,最诱人的莫过于英雄所留下的史诗圣器。据说,如果谁能拥有那些史诗圣器,就能掌握成为英雄的契机……此英雄非彼英雄,就在那些神秘的奇迹遗址中……去追寻吧!!(异界版的科技,异界版的坦克,异界版的取暖器,异界版的战舰和核弹,当然还有异界版的爱情!全新的种族观,新颖的魔法!不会让你们失望的!)已建立读者群,门牌号:63734138!
热门推荐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异世逍遥神尊

    异世逍遥神尊

    在一次争夺圣器中,李浩轩被几名神尊所杀,灵魂被圣器带入异界,重生在一个刚刚死去的少年身上,且看主角如何带着一帮手下从横异界,仙界,魔界,和神界。最终成为圣人。
  • 人类的星际发展史

    人类的星际发展史

    2785年人类成功研制出了,反重力装置人类因此进入星际时代,经过170多年的发展,人类已经成功达到二级巅峰文明。
  • 帝宠:君恩难逃

    帝宠:君恩难逃

    这就是一个渣男重生、然后成妻奴的故事……前世,他是冷漠无情的帝王,亲手害死她后一夜白头,抱憾终身。所以重回年少后,他决定人狠话不多,宠为上策。只是眼前与极品人渣斗得风生水起的凶猛之人,与前世的温柔贤淑似乎……有点不一样。--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昏君,我才是祸国妖姬

    昏君,我才是祸国妖姬

    还有没有天理啊!她居然穿越成寡妇,背了一身债不说,老公的影子都没有。好,你既然不仁,我便不义,不给你多带几顶绿帽子我就不姓红!什么?现在跑出来认她这个妻子了?不好意思请靠边站,姑娘我得挑挑,看谁合我意。是拥有全天下至高无上权利的他?还是邪气痴情的他?还是默默守护的他?还是原装正版的他?
  • 十年一顾是倾慕

    十年一顾是倾慕

    林慕怎么也没有想到,命运竟会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同她开了那么残酷的一个玩笑……而他,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便知道,此生只会倾慕于她。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同她深深地交织,竟然会是因为一段她想忘却的悲伤回忆。他成为了她内心疏远的对象,却从未放弃走进她的心里……追上她,他满心欢喜,却阴差阳错,无奈分手。失去她的三年里,远赴美国的他,终是成为了最不想成为的家族继承人。久别重逢,再次相见,纵然心中仍爱,林慕却也只是一句淡淡的“你好,再见。”慕慕,没想到,兜兜转转一大圈,我们又回到了原点,你礼貌疏远,我手足无措。你可还会原谅我吗?如果真的有时光机,我最想回到你答应我告白的那个晚上。来看,在霸道大狼狗与撒娇小奶狗之间无缝切换的他,遇到林慕后的倾心暖恋吧。十年情深,回首一顾,仍是倾慕,此生不变。
  • 王俊凯男神不许嚣张

    王俊凯男神不许嚣张

    “总裁,有人要炸了您的车?”“谁不知道那是我的爱车?”他抬起头,看脸色似乎有些生气,紧皱着眉头。
  • 前任勇者

    前任勇者

    勇者能给予人类最后的希望现在但他只是前任勇者,因为种种事件只好隐姓埋名
  • 纸醉金迷·第三部:此间乐·上(张恨水经典文学)

    纸醉金迷·第三部:此间乐·上(张恨水经典文学)

    《纸醉金迷》作为讽刺暴露现实之作,作品将批判的锋芒直指抗战胜利前夕的国统区的丑陋、卑琐的世态炎凉。以抗战胜利前夕,小公务员魏端本和他的“抗战夫人”田佩芝在陪都重庆的命运起落为线索,写尽迷失在虚荣腐糜的“金色迷梦”中的扭曲人性和世态炎凉。田佩芝,艳冠群芳却又虚荣至极的一个女人,为了金钱和锦衣玉食,把丈夫送进了监狱而差点处以极刑;为了摆脱没有钱的生活,丈夫可以不要,孩子可以不认,最后钓上了一个有钱有声望的钱先生,眼看着就要成为万人瞩目的钱太太,抗战突然胜利,她却成了大汉奸的未婚妻和情妇。揭示了在特殊年代背景下,人性与金钱面前的迷失与挣扎。张恨水(1895年5月18日-1967年2月15日),原名心远,恨水是笔名,取南唐李煜词《相见欢》“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之意。张恨水是著名章回小说家,也是鸳鸯蝴蝶派代表作家。被尊称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章回小说大家”和“通俗文学大师”第一人。作品情节曲折复杂,结构布局严谨完整,将中国传统的章回体小说与西洋小说的新技法融为一体。更以作品多产出名,他五十几年的写作生涯中,创作了一百多部通俗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是中、长篇章回小说,总字数三千万言,堪称著作等身。
  • 总裁霸霸别爱我没结果

    总裁霸霸别爱我没结果

    这是一个穿越剧戏精女主和没羞没臊总裁霸霸的甜蜜玛丽苏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