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三年过去了,在我十三岁这一年,婷儿妹妹已经八岁,三年来,我在师父的精心教导下,武功大有精进,当然也离不开我的一番勤修苦练,师父说我的剑法已经勉强出窥门径,足以对付一些山贼强盗,即便碰到一些有点身手的也完全可以应对,如师父所说即使是些大门大派的亲传弟子,同我这般年纪便有这般身手的也寥寥无几,讲到这里,我并没有因此感到骄傲。
其实都是这个紧跟在我身旁的小丫头造成的,师父以此经常给我施加压力,师父说,她这般年纪,虽她不如我剑法高超,但她比我更危险更有潜力,为何?没有人会把危险和这样一个人畜无害,天真烂漫的小姑娘联系在一起,就潜力而言,婷儿师妹过目不忘的天赋,且又这般聪明好学,她对武学的造诣和领悟都极高,假以时日成为一流的高手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而我不一样,我的天赋只能算是中等,我比较相信师父所说的万事在勤,只有付出更多的时间,更多的汗水更多的辛苦,才能不被落下。
在江湖上大部分的高手并没有得天独厚的天赋,甚至有些人前半辈子都在籍籍无名,他们都在后天经历了一番苦修一番非凡的遭遇,正是通过厚积薄发才做到了一鸣惊人。
这一日,师父给了我些许银两,让我带着婷儿妹妹下山去游乐一番,择些用品,师父还特别交代了要一坛上好的桃花酒,在路上我掂着一锭银子,看着钱袋里鼓鼓的铜钱,当真是心情舒爽,这锭银子块头很大,足足十两,别说,师父还挺富有。
有了这锭银子,别谈买上一坛上好的桃花酒,就是十坛也不在话下,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一路小跑,心有憧憬。
“一凡哥哥,一会到了,真想先去尝尝哥哥说给婷儿买的冰糖葫芦呢”
“恩”我瞧她一脸喜色,圆圆的脸蛋,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笑起来,俏鼻下樱桃小口中两个奶白的虎牙很是可爱,
三年来,我也是第一回带她去镇上。
看着她高兴,一路时不时活蹦乱跳的模样,特别是眼神中透出的兴奋之色,比当初师父带我第一次下山时,有过之无不及。
我更是宠溺,对于婷儿小师妹,三年来,不仅深得师父的喜欢,因为打小和师父两人生活的缘故,婷儿妹妹的到来,让我感觉特别亲近,每日夜晚我们都坐在观内的石阶旁看星星,聊得很开心,在未有婷儿妹妹的遭遇前,我总觉得心里空荡荡的少些什么,那段对着月光喃喃自语的空白,正是有了婷儿妹妹这个无话不谈的小姑娘,其实三年来,在我的内心早已把她看作是我的亲人,我的亲妹妹一般。
走着小路,一路欢笑,许久,我和婷儿妹妹终于来到了镇上,这座小镇,被唤做乌镇,据说是这塞外十镇之中还算是富裕的地方,与我们居住的山上十几里的路程。
我与婷儿妹妹走在乌镇的大街小巷中,一家家的店铺,穿过琳琅满目的商摊,我胸口携着的包裹似乎都快装不下东西了,婷儿妹妹还有些恋恋不舍的望着身后。
正在这时,一个高高瘦瘦的老爷爷迈着慢悠悠地步伐走了过来,街旁不知哪里冒出来一帮孩童,顿时蜂拥的围了上去。
老爷爷一头蓬乱的白发,两鬓银白,脸上布满了深深的皱纹,他一双棕褐色的眼睛陷在眼窝下,而在他一旁支着一根粗长的草棒,上面插满了一串又一串红红的冰糖葫芦,
“快看,一凡哥哥,是冰糖葫芦”
婷儿妹妹朝我指了指前面的老爷爷,她话未完,我便拉着她一块拥了上去
老爷爷一脸慈祥之色,很和蔼的说道:“孩子们,不要急不要急,都有都有”
看着老爷爷,一个个的把冰糖葫芦递到这帮孩童的手上,又是一番很和蔼可亲的话后,也轮到了我和婷儿妹妹,
“老爷爷,也给我来一个”我如那帮孩童向老爷爷递了两枚铜钱,对他说道
老爷爷拔下一串交到我手中,我低头望着婷儿妹妹,她惊奇的瞪着眼睛,朝我长着小嘴巴,我拿起糖葫芦朝她小嘴轻轻一划,看她抿抿嘴快要馋出口水的样子,我握着她的小手,把冰糖葫芦放在了她的手上,我与婷儿妹妹朝老爷爷道了声谢谢,低头拉着婷儿妹妹走了出去。
“哥哥,你不喜欢吃糖葫芦吗?”
“我没吃过,应该特别甜吧,哥哥不太喜欢吃糖”
“为什么呀?”
“吃过,太甜,牙疼”
“噗”
随着婷儿妹妹的噗声,她朝我眨了眨小眼睛,我还是捕捉到她眼里的一丝慧黠
就这样她还是给我留下了最后的一个小红果,反反复复的要递让我尝尝,半推半就,当我把那个沾着糖膏的小红果咬下去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糖葫芦酸酸甜甜的。
“婷儿妹妹,我要带你去个有意思的地方”我边走边朝她说道
“什么地方,哥哥,是不是特别好玩”
她真是兴奋起来不消停
“听故事,我保证你听完肯定会觉得有意思的”我又朝她说道
“嗯”她点了点头应了一声,我便拉着她向前方的来福客栈走去了,一条长街,一路上我是前胸携包裹,后面还背着婷儿妹妹的那柄青铜剑,整只剑都裹满了厚厚的蓝衣围布。
看到前方那处楼宇,面朝长街,一张飘着八个大字的黄巾大旗,‘无银勿入,打死不负’,不知何人所书,比起几年前愈发醒目,黑字都改成了鲜红篆体。
客栈门前,今日更不知为何围了很多的民众,站在远处,可以用人山人海来形容,我与婷儿妹妹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间。
“听说呀,昨晚死的还有几位军爷,来头可不小啊”
“不止如此,这客栈的执事和一众小二等都被刀斩半腰,一刀取头,三段分尸,死的惨啊”
人群声鼎沸,我在来来往往中听到的这些话里,听得来福客栈发生了很大的命案。
“可不是嘛,整整八十一条人命,连这做饭的厨子师傅都没放过”一名身穿布丁蓝衣的中年人说道。
“今日一早街坊邻居王掌柜往客栈送些药材,客栈大门紧闭,唤人竟没人答应”和他在一旁的另一名中年男子附声说道
旋即又说道:王掌柜这大儿子不仅脾气大,力气也够大的,硬是一脚把客栈的大门踹开了。
“脾气大,力气大有什么用,胆小鼠辈,那王掌柜父子还不是见状,当场吓晕了过去,我听抬走王掌柜父子的衙役说,王掌柜的大儿子裤子都吓湿了”一名身穿青衣,约莫三十来岁的中年男子笑着连声道。
他这道声音过后,引来周围一阵哄笑,
“这可不能断言人家父子胆小如鼠,那么多脑袋摆在桌上大脸朝门,一双双血红大眼瞪的如鸡蛋一般,那可真是一个个死不瞑目。王某,试问在场的诸位,谁人见之不恐,怕是取笑别人的这位兄台,换做是阁下,不给吓死,已是万幸喽”又有一中年男子说道。他挺着大肚身形膘肥,话罢,刚才那名青衣男子顿时脸色发红,有些不悦“我说王胖子怎么哪都有你”。
听了那么多,对于谁谁谁我也没再理会,拉着婷儿妹妹便穿了出去,今天的书是听不成了,死了那么多人,也不知道说书先生是否也在其中,我有些忐忑。
踢嗒踢嗒踢嗒,一阵阵的马蹄声传来
“黑锋行师”人群之中也不知谁叫了一声
引起一片哗然,
“竟然是黑锋”
“赶紧让开,不然掉了脑袋”
看着远方长街突然冒出一批身骑高马,衣着黑袍的一群人,这群人握着一把把大刀杀气腾腾的冲了过来,百姓即刻散去,并在两旁,个个哑口不言,一时间整条长街竟安静了下来。
这黑锋是何组织,还是什么江湖门派,为何百姓谈及色变,我心中暗自有些不解
他们这身装束,虽然离得有些远,但搭眼一瞅,似乎有些熟悉,我与婷儿妹妹站在街旁,当这群人手持那一把把银晃晃的大刀走在我跟前的时候,一身黑袍,同样的银晃大刀,那刀口的弧状我都记得一清二楚,三年前的一幕,山门之外,被师父杀死的那群神秘黑袍人,那追杀婷儿妹妹父母的应该就是这个百姓人人谈及惊恐的‘黑锋’,也不好说,我在旁打量。
“哥哥,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婷儿妹妹用手对我暗指前方为首的一名黑袍人,我向那名黑袍人看去,他身上披的黑袍与众黑袍人身披的黑袍不大一样,无论衣领还是衣边都略有些不同,另外,在他身后,他披的那件黑袍上还镌刻着一个金色的‘锋’字,
‘哒哒哒哒哒哒哒~……
又是一阵阵马蹄声传来,长街拐角处一匹白马一跃而起,从马背跃出一道白色身影,他在人群之中宛若蜻蜓起舞,飞檐走壁游刃有余,手中握着一把羽扇,白马身后一匹匹的红棕烈马紧随其后,也就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来到了客栈门前。
也就在刹那,那道手持羽扇的白色身影,已经落在了来福客栈的二层楼台,他向下望去,目光在人群中扫视,这是一个很英俊的青年男子,他高挺的鼻梁,五官端正轮廓分明,肤色又晶莹如玉,白衣如雪,长发飘飘,那把白色羽扇在他手中,显得温文尔雅气质非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