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离开山洞的第二天,子夜时分,天南地北两颗绯月,高悬夜空,将整个蛮荒之地染成一片暗红。
深夜子时,正是各种妖兽出来活动的高峰期。荒野上,沟壑里,不时有各种妖兽的低沉嘶吼声传来。
自己吹的牛逼,含着泪也要去完成,要不岂不是叫人笑话?走在一条干涸的河道里,狗子心里有点后悔,没有灵力,也就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自己干嘛要充大头出来寻回始祖遗骨呢?
活着多好啊!
可以每天都懒洋洋的晒太阳,可以跟索尔斗嘴,可以偷喝索尔的陈年老酿,还可以偷看部落的少女熟妇们沐浴更衣。
一想到哪些香艳的场面,狗子就忍不住心中得意,自从八岁在索尔的教导下学会欣赏姑娘,因为没有灵力,倒是让他每次都不会引起注意,也就一次都没被抓到过。
整整两年,部落里面稍微标致一些的姑娘,都被他看了个精光,这是多么辉煌的一项战绩啊!
狗子不无懊恼的想着,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这一趟寻回始祖遗骨之旅,能不能活着都是未知数呢!
现在一想到自己的身世,狗子的心里就隐隐作痛,整整十年!他一直以为早逝的父母,居然就在他眼皮底下生活,就因为他没有灵力,就把他完成当成一个毫不相关的外人。
轩辕子天资聪颖,是赤炼子莫洛尔的骄傲,也是整个疾风的荣光。这一辈子,自己都难以及他百分,千分,甚至万分之一了吧?
只是轩辕子再天才,再万里无一,在疾风遇袭,在全族将要倾覆的时候,他人又在哪里呢?又为疾风做了什么呢?
他狗子可不一样,虽然没有灵力,没有战力,还自告奋勇的独自一人外出寻回始祖遗骨,光凭这一点,他狗子就不比轩辕子差,同样也能为疾风立功,成为族人的骄傲!
对!
他狗子绝对不比任何人差,自己一定要证明,赤练子莫洛尔将他弃而不养是天大的错误。
人有了目标,有了希望,也就有了干劲。
如果说之前的狗子是浑浑噩噩的,是个偷看女人洗澡,跟索尔抢酒喝,日常跟索尔互怼的无知小童。从此刻起,开始有了变化,他成长了,起码有了人生的第一个高大上的目标,他要证明自己的优秀绝不亚于任何人。
心理暗示的效果很强烈,这会狗子放佛打了鸡血,浑身是劲。他紧了紧身上的隐身斗篷,望了一会天上的星辰,照着韩非子所教的分辨好方向,迈开大步往前跑。
干涸的河道,满是细小的河沙,身披隐身斗篷的狗子是看不见人,但他飞奔的双腿,每一次都会带起一蓬黄沙,留下一双清晰可见的脚印,同时弄出“唦唦~~”的声响。
这一幕奇异的景象,没多久就惊动了几头在河道里觅食的贪狼。
贪狼是蛮荒之地最为常见的妖兽之一,獠牙粗长,爪子尖利犹如刀锋,身高一般都在一米二左右,身长大概有两米二,恍如牛犊大小。一身尖利的狼毫黝黑黝黑的,每一根都长约二十厘米,拇指粗细,顶部尖利如箭矢,能在遇敌的时候一次发射三分之一。这些狼毫还含有一种麻醉毒素,如不幸被射到,会在三五分钟之内,让一个成年男子昏睡最少十多个小时。
成年的贪狼,全力的一爪之击,能撕裂一寸厚的钢板,威力跟人族五级战士全力一击不相上下。
最恐怖的是贪狼是群居动物,往往三五成群,多的甚至有十几二十头一起活动。
人族在野外,如有落单遇上贪狼的,往往都是瞬间就被一拥而上撕碎吞食。
处在食物链顶尖的贪狼,性情狡猾,还会欺软怕恶,从不攻击等级比自己高的人族战士。相反,如发现等级高的人族战士,或者是成小队编制的人族战士,它们还会主动避开。
贪狼现在被狗子一路狂奔扬起的细沙,以及弄出的声响吸引了注意力,总共五头贪狼,只见它们互相对视了一下,发出呜咽声,似是在交流。
下一刻,忽见两头贪狼扬头甩尾,四足一蹬,全速奔跑犹如两道黑色闪电,分左右两边向狗子的前面包抄而去。另外三头贪狼,则在狗子的身后追了上了上来。
贪狼的全速追击,毫无灵力的狗子哪里躲的开?仅是几个呼吸之间,本来相距不到五百米的距离,眨眼就被贪狼追上。
“嘶~~”的一声,狗子猛地倒吸一口冷气,紧急刹住脚步,看着突然出现在自己前方不远的两头贪狼,只见它们前肢低伏,后肢高高隆起,左前爪按地,右前爪不停的前后撕拉着细沙,绿色的狼眼冒着凶光,长长的獠牙黑黄黑黄的,腥臭的口水不停的流下来,滴在细沙上,腐蚀起一阵阵黑烟。
已经进入攻击状态的贪狼,纵然还是看不见狗子,也感应不到灵力波动,可从那一路甚是明显的脚印,大概方位还是估算得出的。
狗子吃惊之下,心脏噗通噗通的一阵狂跳,缓缓转身,才刚回头,却不知何时身后也围了上来三头贪狼,呈扇形站位,前肢低伏,后肢隆起,一副随时攻击的状态。
此时站立不动,屏气凝声,绝非良策。贪狼纵然看不到狗子人,可距离如此之近,只要随便一挥爪,稍微碰上一点,全无灵力护体的狗子,当场就得开膛破肚。
没等狗子想出良策,前方两头贪狼已按捺不住,只见它们“嗷呜~~”一声,纵身一跃,前肢利爪闪着寒光,朝着狗子所在方位,带着呼呼风声猛扑过来。
电光火石间,不容狗子多想,只好发动保命的始祖祝福。
依韩非子所教,当狗子念起法诀的时候,脖子上的骨牌,瞬间通体赤红,就如烙铁一样烫得狗子差点忍不住跳脚。
就在其中一头贪狼的利爪就要抓到狗子鼻子的时候,一道浩瀚无匹的气息瞬间笼罩全场,一缕轻烟化成的人影凭空挡在狗子的身前。
“轰~~”的一声,一道刺目的电光闪过,就在狗子捂着双眼转头闪避之时,那两头扑过来的贪狼,瞬间就被那道人影双拳一下子打飞到半空,“砰~~”的两声,在空中炸裂开来,化成两朵血花,那血肉碎块如冰雹一般落了一地。
始祖祝福发出的一击,有着人族九级战士全力一击之威,区区的五级贪狼,瞬间就被秒杀两头。
就在始祖的祝福发动的那一瞬间,狗子身后那三头本来负责围截的贪狼,感应到浩荡灵力波动之后,“呜~~”的一声,几乎是毫不犹豫的转身夹着尾巴就飞奔逃去。
蛮荒之地,活着不易,不管是人族还是妖兽,都懂得力量太过悬殊的时候,逃命是第一法则。
再说始祖祝福发动的时候,哪一道浩瀚气息,恍如一位传奇亲临,同时还混杂着一道上古洪荒凶兽的霸道气息,来自阶位的先天性压制,一下子差点没把贪狼吓瘫在地。
实际上,始祖的祝福只能发出九级战士的全力一击,展现出来的气息完全是唬人的。可效果还真不错,毕竟没人傻到真要以身试法,万一是真的呢?传奇一掌,多少条小命都不够赔的。
危险解除,差点没吓尿的狗子,一手拍着心口,“呼~~”的长出一口气,心里发起愁来。这蛮荒之地,出了聚居地果真遍地是危险,现在回想索尔说的还算客气了,像他这种毫无灵力的人,如果没点保命的手段,在野外不说活不过三天,怕是一天就要小命呜呼!
这才出来两天,始祖的祝福就用了一次。最近的2号聚居地大概有千里之遥,按照狗子夜行百里的速度,也要最少十天才能到达。拿到始祖遗骨,还要到3号聚居地去。
2号跟3号聚居地也有千里之遥,这路程又要花费十天。从3号聚居地回到索尔等人所在的1号聚居地更远一些,起码也有两千里之遥,没有个二十天根本回不去。
这一趟取回始祖遗骨之行,保守估计来回也得四十天,这还得一切顺利,没有任何耽搁,否则五十天,怕是六十天都不一定赶得回来。
折中一点,狗子自己预计,五十天能回到1号聚居地就算不错了。
路程已走两天,现在最少也还有四十八天,可始祖的祝福就剩下两击,这明显不够用啊。必须得想想办法了,不能指望只剩下两击的始祖祝福。
狗子正思考间,看着前面不远散落一地的贪狼血肉碎块,忽地眼睛一亮,小步跑过去,蹲下来双手从地上捧起贪狼的血水就往自己身上涂抹,同时还把贪狼的混着血水的碎肉往自己腰间,裤腿上,一连绑了足足二十多块。
不同于一般的妖兽,贪狼的血肉腥臭无比,还含有麻醉毒素。荒野上,贪狼碰上更强大的妖兽,或者高等级的人族战士,往往都是杀后弃尸一旁。再饿再缺口粮,贪狼肉也是不敢吃的,腥臭有毒,闻之欲呕,整个蛮荒之地所有人兽惟恐避之不及,谁还蠢到打贪狼尸块血肉的主意?
当狗子把贪狼的血水涂抹全身,肉块挂了二十来块,搞得自身血气冲天,估计远远的有妖兽一闻,绝对会争先避开,绝对不用担心再有任何妖兽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