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是心动的感觉吗?
不会的,仅仅一面之缘而已,算不上熟人,顶多路人甲。
林默劝说自己,可是内心深处一个声音一直在提醒着她,别犹豫。
擦肩而过的他们,男人没有注意林默,这让林默似乎有些失落,或许是自己实在太普通了吧,普通到成为一名路人丁。
“他,也是你们饭店的人吗?”
林默指着男人的背影。
“是的,他是我们饭店的总经理,人很好。”
“他叫什么呀?”
“我们总经理叫唐木。”
“唐木,唐木。”林默嘴里呢喃着男人的名字,原来他叫唐木,唐朝的唐,木头的木。
林默几乎忘记了已经喝醉酒的常飞,她的心开始涌动,如潮水一般,来势汹汹。
这种感觉让林默内心欣喜,她终于清楚的知道,原来她的心没有死,她还拥有欣赏爱情的能力,至少林默自认为这是怦然心动。
男人远去的背影,消失不见,林默终于缓过神来,在服务人员的帮助下,终于将常飞拖上了车。
酒精可以麻醉神经,麻醉身体,但是清醒过来,一切还是照旧,正如常飞一样,他折腾了一夜,林默照顾了他一夜,半夜,常飞吵吵着要喝水,要刘雅,林默好不容易让常飞安静睡着,自己已然累的够呛。
夜深人静,林默却忽然睡不着了,她开始想起那个男人,那个叫唐木的男人。
林默不是一个记性特别好的人,但是那个男人的一举一动,深深的刻印在林默脑海里。
清晨的阳光总是那么温和,林默起了一个大早,她开始帮常飞收拾屋子。
常飞醒来的时候,却已是中午时分。
“昨晚睡得好吗?”
林默早已经吃完了早餐,现在是中午时分,午餐也已经摆在桌子上。
“头好疼,昨晚?你照顾我的?”
常飞从桌子上拿起林默准备好的蜂蜜水,大口喝完。
“不是我是路人啊?你喝的那么烂,酒品不好就别喝,劝了你多少回了,昨天都干的什么事啊?”
常飞喝完酒完全不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在他仅有的记忆里,他只记得祝福了刘雅之后,便和林默一起吃饭,之后发生了什么,常飞完全没有印象。
不过他想,即便自己说了什么不该说的,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也没关系了,自己所做的这一切,对刘雅,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
“老子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酒了。”
常飞知道自己喝酒误事,喝醉了喜欢乱说话,但是他唯一后悔的是,在毕业那天,喝了酒却依旧没有胆量说出真心话。
“你发的誓还够少吗?大哥,来,我给你算算,以前谁说不熬夜,不发脾气,可现在呢,一切照旧,依我看呢,该怎样就怎样,别勉强自己,走了一个刘雅,还有千千万万的李雅,王雅的,对吗?”
常飞不语,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一个怎样的心情,他从昨天开始,就已经劝自己断了这份念想,他开始矛盾,纠结,他想要重新开始。
重新开始,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林默认为,一个人想要变得快乐,那还不如容易,林默带着常飞开始疯狂购物,购物的前提当然是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
常飞开始尝试新的事物,他开始吃以往都不吃的辣椒,他开始尝试运动健身,开始新的人物风格,他变了,即使林默和常飞天天呆在一起,也发觉了常飞的变化。
“我才发现,原来生活如此美好,原来,这个世上,还有更值得追随的东西,林默,谢谢你。”
常飞开始注重仪式感。
“我早说了,一切不好的东西都会过去,想想,我们还能奔腾几年啊?趁着年轻,赶紧享受。”
林默总会用一套又一套的大道理来劝说别人,但是到了自己身上,就变得不一样了。
林默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人的情况不同,解决方式也不一样。
仅仅的两面之缘,她已然不能忘记那个男人,他好像那么熟悉,却又那么陌生,他的出现,让林默感觉春天的来临,有了生命的气息。
一次又一次的冲动,林默开始试着去刘雅结婚的那个饭店,第一次,林默以吃饭的借口,五星级饭店一般都是宴请,聚会,林默孤身前来,独自占了一个大桌,让服务人员惊讶不已,他们认为,这必定是一个钱多的没地方花的无聊女人。
他们哪里知道,这是林默的积蓄。
林默每一次去饭店,她都会留意那个男人,有时候,林默能看见他,他在忙碌的指挥工作,他工作起来,那么认真,林默看的入神,她不知觉,深陷了进去。
而更多时候,林默不曾遇见他。
时间久了,林默发觉,她开始了解这个男人,他在她面前,已经变得熟悉,很熟悉的人,即便她对于男人来说,那么陌生。
孤身一人的时候,林默会想起那个叫唐木的人,他不工作的时候是怎样的?他喜欢的另一半是怎样的?
如果可以,林默,会是他喜欢的类型吗?
林默最近的小说一直写不下去,她没有头绪,没有思路,没有灵感,她将自己的不悦告诉常飞,常飞的回答是,你经历太少了。
“知道你的作品为什么火不起来,没人看吗?因为太假了,没有真实性,还记得你的第一部作品吗?那个还有参照量,可是后来,你完全是胡编乱造,我都看不下去了,何况那些资深读者呢?”
一语点醒梦中人,林默不喜欢和陌生人打交道,这是灵感缺失的重要条件。
小说写不下去,没有经济来源,林默决定,她要去男人工作的地方,和他一起工作,除了工作,她要接近他,认识他,了解他。
上帝总是会替林默着想,总是你按照林默的心意来,林默在招聘网恰好看到饭店的招聘信息。
这真是意外之喜。
林默认真做好简历,特意拍了一张最好的证件照贴了上去,林默的长相属于清新型的,让人看一眼,便不会忘记。
这正是林默期待的。
这算的上是蓄谋吗?
终于在递交了简历一个工作日后,林默接到了饭店人事的来电,那个声音对于林默来说,绝对是上帝派来的天使,拯救了林默。
当日面试林默的是一位中年男人,戴着一副黑框眼镜,脸色阴沉。
他按例问了林默几个俗套的问题之后,便没有再问,林默提前做好了工作,她让常飞提前帮她想好,如何应对面试官的问题,以及突发状况。
林默的表现无疑是好的,在接到人事来电那一刻,林默已然兴奋不已。
她在去上班的前一晚,就开始在心里计划着,她在想,如何开始自己和男人的第一句对话,如何让男人注意到她?总之,林默忽然陷入慌乱。
同在一个屋檐下,总会有熟悉的时候。
林默把闹钟定在六点钟,但却在五点三十的时候便醒来,她再也睡不着了,她忽然觉得自己心跳加快,这种感觉,比当年高考还要难受。
平时不修边幅的林默,开始着重打扮自己,她换上了最满意的那套衣服,是和常飞逛街时候买的。
这是一个小城市,饭店离林默住的地方坐公车仅不到三十分钟,但林默却觉得过了一个世纪,她迫切希望能看到他,他会认出她吗?
林默工作的岗位是前台经理助理,这已经让林默很是满足,去人事部办了入职手续,她开始正式工作。
林默的直属上司是一个三十五岁的女人,齐耳短发,干净利落,永远是一套黑色职业套装,踩着五公分的高跟鞋,走起路来似乎带着风。
这是事业型的女人,事业心强的女人,从林默工作第一天,便看了出来。
既来之,则安之,林默想着,虽然自己最重要的目标是那个叫唐木的人,但是,工作也不能落下。
“经理,您看,我需要做些什么?”
“今天你第一天来,先熟悉一下我们饭店的工作流程吧,只给你三天时间,能做到吗?”
“可以。”
林默回答的利落干脆,就是做不到,这一刻也得说可以,她要努力留下来。
林默努力让自己的表情平静,但细心的上司还是看了出来:“别担心,慢慢来,不用这么紧张。”
林默点点头。
中午休息时间,林默在员工墙上看到了男人,他在员工墙上第一排,第一个,叫唐木。
照片里的他,严肃,认真。
美好的感情即使没有言语,也能使人快乐,林默在每一次经过照片墙时,总会特意看一眼墙上唐木的照片,从喜欢到了习惯去看。
原以为入职了他工作的地方,和他成为同事,便能泛起阵阵涟漪,可事实并非如此。
他是饭店的总经理,他的工作都是有日程的,他出现在大众视线的几率微乎其微,林默接连上了一个礼拜的班,也只看见一次,还是快要下班的时候。
在林默的印象里,他走路很快,林默会想,倘若自己和他并肩齐走,会是怎样的情景?
而林默最喜欢的,是看他的背影。
唐木不是那种身材好到爆的男人,偏瘦,却不失风度;
林默学习能力很快,很快适应了目前的工作,她的工作,繁琐且多,但林默乐此不疲。
人最怕的不是没有能力,而是没有动力,唐木便是林默最大的动力。
林默永远是那个早到二十分钟的,因为只有在那一刻,或许可以看见唐木,一眼,足以。
命里注定的缘分,该来的总会来,爱情的冲动总会改变一个人,林默便做到了最大的改变,她不在畏畏缩缩,有时候林默自己都搞不清楚,究竟是何缘故,自己像是发了疯一般,想要靠近他?
在拉开二人微妙关系的帷幕,林默走出关键性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