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我在一家电视台实习,隔壁办公室也有一个小实习生,暂且叫她荣小姐吧,虽然当时她只有23岁。
荣小姐是学计算机的,但长的一点都不像科学家,所以招来了不少温暖的目光。不过她不爱惹事儿,每天只老老实实的对着电脑剪片子。
荣小姐有男朋友,这是她自己说的。其实也不用说了,她的电脑桌面和手机屏幕都是一个男生的照片,而且看长相就不是明星。
不过我从来没见过她男朋友来找她。后来慢慢混熟了,才知道他男朋友在广州,跟她隔着1000多公里的距离。
光凭这一点,我就对荣小姐肃然起敬。因为之前和之后,我都见过很多女孩,身边一直有不同人陪,却从不说自己不单身,发自己的各种美图也从来不提摄影师。像荣小姐这样,男朋友从来没露过面,却一直活在她手机屏幕上的,实在是业界良心。
我安慰荣小姐:异地恋不可怕,总比那些异国恋强,那才叫没戏!
荣小姐抬起头:他下个月就出国了。
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妥,不过也说不出什么。因为那时毕竟还不算晚,有大把时间可以等一个人。等对方人回来,或等对方心回来,等对方喜欢自己,或等自己喜欢对方。
你能忍受只和手机和那只企鹅谈恋爱么?后来我忍不住了问她。
荣小姐向我形容了异地恋的感觉,我至今都觉得很贴切:像天上的烟火,远处的雪山,一眼就能看到,而且看起来很美,却永远摸不到。打电话一聊几个小时,话题只能围绕过去和未来,一说到现在,就只能寒暄。不是不关心,而是真的无从下手。
这个道理,我后来逐渐懂了:谈爱情跟吃喝拉撒一样,就算不是生理需求,也是生理行为,非亲力亲为不可。
能拥抱的时候就不要说话,能微笑的时候就不要打字。爱情这件小事,先要同呼吸,才能共命运。
后来实习结束了,我们几个实习生一直保持联系,私交不错。有一天晚上,荣小姐突然给我打电话,说心情不好想去喝酒,让我陪着。我斗志昂扬的去了,期待着能客串一晚上男朋友。到地方才发现,真的是陪喝酒,除了我,还叫了两男一女,两个男人的眼神比失身了还哀怨。
荣小姐有点抱歉:不好意思,我自己喝不完一瓶白酒。
我们一口也没让荣小姐喝,三个男人把酒分完了。这时我已经知道她是因为失恋了。我劝她:死人不能再活,活人可不能找死。
事情的原委我后来才搞明白。那男的出国一年后回来,荣小姐也毕业工作了,做好了修成正果的准备。男的却执意还要去广州,说喜欢那里的山水人文花虫鸟兽,喜欢这喜欢那。于是荣小姐就把上海的工作辞了,也决定去广州找工作。喝酒那天晚上,正是荣小姐去广州火车票的日期。
男的实在扛不住了,来了一个电话:别去了,我在广州有女朋友。而且还补充一句:出国前就有了。
故事其实到这里就结束了。无论再伟大的爱情,都只有两个结局。要么在一起,要么分开。而且分开更为确定,因为在一起可以绵延很多年,分开只要一瞬间就断。
那天,荣小姐没哭也没闹,只问了那男的一句话: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
那男的沉默良久,最后支支吾吾的说:我以为你感觉到了,一直在等你主动放弃。
荣小姐说了今生与对方的最后一句话:我是早就感觉到了,只是想等到你亲口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