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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女人的第六感

“名字好像是《同桌的你》,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小梅说道,然后再电脑上打开浏览器,搜索起《同桌的你》这首歌。

听到答案的同事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搜索这首歌,很快,大家似乎明白了陈宛儿为何会流露那种神态,这首歌真的会让人情不自禁地回忆起那个青涩懵懂的年代。陈宛儿没有注意员工们都在摸鱼,她正在抓紧时间整理桌上的文件,这份大单子一旦成功签署,她就会请个假,回老家看看。

陈宛儿是S市本地人,但是由于父母工作关系,没人照顾,她便再父母安排下回爷爷家读了三年高中,在那里遇见了唯一一个让自己心动的人,可惜高中毕业后,渐渐少了联系,直至失去联系。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打开播放器,整夜放着歌,这是她唯一的精神寄托,在歌声中才能感觉自己的存在。前段时间,微博热搜上终于又出现了那个人的消息,他现在日子过的还不错,而且好像已经有了女朋友。

后来他开通了微博,陈宛儿在知道消息后第一时间关注了他,知道他今天发新歌,便把闹钟定好准点守着。本来以为自己已经放下,结果听见这首歌,心弦一下就乱了,虽然暗暗告诉自己,对方唱的同桌不一定是她,但是还是忍不住会把心思往这方面想。

这么多年,虽然有很多才貌双全的人追求过自己,但是总会不自觉与心中那个人影对比,然后一番斟酌后拒绝掉。和这些追求者呆在一起时,对方找的话题都很老套,也许对方会故意讲些小笑话都自己开心,可是,和那个人在一起,哪怕只是坐在教室里写作业,自己的嘴角总会微微上扬。

也许是女人的第六感,柳飞雪在听过《同桌的你》后,立马给李志打了个电话。为了能在第一时间听见李志的新歌,她也是专门提前订好了闹钟。

“喂,飞雪。”李志说道,“工作忙完了?”

“还没有,离收工还早着呢。”

“那你?···”李志有些疑惑。

“哼,我问你件事,必须老实回答。”柳飞雪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难以捉摸。

李志更加疑惑,上午才打了电话,自己这半天又没出门,怎么又惹她不开心了?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你尽管说,什么事这么着急?”

“我问你,你是不是还对你的同桌念念不忘?还专门写首歌唱给别人。”柳飞雪有些酸酸地说道。

李志一下就明白了,敢情着小妮子有些吃醋啊。但是这时候肯定要否认啊,于是果断地说道:“没有的事,我的同桌是个男的。”这话说的没错,大学的同桌确实是个男的。

听见李志的否认,柳飞雪心情一下就好了,但还是故作恶心地说:“噫~那你唱的这首歌也太那啥了吧。”

“那什么,我同桌是个男的不代表我不会观察啊,教室里又不全都是这样,好多都是和异性坐在一起。”擦了擦不存在的冷汗,李志解释一句。

“那好吧,勉强相信你,我忙去了,晚上聊。”说完,柳飞雪在前来喊她开工的蒋菲那似笑非笑的眼神中,赶紧挂断电话。

“菲菲姐,开工了吗,那咱们走吧。”柳飞雪赶紧落荒而逃,蒋菲盯着柳飞雪的背影,微微叹了口气。

听着电话中的“嘟嘟”声,李志苦笑一下,没想到女人的第六感这么强。他当时在选准备发布的歌曲时,心中突然浮现出那个早已记不清脸庞的倩影,然后果断地顶下这首歌。没想到柳飞雪仅凭一首歌,就能把他的心思猜个七八分。“巧合,一定是巧合。”李志自言自语道。说完,继续码字去。

这段时间整天忙着歌曲的事,存稿消耗近一半,现在好不容易事情暂时告一段落,李志也抓紧时间把这些天没写的打出来。按照自己的速度,可能再有个把月时间,这本书也就写完了,到时候一定不急着开新书,这种事太折磨人,与自己当初想的不一样啊。虽然自己不用耗费脑细胞思考情节,但是一字一字打出来,这本书五百多万字,也是一件挺累人的事。

这些年,李志已经连续在网络上写了三本书,前两本都是大学期间,无聊的时候为了赚零花钱而写出来的。篇幅都也没有这一本这么长,甚至不及一半,当时有着朝钱看的动力,并不觉有多累。现在自己靠写歌轻而易举赚了这么多,已经不想那么劳累了。甚至原本以为自己并不会踏入娱乐圈,没想到造化弄人,但是既然已经进入这个圈子,李志也不想敷衍了事,还是想把那些经典作品意一一呈现出来,不然自己出现在这圈子里就没意义。

人活着一辈子,有些事情要么不做,要做就尽力做好。正是奉信这句话,李志当初才那么不愿进入娱乐圈,因为这个圈子太复杂,与李志的人生信条——“混吃等死的咸鱼”冲突太大。虽然进的是音乐学院,也不过是为了能把心中的那些经典复制出来,偶尔装装逼而已。

虽然李志现在初出茅庐,就达到了圈子里许多人梦寐以求的高度,但他一点也不兴奋。没办法,脑子装满那么多资源,若是还不做出一番成就,不是脑残就是傻子。额,两个词都是一个意思。

甩了甩码字一下午而有些发酸的手腕,李志起身做了会第九套广播体操,有些僵硬的身体很快缓过来。看看时间,已经快到下午六点,第四首歌也快发布了。

这第四首歌,李志选了一首自己以前最喜欢的一首歌,唱这首歌的人是他的偶像,可惜被一些无良媒体逼到了绝路,选择了纵身一跃告别这个世界。

虽然李志知道低调做人高调做事,不过饶是如此,他发的三首歌无不引起巨大反响,光是在音乐榜上升的势头,就已经暗中招惹了无数眼红的同行。

这些人费劲心思才找到一首不错的歌,然后到处宣传公关,好不容易登上排行榜前列,结果这小子一出现,直接血洗排行榜,让他们这些天苦苦经营的局面瞬间崩盘。排行榜后面的不用多说,要么是已经过了热度,要么能上排行榜已经够荣幸;但是前十那几位,哪一个不是耗费巨大精力才坐稳这个位置,如今这小子歌曲发布不到一天,已经有两首掉出前十,他的第三首也在后面穷追不舍。

现在对方还有一首歌还没有发布,按照最后出场一般是压轴的经验,最后这首歌进入排行榜前十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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