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张金树眼中闪过的那抹寒芒,我点了点头:“你老张办事我没什么不放心的。不过,话说回来,不是我这个人好杀,而是这些人都已经被弥勒教洗过脑了,一旦由他们成了事,转眼之间就会是一场灾难。在我的心里,这些人已经不能称之为人了,他们都是魔鬼。”
张金树点头道:“公子,对在下来说,除去眼前这十五个人没有问题,不过,在下想知道,公子对于郎山莲花顶是如何打算的,毕竟,那里现在盘踞着一千多弥勒教众,而且,据在下所知,那些教众都是弥勒教的精英所在,绝不是笔架山上那些草寇所能比肩的。”
我起身在房内踱了几步,整理了一下思绪,回头和张金树说道:“老张,郎山的事情,也是我来蔚州的另一个目的。除去郎山的那些弥勒教众,我需要你的帮助。”
张金树站起身来一抱拳:“公子需要在下做什么,尽管吩咐,金树洗耳恭听。”
我抬手向下按了按,示意他坐下:“老张,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我手下的三十几人,虽然都是悍勇之士,不过,相对于一千多匪众,这点儿人在力量对比上过于单薄了。即便不是去硬拼的话,我手上的本钱也不够。何况,都是些血里火里随我过来的汉子,我不想让他们任何一个人有事。
在我想来,拿下窦成元这个佛子问题不大,难的是我没办法在面对着一千多弥勒教众的时候,做到面面俱到。若是任由这些人分散着由山上冲下来,我们这些人即便是长了八只手也拦不住。所以,我需要人,靠得住的人,数量不能少于五十个。”
张金树双眉皱在了一起,疑道:“公子只要五十个人?那样的话,再算上公子手下的三十几人,加到一起这也不够一百人啊。这么点儿人面对山上的悍匪,也嫌太少了吧?”
我摆手道:“五十人足够用了。不过,我希望,你委派给我的五十个人都是弓箭高手,当然了,不用非得百步穿杨箭法通神的那种,但是三十步之内开弓能命中目标的,我觉得你手下应该不缺。”
张金树沉吟片刻,开口道:“人不是问题,却不知,面对着千余悍匪,公子要如何做呢?”
我端起桌上的茶杯,将杯子里的水在桌上倒出一个圆来,阴阴的笑道:“火攻!”
张金树一挑眉:“火攻?公子前段时间要的那三千坛石脂水?”
我点了点头道:“不错,就是那三千坛石脂水。但是,那石脂水虽然可以燃烧,却没办法直接用来作战,所以,我用办法把那些石脂水的精华提炼了出来。我前些日子做了实验,提炼后的石脂水,若是用于火攻的话,威力应该胜于炸药。”
张金树抱拳道:“既如此,在下就不详细问了,但不知,公子所需的人何时要用?”
我正色道:“十天!十天后,我要在郎山脚下的小东沟见到这些人。至于带队之人,就张茂吧,我和他比较熟悉。”
送走了张金树,我一点儿睡意都没有。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我思绪万千。六个多月以来,我总是想办法让自己忙碌起来,不敢有一丝空闲。我甚至发觉,好多时候,我其实都是在给自己没事找事。现在想想,我并不是在享受忙碌,而是在害怕孤独。
来到这个世界,认识了这么多人,我依旧孤独。即便我知道自己是在这个世界真实存在的,我也没办法把自己彻底融入到这个世界之中去。这道题对我来说太难了,根本没有答案。
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觉着我现在活得就像是在后世的时候打电游差不多,干掉一个BOSS,又出来一个,再干掉一个BOSS,又出来一个。唯一不同的是,游戏失败了可以重来,而我现在不能失败,我要是失败了的话,就再也没有继续玩下去的资格了。
想想其实挺可笑的,我一直以为以自己的智商和一千多年的知识积累,在大唐来说即便不是凤毛麟角,也应该是屈指可数的人才。可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说到底,我除了比别人多出来一千多年的知识沉淀之外,其他的各方面都不见得比别人强,尤其是在面对那些风云老贼的时候,我说破大天去也不过就是一个刚出师门的黄口小儿罢了。我猜想,对于他们来说,能把我这个所谓的神仙子弟玩弄于股掌之中,应该是一件比较令人愉悦的事情。
不过,最初的愤怒过去之后,我发现自己其实并不是很在意这些,我知道,除了秦王的百骑司之外,其他各地方势力对于我的试探和猜测我都没有必要去纠结,毕竟,这些人都活不长。
凌敬的背后,是屯兵宗州的黎州大总管李世勣,也就是隋唐演义中的牛鼻子徐懋功。这个货与李靖在大唐并称军神,不过,在刘黑闼兵锋所指之下,却是屁都没敢放一个转身就跑了。
杜平的背后,是定州总管李玄通,不出意外的话,两个月后就会被刘黑闼干掉。
路平的后台燕王罗艺,虽然能多活两年,不过,贞观之初也会因为造反不成,在逃亡匈奴的途中被自己的手下干掉。
至于高开道和窦成元,我对除掉他们两个有着足够的信心。
和一群将死之人锱铢必较,我兴趣不大,且让他们得意几天吧。毕竟,即便是那些即将被砍头的死囚,临刑之前也是要吃一顿有酒有肉的断头饭的,让他们得点儿好处,死的时候也能心安。
其实对于我来说,现在最大的敌人不是高开道,也不是窦成元,而是这个世界带给我的孤独感。也唯有这种无所不在的孤独感,让我没办法去战胜。
爱上层楼的身体里面,埋藏着一个欲说还休的灵魂,我总觉得自己生活在一种灵与肉错乱的生存状态里面。这副身体承载着一个过于成熟的灵魂了,而我总是试图让这个灵魂去适应身体,却总也做不到。
月入中天,银光泻地,阵阵夜风带着些许寒意。左右睡不着,我打开门,对外面值夜的苏卫三人说道:“不必值夜了,想来也不会有什么事情。要是不想睡的话,去搬一坛酒过来,陪我说说话,。”
没什么下酒菜,只有一碟子盐炒豆子,没人用筷子,都拿手拈着往嘴里面放,咬得“咯嘣咯嘣”的响。夜酒凉如水,喝到肚子里就变成了火。半碗酒下去,苏卫和杜元的脸就红成了猪肝一样的颜色,而我和郑喜春两个人,脸色却被窗外的月光映得惨白。
炒黄豆这东西有些干,吃上几粒,就得用酒漱一下口,不然就很难咽下去。我用酒将嘴里的豆子送下去,笑着摇了摇头
“从前随先师在一起的时候,我吃过一种类似于豆子的东西,师父叫它做花生。不管是用油炸了拌上细盐,还是用盐水泡过之后放在锅里面干炒,都算得上是无上美味。嚼上两粒满嘴生香,那味道比这炒豆子强上不是一点半点。现在想想,好长时间没吃过了。”
杜元喝了一大口酒,说道:“家主,那东西哪里有卖,这蔚州城会不会有,若是有的话,俺老杜明天就去给家主买来。”
我摆手道:“不要说这蔚州城了,即便是走遍大唐,也不会有的。当年,那东西是先师的一位友人自极西之地带来的,若是想要再吃的话,就要有翻山越海的本事,凭借着我们现有的能力,恐怕还做不到。”
郑喜春在一旁接道:“家主,别人能去得,我们就能去得。凭借着家主一身绝学,翻山越海又能算得什么!”平日里话不多的一条汉子,喝过了酒之后,身上的阴鹜之气已然不在,豪迈顿显,只是,两只红彤彤的眼睛看上去依旧有些冷。
我伸手拍了拍郑喜春的肩膀,长呼了一口气:“想要去那里,需要有极大的船只和极高明的操船术,那需要很专业的人才。而这些,我们大唐现在都不具备。即便我们以后可以去,那也需要把这些事情都准备好才行,绝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
苏卫像是想起了什么,突然放下酒碗道:“家主,你说过人是可以飞上天的,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可不可以从天上飞过去?”
我微笑着点头道:“老苏的想法不错,这件事情理论上是可行的。不过,能让人飞上天对我来说不是什么难事儿,但要是让人飞过几万里的大洋却不是我力所能及的事情。那需要一种更高明的飞行工具,我从前坐过。但是,我却没办法把那东西制造出来。”
杜元瞪大了眼睛,愣愣的道:“家主,人真的可以在天上飞?还能飞过几万里的大洋?”
“不错,那是一种可以载人的飞行机器,我们可以把这种机器叫做飞机,而且,飞机的速度很快,三五千里的距离,只需要两个时辰就可以到了。”
杜元张大了嘴巴,口水流出来二尺长:“三五千里只需要两个时辰,我滴乖乖,那不就是神仙!”
苏卫也用失去了焦距的眼睛看着我:“家主,你说的这些就是终北国里面的事情?难道,终北国里的人都是神仙?”
我望着挂在天边的明月,叹道:“这个世界哪有什么神仙。所谓的神仙,都是人类自己凭空想象出来的。遇见了自己没办法解释的事情,就都算到了神怪的头上,其实,都只是自己骗自己罢了。”
郑喜春端起酒碗狠狠的喝了一口酒道:“家主说的是!要是真有神仙的话,俺求了那么多遍,为何一个显圣的都没有。若是没有家主在,俺老郑还不是带着老婆孩子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恓惶日子。在看老郑看来,求神拜佛,不如求家主管用。”
我笑着摇了摇头,拿起酒坛子给几个人都到满了酒。
“老苏,你说说,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苏卫喝得热了,敞开了前襟,露出来毛茸茸的胸膛,拱拱手,一口干了碗里的酒:“家主,俺老苏活着,其实就是为了吃一口安生饭。三十来年了,从没想过能过上今天这样的日子。幼时跟着阿爷在地里刨食,饥一顿饱一顿的只盼着吃上一顿饱饭。后来从了军,每日把脑袋别在腰带上讨生活,就盼着立了军功能分上几亩地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的过消停日子。
再后来,沦落到在山野之中做了猎户,婆娘生病,却连抓药的钱都凑不出来,眼看着那可怜的婆娘撒手西去却无能为力。当时只想着,若是哪位好心人收留了槐头那孩子,俺老苏也抹了脖子随她去算了。万没想到,不过一年有余,俺老苏却又活成人了。”
郑喜春端起酒碗喝了一口,摇头笑道:“老苏说道军功。想当年,俺老郑也是有军功三转的,按说,回到关中,也应该有上田六十亩,耕牛一头,哪知道,转瞬之间,辽东就全军覆没了,所谓的军功也都成了过眼云烟。从前的事情,不说也罢。”
我点了点头,端起酒碗道:“不管从前如何,既然到了今天,咱们就不提从前了。等此间事了,我就带着你们回关中,想要地咱们就买地,想要牛咱们就买牛,日子,总会越来越好的。但是前提是,你们这些人都要好好活着,不得出了差池。”
三人一起端起酒碗,齐声道:“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