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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鲁斯梦想中的诉讼

“夏娃的肋骨”

没有人比这个身形娇小、精致细腻、谈吐温和的37岁上东区居民更适合这项极具政治敏感性且无比艰巨的任务了。1970年,布鲁克林的琪琪·巴德(鲁斯的小名)住在69街、列克星敦大道的豪华寓所里。寓所所在的大楼由艾默利·罗斯父子公司(Emery Roth and Sons)设计,这家公司曾设计众多纽约地标寓所与酒店。她在吃饭的时候总是跟别人讲起自己受到儿子学校的叨扰,直到她告诉他们詹姆斯还有父亲才行。大多数纽约中产阶级父母都被精英式教育的达尔顿学校(Dalton School)惹烦了。马丁·金斯伯格当时已经是一位著名的税务律师,事业如日中天。他不仅是个好厨子,还会赚钱养家。

1970年的一天晚上,金斯伯格正在他们的高档公寓里工作。马丁轻快地走进她的房间,手里拿着税费预缴单,这个画面正像是赫本(Hepburn)和特雷西(Tracy)主演的电影《亚当的肋骨》(Adam's Rib,这个电影说的是性别之战)中的一个场景。[1]“没时间看这种案子”,金斯伯格不耐烦地回应。但马丁还是坚持,说这次她一定要看。

马丁的案子涉及一个名叫查尔斯·莫里茨(Charles Moritz)的单身汉[2],他是89岁老母亲唯一的经济支柱。他打算从作为医学编辑的收益中减免600美元的所得税费。但国内税收法典并未囊括单身汉及其母亲,仅规定了家庭主妇、鳏夫以及那些妻子丧失行为能力的不幸已婚男人们可以享受税收减免优待。

该标准区分开了男女,仅此而已。在这里并没有什么需要纠缠的问题,除非法庭认为让男人而非女人去照顾母亲非常奇怪。从鲁斯·金斯伯格的战略性设想出发,原告是男是女并不重要,唯一重要的是,在1970年,政府是否还可以理直气壮地实行性别区分。民权律师总在找寻合适的案件,得以恰如其分地呈现区别对待。这样的案子必须事实清楚,还需要一个迫切上诉的原告来陈述事由。金斯伯格夫妇决定让查尔斯·莫里茨作为他们的原告。(莫里茨刚接到他们的电话时,还以为他们是开玩笑的,纽约知名大律师怎么会看上他?)并不像影片《亚当的肋骨》里描述的那样,由凯瑟琳·赫本(Katharine Hepburn)扮演的辩护律师与检察官丈夫(斯宾塞·特雷西,Spencer Tracy)对簿公堂——当事人是朱迪·霍利迪(Judy Holliday)那嗜血的妻子。莫里茨案中,金斯伯格夫妇站在了同一战线。毫无疑问,莫里茨因为能得到他们的辩护而欢欣鼓舞。由于莫里茨在税务法庭中败诉,接下来他需要将案子上诉到他所在科罗拉多州的联邦上诉法院。金斯伯格开始递交上诉状并着手准备案情摘要。做完这些工作,他们将副本寄给了周围他们认为可能会对此案感兴趣的律师。[3]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式成员

纽约大学自由派教授诺曼·多尔森(Norman Dorsen)在法学院办公室收到了金斯伯格夫妇寄来的案情摘要。这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著名的法律顾问十分认可这对夫妇的工作。“马丁做好税法那块,鲁斯主张平等保护,我回信给她,说她正致力于一项伟大的事业。”[4]多尔森和自由联盟对他们而言很重要。这也是金斯伯格夫妇给他寄去摘要的原因。他们正在寻求帮助,希望得到几千美元的资助,他们知道为查尔斯·莫里茨在联邦上诉法院辩护无疑将花费不少。

在1970年,任何卷入社会变革中的人都会被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拒之门外。然而,金斯伯格夫妇可不一般。还在罗格斯大学时,鲁斯就已经开始为新泽西州的自由联盟代理有关性别歧视的案子。那年秋日的一天,她打开学校办公室的门,发现门口站着的正是之前一个暑期夏令营(Camp Che-Na-Wah)的食堂服务员,梅尔·沃尔夫。沃尔夫,时任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法务总监,正在拜访金斯伯格以前的学生、现在的同事,同时是联盟理事会的成员——弗兰克·阿斯金。他们先就瑞典的民事诉讼客套了一番,之后金斯伯格告诉沃尔夫,她现在正为自由联盟代理一个性别歧视的案子。沃尔夫其实对她打的这种小官司并不感兴趣——尽管他后来承认正是此时他决定将金斯伯格从这种琐碎中解脱出来。[5]对于打官司,金斯伯格一向独来独往。但这一次,她给沃尔夫写了一封信,希望在莫里茨的案子中得到帮助。没等到回信,金斯伯格又“射出另一支箭”——这次是智慧且富有乐感的表达,她在信中采用了他们当年夏令营时常做的“吉尔伯特和萨利文”式[6](Gilbert and Sullivan)戏剧合作来向沃尔夫表明莫里茨案的价值。

金斯伯格得知美国公民自由联盟正在负责“里德诉里德”案,这个自1961年以来第一个打到最高法院的宪法性别歧视案。她对沃尔夫越来越感兴趣了。里德夫妇,先是分居然后离婚,这次站上法庭不为别的,而是由于爱达荷州的立法规定男性在遗产管理上优先于女性。这对夫妇的儿子去世后,塞西尔·里德被指定为遗产执行人,而母亲莎莉(Sally)却不是。孩子离世的悲惨境遇加深了莎莉对于不公的愤懑。在争夺抚养权的诉讼中,依据当时法律,法官判决孩子归父亲。原因在于一旦孩子到了学龄就应该移交给父亲,母亲只能陪他度过幼年。就在她放弃抚养权后,孩子自杀了,于是丈夫顺理成章地成了孩子遗产的管理人。

金斯伯格请求查阅梅耶·沃尔夫起草给高院的里德案上诉状。她从中看出沃尔夫并不是十分迫切地想要改变当下女性的法律地位。她再度给沃尔夫写信,建议也许他可以在诉状中加入一点女人感性的笔触,在最高法院的法庭上为女性权利仗义执言。[7]一边任教一边关注相关案件的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博学的她在看到里德这个案子后,决定利用这个杠杆撬动世界。

然而,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旧有世界。

想了解却又不敢奢求的宪法

1970年时的宪法没有代表女性利益

金斯伯格迫切地希望能有一部有利于女性的宪法修正案即平权修正案,这是有原因的。《联邦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虽然规定了平等保护,但就像众多在南北战争后通过的修正案一样,它们仅针对保护种族(或奴役)。法律是否有种族歧视的嫌疑,是否将其归为正当的国家利益——总之,这分歧就是南北战争打响的原因。

直到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开始她的“圣战”。她试图将宪法所保护的平等扩展到黑人以外的其他人,但事实证明这不可能。立法机构在日常立法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在搞区别对待。开车时速50英里为违法,而40英里为合法;21周岁的公民有选举权,而20周岁的没有;50岁以上的劳动者受劳动法保护,而50岁以下的没有。法官和学者们担心,一旦这些立法所规定的区分事项被诉诸法庭,那么挑战它们的边界到底在哪?学校不能实行种族隔离这件事情已经解决了,但如果要求立法机构证明所有的区分都合法,那么这个国家将会处于无政府的状态。

大约在女权运动复兴的40年前,最高法院就已经明示大多数法律的审查标准在于这些法律是否合理。只有一小部分法律的审查会比较费力,即法院规定了严格审查的标准。这一类别包括种族歧视[8]和外国人法律地位的法律,以及影响人权法案所明确要求的,如言论自由和宗教自由。除此之外,其他法律所要求的无非就是立法机构在对公民实行区分时,包括区分男人与女人,只要遵循合理的基准即可。合理的基准是司法审查的最低标准。

对这位想要在执行遗产上得到平等对待的母亲,金斯伯格为其执笔了上诉状。其间,法院多次驳回提出停止区别对待女性的请求。大约十年前,在霍伊特诉佛罗里达州(Hoyt v. Florida)的案子中,法院是可以不选女性做陪审员的。然而1961年到1971年的这十年,为女权运动这场地震埋下了伏笔。现在研讨会坐满了法学院新招收的来自全国各地的女学生,她们正举例说明歧视性法律给女性造成的伤害。她们希望女性也能适用法律规定的平等保护。鲁斯·巴德·金斯伯格是否能够说服法庭,将南北战争后基于种族平权通过的法案适用到现已有所改变的“性别”领域?

即使自由派律师在这方面也很保守

矛盾的是,美国的法律制度与美国的革命一样保守。尽管美国曾通过革命获得独立,但美国的法律制度继承了母国——英格兰的法律制度。在我们这个实行双轨制的普通法系国家,判决案件时法官可以造法。但因为法官通常不是选举产生的,于是在造法时,他们又不愿让人觉得是法庭在立法。他们会假装成只是为了适用之前判例的需要。主要解释宪法的联邦法院,其法官同样不是选举产生的。宪法制定的年代久远加之规定过于宽泛,以至于法官创设新规则时,看起来像是在瞎编乱造。所以法官们一般会试图说服自己:他们所做的是在发现宪法的内涵。

由于历史和天性保守的原因,让法院把南北战争后的宪法平等保护条款适用到妻子身上,注定是一个巨大的飞跃。毕竟在当时,就连自由主义者金斯伯格仰仗的威廉·布伦南大法官,[9]也不会招收一个女学生作为他的书记官。[10]

1969年,崇尚自由的《哈佛法律评论》发表了一篇长达150页的针对平等保护条款的文章,这些宪法原则也是金斯伯格正在引证的。文章中“性别歧视”的“性别”二字一共出现了四次,三次是用来与种族等分类相区别。还有一次出现在脚注中,意思是问“以往的经验是否验证了两性之间的生理差异会影响后天表现”。[11]聪明的哈佛人随后发出了他们反对女性宪法平等的最后主张:谁能想象军队中既有男又有女的情景?

此刻的金斯伯格,天将降大任于斯人。

女权解放从自由联盟内部做起

如同奥康纳曾寻求加入亚利桑那州立法机构一样,1971年金斯伯格请求加入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也几乎全是白人男性成员。在有权制定政策的联盟全国理事会中,91%的委员都是男性。[12]成员领袖和委员会主席都是接受过常春藤学校教育的白人男性律师,其中包括:执行主任阿里耶·尼尔[Aryeh Neier;纽约,康奈尔大学应用法律博士(J.D.)],法务总监梅尔文·沃尔夫(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应用法律博士),总法律顾问奥斯蒙德·弗兰克尔(Osmond Fraenkel;纽约,哥伦比亚大学应用法律博士),马文·卡帕琴(Marvin Karpatkin;纽约,耶鲁大学应用法律博士)和诺曼·多尔森(纽约,哈佛大学应用法律博士)。[13]

就在沃尔夫于罗格斯大学遇见金斯伯格的几个月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甚至还没有支持平权修正案的纪录。理事会中与劳工组织有密切联系的成员一直以来都很反对那些“平等”法规,因为它们给予女性的特殊保护威胁到了劳动法。更让人遗憾的是,《哈佛法律评论》反映的态度显示,在他们看来女性权利似乎还不值得加一个脚注。弗洛伊德·麦基西克(Floyd McKissick)在争取种族平等大会(The Congress on Racial Equality)工作,同时也服务于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平等委员会。他就直截了当地说:种族平等大会可以为黑人男性声援,而女人们却只能等待“明天”。[14]早在70年代初,女性开始更强烈地要求法律地位平等,许多以自由主义者自居的男性却认为类似于《南北战争修正案》这样的法案应该只适用于种族之间。[15]多萝西·凯尼恩(Dorothy Kenyon)和泡利·默里(Pauli Murray)这两位女性,在过去几十年间一直试图借助个案使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自由化,也开始感到愤怒了。[16]

宽慰总来源于意外之喜。在女权运动的感召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中的女性建立起一个女性核心小组。她们威胁着要退出该组织,呼吁组织恪守创办初衷,并要求调查联盟中每个人的薪资情况。幸运的是,自由联盟犯下了一个原则性错误:两年一次的若干会议中,所有那些附属机构的代表全部来自白人男性占压倒性数量优势的全国理事会。1970年6月,女性行动起来,并将给予女性优先权的解决方案呈交大会。最终,理事会的态度180度大转变,以仅有一票反对的结果接受了平权修正案。他们还选举来自肯塔基州的伯克利大学毕业生苏西·波斯特(Suzy Post)和另外一位之前种族平等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作为理事会理事。[17]

阿比盖尔·亚当斯(Abigail Adams)曾经预言,如果制宪者(the Framers)将女性留在他们所建立的共和国,这些女性将引导一场“叛变”。他的预言成真了。

当金斯伯格还在试图说服梅尔·沃尔夫让她加入1970年秋天里德案中的时候,苏西·波斯特已经走到了下一阶段。[18]她和她的核心小组在信中强烈质疑:为什么没有更多的女性参与到决策中来?为什么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理事会中91%都是男性?这些女性已经开始使用类似“配额”(quota)这样不得体的文字了。

就在这时,金斯伯格和核心小组成员抓住机会,获得了两位自由联盟高管的支持。阿里耶·尼尔这个新上任的执行主任,采用了他在纽约公民自由联盟任职时就萌生的策略,其中包括发现问题并将其置于公民自由的框架内。[19]问题之一就是社会分配不平等的加速。尼尔和其他纽约公民自由联盟的成员将一些女性也纳入这些团体中,并给予很高职位。这些女性在历史上遭受过不公正待遇,现在请求将平等作为一项公民权利。自由联盟总法律顾问诺曼·多尔森,同时也是一名法学教授,他欣然接受将平等概念视为公民自由问题,并指派他的一名学生为平权修正案辩护。在他们的领导下,美国公民自由联盟也开始对女权革命发表意见。

诉状之源

在还没收到梅尔·沃尔夫回信之前,金斯伯格夫妇的工作进展举步维艰。[20]诺曼·多尔森在邮箱中看到了金斯伯格夫妇发给他的查尔斯·莫里茨案的诉状,跟沃尔夫一样,他并没有马上回信给鲁斯。几天后,鲁斯终于接到了沃尔夫的电话。这位露营老伙伴是否愿意帮忙写好里德案的诉状呢?

金斯伯格放下电话后就打给了她的女同胞们:包括纽约大学的两名学生珍妮丝·古德曼(Janice Goodman)和玛丽·F.凯利(Mary F. Kelly),正是她们将女性与法这门课的消息带到了罗格斯大学;还有安·弗里德曼(Ann Freedman),曾经与其他两位学生一起在权威的《耶鲁法学杂志》(Yale Law Journal)发表过一篇力证平权修正案优点的文章,现在刚从耶鲁大学毕业;还有金斯伯格自己刚毕业的学生戴安娜·利格曼(Diana Rigelman)。[21]

女英雄们的机会来了。利格曼、弗里德曼、古德曼还有凯利都是风云际会的60年代大学生,随着那个时代的结束,这些女孩们选择去法学院学习而不是参加争取民主社会学生组织(SDS)以及反越战运动。举例来说,尽管弗里德曼曾痴迷于纽黑文的妇女解放联盟——这个旨在支持黑豹党[22](Black Panthers)和抗议越战的组织,她也照样上了耶鲁法学院。[23]她们把自己想象成了1954年的瑟古德·马歇尔。种族民权运动启蒙了女权运动,现在争取种族法律权利的运动又引发了女性法律权利的运动。

对于那些二十几岁的法学院学生来说,38岁的鲁斯·巴德·金斯伯格就是来自另一代人的使者。“她不是要瓦解资本主义——这种当权者安身立命之所的人,”安·弗里德曼说,“但她同样不是现有制度的辩护者。她亲眼看见了性别歧视的法律如何伤害普通民众的生活。但在她那个年代,真正吸引人们接近法律的正是那些过程。她是法律人中的法律人。”[24]女律师们正朝着最高法院进军,但那里却还从来没有出现过女书记官。自然,一名法律人中的法律人正是这场运动所需要的。

最高目标是显而易见的:让最高法院像对待种族问题一样对待性别问题。金斯伯格的队伍里都是年轻的法律积极分子,致力于研究女权主义。学生一直都在学习的女性与法,这门课程由她们创设,旨在支持国会通过平权修正案的运动。他们发现詹姆斯·麦迪逊的妻子多莉(Dolley),在18世纪写了几封关于比较女性与奴隶社会地位的信。研究种族的社会学家贡纳尔·默达尔(Gunnar Myrdal),被认为做了大量支持民权运动的基础工作,也将女性与奴隶的地位进行了比对。在法学院学习时,他们都知道像路易斯·布兰代斯(Louis Brandeis,之后成为联邦最高法院第一位犹太裔大法官)这样进取的大律师的英雄事迹——他们通过向法庭提供大量关于工厂恶劣状况的社会科学数据,来打破保护性劳工法案的禁令。布朗案中,马歇尔运用科学研究表明,种族隔离学校里的黑人孩子在可以自主选择时,他们会选择白色洋娃娃而不是黑色洋娃娃,以此向法庭表明实行种族隔离永远不公平。所以这些学生交给金斯伯格的初稿中统计了女性社会地位变化的数据,包括她们的工作参与度、不断提高的教育水平,以及为选举权而进行的长期斗争。通过数据,一切都显而易见。

坐在罗格斯大学法学院的办公室,金斯伯格在初稿中增加了诉求。最高法院应该像对待种族歧视问题一样对待性别歧视问题,女性与生俱来的特征不应该影响她们的命运。如果她能够赢得这场官司,那么美国歧视性法律的整个体系都将瓦解。就像全社会或《哈佛法律评论》一样,绝大部分美国法律制度都建立在一种男女有别的错误假定之上,而这往往涉及劣势一面。[25]当妮娜·托滕伯格(Nina Totenberg)这位最高法院的记者,看到金斯伯格所写的里德案诉状时,她被其中性别与种族的对比部分震撼了。她一直认为第十四修正案是给非裔美国人设立的。于是她将自己关在法院提供给记者的电话隔间里,开始与在罗格斯大学的金斯伯格通话。两人交谈了一小时,在了解金斯伯格对这两种区分(种族与性别)相似性的看法后,她才明白了这些女权主义精英们到底在追求什么。就像托滕伯格说的那样,也许金斯伯格不喜欢媒体,但她却知道该怎么利用媒体。[26]

金斯伯格还有一个撒手锏。参议院中反对平权修正案的浪潮迭起,反映了要求性别平等应等同于种族平等的文化矛盾。严格来讲,金斯伯格并不需要最高法院走那么远。她只需让最高法院就像承认这样的法律不合理一样,同样认为其不公正就可以了——这是任何合法区分都必须达到的最低标准。那时第十四修正案就可以毫无疑问地适用于关乎性别歧视的问题上。之后,她可以争取更大的胜利。

金斯伯格希望,里德案在这种低标准下容易胜诉些,原因在于这仅挑战了爱达荷州法关于自动选择男性而非女性,作为死者遗产优先管理者的规定。这在最高法院历史上想必不可思议。审理里德案时,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数从9人减少到了7人。冠名“沃伦法院”、领导民权革命的首席大法官厄尔·沃伦(Earl Warren),以及自由派大法官阿贝·福塔斯(Abe Fortas)在1969年双双离职,取代他们的分别是沃伦·伯格(Warren Burger)和哈利·布莱克门(Harry Blackmun)。就在审理里德案之前,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和约翰·马歇尔·哈伦(John Marshall Harlan)大法官也离职了,而尼克松总统正在考虑候选人。

在剩下的7人中,威廉·奥威尔·道格拉斯大法官(William O. Douglas;曾经的罗斯福新政拥护者)也被指望能够为平权主张投上一票。至于威廉·布伦南,这位老派民主党人、沃伦法院首屈一指的理论家,以及种族民权运动的标志性领导者瑟古德·马歇尔也被算上了。因为法庭只剩下7个人,按理说,莎莉·里德只需要再多赢得一票。其实首席大法官沃伦·伯格和联席大法官哈利·布莱克门作为强烈反对沃伦法院的共和党人,也可能改变保守立场。艾森豪威尔(Eisenhower)总统任命的波特·斯图尔特(Potter Stewart)和肯尼迪总统任命的拜伦·怀特(Byron White)被认为是中立者。在那4人中,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认为他们至少还能再斩获一票。到了1971年,人们不可能再看到这四位法官一致裁定:因为是女性,就要被推定不适合管理逝世儿子遗产这样的简单任务。

眼看就要开庭了,然而,金斯伯格清楚知道这些大法官和他们可能的继任者,不会找出太多过于愚蠢和不合理的歧视女性的法律来进行合宪性审查,那样对于性别之间实质性差异的设想太过曲折与宽泛。尼克松就职时就曾打着合宪性的幌子发誓要结束社会实验。他准备再任命两名大法官,一共任命了4位大法官的事实使他创下在一届任期内任命大法官数量的纪录。所有女性与法研讨会的成员都不可能改变这个事实,鉴于最高法院当下以及未来的思维模式,大部分基于性别差异所设想的法律都很可能满足合理性原则的最低标准。金斯伯格必须找到一条激发社会思考女性平等的路径,足以为未来的案件提供真实可靠的支撑,同时又不能吓到斯图尔特和怀特这两位关键的中立老头儿。她需要一条介于纯粹合理性与将性别问题等同于种族问题的中间道路。

如果仔细研究美国法律制度,人们会发现里面有几乎任何事情的先例。没有一个人比金斯伯格研究得更透彻了。正如里德案中的同事安·弗里德曼所言,金斯伯格拥有“将精力集中到手头任务的惊人能力”。[27]

最初受理莫里茨的上诉案时,[28]金斯伯格发现了罗伊斯特·瓜诺诉弗吉尼亚(F.S. Royster Guano v. Virginia)一案,尘封50年,还被冠名“鸟屎”案(“bird shit” case)。该案中,最高法院推翻了该州区别对待公司进行征税的法律,认为这种法律区分并不能促进州政府证明区别对待州内与州外公司是合法的目的。最高法院认为,尽管州政府在征税事宜上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但一项区别对待的法律至少应该公平且实质性地推进其立法目的。对常人而言,“合理地与正当国家利益相关联”(审查区别性对待的传统低标准)与“公平且实质性地促进国家利益”(罗伊斯特·瓜诺标准,Royster Guano standard)之间似乎没有太大区别。1920年之后,也就是确立这一模糊的平等保护标准的大半个世纪里,它对最高法院推进平等保护的进程都无甚意义。没有人真正在意,1920年弗吉尼亚州更偏重保护生意全部在州外的公司,而未对仅有部分州外生意的公司给予同等待遇的做法是否违宪。

但在解释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历史进程中,一部仅仅是“合理”的法律与一部必须实现“公平且实质”的法律之间的区别,创造了足以开启一场法律革命的巨大契机。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在递交给最高法院的诉状中加入了“鸟屎”案,亦称作一次更认真看待性别界限的机会。

凭着精妙的法律分析以及与最高法院的工作关系,金斯伯格正接近成功。她并没有出庭为里德案辩护,认为这样的荣誉应该属于启动它的爱达荷州律师(结果,所有的报告都说那场辩护完全是一场灾难)。她仅呈递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的诉状,详细介绍了女性悲惨遭遇的历史以及引证了“鸟屎”案。

1971年11月,里德案下判。最高法院并没有将性别与种族问题同等化写进判决。但大法官们一致支持鲁斯,推翻了爱达荷州偏向男性的立法。法庭引用了鲁斯从“鸟屎”案中挖掘出的精华。女性不同于通常公民的时代从此一去不复返了。从那时起,那些在这场运动中被定性为偏向男性或者女性的法律,就像它表明的那样,必须能够给出“合理且实质”的解释来证明这些区分的合法性。政府再也不能想当然地认为女性,这些小可爱们,因为没头脑而难以管理遗产或者其他事项。就连保守的沃伦·伯格也在判决书中署名。

金斯伯格教授正记下那些法律。美国有许多的女性律师,一些出现在金斯伯格之前,大部分涌现在金斯伯格之后。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投身于女权法律运动,或者像桑德拉·戴·奥康纳那样,作为一个无可比拟的楷模拥有着惊人业绩。但宪法学者杰弗里·斯通(Geoffrey Stone,金斯伯格第一次在联邦最高法院参加口头辩论时,威廉·布伦南大法官的书记官)却这样评价:“简言之,她是合众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女律师。”[29]

注释:

[1]The story is by now vieux jeu, but this version comes from Fred Strebeigh, Equal: Women Reshape American Law(New York: W. W. Norton, 2009), 23, which he credits to an interview with MG and a letter from him.

[2]From opinion of the Tenth Circuit in Moritz v. Commissioner of IRS, 469 F.2 d 466(1972),

[3]Strebeigh, Equal, 24.

[4]Norman Dorsen,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June 18, 2013.

[5]Strebeigh, Equal, 25.

[6]吉尔伯特与萨利文(Gilbert and Sullivan)指维多利亚时代幽默剧作家威廉?S.吉尔伯特(William S. Gilbert)与英国作曲家阿瑟?萨利文(Arthur Sullivan)的合作。从1871年到1896年长达25年的合作中,共同创作了14部喜剧。——译者注

[7]Ibid., 27.

[8]United States v. Carolene Products Company, 304 U.S. 144(1938).

[9]" Developments in the Law-Equal Protection, " note, Harvard Law Review 82(1969): 1065.

[10]Seth Stern and Stephen Wermiel, Justice Brennan: Liberal Champion(Boston: Houghton Mifflin Harcourt, 2010), 388.

[11]" Developments in the Law-Equal Protection, " note, Harvard Law Review 82(1969): 1068, n.61. The authors give a passing nod to the 1964 Civil Rights Act, which forbids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sex, without further commentary.

[12]Susan M. 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Activists in the Liberal Establishment (New Haven, Con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80.

[13]" Aryeh Neier, " ACLU ProCon.org, June 27, 2012, MelvinWulf, LLB, " ACLUProCon.org, June12, 2008,

[14]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72-73.

[15]See Kurland discussion below.

[16]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74.

[17]Suzy Post, KY Civil Rights Hall of Fame, oral history project,

[18]Hartmann, The Other Feminists, 81.

[19]Samuel Walker, In Defense of American Liberties: A History of the ACLU(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0;2nd edition,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99), 299.

[20]Fred Strebeigh, Equal: Women Reshape American Law(New York: W. W. Norton, 2009), 27, note citing copy of Dorsen letter from Ginsburg files.

[21]Ibid., 34.

[22]黑豹党是一个在1966年至1982年活跃的一个美国组织,成员是由非裔美国人所组织的黑人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组织,其宗旨主要为保障美国黑人的民权。——译者注

[23]Ann Freedman,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October 29, 2013.

[24]Ibid.

[25]Fighting the Ginsburgs in Moritz, the solicitor general of the United States had produced a great gift to the project of women's equality—a comprehensive list of all the U.S. laws and regulations that distinguished between the sexes;see

[26]Nina Totenberg,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September 6, 2013.

[27]Ann Freedman,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October 29, 2013.

[28]Ruth always said that Moritz was really the grandmother brief, because that's the case she worked on first and that's where she found Royster Guano. Elizabeth Vrato, The Counselors: Conversations with 18 Courageous Women Who Have Changed the World (Philadelphia: Running Press, 2002).

[29]Geoffrey Stone, interview with the author, September 12,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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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预知的黑暗、死亡和颠沛流离的爱凡间的无爱与无仇被伤害的坚韧创痍的心灵,生的不归之路武术世家有两个孩子。姐姐因为“女孩比男孩”差的原因而不能继承武官。她被仇恨蒙蔽了双眼,以至只能看见世间的丑陋。她离家出走五年后,再次回到原来的城市,与弟弟相见。是爱,还是恨?黑色的曼陀罗花开始滋长……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大明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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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朝底层小人物的奋斗史,一个无赖少年的成长经历。
  • 月桂星魂

    月桂星魂

    众星闪烁,高挂夜空,星光洒落在大陆上,独独没有月亮的踪影。“师尊,为什么看不到永宁阁中那壁画上最大最闪亮的主星?”“那是太阴星也叫月亮……自神话时代后就看不到了……”
  • 百劫圣人之逆转妖生

    百劫圣人之逆转妖生

    身为九级剑圣的张万山,再度九阶晋升大自在圆满劫时。被逆徒与红颜所害。一缕神识。复生在狐族废弃少主身上。从此开始了他改变狐族乃至整个大陆的开始。宝筏济世,丹武玄学三修,我掌杀伐贱人逆徒等着我。
  • 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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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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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连队的小文书

    连队的小文书

    在外闯不出事业的我被家人命令入伍,阴错阳差之间成为连队文书的军旅日常,以一名连队小兵的视角讲述部队真实生活训练的点点滴滴。
  • 灵魂与命运

    灵魂与命运

    这本小说讲述的是孤女和千金小姐的事她们两个的灵魂互换还有就是她们的命运会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