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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把她留下

两个人呼吸相闻,唇齿相接,任雨水倾盆而下。

然而,追击者并没有给他们充足的时间暧昧,手电筒的光晃过,万山抱着南云从地上一跃而起。

短短的一吻,使他浑身充满了力量,像一只迅猛的豹,腾跳着蹿进树丛。

“这里,在这里……”追逐的人还是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喊呼着同伴向这边追来。

万山拉着南云跑了一阵子,停下来,看着后面影影绰绰的手电筒光亮思索。

“怎么了,快走啊!”南云说。

“逃来逃去不是办法。”万山说,“离天亮还有几个小时,我必须想办法干掉他们。”

“开什么玩笑,他们有枪有刀,你手无寸铁,怎么干?”南云说。

话音未落,枪声响起,万山猛地压着南云伏倒在地,一颗子弹呼啸而来,没入树干。

“你看,现在真不是逞强的时候,快点跑!”南云惊魂未定地说。

“别怕,我有办法。”万山说,借着摇晃的光亮把南云推到一棵大树后面,“藏好了,别出声。”

南云还想说什么,两束光亮已经越来越近了。

她只好屏住呼吸,趴在树下的灌木丛,借着热带雨林特有的阔叶植物隐藏自己。

万山也躲在一棵树后,弯腰在地上摸了一把。

脚步声接近,是两个人,其他人还都没赶来。

“咦,人呢,明明就是往这边跑了。”其中一人说。

“树太大,草又多,看仔细点,别漏了。”另一个人说。

两人放慢脚步,用手电筒照着在前后左右细细搜索。

南云听着他们靠近的窸窣声,紧贴着地面一动不敢动。

万山从树后探出半个脑袋,眯着眼瞄准,冲着那亮光一扬手,手中的物体箭一般地飞出去。

其中一人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蜷缩成团,手电筒掉在草丛里。

“怎么回事?”另一个吓得声音都变了,端着枪朝物体飞来的方向瞄准,然而,除了同伴的惨叫,别的什么动静也没有。

他心里发毛,仗着有枪,壮胆往前走了两步。

突然从树后飞来一根藤蔓,蛇一样地缠住他的脖子。

“啊…”那人只来得及发出半声惊呼,藤蔓收紧,一股巨大的力量将他狠狠拽倒在地。

手电筒掉在地上滚了两下,一只脚出现在光柱前面。

那人顺着脚往上看,就见一个铁塔般的男人站在眼前,下一秒,那男人蹲下来,一掌斩在他脖子动脉处,他叫都没叫一声,便失去了知觉。

“死啦?”南云爬出来问道。

“没死。”万山捡起枪和手电筒,说,“快走!”

南云惊到只剩下点头的份,跟着他继续向前。

草丛里还有一只手电筒在发着光。

几分钟后,胡光宗和彪子带人赶到,看到两个昏迷不醒的人。

一个脖子上缠着树藤,一个被树枝贯穿胸腔,却又堪堪避开了要害。

在场的人全都暗吸一口气。

“他真的只是个巡山警吗?”胡光宗问彪子。

“是的。”彪子点头,顿了下又补充道,“不过,做警察之前他曾在特种部队服役。”

尼玛!随从们都在心里骂了一句,说话能不能不要大喘气。

特种兵哎沃日,人家最擅长的就是丛林战,以一敌百都不在话下的,何况咱们这些送货收货的?

有些人开始打退堂鼓。

尤其是跟着彪子的两个人。

在老家,万山的名号他们早就听说过,老大就是栽在他手里的,他一人赤手空拳单挑十几个带猎枪的,都能毫发无损,在本地是被人当传奇天天讲的。

“老大,要不,咱先……”一人试探着劝彪子。

“先你妈先!”彪子一巴掌打过去,恶声道,“老子正打算找他报仇呢,在老家他是牛逼,但这里是司令的地盘,老子就不信他还能牛逼到哪去!”

手下缩了缩脑袋,不敢再吭声。

“接着追!”胡光宗阴沉着脸下达命令,“不看准目标不许开枪。”

其他人都是一愣,只有苍蝇明白,他是怕伤了秀小姐。

苍蝇暗叹一声,先生独霸一方的枭雄,还是逃不过美人关。

万山有了枪,如虎添翼,拉着南云又跑了一阵子,躲进一个山洞。

“这里不能呆久,我们只有五分钟的时间休息。”万山说。

“哦。”南云应了一声,脑袋里还在想那个被树枝刺中胸膛的马仔,问万山,“你用树枝都能杀人啊?”

“我没杀他,给他留着活路呢!”万山说。

“我可不可以认为你是在装逼?”南云笑起来,“这可比直接杀了他还要难得多。”

“是的,所以你以后在我面前老实点。”万山说,“不然我不定什么时候就把你刺穿了。”

“你用什么刺,刺哪里?”南云意有所指地问。

眼前一片漆黑,万山却能想象到她戏谑又魅惑的表情,他甚至能想象出,她的眼睛此刻一定是湿漉漉的,亮晶晶的,像从水中捞出的宝石。

他忍不住咽了下口水。

“渴啦?”南云暗笑,从背后取下包,掏出一瓶水,喝了两口递给万山。

万山也不计较是她喝过的,接过来喝了几大口。

南云听着万山咕咚咕咚的吞咽声,想象着他喉结滚动的性感,又忍不住想亲他。

这时,万山站起来,说,“时间到了,走吧!”

“再坐一会儿吧,说不定雨等下就小了。”南云不想再去淋雨。

“不行,必须走。”万山说,“淋雨和死,你选哪个?”

“……”还用说吗?南云撑着地站起来,拍打几下酸痛的大腿,又跟着他上路了。

有了手电筒的帮助,虽然还是看不清,但比起之前的完全看不见,已经好了很多,起码不会担心绊倒或撞树上。

有限的光亮下,可以看到参天古树高耸入云,遮天蔽日,长长短短的藤蔓从树上垂下,像一条条蛇挂在半空。

当然,也不排除有真的蛇掺杂其中。

两人尽可能地躲着藤蔓走,生怕一不留神会有蛇从上面掉下来。

因着万山的身手,追赶的马仔明里暗里开始消极怠工,不再追得那样紧迫,他们也能稍微喘口气。

“也不知道冯浩怎么样了。”南云说。

“只要没人追他,不出意外他应该已经离开边境了。”万山说。

“真的假的,大半夜的,他能找到路吗?”南云问。

“他从小到大都在山里混,难不倒他的。”万山说。

“未必。”南云说,“山和山不一样的,你们那边的山,能和这边比吗?”

“怎么不能比?”万山说,“我们的大、小兴安岭,绵延数千里,森林面积几千万公顷,最高海拔也有两千多米呢!”

不论什么时候,一说起家乡,他的情感总是那样炙热而深沉,像父亲对孩子的爱怜,又像孩子对父亲的依靠。

雨势终于小了些,两人钻出丛林,登上稍高点的空旷处,辨别了一下方向,向着北边走去。

胡光宗一行都已疲惫不堪,除了他本人,就连彪子都打起了退堂鼓。

茫茫林海,想要抓住一个身手不凡的特种兵,简直难于上青天,一不小心还可能赔上性命。

只有胡光宗还不放弃。

追到现在,他其实已经分不清自己追逐的目的了,也分不清心里是仇是恨还是怨,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追上他们。

“看那!”有人叫了一声。

所有人都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

就见一束手电筒的光亮在不远处划过,然后向北去了。

“是他们,一定是他们。”苍蝇激动起来,“他们向那个方向走,肯定是想去打洛,然后从那里回景洪。”

“接着追。”胡光宗振作起精神,吩咐手下分成三队包抄过去。

又走了一段路,南云实在走不动了,两人在一处山坡坐下来休息。

万山拿手电筒照了照,说,“如果你爬不动山,下了这个山坡,咱们直接顺着谷底走,谷底地势平,走起来不累。”

“我脚疼,谷底全是石头,还不如山上草多,软乎。”南云说。

“鞋脱了我看看。”万山说。

“算了,肯定肿了,脱了就难再穿上。”南云说。

不但是肿,肯定已经磨烂了,血赤糊拉的难看死了,她可不想把自己不美好的一面展现给他。

“那行吧,起来,我背你。”万山也没勉强,撑着地爬起来,半蹲着身子,等南云上来。

南云刚要上去,就听身后“呼啦啦”一阵响动。

两人大惊,猛地转过身,万山一手持枪,在手电筒的光亮里看到了胡光宗的脸。

他静静地站着,衣衫虽有刮破,发型却丝毫不乱,脸色很平静,嘴角甚至还有点上翘的弧度,似笑非笑。

如果不是眼睛里流露出的伤痛,和手上黑洞洞的枪口,任谁都会以为他是在踏青。

万山拉着南云就往左边跑,彪子带人从左边的草丛钻出来,拦住他们的去路。

两人调头又往右跑,苍蝇和几个马仔守在那里。

唯有一条向下的路,稍有不慎就会滚下去,何况还有几把枪。

眼看逃跑无望,万山停下来,紧紧握住南云的手,两人并肩而立,与胡光宗对峙。

“把她留下,我让你走。”胡光宗语气平和地对万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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