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比唐逗逗大几个月,我三月底出生,她是七月初。按现在流行的星座学来说,我是冲动的白羊,她是充满爱心的巨蟹。
没有电脑、游戏机,没有滑轮、踏板,也没有春游踏青,更没有兴趣班。七十年代出生在小镇上的孩子,有的是大把大把不受约束的时间,以及无处发泄的骄阳般旺盛的精力。灰尘滚滚的大操场,连绵深浅的池塘,高高低低的田埂,还有村里人死后下葬的乱坟岗,都是我们的游乐园。最盼望的是春天,油菜花开的时候,唐逗逗大喊“啊!黄色泛滥啦!”,拉着我的手向外跑去。一到下课时间,学校围墙那道通往田野的后门便交通堵塞了。大家疯狂地挤在那,争先恐后往外跑。到后来,这演变成了一个节目,一个比赛:谁能先从“千军万马”中突围出去,谁就是胜利者。我和唐逗逗,是女生中跑得最快的。突围出去之后,迅速钻到附近的油菜地里,后来者会展开搜寻,美其名曰“抓鬼子”。等到“鬼子”被搜出来,脸上全涂了彩,头发上、衣服上也是,落满了油菜花粉。这还没完,还要揪住自己的“俘虏”,问你服不服?不服,继续滚打。这时,躲得极好的唐逗逗便出其不意地从花田里冲出来,嗷嗷叫着,一把推倒揪住我的人,拉着我重归黄色花海。这样的季节,附近的村民是学校里的常客,他们提着扁担冲进课堂,冲着老师吼,管好你们的学生,庄稼都快被糟蹋尽了!被这样“凶神恶煞”警告着,老师们也无奈,这种群体活动,谁是头头?于是,便经常看到这样的一幕:教室外面,高低、胖瘦不同的“猴儿”们,被罚站了一排,推推搡搡,偷偷嬉笑,被罚站,还挺神气的。闯祸,对于孩子来说,有一种近乎做英雄的荣誉感,不胜向往。
大人们几乎不知道孩子是如何长大的,他们自己曾是孩子的那段记忆,在经过方法、规则、理论、道德等等统一洗礼后自动删除了。我们只能在自己的王国里与他们悄悄保持着距离,以期互不干扰、和平相处。
深海里的鱼群,纷乱而有序,它们会随着食物和洋流,忽东忽西,整齐划一。不知道这个集体是不是也有三两带头鱼老大,号召大家分工协作、团队作战。初三那年的暑假,我和唐逗逗准备带领家属院的孩子门出去野炊。可怜的小镇孩子们没听过野炊,他们问,野炊是什么?在外面做饭,为什么要在外面做饭?风那么大。
我们要创造机会带大家见识新事物!逗逗和我把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野炊内容说了一遍,果然,大伙兴致盎然。接下来,分工到人,精心准备。在大人眼皮底下做监守自盗这种事,并不容易。那天下午,我们各自抱着从家里偷出来的锅碗瓢盆、米面油盐,心里充满了革命胜利前的喜悦和激动。然而,还没走出学校后门,以我母亲为首的家长们闻声赶来。母亲冲在前面,挥舞着手臂,喊,林滨,看我今天不打断你的腿!
不用说我也知道是林小杰告的密。我同父同母的弟弟林小杰,是和我有着血缘关系上天注定的亲人,但他自小只会给我制造麻烦。比我小七岁的林小杰,除了和我吵架、对打,和父母打我的小报告,我俩没有别的交集。我们从小直呼其名,我叫“林小杰”,他喊我“林大滨”。有一次在家做题,要用三角板,我的丢了,跟林小杰借。他抓起文具盒里的三角板跑到院里,“就不给,就不给,急死你!”我上前去夺,他手一扬,给扔隔壁院里。一贯如此,我往东他往西,我说圆他说扁。我要看纪录片,他握着遥控器按个“包公探案”,好不容易进入了剧情,他又给你换到无聊的联欢;哪天轮到我洗碗,他就盘腿坐在餐桌旁,数着饭粒看杂志,不让人尽早收摊。后来,我上了大学,终于摆脱了这个麻烦,我们也渐行渐远。
我总奇怪,亲人难道不是心手相连亲密无间吗?血缘传承有着高于一切关系的神圣意义,因为它于冥冥中注定。“冥冥”到底是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正因为说不清楚,遵守它、崇尚它更有一种源于本能的强大支撑和情感基础。既然一脉相连,彼此之间应该互相关爱、无欲无求。但不知为什么,比起林小杰,唐逗逗更像我的亲人。我怀疑,是否血缘一定能造就亲人?亲人一定由血缘缔成?
野炊事件给家属院的大人们提了个醒,这些孩子无法无天,尤其要注意林滨和唐逗逗。母亲气极,把扫帚举得高高的,但没落下来,父亲在旁边。他们曾约法三章:孩子要管,但不能打。
“你在家吃不饱吗?啊,我饿着你了吗?你怎么总带头干这样的事啊?”
我不说话,心里委屈,你们大人,哪知道孩子的情怀?为了吃,我就这么肤浅吗?
我站在堂屋,后门开着。就听到唐逗逗在院里被向兰阿姨揍得嗷嗷直叫,却一直冲我家大喊:
阿姨,别怪林滨!主意是我出的,东西是我叫他们从家里偷的,跟林滨没关系,别打林滨!哎呦,妈,我以后不敢啦,哎呦!
我和林小杰一直对立,唐逗逗对我有情有义。逗逗失去爸爸之后,我们斩钉截铁地约定,一辈子也不要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