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北京内城社区多数居住者为满族人。
宗室系指满族中的爱新觉罗氏家族。按清制,以显祖(努尔哈赤之父塔克世)本支为宗室,以其伯、叔、兄弟之支为觉罗。
宗室是满族中的贵族,分布在各旗中居住。虽然没有单一的社区,可是,他们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专门的户籍制度、管理机构乃至司法系统,因而形成了内城的上层社会。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清代京师皇族人口最多,形成了一个宗室社会。这种现象的产生,与清朝的封爵制度紧密相关。
按照传统的概念,“列爵曰封,分土曰建”。可以说,自秦朝实行郡县制以降,“建国之制不可行而封爵之制不可废”已成为历史的必然趋势。在沿袭明制的基础上,清朝统治者有了历代封藩之鉴,更加认识到“封而不建,实万禩不易之常法”。
有人将明朝分封制度概括为“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意思就是说亲王没有自己独立的地盘,只取封国的俸禄而不干预地方行政事务。
然而,尽管明朝有这样的制度;可是,皇子之封毕竟还有郡国之号,到时候还要到所封的地方居住,称为“就国”。
对于中央朝廷来说,诸藩依然是潜在的离心因素。为了克服这一弊端,清朝规定,“凡诸王授封以素行为封号”,“但予嘉名,不加郡国”。
皇子分府后,当然无郡国可就,只是在京师建邸而居。如果朝廷颁有谕旨,则领钦命,“内襄政本,外领师干”,发挥着股肽重臣的作用。
如此,即可防止分裂势力的产生,又可居重驭轻,号令于全国。显然,这种封爵制度,比明朝的封藩制度要高明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