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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幻心香

“你好像有些走神。”

“啊,对不起,因为这些故事,都离我好遥远啊……”

“好吧,那说一个你认识的人的故事吧。程柳你知道吗?”

“当然知道!超厉害的大作家,我有买他所有的小说!”

“那么,你应该知道,他经历十分跌宕起伏……”

1

程柳紧张地看着对话框上方的“正在输入”四个字,松了松手掌,觉得掌心有些湿润。

换做很久之前,他是完全不会如此紧张地等待编辑的回复的,毕竟他已经是有过多次发稿经验的作者了。但是,现在这篇稿子不同,是他花了一年多心思,精炼而成的短篇,也是他的转型之作。

比他还晚出道的“那个人”,已经走上了遥远的、辉煌的道路,程柳并不想输得太多,他一定要追上去!

滴滴滴的提示音传来,程柳全身一震,对面发过来的橙红色标准10号字体,如同重锤一样,狠狠砸在了他的心上——“你不适合写幻想文。”

程柳手放在键盘上,还不知道要怎么回复,也不知道要发什么表情,对面的编辑却毫不客气地继续发过来一段很长的话。

“程柳,不要因为别人而影响自己的创作。你比较适合轻松卖萌的校园小说,你的笔力和创作能力,都还没到可以构架这种超级大长篇的地步。这篇稿子我只能退稿了,你还是好好想想吧。”

我……其实我……

程柳输入了几次,最终选了最平淡的一句“好的,谢谢!”发给了编辑。

编辑态度冷淡,并没有回复。不怪编辑,没办法,程柳已经连续两年陷入低谷了。对于一个无法给编辑带来好稿子,无法让编辑上稿拿奖金的作者,不管昔日有多辉煌,此刻都已经毫无任何殷勤的价值。

这世界就是这么残酷,当你风头正盛的时候,无数人会围过来,夸奖你、对你献殷勤。程柳曾经也在这样的风光之中头昏脑涨,可随着他在青春这个领域走到边缘,随着稿子渐渐被评价“老套、毫无新意”、“没有任何进步”、“全部退稿”之后,编辑的态度就越发冷淡。

不只是编辑,围绕在QQ、微博、个人主页的读者们,在他的作品越发少面世的时候,都一个个消失了。而“那个人”却跟他一点都不同。

程柳高中在校刊发表文章,继而为各种低要求的杂志写稿练笔。从千字三十块的、烂大街的恶俗故事,到大学毕业,终于可以拿着千字两百的稿费,死撑着不去上班,一心在家全职写作。他经历了一切写作会遇到的艰难和痛苦,而“那个人”,跟他完全不同。

“那个人”叫周凌峰,他的第一篇稿子,就是在一线平台上发表。从不发表科幻与末日稿件的杂志,为他专门开辟了一个固定的科幻栏目。

周凌峰的文笔并不多好,可是他仿佛天生就会说故事一样,不管怎样难以下手的故事,他随手几笔娓娓道来,就能忍不住让所有人摒心静气地看下去。

“你是个老天赏饭吃的作者。”

笔会的时候——因为周林枫和程柳在一个编辑手下,他们坐在同一桌——编辑夸奖完程柳的勤奋和努力之后,这样对周凌峰说。

“对啊,我也觉得!”周凌峰的为人和他的文笔一样,简单直接。那一次参加笔会的时候,周凌峰还是个高二的学生。编辑如此高的赞誉,面对着一桌小有成就的作者,他一个新人,居然就这么落落大方地自己承认了。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嘻嘻地说:“我有时候想到某个点子,会把自己都给吓到!”

一桌人,有十几岁的学生也有三四十岁的老作者。周凌峰这话一出,有女孩子觉得他样貌好,虽然臭屁了点,也非常可爱,就笑着打趣他不知羞耻;而暗潮汹涌之下,更多的都是微微皱眉的人。

大家都觉得,这小子太狂了点。

晚上同住的、一个胖胖的作者就悄悄对程柳说:“柳大,周凌峰太不知天高地厚了吧?”

周凌峰今天的表现,让大家皱眉的同时,都会忍不住悄悄跟程柳评头论足一番。程柳却觉得,周凌峰这样的性格,虽说有些锐气过头,却非常好玩。

他微微一笑,“我也看他的文,确实写得非常好。”

一听这话,胖子就有些讪讪的。

那时候,程柳是真心觉得,周凌峰是个非常好玩的人,也是个非常好的作者。他高高在上地俯视着,心底里一片干净雪白,没有任何阴霾。

而变化,是何时开始产生的呢?

是他走了下坡路,写到最后发现自己一直在复制自己,而周凌峰却摇身一变,把机甲幻想写得令人拍案叫绝的时候?还是他苦苦寻求转型的作品,被主编打下来修改了十几遍,而周凌峰却以无法阻挡的姿态,开始撼动他当家写手的地位的时候?或者是……当他苦心精修的书,在市场上得到一片恶评,而周凌峰不知是否故意为之的同类型的作品,却随随便便卖了几十万的时候?

程柳不知道。

等他猛然发现的时候,那缠绕在心中的阴暗妒忌,早已经不可收拾。

两年后的笔会,昔日围绕在程柳身边说笑的人,通通都围绕到了周凌峰的身边。这时候,没有人再说周凌峰性格狂傲,反而,那样的性格,成为了周凌峰天资过人的特立独行。

程柳远远地看着周凌峰,心里百般滋味,不知从何说起。

两年,他用了快十年才得到的地位,周凌峰两年之内就得到了。在这两年中,程柳几次试图转型,全部都失败了,甚至有时候写到一半,他会骇然发现自己竟受了周凌峰的影响,有拙劣的模仿痕迹。

他费尽心思去跟周凌峰搏斗,想维护住自己一线的地位,可周凌峰的文风如此诡奇多变,他那么努力地跑啊跑啊,却发现,那距离以令人绝望的速度拉远,竟是再也无法触及。

程柳一个人站在簇拥着周凌峰的人群对面,心里想:我输了。我居然输在了比自己小五岁的周凌峰手里。我……真的适合写作么?

追逐了二十几年的梦想,在那一刻,竟开始摇摇欲坠,有了破碎的痕迹。

也许,我的选择是错误的。我应该听父母的话,找个稳定的工作,不要把梦想当饭碗。

他心中是惊涛骇浪,和浓郁的苦涩。而远处周凌峰看到他,远远地走过来。“程柳!”周凌峰跑过来,如同前几次那样给了他一个拥抱。

以前别人觉得周凌峰是抱大腿,巴结程柳,而此刻,却是周凌峰风度宜人,给程柳面子。一年不见,他又长高了很多,眼里却还是少年时代那样,干净得仿佛一眼可以看到底。

他看着程柳,说:“你最近状态好差啊,我看了你最近的文,比之前的差远了!你是不是出了啥事儿?”

这话声音不高,但是也不低,周围的视线看过来,程柳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这是事实,可没人会这么不留情面、赤裸裸地说出来。以前看起来是率真,但身处下方的时候,看起来,就真的是……太狂傲了!

程柳皱眉,面上是温和的笑,心里沉下来,都是愤怒和阴郁的妒恨。

是,你是少年天才。但是……你总有一天,也会跌下来的!程柳恶狠狠地想。

那一次笔会,是一次新旧交替般的分水岭。

回来之后,程柳继续陷入了转型的困苦之中,可周凌峰却得到了更多的版面、更多的专栏、更多的推荐,正式成为了杂志的当家作者。而程柳,就像一只蔫了的水果、过了花期的花,时间一到,便被丢入垃圾桶,陷进了淤泥。

难道……这辈子都赶不上他了么……程柳捂住脸,每次自虐式地想起过往,都觉得难受极了。

“滴滴滴……”对话框猛地跳起来。

他猛地抬起头,晃了晃早已陷入沉睡的电脑,莹白的光亮起来,右下角跳动的,是熟悉的编辑的头像!

程柳激动地点开来,还以为是对稿子有什么叮嘱,或者编辑替他想了什么新的思路和劝告。打开一看,却猛地如同一瓢冷水,浇在程柳的头上。

“主编,程柳已经两年没上稿了,这次笔会,还有他的名额么?”

……这是,发错了的信息?

那边的编辑好像在埋头打字,还没发现自己点错了对话框,继续说:“他一篇稿子都没上,笔会就不用邀请他了吧?我这边有个新出来的作者,最近上了蛮多稿子,这次就让她过来?”

程柳看着,眼里干干的,干得发疼。

2

距离笔会还有四五个月的时间,在这种时候,就已经要宣判他的死刑了么?

程柳坐在电脑前,觉得心里一片寒凉。百味杂陈,但到了最后,是愤怒。

“不去就不去,你以后别求我!哪个作者没有低潮期!你以为我这辈子都站不起来了么……”他飞快地在键盘上飞舞着。

然后,电话猛地响起来。

魔障般的程柳被惊了一跳,他看着自己打下来的那些话,后知后觉地吓出了一身冷汗。

他飞快地把那些话删掉,然后起身踉踉跄跄地走到客厅接电话,“妈,有什么事?”

那头传来妈妈吞吞吐吐的声音:“程柳啊,是这样的,最近你妹妹打算跟他男朋友结婚了……”

“这是好事啊!”程柳打起精神,故作轻松地回答。

可是,妈妈却仿佛难以启齿,半响才吞吞吐吐地回答:“他们俩都在外地,男方家出了一大半的房款,我们至少也得出个二三十万,意思一下……”

程柳的心沉下来。两年里,他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虽然红的时候有些收入,但是也早已经剩得不多了。可这是妹妹的终身大事,他也不忍让妹妹太寒酸地出嫁,“这样,我给你们打二十万,装修的时候,我们再贴点进去,这样可以吗?”

“哎,哎,行!我这就去跟亲家商量。”妈妈那头语气顿时松快下来,然后又说,“程柳啊,你写书忙,我知道,但是也要开始考虑终身大事了啊……”

“妈!”程柳打断了妈妈的话,他心里正难受,怕时间长了要撑不住,“你先去忙妹妹的事,我现在正赶稿子,编辑催得急,我就不跟你说了,下次我给你打电话,好吧?”

“那你先忙,照顾好自己啊。”妈妈说完,程柳飞速挂了电话。

他深呼吸几口气,把鼻酸的感觉压下去。我不能哭,我还能站起来的,我不会就这么垮了的!他一遍遍这样告诉自己。直到站了很久很久,肚子饿起来,才拿了零钱包,出门吃饭,也顺便散散心。

他在楼下不远的小店子里面,吃了半碗炒面,喝了半碗汤,然后顺着小区的绿化带往前走。

一边走,一边眼神呆滞,思维放空。

我要写一个,比周凌峰更厉害的稿子,程柳这样告诉自己。之前一直写青春小说,青春期就那些简单的小事,写得多了,笔调一样,读者自然觉得看腻了。

可这并不代表他就写不出别的文了!程柳想,幻想小说的空间更大,我要写一个幻想小说。

到底是写男主角视角的升级流,还是写少女视角的幻想感情文呢?考虑了几个大纲,好像都有些过于稀松平常了。

他心里烦闷,走着走着,走到了卖福利彩票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鬼使神差一般,走了进去。

“买什么号?”福利彩票店里面,肥胖且脾气不好的大妈恹恹地问他。

“随机。”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又干又涩,咳嗽了几声,才顺畅地发出声音。

机子发出格拉格拉的打印声音。程柳拿着那打出来的彩票,付了两块钱,飞一般地走回家。

关上门,他看着那张彩票,看了很久很久,猛地,他惨笑起来,越笑越大声,后来,就开始带了呜咽。

那声音压抑低沉,又笑又哭,若有旁人在场,一定以为他已经疯了。

“程柳啊程柳,你个废物!”他脸上都是眼泪,拿着彩票神经质地笑,“你都已经要靠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来找安慰了么?!你看看你,你个废物啊!”

他踉踉跄跄地踢开杂物,走到书房。电脑启动,跟编辑的对话框,还是只有编辑发错的两段话。

编辑一定是发现发错了号。可是,她居然没有任何解释和安慰,连敷衍的场面话都不去说一句。他程柳,确实是……被放弃了。像垃圾一样,被丢掉了。

程柳看着对话框,看着手上那被捏成皱巴巴的彩票,眼里的泪滴了下来——他想起了儿时,##第一次说要成为一个作者,身边的小伙伴都是嘲笑和轻视;想起第一篇在校刊发表的幼稚文字,至今小心翼翼地被珍藏在家;想起在一本三流杂志第一次发稿,兴奋地跑了很多家才买到一本珍藏,却被赖了稿费;想起第一次在一流刊物发表文章,兴奋得整个通宵没睡;想起第一次出书,一百多个昼夜吃不好、睡不好,疯魔一般写文改稿;想起第一次拿版税,为家人买了新的房子,终于搬出那栋破旧的筒子楼……

“不要哭……”他带着哭腔,哆哆嗦嗦地对自己说,“程柳,不要哭,你没有倒下,你还可以继续写的……你可以……”泪水和鼻涕长流,他再也止不住哀哭,仿佛受伤垂死的野兽。

身后突然有一道轻柔的女子声音,婉转美妙,低声说:“我可以帮你。”

“谁?!”程柳吓了一大跳,飞快转过身,匆忙擦了一下自己脸上,定睛看过去,顿时赫然大惊——杂乱的书房门口,立着一个穿着大红曲裾的年轻女孩,那女孩挽着乌黑的长发,头上是古老的金色发饰。

而脸上,是半块金色的面具,上面纠葛着繁复的缠枝花纹,衬着她另外半张脸上星子一般的眼,还有如同衣服一般艳红的唇,有种诡异的美感。

“你是谁?你怎么进来的?!”程柳看着女孩身后不远处的大门,背靠着书桌,带着戒备和恐惧地问。

“我叫岚。我听到了你的声音,我可以帮你。”那女孩轻启红唇,带着一丝诡秘的浅笑,“我可以帮你,打败你讨厌的人,成为最畅销的作家。”

“怎么帮我?”程柳一边敷衍地回答她,一边眼神乱动,想找到电话报警求助。任谁家里突然出现个着装奇怪的陌生人,还口口声声要帮助他,第一反都绝对不是信任,而是报警。

谁知道她是不是疯子,刚才尾随他回来?

程柳怕激怒她,想着是要拖住她,回到客厅拿回手机报警,还是先从家里跑出去保证安全再说。

那个叫岚的女孩,却似乎没有看出他的敷衍,只是继续平静地说:“你知道还魂香么?”

“传说可医死人、肉白骨,连死人都可以救回来的奇香?我看过这个传说。”作为一个作者,程柳看的书籍多且杂,还魂香的故事,他刚好看过。

“我有一味香,效果虽没有还魂香这么霸道,却刚好于你有用。”岚轻声说完,手指微动,程柳丝毫没看清楚,那窄长的木盒,就突然出现在岚的手上。

木盒古色古香,是乌黑的颜色,上面雕刻着繁复奇怪的人脸,浮凸而起、密密麻麻,看上去非常令人不舒服。岚却仿佛带着怀念一般,轻柔地抚摸了木盒一下,才轻轻揭开——木盒里面,是极细极短的黑褐色和米白色的香。不过一指长,黑褐色和白色香枝,被泾渭分明地放在木盒两边的凹陷处。

“此乃幻心香,”岚指着盒内说,“燃起黑褐色香枝,可酣眠长梦,见人一生起伏跌宕;燃起米白色的香枝,可见你所想,灵台清明,与你所思皆有感应。”

“你的意思是……这个,可以让我想出好的构思?”程柳眼看着这个名叫岚的女孩,随手变出这奇怪的木盒,还有她那笃定的样子,开始有些怀疑,她有可能不是神经病。

写作的人,大概对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都有极强的接受度。程柳虽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但又有些好奇,这幻心香,真的有那么神奇么?他有些动摇起来,身体放松,不再是戒备状态。

我要试试。程柳想,就算她是个神经病,但幻心香这个点子,也是个不错的写作素材!

想到这里,他有些激动,往前几步,说:“那我可以试试么?”

他的手还没碰到木盒,岚往后一退,看着他说:“我要提醒你,这幻心香,是有代价的。”

程柳看着她,苦笑:“我现在也没什么钱,若是这真能让我写出好文,我可以给你分成。”

岚摇头:“我不要钱财,只告诉你,燃起幻心香,日后必会神思恍惚、暴躁易怒;且……不得见己身白头,不可得善终。”

程柳大骇:“这是毒药么?”

“不是,但……亦与饮鸩止渴无异。”

程柳脸色惨白,良久良久,他慢慢地、悠长地叹了口气,脸上依旧是苍白和淡淡的害怕,但他的声音坚定无比:“给我试试。”

他没有别的谋生本事,给了妹妹二十万之后,账户里只剩零头,还要每月给父母打钱养家。他不想再如同童年那样,看到父母为了钱难过。也不想被编辑冷淡对待,更不想放弃从小到大的梦想,还有……输给周凌峰!

他怎么能、怎么甘心输给一个比自己岁数小,且还是抢走他地位的人!而且他不能、也不甘心承认,他的天资,就只能到此为止!

写作是他从儿时到现在,二十几年来,丝毫未曾改变的唯一梦想,也是他这丝毫没有光彩人生之中,唯一的救赎。

就算是饮鸩止渴又如何,只要有一丝希望,他都不愿意放下这唯一的魔障和执念。

“如你所愿。”岚微微勾起唇,郑重地将幻心香递到他的手上。

那木盒轻巧无比,一点也没有看上去那样笨重。

程柳拿在手上,却觉得沉甸甸的,全身都是冰凉。

3

夜幕渐渐驱赶走夕阳,黑色笼罩大地。

程柳洗完澡,吹干头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一贯的柔和面容,眼睛下是常年熬夜的青黑色。

良久良久,他打开木盒,拿起一支黑褐色的香。

木盒底层的青铜香笼被放置在床头,上面是与木盒一样的密密麻麻人脸,香笼的顶上,是闭目的人首。

程柳打开香笼,把黑褐色的香点燃,插进去固定,再盖上香笼顶。

一股奇异的味道,顺着嘴部镂空的各个人面处飘出来。香料燃烧产生的烟雾升腾、扩散,程柳猛地感觉到头脑昏沉起来。他重重往床上一倒,没有盖被子,就这么进入了梦乡。

“少爷,官兵进城了,快跑吧!”

梦中的少年黑眼黑发,眼神凌厉,不过十来岁的年纪。身边的小厮急的唇色发白,他却不动如山,只是面沉如水,说:“不急,随我混到外面去,我要看看,我贺兰家的仇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国破家亡的少年人,是当朝贵族的遗孤。昏聩的帝王中了反间计,放任攻来的敌人杀了忠心耿耿的贺兰氏一家。只留下十岁稚嫩庶子,凭着聪明才智,混在城乱之中,一眼看到了自己仇人的样貌。

“来日,我必取他首级!”少年立下志愿,而后艰苦南下找寻父亲昔日部下,蛰伏十几年。乱世将起,少年恰逢其会,创造出波澜壮阔的传奇。

他终于实现自己的志愿,杀了灭他贺兰家的仇人。却在最后发现,仇人乃母亲昔日青梅竹马。

母亲作为有婚约的良家子,被抢入贺兰家,生子之后冤死。而所谓灭族仇人,一生未婚,只想为自己青梅复仇。顺便找到青梅留下的孩子,细加教养。

“你长这么大啦?”

难怪,这人临死之时一脸惊喜,竟是半句未曾分辨,也丝毫未曾反抗,就这么引颈就戮,圆了少年人多年来唯一的执念……

醒过来的时候,程柳脸上都是斑斑泪水。

这故事并不太过绮丽,可梦中一帧一影,少年人一生的执念、于乱军之中的急思、多谋的诡智、与仆人的相依为命、与兄弟们的策马河山;甚至是那仅有寥寥几个画面,作为配角出现的、一生未婚的乱世将军,一字未说,却入骨的深情,都如此真实。

……尤其是那一刀之后,迟来的真相。

情感纠葛如此惨烈悲戚,只是旁观的程柳,都为这造化弄人,而感到难受不已。

这香燃了一晚上,程柳觉得全身无力,躺了好一会儿,才恢复力气起身,去洗手间擦了一把脸。

幻心香已经燃完了,他拿起香炉,走到书房开机。

米白色的香被放置好,程柳泡了一包面,边等电脑打开,边吃了起来。

电脑打开,平常经常使用的软件自动登录,马上传来滴滴滴的声音。右下角跳动的,是主编的头像。

是来告诉我,不能参加笔会么?难得还来特地通知一声,程柳心里冷笑着,点开了主编的对话框。

“程柳,今年的笔会在泰国,时间是七月二号,你记得早点准备。写文难免有低潮期的时候,出来散散心,说不定就找到灵感了。小编辑不懂事,你别放在心上。沉下心来好好写,我一直看好你,没变过。”

寥寥几句,程柳却突然连面都吃不下了。

他先是不敢置信,然后鼻子一酸,抬头对着天花板许久。他慢慢低下头来,一个字一个字地打上去:“谢谢,我最近有新构思,这几天就要写完了,到时候给您看看。”

写文是一条黑暗而孤单的旅行,所有写作的人,都是在自言自语,跟自己对话。唯一能给予他们力量去继续蹒跚而孤独走下去的,只有读者的鼓掌和编辑的肯定。

上一秒还带着自暴自弃的悲壮,只是这简单的几句话,瞬间就变成了破釜沉舟的决心。

程柳,你会走得更远的。他默默对自己说,这条路你才走了一小半呢,你会走下去的,会一直一直,辉煌地走下去的。就算是赌上性命,他也要辉煌、长久,不辜负每一个曾给他掌声和希望的人们。

他把泡面放到一边,点上幻心香。寥寥烟雾开始蒸腾,程柳打开文档,仿佛入魔一般,开始写下昨日梦到的那个故事。

梦境就像大纲,再完美的惊世点子,要真正落到实处,也比构思要难得多。一个人细微隐秘的小心思、一颦一笑,乃至跌宕起伏的一生,要错落有致、干脆明了,带着深情去描述完,无疑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

但今日,程柳却如有神助,香味幽幽地在鼻尖缠绕,那被写的人就好像就来到了他面前,带着他飞快地奔跑,毫无滞涩。

他一口饭食未吃、一口水没喝,一口气写了整整一天。幻心香不知道何时燃尽了。他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了。站起来的时候,眼前一黑,又栽倒在凳子上。眼前灰灰黑黑的,低血糖到东西都看不清楚了,他赶紧拿了抽屉里面放着应急的糖果,连吃了几颗,才慢慢开始恢复力气起身。

得赶紧下楼去找吃的,他拿了钥匙零钱包,出门。

电梯慢慢地变幻着数字,好不容易叮地一声打开,程柳却看到,站在里面的女孩,赫然是岚。

只是,她此刻换上了红色的吊带长裙和长袖开襟外套,勾勒出娇小又玲珑有致的身躯。她穿着金色流苏的高跟鞋,长发披散下来覆盖住金色缠枝花纹的半张脸,看上去与路边上的少女打扮并无二致。

程柳惊呆了:“你也住在这里?”

幻心香如此诡奇,他已经感受到。那天一岚身古色古香的打扮,让他觉得神秘莫测,可转头她出现在面前,除了那半张脸的面具,竟是如同邻家小妹一般,让程柳觉得有莫名的违和感。

“昨天搬到你家对面。”岚惜字如金,程柳跟在岚的身后,亦步亦趋,“你到底是谁?你到底打算做什么?还有……你就戴着这面具出门,没人看得到么?”

说话间,他们到了门口,岚开门:“你要进来么?”

程柳想了一下,虽然腹内饥饿,但是显然,目前他更在意的是,岚身上的谜团。

他走了进来。然后目瞪口呆地看到,岚关上门的一瞬间,身上的红裙无风自动,伸展开来,转眼间,又是初见的曲裾和盘发。

“我叫岚。我在找人。予你幻心香,不过是你太吵了。”岚回答完,拿起地上的东西,转身进厨房之前说,“至于这面具,能见者,大约也只有你。”

程柳细思她的话,只觉得诡异至极。但是似乎这个岚,对他没有恶意。他定下心来,看着四周,后知后觉地愕然。

这房子格局跟他的差不多,但装修古色古香,竟好像回到古时一般。墙面上贴着木片,看上去仿佛是木头建筑而成一般,地板上铺着厚厚的织毯,古拙的图案,金色织线在翠色之中若隐若现,华贵至极。

房内摆放的家具,皆是上年头的木制家具,包浆因为年月日久,已经有亮滑的光泽。房间挂着水墨画,意态疏散,画着田间瓦舍,含笑劳作的人们。

“你要留下来用膳吗?”身后猛地传来岚的轻唤。程柳猛地转过头,才发现他看了很久,竟是快入迷了。

他不好意思地笑笑,而后走到桌边,嘴上还在习惯性地客套:“打扰了,真是不好意思……”

桌上是整套粉彩瓷的碗盘,上面放着几道香气袭人的菜。他拿起碗碟看,色彩明艳璀璨,看上去美极。

这不会是真的粉彩瓷吧?程柳心里嘀咕。他肚子太饿,看到岚开吃,脑子虽然谜团众多,但美食在前,也管不了太多,跟着大吃起来。

“漱口。”吃完饭,岚端来四个茶盅。程柳正要喝茶,却被岚喝止。他漱完口,吐在绘着烟柳美人的瓷盅里面,然后拿过另一个茶盅,一口茶下肚,虽然不懂茶道,却觉得唇齿留香。

“你……”程柳吃完,正想继续问岚,却不及说,就被岚打断了:“既已用膳完,你可以离开了。”

程柳就这么讪讪地被赶了出来。

他不明白,岚太奇怪了。突然出现在他的身边,搬到隔壁,家中那么多古色古香的东西,却也不怕他看到,如此落落大方地请他入内吃饭,却不回答他的任何疑问,就赶他离开。

他看不到,他与岚同处一室的时候,身上丝丝绕绕的香,织线一般一点点被抽出来,汇到岚的身体里。

4

程柳很快忘了这些疑问,他习惯出门觅食,偶尔也能看到岚。有时在门口撞到,还能进那奇怪的房间,得到岚的招待。

这样也不错,程柳想。寂寞久了,偶尔能有一个人一起相处,不管这个人是谁有什么目的,那孤单的感觉,好像都少了很多。

周凌峰的新连载已经进入了大热的状态,程柳偶尔翻看买回来的杂志,铺天盖地的,都是周凌峰的专栏、访谈、作品和读者来信。

照片上,周凌峰背着包,在烈日之下开心地大笑。看上去放肆张扬,好像怒放到极致的花。全身都是少年意气,全身都是昂扬与锐利,如同一柄剑,干脆利落,活得自在逍遥。仅仅只是他自身焕发出的光芒,都可以把远处的人一剑剑扎伤。

程柳看着那些照片,眼睛生疼,只觉得全身都是被周凌峰的光芒所刺伤的伤口,他自虐地逼迫自己一遍遍看,告诉自己,这个人就是你的敌人。

他程柳,赌上性命,也会赢回自己的地位……还有梦想的。

他创作进入了疯魔状态。

一支支幻心香点起来,他夜间一遍遍看那少年的一生,日间一点点地努力下笔。香一支支被取出来,看似只有一小捆,可竟好像取之不竭一般。

很快他就完稿了。敲了编辑,那边半响没有回话。

程柳早习惯了这个待遇,周凌峰的连载正大热,编辑所有的精力估计都放在了那边,对他这个最近连短篇都被经常打回去的老作者,也没了敷衍的热情。

程柳犹豫了一下,最终敲了主编,把这个中篇,发了过去。

做完这些,他就像脱力了一样。去洗了澡,然后收拾已经变成垃圾场的家。

等他好不容易回到电脑桌面前的时候,看到了主编的话:“稿子写得非常不错,恢复了你当年的状态!看到最后连我这个老男人都心酸了。下期开始发,三期发完。其实以这个故事是可以写成长篇的,你要是有意扩成长篇也可以。看到之后敲我一下。”

程柳皱眉,考虑了一下,说:“不,就以中篇来发吧。长篇我有更好的构思。”

不是不心动的,但是他觉得故事用这么多字确实可以说完,若是修改的话,又要花时间,连载作品很多,排期也需要一定的时间。中篇连载三期,虽然没有把这个故事挖尽,但可以很快登载,然后拿到钱。

不然,他飞编辑部集合,去泰国参加笔会的钱都可能会不够。

已是深夜,他回复完,那边居然很快就有回复,“行,你写完##第一章和大纲之后,直接给我看。”

“好,多谢。”程柳回复完,没有燃起幻心香,倒在了床上。

一夜多梦觉轻,总是断断续续地惊醒,睡醒过来,竟是比没睡还累。果然……岚没有骗他,这幻心香对人影响很大,真真是饮鸩止渴。

他洗了个冷水脸,叫了外卖,就坐在了电脑前。

以前他精力充沛,创作欲强,也喜欢出门找灵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成了彻头彻尾的宅男。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还是应该出门走走。程柳告诫自己,不管发生什么,活着的时候得对自己好一点。

电脑开了,滴滴滴的提示音又响了起来。

“程柳,我看到新稿子了!超赞啊!看到最后我哭了。稿子从月底这期开始发,连载三期,你最近有什么新的点子吗?”

程柳看着那熟悉的橙红色字体,不知道为什么,却没了激动的心情,他没有回复,起身出门散步去了。

“连载快写完了,下次要写个什么故事呢?点子太多也很烦。总之,大家开始期待吧,绝对又会给你们一个新惊喜!”

周凌峰的专栏,放出新连载的预告,语调一如既往的轻松惬意。他高中出道,已经出了几本书,好似从来不会枯竭,永远都无需担心无法维持畅销的荣耀。

而在这个专栏的后面,程柳看到了下期预告,他的中篇被放在仅次于周凌峰连载的位置。

微博上开始有粉丝尖叫——太好了,柳大大终于出新作品了!

看,鲜花和掌声就是这样,只为成功者存在。程柳经过这漫长的低潮,这一次,已经心淡如水。

只有周凌峰的回复,让他看了几遍:“程柳,你终于出山了?可别太烂啊,我很期待你的文。”

那当然,我会打败你,再次拿回属于我的位置的!

程柳暗暗地想着,回复:“谢谢期待,希望你喜欢。”

他又燃起香,主编和责编这几日也开始提醒他,有点子的话,要开始考虑长篇连载的事情。

“我要梦到更浩大、更动人的故事。能与周凌峰抗衡的故事。”他对着冉冉升起的香,这样说。

梦里,铁马金戈,出身贫民窟的少年人一脸的灿烂,对着女孩说:“我要成为星际盗贼!你看着吧,我会成为最伟大、最厉害的星际盗贼的!”

女孩有一张普通秀气的脸,仰头看着男孩,一脸的崇拜。他们身后,是一望无际的贫民区,罪恶、杀戮和一切邪恶的危险,在这里的土地上发生着。

远处高楼林立,飞舞在半空中的列车和私家车高高在上,那是贵族们和有钱人们的世界,与他们泾渭分明,好像两个世界。

男孩并不强大,甚至是孱弱的。贫民区的孩子大多是这样,如同野狗一样,为了半块没有发霉的面包,或者餐馆丢出的过期食物而拼杀、搏斗,甚至死亡。

男孩拿着半块染血的面包,对着女孩笑着说:“快、快吃……不然等下他们发现了,会来抢……”

女孩惊慌地大哭,捂着男孩的胸口,他在流血,他受伤了,他需要药物。但这种地方,连食物都如此珍贵,更别说药物了。可没有药物,男生会死掉。

女孩把他藏在蜗居的地方,眼神坚毅地说:“你放心,我会带回来药物给你的……”

那凌厉的眼神还没从眼前褪去,程柳睁开眼睛,发现早已天光大亮。

幻心香燃啊燃,程柳一直疯狂地、不受自己控制地书写着这个浩大空渺的星空悲歌。

女孩出门去找药物,去偷去抢,被人抓住打了半死,却宁死不松开那包药。男孩虽然得救,肺却受了重伤,药物能瞬间为他止血,但想要恢复肺的问题,需要更好的医疗条件。那是贵族区才会有的……

写到主角面对绝境和机遇的时候,笔会要开始了。

程柳把前文和大纲发给了主编,回复了责编会来参加笔会,责编知道他态度冷淡,大约也有些心虚,大段大段地叮嘱了许多。

程柳懒得搭理她,但不知道为什么,责编描述到笔会住的别墅,问到他想和谁一间房的时候,程柳鬼使神差地,突然想到了红衣如血的岚。

他一时激动,猛地就问:“我可以带一个人么?”

发出去之后,他马上补上:“是这样的,我可以为她出另外的费用。”

“我去问问主编啊!”责编很快回复。

这样的要求是非常不妥的,毕竟笔会只是作者之间的事情。带岚过去,编辑会为难,其他作者也会觉得有些微妙。可是程柳还是这样说了,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大约,是想报答岚吧。

没有岚,他这次去笔会,估计又会被所有人当成打秋风的。不去,人家觉得他是败犬,去了,更像一只狼狈的狗。

可这次,他的中篇连载只到第二期,就已经超过了很多长篇连载的反响。昔年的累计辉煌,在这一刻被大家记起来,去了笔会,也不会像去年那样,被奇怪的眼神偷瞄。

他甚至被曾住在一个房间的胖子私下直接挑衅:“装什么装,你一年没发稿子,还觉得你是一哥啊?”

程柳记得,当时他微微一笑,说:“我本来就没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看似云淡风轻,让人无话可说,可心里翻江倒海,到底是什么滋味,只有自己知晓。

5

“新长篇我觉得有几个地方,可以节奏再快一些,笔会见面我们聊一聊。修改完,就可以敲定连载的时间了。这次非常不错,瓶颈期还是非常有用的对吧?哈哈,笔力和控制力,又上一层楼了!恭喜!”

前面是主编对于新作品的留言,下面还有一段,是说笔会的事情的。

“你想带个人是吧?真不知道你和周凌峰是不是约好的,他也说要带女朋友。你们自费就行,也不破坏规矩。如果想跟女朋友一个房间,记得告诉责编,单独替你和你女朋友定自费的总统套房。”

这一段话,后面还附赠了一个猥琐的笑。

程柳有些哭笑不得,赶紧回复:“不是女朋友!我的床位给我留着啊!”

搞定了这件事,他飞快地起来,去对面敲岚的门。

他的心跳得有些快,不知道为什么有些紧张。门打开,岚问他有什么事的时候,他愣了一下,差点被呛到,咳嗽了一阵才说,“我……我想邀请你,不对,是想问问你,下周我要去笔会,去泰国,你要和我一起去吗?”

“不。”岚一脸的古井无波,口中的话语,让程柳的心一点点黯淡下来,如同冷水浇在身上。她说:“我与你,并未到结伴同游的关系。”

他们……不是朋友,只是围绕着幻心香,产生的一个短促的交易罢了。

那扇门关上了。程柳站在门口,只觉得发冷。

“程柳,好久不见!”在机场的时候。迟到了半天的周凌峰跟大家打完招呼,也过来抱了一下程柳。

周凌峰还是老样子,不过似乎又长高了几分。从他高二开始,程柳每年都看到他,意气风发的少年人年岁渐长,眼神却依旧黑白分明,清澈见底。而自己被生活不断打磨,也不到三十,眼底却都是风霜。

生活从来都不公平,这种少年天才,不管长到多少岁,都是这样的眼神吧?他表面上温和地跟周凌峰打招呼,心里却思绪万千。

他费尽心思想维持住第一的宝座,可周凌峰不管什么时候,却总是一副锐气万千的模样,似乎永远不会因写不出文而烦恼狂躁。且家境良好,没有生活压力,只怕到了三四十岁,他心中垂垂老矣,周凌峰也是干净纯澈的少年眼神。

神创下人类,人类产生梦想,可你永远不知道,神赋予你的才能,到底是否契合你心中永不褪色的梦。

“不是听说你要带女朋友么?我还想看美女呢!”周凌峰在到达普吉岛的夜间Party上,大声对程柳说。然后被自己带过来的御姐女友地拧住耳朵,杀猪般地尖叫起来。

程柳喝着橙汁,面带微笑地看着周凌峰和女朋友打闹,手里紧紧握着杯子,心里是莫测深沉的海。

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一年才能见一次面的宅男宅女飞快地八卦自己遇到的事情,聊写作的瓶颈,吐槽对方哪个文写得雷,哪个文把自己感动得哭了……

程柳身在其中,却好像离他们很远很远。他坐在一边微笑、附和,看周凌峰和女朋友嬉闹、跟大家打趣,妙语如珠地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终于等到大家都困了,各自回房。

进门的,又是年年跟他分在一起的那个男作者,一张圆肥的脸,在楼下还跟大家打趣,人缘极好。可一上楼看到他,顿时脸就拉下来了:“切!老子真倒霉,又跟你这个假人分到一块。草,早跟我责编说了,今年不跟你住,到底怎么安排的!”

这写手只是二线,为人非常风趣,开始还经常在网上缠着程柳聊天打屁,但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渐行渐远。去年都还只是冷漠、讽刺,今年是彻头彻尾地不爽呛声了。

程柳皱眉,只觉得心中烦闷,怒火莫名高涨。他尽量深呼吸,压抑住自己:“我到底哪里惹到你了?还是你对我有什么误解?”

“哟呵!”这人挑眉,玩味地笑着说:“终于跟我说句话了啊?我还以为你哑巴呢!我对你有什么误解?我敢么!你一哥啊,畅销啊,看不起我算我活该!我只求神拜佛,不要跟你住一起就好了,我看到你那张皮笑肉不笑的脸,我都蛋疼,你知道么!”

“我没有不理你。”程柳觉得青筋微跳,他不动声色地轻轻深呼吸,尽量控制自己。一定是幻心香的关系,他越发无法压抑住自己的情绪了。

“是,你没不理我,你就是眼里看不到别人而已。”这胖子一笑,满脸讽刺,“不,除了周凌峰。因为他比你卖得好,所以你还把他当个人。我们这些人跟你聊天,你哪次真上心了?”

“我没有无视你们,每个人我都有招呼。”程柳沉下脸来。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是他们看他陷入瓶颈,不再风光,才离自己远去的,如今却还这样污蔑他。

“是,你大发慈悲,每个问题都回答,就是每次都弄得跟官方发言一样的,皮笑肉不笑。”胖子说,“明明介意周凌峰把你比下去,偏偏又跟圣人一样,假装一点事没有。你看我们跟周凌峰一起玩,以为我们都在抱大腿吧?周凌峰第一次来笔会就放话了,说你要是还不转型成功,他绝对会超过你。大家都觉得你假,懒得告诉你,就老子傻逼,跟他吵了一架。回来想跟你说,你倒好,圣父!老子就是个24K纯金的傻逼!”

“别给我说什么虚的,”程柳刚张开口,胖子就打断他,“我跟周凌峰干架,他回头给我打电话,聊天打屁,一点事儿没有。他知道我们谁叫什么名字,大家私下聚会他只要有空就来!你呢?不说其他人,当年跟你聊了半年的天,你记得我叫什么不?”

程柳的怒意退得干干净净,张口结舌,无话可说。胖子的网名他记得,叫老K,但这不是他的笔名。

胖子似乎一口气把心里的怨气都发泄完了,半响,叹口气:“老子就是看不得你一脸‘你们都欠我’的样子。你的责编你都不知道她真名叫啥,遇到瓶颈,就不要怪没人帮你。我不欠你,你的责编也不欠你,没有人欠你的。感情都是处出来的,你非得端个架子当圣人,那就得自己受那个苦。”

说完,胖子去洗澡了。留下程柳,脸上一阵青一阵紫。是他的错吗?一切弄成现在这样,是他的错吗?

不,他不能相信。

拿起外套,他飞快地往外走。外面是黑漆漆的海,偶尔有灯光投射,显得波光荡漾。

程柳看着面前浩瀚无垠的海天一线,心中悲悚交加——他原以为造成这一切的因为是他的瓶颈。可是落到实处,却是他的不善言辞和寡淡的交际能力。

“可是,我已经什么都没有了……”他捂住脸,蹲了下来。远处的浪潮声远远地传来,海风带着微咸的味道,吹得程柳全身冰凉。

“我什么都没有了……”程柳躲在手掌之下,眼里有温热的液体不断地从手掌里面浸染出来,变成晶亮的一颗颗滴水状,滴在脚下的沙地上。

胖子的话如此简单轻易,把一切归咎在他的虚假。可是程柳自己身处其境,才清晰又绝望地知道,一切是多么艰难。

他的心中,有一座高墙。关于写作的幻想是一面,现实是另一面。因为投入太多情绪在文中,在现实中,他显得安静克制,显得心事重重且不易亲近。

可是,这并不代表他就真的如此虚伪和现实。

当初所有人都说,这是他程柳的风格,简单亲切,有当家写手的宽宏气度。而周凌峰,当年也曾被所有人批判狂妄无知,可后来,所有人都喜欢他。

程柳擦干眼睛,看着虚无的黑夜。

我会改变的。他想,当我重新回到王座,再次站到顶端,打败周凌峰,那时候,自然也会重新被所有人……甚至包括岚……喜欢的。

反正此刻他腆着脸靠过去,一反常态地释放善意,只怕大家都以为他是乞怜的失败者而轻视他。

就算要释放善意,也是他再次回到顶峰的时候。当他高高在上,坐在王位之上的时候,不管是岚,还是同住的那个胖子,都会主动靠过来与他聊天说笑的。

程柳擦干脸,整好衣服。眼里早已是波澜不惊。

6

燃起幻心香,故事继续入梦来……

改变男孩和女孩命运的事情到来了——贵族在贫民区招募有潜力的孩子,培养成为自己的力量。

男孩肺有问题,他觉得自己大约是选不上了,劝女孩去参加甄选。可没想到,机缘巧合,男生点亮了天赋测试的水晶;而女生……没有。

男生不想走,却被打晕了带走。女孩仰头看着小型飞艇呼啸着从贫民区飞过,眼里一片阴霾。

古风中篇很快连载完毕,程柳的新连载开始做预告。曾经的粉丝纷纷回来,还有更多的新的粉丝,翘首以待新的连载。而与此同时,周凌峰也开了新书。

“一千零一夜,每天一个惊悚悬疑小故事!”这样的广告语,让程柳觉得奇怪。周凌峰从没写过悬疑和惊悚的题材。不过周凌峰一贯不按理出牌,从科幻到言情甚至校园青春,哪一次不是文风百变。

程柳点起米白色的幻心香,看着香笼上那密密麻麻的人头从口里吐出淡淡的烟雾……

“我不会输给你的。”他与虚幻中的周凌峰对话。

他们同期开连载,两人的故事都不弱,投票总是不分伯仲,一个人赢了一期,另一个人又赶上。

在不燃香、不写作的日子,程柳总是整夜整夜睡不着觉。有时候发神经,疯狂地去敲岚的门,而不管在什么时候,岚总是一副着装齐整来应门,为他泡一壶浓浓的茶。

他抱着粉彩瓷的茶盅,喝苦涩的茶,一时打盹,一时惊醒。岚安然地坐在他身边,一直惬意地煮水、洗茶、泡茶……

宽大的衣袖被轻柔苍白的手撩起来,看上去,就如同一副久远而古典的仕女图。

“岚,你……”他很多次,迷迷糊糊之中,做梦梦到岚关上门的样子。

他想问岚很多话,却最终,都消融在那恍惚的蒸汽之中。只有身上那丝丝缠绕的线,从他的身体穿纵而出,缓缓地缠绕着岚,消弭在岚的身体里。

这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到一半,周凌峰的连载在最扣人心弦的时候,停止了。

他砍掉了原本还有三分之一的故事,直接写完结局出书。并宣布这本书之后,就不想再写作了。

“他说他写文是为了追女朋友。喜欢的女生喜欢看小说,他写故事是为了哄她开心。写这个惊悚小说,也是因为晚上想吓女朋友吃豆腐。现在他跟女朋友分手了,就再也不想写了。哎……”

主编看上去也非常头疼,留言里面都是唉声叹气。然后又鼓励他好好写,不要被影响,现在杂志可经不起两个连载的大咖一起出事。

程柳如遭雷击,全身颤抖,眼睛发红,看上去像被激怒的公牛一般。他还没赢,敌方居然就先撤兵了!

他赌上性命,点了幻心香,日夜做梦发疯写文,到底有什么意义?他那么努力地追赶,那么拼命,结果这人把他死死压了好几年,转头就打算抛弃这一切。衬得他,好像个拙劣又悲剧的笑话。

他点开同在的杂志作者群,找到了周凌峰,打开了对话框。沉默了好久,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来:“你太卑鄙了!”

对面的周凌峰很快回复:“程柳,你被盗号了?”

“没有!”程柳飞快地打字,全身气得颤抖,“我就是在说你胆小卑鄙!你发现赢不了我,就打算退出了么?你想得美!你很快就会被大家忘记,很快就会过气,而我会一直赢你,一直走在你前面!”

“神经病啊你,我又不是为了赢你而写书!”周凌峰也生气了,他一贯嘴巴毒,同是写文的人,输入速度也丝毫不慢,“你是不是自我感觉太良好了?还是最近熬过瓶颈膨胀了?还把我当做对手,搞笑。我写文只为了自己爽,写不写还需要你的同意吗!”

“你在掩饰你的胆小罢了!”程柳一口气输入,“砍掉三分之一直接出书,不是走到瓶颈无法自圆其说,怎么可能会这么急匆匆封笔。别拿被女朋友甩当借口,你这个懦夫!”

“麻烦你等我出书了好好看看,我砍完那三分之一,到底是更好看了还是坑爹。还有,我根本就没拿你当过对手。我的对手,从来只有自己,你没有评价我的资格!”周凌峰飞快地打字,“今天我当你发神经,下次再这样别怪我不客气,把我们的对话贴到网上,让大家看看程柳大大是个什么神经病!”

“你王八蛋!你这个懦夫!有本事我们真正比一场!赢了就跑算什么,贱人!”程柳疯狂地刷了一整版。

那边周凌峰的头像黑暗下去,竟是再也没有理他。

程柳像疯了一样,刷了半个晚上。

他猛地站起身,疯狂地把燃着的幻心香推在地上。桌上的东西都跌在香灰里,看上去像是在嘲笑他——你坐在了王座上,你成为了第一,你开心了?

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这小小的书房。

还有这孤单的、唯一的、震怒的王。

周凌峰的人气没有随着他停止写文而消逝。他一个转身,自己填词,居然慢慢混得可以给艺人写歌;折腾到有了名气,又华丽转变,写了个电视剧本,被一流影视公司签约了。

国内一线大咖加盟,电视一播出,就被所有人称为良心作品。而周凌峰鬼才的名号,从小说界到填词再到编剧界,都开始响亮起来……

幻心香还在燃着。

男孩认识了新的伙伴,进行残酷的训练,开始得到许多从未遇到过的认同、友谊和人生……

星际幻想作品从来都不好卖,这本书却打破了这个魔咒,一直在最巅峰,被大众追捧。

“写完这一本,”他讷讷地对身后的岚说,“我会把幻心香退给你的,写完这本书,我会重头开始……”

“只要你想,就会如你所愿。”岚轻柔诡秘地笑。

幻心香缭绕之中,那丝丝缕缕的线,从程柳的身体里面出来,没入岚的身体。

他的脾气日益古怪和暴躁,他站在最巅峰,可……那些曾离开他的人们,却依旧未曾归来。

乌色的幻心香燃啊燃,程柳慢慢地睡着了。

他梦到他##第一次在校刊上发表文章,珍而重之地收藏在床头的柜子里;梦到第一次被赖掉稿费,安慰自己发表了就是一种肯定;梦到初次对周凌峰产生怨恨,怨恨自己不再是第一;梦到遭逢编辑冷遇的时候,赌上性命也要赢回来的决心;他梦到了胖子对他的指责,那种无措的感觉;还有主编对他说“我一直看好你”时,忍不住眼眶发红的被救赎感……

“岚,我后悔了。”他迷迷糊糊地喃喃自语,眼角缓慢地划过一滴热泪。

那滴泪水未曾落到桌上,就飞舞起来,落入晶莹剔透的水晶瓶子里面。

“你……”程柳只觉得全身疲倦,睁开眼,看到的,是熟悉的书房。

桌上,是苒苒燃烧的一支残香,已经到了尽头。

岚穿着大红色的曲裾,戴着金色面具的脸上微微浅笑,“你醒了?幻心香让你梦到了什么?”

“我、我梦到……”程柳结结巴巴,猛地摸着自己,“我没死?!”

他明明梦到,自己的身体已经差得不行了。失去意识的前一刻,他以为自己要死了!

他好像走过了好多年的时间,可是,现在睁开眼睛,却发现,赫然就是在电脑桌前!

难道,这一切,都是一个梦?

“一支幻心香,虽然霸道,但也不会让你如此快就交付性命。”红衣的岚轻声说,“如何?你梦到了,让你触动的故事了么?”

“幻心香……”程柳愣愣地看着那香笼,突然跳起来,大声说,“我不要了!我不要了!”

“幻心香退给你!”他大声说,“我会赢的!我会赢过周凌峰的,凭我自己的能力!”

话才说完,好像幻境被击碎一般,眼前的香笼和红衣女人瞬间消散。

若不是两鬓一夜间染上点点白霜,程柳会以为,这全都是自己在做梦。他跌坐在凳子上,因这诡奇的梦而惊魂未定。

滴滴滴的提示声响起来。程柳如同被电击一般,猛地吓了一跳。定睛一看,右下角,是主编的头像。

“程柳,今年的笔会在泰国,时间是七月二号,你记得早点准备。写文难免有低潮期的时候,出来散散心,说不定就找到灵感了。小编辑不懂事,你别放在心上。沉下心来好好写,我一直看好你,没变过。”

程柳狠狠地看着电脑上的字,眼睛慢慢模糊。

“谢谢。”他打了这两个字。猛地,如同负伤的野兽一般,疯狂地嚎啕大哭起来。

尾声

“难道,《访客》是程柳大大根据幻心香而写出来的么?那可是他的翻身之作啊!里面都是他写文这么多年的自省和感悟,我当时看得好感动!”对面的人说完,又补上,“不过,听了四个故事,难得听到你说一个结局如此温馨的呢!太好了!”

“你觉得很温馨么?”泡茶的女子一笑,大袖抬起,如行云流水般泡出一杯新茶,“我却不觉得。”

还魂香,医死人、肉白骨。

幻心香,一支长梦,幽魂永困无间。

不管中间是否幡然悔悟,用想要被爱的心情,压抑住妒忌和一瞬间的怨毒,只要幻心香燃起,就再也没有退路。

梦境之中的幻心香短小,似乎用之不尽。可真正的幻心香,从来没有第二支。

神创造人类,人类自己产生梦想,可你永远不知道,神赋予你的才能,到底是否契合你心中永不褪色的梦。

那么,你是要自己熬过那漫长的苦、永无止境的黑、苍茫幽暗的寂寞、潺潺独行的绝望、他人的耻笑和无视……

还是,点上一支幻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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