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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重读莎士比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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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了重读莎士比亚,也没什么特别的原因。无聊才读书,一部长篇已写完,世界杯刚结束,天气火辣辣地热起来,躲在空调房间,泡上一杯绿茶,闲着也是闲着,索性再看看莎士比亚吧。看也是随意看,想看什么看什么,想放下就放下。不由得想到了老托尔斯泰,他老人家对于莎翁有着十分苛刻的看法,据说为了写那篇著名的批判文章,他曾反复阅读了英文、俄文和德文的莎剧全集。与托尔斯泰的认真态度相比较,我这篇文章的风格,注定是草率的胡说八道。

时代不同了,虽然十分羡慕托尔斯泰的庄园生活,但是我明白,希望像他那样静下心来,好好地研读一番莎士比亚,已经不太可能。今天的阅读注定是没有耐心,我们已经很难拥有那份平静,很难再有那个定力。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我只是重点看了看莎翁的四大悲剧,重读了《哈姆雷特》,重读了《李尔王》,重读了《奥赛罗》,重读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加上读了一半的《麦克白》。重读和初读的感受,肯定是不一样的,它让我有了一些感慨,多了一些胡思乱想,这些感慨和胡思乱想,能不能敷衍成一篇文章,我的心里根本没有底。

恢复高考那阵子,一位朋友兴冲冲去报考中央戏剧学院的研究生,这是很大胆的一步棋,很牛逼的一件事。他比我略长了几岁,已经不屑按部就班去报考本科,只想一步到位读研。据说过关斩将,很顺利地进入了复试,考官便是大名鼎鼎的李健吾先生,我不明白当时身在社科院的李先生,为什么会凑热闹跑到中戏去参加研究生复试。我的这位朋友年轻气盛,在问及莎士比亚的时候,他大大咧咧地说:

“莎士比亚吗?他的剧本中看不中用,只能读,不适合在舞台上演出。”

朋友落了榜,据说就是因为这个年轻气盛的回答。朋友说李先生是莎士比亚专家,自己在考场上贸然宣布莎剧不适合在舞台上演出,就跟说考官他爹不好一样,老头子当然要生气,当然不会录取他。当时是坚信不疑,因为我对李先生也没有什么了解,后来开始有了怀疑,因为知道李先生并不是莎士比亚专家,他研究的只是法国文学,如果真由他来提问,应该是问莫里哀更合适,或者是问拉辛。事情已过了快三十年,这件事就这么不明不白搁在心里。

我第一次真正知道李先生,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期。他给祖父写了一封信,问祖父“尚能记得李健吾否”,如果还没有忘记,希望能为他即将出版的小说集写个序,或文或诗都可以。信写得很突兀,祖父当时已八十多岁,人老了,最不愿意有人说他糊涂,于是就写了一首诗《题李健吾小说集》:

来信格调与常殊,首问记否李健吾。

我虽失聪复失明,自谓尚未太糊涂。

当年沪上承初访,执手如故互不拘。

英姿豪兴宛在目,纵阅岁时能忘乎。

诵君兵和老婆稿,纯用口语慕先驱。

心病发刊手校勘,先于读众享上娱。

更忆欧游偕佩公,览我童话遣长途。

……

祖父花两个晚上,写了这首长诗,共二十韵,四十句。对于一个老人来说,写诗相对于写文章,有时候反而更容易一些,因为写诗是童子功,会就能写,不会只能拉倒。在诗中,祖父交代了与李先生的相识和交往,提到了他的代表作《一个兵和他的老婆》和《心病》,这两篇小说的手稿,最初都曾经过祖父之手校阅。我重提这段往事,不是想在无聊的文坛上再添一段佳话,再续一个狗尾,而是想借一个掌故,说明一个时代,说明一个即将彻底没落的时代。不妨设想一下,今天出版一本小说集,如果用一位老先生的旧体诗来作序,会是多么滑稽可笑。与时俱进,上世纪的80年代初期,这样的事情还能凑合,或许还能称为雅,毕竟老先生和老老先生们都还健在。在网络时代的年轻人心目中,“五四”一代的老家伙,活跃在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老作家,与老掉牙的莎士比亚一样,显然都应该属于早该入土的老厌物。如今,像我这样出生在上世纪50年代的作家,也已经被戏称为前辈了。

我问过很多同时代的朋友,他们是在什么时候开始阅读莎士比亚的,不同的年龄,不同的职业,回答的时间却惊人一致,都是在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这是典型的“文革”后遗症,大家共同经历了先前无书可读的文化沙漠时代,突然有了机会,开始一哄而上啃读世界名著。对于我来说,重读莎士比亚,就是重新回忆这段时期。温故而知新,记得我最初读过的莎剧,是孙大雨先生翻译的《黎琊王》。老实说,我根本没办法把它读完,与流畅的朱生豪译本《李尔王》相比,这本书简直就是在考验读者的耐心。当时勉强能读完的还有曹禺先生翻译的《柔蜜欧与幽丽叶》,它仍然没有引起什么震撼,在我的印象中,这不过是一个西方版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相形之下,我更喜欢曹禺创作的剧作《雷雨》和《北京人》。在那个被称为改革开放的最初年代,莎士比亚的著作开始陆续重新再版,1978年,朱生豪翻译的《莎士比亚全集》又一次问世,虽然号称新版,用的却是旧纸型,仍然是繁体字,到1984年第二次印刷,还是这个繁体字版。

莎士比亚对于中文系的学生,是一个拦在面前的山峰,喜欢不喜欢,你都绕不过去。当时最省力的办法就是看电影,我记得看过的莎剧有《第十二夜》《威尼斯商人》《仲夏夜之梦》《奥赛罗》《哈姆雷特》《安东尼与克莉奥佩特拉》。当然,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学外语,有一种红封面由兰姆改写的《莎士比亚戏剧故事集》,成为那年头学英语最好的课外教材。

2

兰姆的英语改写本,普及了大家的莎士比亚知识,除了常见的那些名剧,我不得不坦白交代,自己对莎剧故事的了解,有很多都是因为这个改写本。除非有什么特殊的原因,通常情况下,我们不会花大力气去阅读剧本。剧本贵为一剧之本,多数情况下也都是说着玩玩儿。戏是演给别人看的,这是一个三岁孩子都会明白的简单道理,我们兴高采烈地走进剧场,找到了自己的座位,享受实况演出的热烈气氛,很少会去探究别人的感受,揣摩他们到底看没看过这部戏的剧本。

经常能够上演的莎剧其实并不多,说来说去,不过就是老生常谈的那几部,而且几乎全部是改编过的。改编的莎士比亚剧,还应不应该叫莎士比亚剧,已经扯不清楚了。莎士比亚不可能从地底下爬出来与人打版权官司。作为改写大师,兰姆先生自己似乎是最反对改编。他不仅反对改编,更极端的是还反对上演。兰姆的观点与我那位考研落榜的朋友,有着不约而同的惊人相似,都认为莎士比亚的剧本,尤其是他的悲剧人物,并不适合在舞台上表演。兰姆认为,演员的表演对我们理解莎剧,更多的是一种歪曲:

我们在戏院里通过礼堂听觉所得到的印象是瞬息间的,而在阅读剧本时我们则常常是缓慢而逐渐的,因而在戏院里,我们常常不考虑剧作家,而去考虑演员了,不仅如此,我们还偏要在我们的思想里把演员同他所扮演的人物等同起来。

翻译兰姆这些文章的杨周翰先生归纳了兰姆的观点:

看戏是瞬息即过的,而阅读则可以慢慢思考;演出是粗浅的,阅读可以深入细致;演出时,演员和观众往往只注意技巧,阅读时则可以注意作家,细味作家的思想;舞台上行动多,分散注意力,演不出思想、思想的深度或人物的思想矛盾;舞台只表现外表,阅读可以深入人物内心、人物性格、人物心理;舞台上人物的感情是通过技巧表演出来的,是假的,阅读才能体会人物的真实感情。

兰姆相信莎士比亚的剧作比任何其他剧作家的作品,更不适合舞台演出。这与有人认为好的小说,没办法被改编成好电影的观点惊人一致。兰姆觉得,莎剧中的许多卓越之处,演员演不出来,是“同眼神、音调、手势毫无关系的”。我们通常说谁谁谁演的哈姆雷特演得好,高度夸奖某人的演技,并不是说他演的那个哈姆雷特,就完全等同莎士比亚剧本中的哈姆雷特。不同的演员演示着不同的哈姆雷特,他们卖命地表演着,力图使我们相信,他们就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但是事实上他们都不是。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对此,歌德的态度也与兰姆差不多,他提醒我们千万别相信戏子的表演,歌德认为只有阅读莎士比亚的剧本,才是最理想最正确的方式,因为:

眼睛也许可以称作最清澈的感官,通过它能最容易地传达事物。但是内在的感官比它更清澈,通过语言的途径,事物最完善最迅速地被传达给内在的感官;因为语言是真能开花结果的,而眼睛所看见的东西,是外在的,对我们并不发生那么深刻影响。

上文中的“语言”,如果翻译成“文字”,或许更容易让人理解,歌德的意思也是说,看戏远不如看剧本。最好的欣赏莎士比亚方法,不是走进剧场,不是看电影看电视,而是安安静静坐下来,泡上一壶热茶,然后打开莎士比亚的剧本,把我们的注意力停顿在文字上面,“手披目视,口咏其言,心惟其义”。在歌德看来,莎士比亚想打动我们的,不仅仅是我们的眼睛,而且是为了打动我们内在的感官:

莎士比亚完全是诉诸我们内在的感官的,通过内在的感官,幻想力的形象世界也就活跃起来,因此就产生了整片的印象,关于这种效果我们不知道该怎样去解释;这也正是使我们误认为一切事情好像都在我们眼前发生的那种错觉的由来。但如果我们把莎士比亚的剧本仔细察看一下,那么其中诉诸感官的行动远比诉诸心灵的字句为少。他让一些容易幻想的事情,甚至一些最好通过幻想而不是通过视觉来把握的事情在他的剧本中发生。哈姆雷特的鬼魂,麦克白的女巫,和有些残暴行为通过幻想力才取得它们的价值,并且好些简短的场合只是诉诸幻想力的。在阅读时所有这些事物很轻便恰当地在我们面前掠过,而在表演时就显得累赘碍事,甚至令人嫌恶。

说白了,一句话,莎士比亚的剧本,需要用心去慢慢品味。好货不便宜,只有多读,才能真正地读出味道。读书百遍其义自见,关键还在于仔细阅读。谁都可以知道一些莎剧的皮毛,一部作品一旦成为名著,一旦在书架上占据了显赫的位置,一旦堂而皇之写进了文学史,它就可能十分空洞地成为人们嘴上的谈资,成为有没有文化的一个小资标志。我们所能亲眼看到的大部分莎剧,都是经过了删节,大段的台词被简化了,剧情更集中了,简化和集中的理由,据说并不是因为演员没办法去演,而是观众没办法去欣赏。观众是舞台剧的消费者,消费者就是上帝。上帝的耐心都是有限的,而且难以捉摸,他们感兴趣的不是故事情节,并不在乎已发生了什么故事,不在乎还将发生什么情节,自从莎剧成为经典以后,很少有观众对正在观看的故事一无所知,人们只是在怀旧中欣赏演员的演技,在重温一部早已心知肚明的老套旧戏。这一点与中国京戏老观众的趣味相仿佛,我们衣着笔挺地走进剧场,不过是一种奢侈的消费行为,是一件雅事。

3

俄国的两位大作家,都情不自禁地对莎士比亚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屠格涅夫借批评哈姆雷特,对莎剧颇有微词,他的态度像个绅士,总的来说还算温和。托尔斯泰就比较厉害,他对莎士比亚进行了最猛烈的攻击,口诛笔伐,几乎把伟大的莎士比亚说得一无是处。有趣的是,他们的观点与法国作家雨果形成了尖锐对比。两位俄国作家的认识,与法国人雨果显然水火不容,一贬一褒,雨果对莎士比亚推崇备至,把莎剧抬到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这显然与雨果的浪漫主义小说观点有关。上世纪80年代初,大学课堂上用的课本,不是以群的《文学概论》,就是蔡仪的《文学概论》。无论哪个课本,都太糟糕,都没办法看下去。我始终闹不明白,大学的课堂上,为什么非要开设这么一门莫名其妙的课程。让我更不明白的是,当时还会有很多同学乐意在这门味同嚼蜡的功课上下功夫。虽然一而再地逃学,我耳朵边仍然不时地回响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之类的教条。它们让人感到厌倦,感到苦恼,我弄不明白什么是现实主义,什么是浪漫主义,那时候不明白,现在依然不太明白。

以我的阅读经验,浪漫主义大致都推崇莎士比亚,现实主义一般都对莎士比亚有所保留。这可以从作家的喜恶上看出门道,托尔斯泰觉得莎剧“不仅不能称为无上的杰作,而且是很糟的作品”,雨果则认为莎士比亚是“戏剧界的天神”。今天静下心来再次阅读莎士比亚,仿佛又听见我的前辈们在喋喋不休,依然在维护着他们的门户之见。读过托尔斯泰小说的人,很容易明白他为什么不喜欢莎士比亚。在托尔斯泰的小说中,语言要精准,情节要自然,可以有些戏剧性,甚至可以大段地说教,但是绝不能太夸张,过分夸张就显得粗鄙和野蛮。现实主义小说在骨子里,和古典主义的戏剧趣味不无联系,它们都有着相同的严格规定。

莎剧是对古典主义戏剧的反动,现实主义小说又是对莎剧的反动。这是否定之否定,事实上,很多法国作家对莎士比亚并不看好,就像他们不看好雨果的《欧那尼》一样。或许正是这个缘故,浪漫派的领军人物雨果,要热烈赞扬和极度推崇莎士比亚:

如果自古以来就有一个人最不配获得“真有节制”这样一个好评,那么这肯定就是威廉·莎士比亚。莎士比亚是“严肃的”美学从来没有遇见过的而又必须加以管教的最坏的家伙之一。

雨果用“丰富、有力、繁茂”来形容莎士比亚,在雨果的眼里,莎士比亚的作品是丰满的乳房,有着挤不完的奶水,是泡沫横溢的酒杯,再好的酒量也足以把你灌醉。

他的一切都以千计,以百万计,毫不吞吞吐吐,毫不牵强凑合,毫不吝啬,像创造主那样坦然自若而又挥霍无度。对于那些要摸摸口袋底的人而言,所谓取之不尽就是精神错乱。他就要用完了吗?永远不会。莎士比亚是播种“眩晕”的人,他的每一个字都有形象,每一个字都有对照,每一个字都有白昼与黑夜。

莎剧的不适合在舞台上表演,会不会与它太多的播种“眩晕”有关?与观看舞台剧相比,静下心来阅读剧本,要显得从容得多。当我们跟不上舞台上的台词时,可以停下来琢磨一下为什么,可以反复地看上几遍。剧场里的一切,都会显得太匆忙,一大段令人“眩晕”的台词还没有完全听明白,人物已经匆匆地下场了。然而,剧场里那种“眩晕”的感觉,在阅读时能不能完全避免呢?换句话说,莎剧在剧场里遇到的问题,在观众心目中产生的尴尬,阅读剧本时是不是就可以立刻消失。我们在对剧本叫好的同时,是不是也会从内心深处感到太满,感到过分夸张,而这种太满和夸张,是不是就是托尔斯泰所说的那种“粗鄙和野蛮”。

4

说到底,还是要看我们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去看待莎士比亚。莎士比亚太老了,我们的阅读心态却总是太年轻。对于中国的读者来说,有时候,误会只是不同的翻译造成的。比较不同的译本,几乎可以读到完全不一样的莎士比亚。我们都知道,在文学艺术的行当里,诗体和散文体有着非常大的不同,卞之琳先生在翻译《哈姆雷特》的时候,为了保持原文的“无韵诗体”的风格,译文在诗体部分“一律与原文行数相等,基本上与原文一行对一行安排,保持原文跨行与中间大顿的效果”。结果我们就见到了这样一些奇怪的句式,哈姆雷特在谴责母亲时说:

嗨,把日子

就过在油腻的床上淋漓的臭汗里,

泡在肮脏的烂污里,熬出来肉麻话,

守着猪圈来调情——

要想保持诗的味道,并不容易,卞先生的译文读起来很别扭,相比之下,翻译时间更早的朱生豪译本反而顺畅一些:

嘿,生活在汗臭垢腻的眠床上,让淫邪熏没了心窍,在污秽的猪圈里调情弄爱——

朱生豪的译文是散文体,它显然更容易让大家接受。事实上,我们今天所习惯的莎士比亚,大都源自他的译本。不妨再比较下面一段最著名的台词,丹麦王子自言自语,在朱生豪笔下是这样的: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默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的无涯的苦难,通过斗争把它们扫清,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卞之琳则是这样翻译的:

活下去还是不活:这是问题。

要做到高贵,究竟该忍气吞声,

来容受狂暴的命运矢石交攻呢,

还是该挺身反抗无边的苦恼,

扫它个干净?

诗体和散文体的差异显而易见。谁优谁劣,很遗憾自己不能朗读原文,说不清其中的是非曲直。当年老托尔斯泰一遍遍读了英文原著,在原著的基础上,比较俄文和德文读本,此等功力,如何了得。据说德文译本是公认的优秀译本,孙大雨先生在《黎琊王》的序中,就对其进行过赞扬。与大师相比,我只能可怜巴巴地比较不同的莎士比亚中文译本,而其中十分优秀的梁实秋译本,因为手头没有,也无从谈起。

就我所看到的译文,显然是朱生豪的译文最占便宜,最容易为大家所接受。要再现原文的韵味,这绝不是一件轻易就可以做到的事情。散文体的翻译注定会让诗剧大打折扣,但是,仅仅是翻译成分了段的现代诗形式,也未必就能为莎剧增色。曹禺先生曾翻译过《柔蜜欧与幽丽叶》,以他写剧本的功力,翻译同样是舞台剧的莎士比亚剧,无疑是最佳人选,但是他的译笔让人不敢恭维,譬如女主角的一大段台词,真不知道让演员如何念出来:

你知道黑夜的面罩,遮住了我,

不然,知道你听见我方才说的话,

女儿的羞赧早红了我的脸。

我真愿意守着礼法,愿意,愿意,

愿意把方才的话整个地否认。

但是不谈了,这些面子话!

……

我是太爱了,

所以你也许会想我的行为轻佻

但是相信我,先生,我真的比那些人忠实,

比那些人有本领,会装得冷冷的。

我应该冷冷的,我知道,但是我还没有觉得,

你已经听见了我心里的真话,

所以原谅我,

千万不要以为这样容易相好是我的轻狂,

那是夜晚,一个人,才说出的呀。

分了行的句子不一定就是诗,擅长写对话的曹禺,与诗人卞之琳相比,同样是吃力不讨好。同样的一段话,还是朱生豪的散文体简单流畅:

幸亏黑夜替我罩上了一重面幕,否则为了我刚才被你听去的话,你一定可以看见我脸上羞愧的红晕。我真想遵守礼法,否认已经说过的言语,可是这些虚文俗礼,现在只好一切置之不顾了……我真的太痴心了,也许你会觉得我的举动有点轻浮;可是相信我,朋友,总有一天你会知道我的忠心远胜过那些善于矜持作态的人。我必须承认,倘不是你乘我不备的时候偷听去了我的真情的表白,我一定会更加矜持一点的,是黑夜泄露了我心底的秘密,不要把我的允诺看作是无耻的轻狂。

静下心来仔细想想,时过境迁,伟大的莎士比亚的作品,或许不仅不适合在舞台上表演,甚至也很难适合于现代的大众阅读。剧场里发生的心不在焉,同样会发生在日常的阅读生活中。演员们自以为是的滔滔不绝,让我们心情恍惚,翻译文字个人风格的五光十色,让我们麻木不仁。除非认真地去比较,去鉴别,否则我们很可能被一些糟糕的翻译,弄得兴味索然胃口全无。很难说影响最大的朱生豪译文就是最佳,毕竟用散文体来翻译莎士比亚剧,只是一种抄近路的办法,虽然简单有效,却产生了一种人为的非诗的质地变化。

我读过吕荧先生翻译的《仲夏夜之梦》,也读过方平先生翻译的《莎士比亚的喜剧5种》,总的印象是比朱生豪的译本更具有诗的形式和味道,但是典雅方面都赶不上。就个人兴趣而言,我更愿意接受朱生豪的译本,朱生豪和莎士比亚,犹如傅雷和巴尔扎克,在中国早就合二为一,要想在读者心目中再把他们强行分开已很困难。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因为朱生豪的散文笔法,莎士比亚不再是一位诗人,他的诗剧也成了道地的散文剧。基于这个原因,与朱生豪几乎同时期的孙大雨译本,便有了独特的地位。有比较才能有鉴别,在我所读过的莎剧译本中,似乎只有孙大雨的翻译,能与朱生豪势均力敌。

事实上,最初我并没有读出孙大雨译文的妙处,他强调的是节奏,将那种诗的节奏,称为音组和音步。在他看来,诗不仅仅是分行,不仅仅是押韵,最关键的是要有诗的节奏。在新诗流行的20世纪,这样的诗歌观点会引起写“自由诗”的人公愤,不自由,毋宁死,好好的一首诗岂能戴着镣铐去跳舞。同时也让老派的人不满,不讲究平仄也就罢了,连韵也敢不押,还叫什么狗屁的诗。老李尔王在遭到第一个女儿背叛的时候,有一段很著名的诅咒,朱生豪是这样翻译的:

听着,造化的女神,听我的吁诉!要是你想使这畜生生男育女,请你改变你的意旨吧!取消她的生殖的能力,干涸她的产育的器官,让她下贱的肉体里永远生不出一个子女来抬高她的身价!要是她必须生产,请你让她生下一个忤逆狂悖的孩子,使她终身受苦!让她年轻的额角上很早就刻了皱纹;眼泪流下她的面颊,磨成一道道沟渠;她的鞠育的辛劳,只换到一声冷笑和一个白眼;让她也感觉到一个负心的孩子,比毒蛇的牙齿还要多么使人痛入骨髓!

在这段译文中,朱生豪连续使用了感叹号,不这样,不足以表现出李尔王的愤怒。

孙大雨的翻译却完全是另外一种味道,他极力想再现莎剧原作的“五音步素体”韵文:

听啊,/造化,/亲爱的/女神,/请你听/

要是你/原想/叫这/东西/有子息,/

请拨转/念头,/使她/永不能/生产;/

毁坏她/孕育/的器官,/别让这/逆天/

背理/的贱身/生一个/孩儿/增光彩!/

如果她/务必要/蕃衍,/就赐她/个孩儿/

要怨毒/作心肠,/等日后/对她/成一个/

暴戾/乖张/不近情/的心头/奇痛。/

那孩儿/须在她/年轻/的额上/刻满/

皱纹;/两颊上/使泪流/凿出/深槽;/

将她/为母/的劬劳/与训诲/尽化成/

人家/的嬉笑/与轻蔑;/然后/她方始/

能感到,/有个/无恩义/的孩子,/怎样/

比蛇牙/还锋利,/还恶毒!/……

把每一句分成五处停顿,据说这是莎剧诗歌的基本特点,读者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这样的翻译,今日阅读起来,难免别扭,但是对于理解原剧的诗剧性质,了解原剧风格的真相,却不无帮助。同时,强调诗的节奏,也不失为理解诗歌的一把钥匙。我们必须明白,常见的朱生豪式的散文化翻译,那种大白话一般的长篇道白,那种充满抒情意味的短句子,并不是莎士比亚原有的风格。这就仿佛为了便于阅读,白居易《长恨歌》已被好事者改成了散文,后人读了这篇散文,习以为常,结果竟然忘了它原来的体裁是诗歌。买椟还珠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在西方人眼里,在西方文学史上,莎士比亚不仅仅是伟大的戏剧家,同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诗人。

诗是不能被别的东西所代替的。诗永远是最难翻译的。诗无达诂,而且不可能翻译。把西方的诗,翻译过来很难再现神韵;把东方的诗,贩卖到西方也一样。这注定是一个很大的遗憾。其实,就算是同一种语言,古典诗歌也仍然是没办法译成白话的。根据这个简单道理,那些动不动就拿到国外或者拿到国内来的著名诗歌,它们的精彩程度,都应该打上一个小小的问号。

5

重读莎士比亚,有助于当代的诗人们重新思考。什么是诗,诗是什么,生存还是毁灭,确实是值得思考,值得狠狠地吵上一场架。作为一个小说家,事实上,我不过是拿莎士比亚的剧本当作小说读。至于是应该去看舞台剧,还是关起门来潜心研讨剧本,或者仔细比较译笔的好坏,热烈地讨论它们像不像诗剧,这些都不是我想说的重点。人难免有功利之心,难免卖什么吆喝什么,我想我的前辈雨果和托尔斯泰,基本上也是这个实用主义的态度。隔行如隔山,在一个自己所不熟悉的领域,胡乱地插上一脚,只不过是因为自己有话要说,是典型的借题发挥,都是想借他人的酒杯,浇灭自己心中的忧愁。

无聊才读书,有时候很可能只是个幌子。很显然,莎剧是可以当作不错的小说读本来读,它的夸张,它的戏剧性,它的有力的台词,对于日益平庸的小说现状,对于小说界随处可见的小家子气,不失为一种良好的矫正。基于这个出发点,我既赞成托尔斯泰对莎士比亚的批判,也赞成雨果对莎士比亚的吹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矫枉必须过正。现代小说变得越来越精致,越来越苍白,越来越无力,这时候,加点虎狼之药,绝不是什么坏事。

有一位学书法的朋友,对我讲到自己的练字经历。一位高人看了他的字以后,说他临帖功夫不错,二王和宋四家的底子都算扎实,可惜缺少了一些粗犷之气。往好里说,是书卷气太重,每一个字都写得不错,都像回事,无一笔无来历,笔笔都有交代;往不好里说,是没有自己的骨骼,四平八稳,全无生动活泼之灵气。世人尽学兰亭面,欲换凡骨无金丹。有病就得治,不能讳疾忌医,而疗效最好的办法,或许便是临碑文学汉简,反差不妨要大一些。先南辕而北辙,然后再极力忘却自己写过的字。

漫长的夏天就要结束了,一大堆夹带着霉味的莎士比亚剧本,即将被重新放回原处,成为装饰书橱的一个摆设。不知道该怎样评价自己的这次阅读,是还是不是,困扰着丹麦王子的问题,似乎也在跟我过不去。重温莎士比亚,对我的文风能否起到一点矫正作用,恐怕也是一时说不清楚。良药苦口,金针度人,如果可能,我愿意让莎士比亚的作品,也成为可供临摹的碑文汉简,彻底洗一洗自己文风的柔弱之气。转益多师,事实上一个人读什么,不读什么,既可以随心所欲,又难免别有用心。人可以多少有些功利之心,但是也不能太世俗,欲速则不达,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们的心情便可以顿时平静下来。

不管怎么说,赤日炎炎,躲在空调房间里,斜躺在沙发上,重读古老的莎士比亚,还是别有一番情趣。阅读从来就是人生的一种享受,在回忆中开始,在回忆中结束,人生中有太多这样的不了了之。莎剧中的那些著名场景,哈姆雷特与鬼魂的对话,麦克白中令人不寒而栗的敲门声,奥赛罗在绝望中扼死了苔丝狄蒙娜,罗密欧关于爱情的大段念白,再次“通过语言的途径”,完善并且迅速地开花,结果,它们又一次打动了我,打动了我这个已经不再年轻的读者。

2006年9月6日于河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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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乃生命之源,乃万物之始。水可有形狂暴凌厉,亦可无形惑人心智。这是世间最恐怖的武器,这是万物最敬畏的力量。看普通少年寒凝如何与昔日强悍的自己逐步精神融合,并以得天独厚的体质寻得智囊猿灵,觅得龙魂、凤刃、麒麟护甲等天地奇物,并召唤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武灵,位居生灵之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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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国2018年高考结束,夏零童鞋令人沮丧地发现自己落榜了,本来想报考军校的他,最终只能选择红都财大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沮丧时,他看到了红都财大的财大特色社团介绍中的“红都财大棋联”六个大字。于是,这双十年前摸过国际象棋的手,又将再次给这所学校以及红都带来巨大变化......本书作者系大一新生and国象业余棋手,因此本书除了以国象为主题外,还会从一个大学新生的角度记叙大学生活,并讨论许多关于当代大学新生碰到的种种问题。作为一名参加过省赛但技术不算太高的业余棋手,书中的一些对国象的描述可能有不准确之处,还请在评论区中指出,并理性点评~那么本萌新在此来一波n连——求收藏,求订阅,求打赏,求推荐!
  • 初雪之校园萌恋

    初雪之校园萌恋

    她,成绩不错,但颜值比起校花还是太远。可就是这样的她,被全校公认的校草看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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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思议的新材料

    随着科学技术发展,人们在传统材料的基础上,根据现代科技的研究成果,开发出新材料。今天,我们穿的、住的、用的都可能是科技带来的创新成果。那些看似柔弱的纤维却比钢铁还硬百倍,战机只要刷上特殊的材料就能躲避雷达的探测,这就是特殊材料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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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鼎鼎大名,号称“小老鼠”的盗圣蓝绯儿重生了,好吧,她接受!竟然重生到一个十六岁小妹妹体内,好吧,她也接受!居然才十六岁还成了别人的小妻子?她受不鸟了!女人如衣服,但姐是你穿不出的气质!让姐乖乖做名门小妻子?没睡醒吧你?她愤怒了,咆哮了,一纸离婚协议书甩在老公面前:“你不是俺的优乐美,俺也不想做你滴苏打水,咱俩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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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夏最初遇到司空景时,只是一个刚进娱乐圈、恰满二十岁的年轻女孩,而司空景却已经是声名显赫、红得发紫的天王巨星。虽然这样的差异,使得这份感情比起常人分外艰难——媒体的追踪、对公司的隐瞒、身边的种种阻碍……也导致了彼此之间的一些误会,但他们还是努力地在保护着这份感情。喜欢一个人时,想要为了他,让自己变得更优秀,能够与他并肩而行……六年后,当她已成为娱乐圈一线天后,她从未有过一刻忘记的爱人终于也从美国归来,携带着同样赤诚忠贞的爱,开始收复失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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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前万恶的魔尊犯下大错被天神镇压,各大天神将魔尊元神打散,元神伴随着魔尊的能量被一分为六,分别分散在六界之中,这六股强大的能量隐藏在各界的至宝当中,只要集齐这六个至宝,再加上魔君的指环就可以让这些能量全被收入指环,得指环者得天下,不过需要一个人得血才能启动指环,而且指环是会人主人得,不会轻易被控制。而那个能开启指环能量得人确实千荨……妖界得九公主,魔尊最宠爱的儿子的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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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最平静的开始,却意味着最猛烈的风暴。危机面前,过往的矛盾一一浮出水面,一群尚未入世的年轻人,到底该如何度过这重重危机?暗夜初明后的迷雾中,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拨云见日后,他们又该怎样抉择?一切,都将逐渐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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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统#论有一个超级懒的宿主该怎么办π_π#(女主)耽兮#我好累哦,不想动#(男主)秋宴#论有一个只知道躺着的媳妇该怎么办#1v1小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