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云镇坐落于千源山下,风景秀丽,商业发达。常有达官贵人到此游玩,也有文人雅士来此吟诗作画,还有一家老小来这游山玩水,更有淡泊名利者,在此归隐生息。
这实乃一处安营扎寨,繁殖后代的好去处啊!
景煜走在街上,惹得人们纷纷侧目。一来是因为他长得确实祸国殃民,二来是因为他穿的破破烂烂,实在与他的英俊面庞不搭调。
他穿了一身白色衣衫,衣衫都被划破了,长长短短十来道口子。莫不是被菜刀碾过了?他的手里拿着一朵芙蓉花,上面还滚落着新鲜的露珠。
他身旁有一侍卫,名唤于安,十六,七岁的样子,忠义勤恳。于安自小与他,虽是主仆,但他对于安一向亲厚,从未拿他当奴才看待。于安也对他忠心耿耿,鞍前马后。
看着人们的异样眼光,于安觉得浑身不自在。可偏偏自家主子不以为意,还招摇过市。于安悄悄凑到景煜耳边说:“王爷,咱要不回去换一身衣服吧?”
“不用了,我穿这身就好。”
“可是,它都烂了……”
“就是因为它烂了,我才穿的。”
于安愣住了,这是什么逻辑?明明家里有那么多的好衣裳,为什么偏偏穿一身烂衣衫?
景煜转过头,看了看于安呆愣的表情,唇角一勾,笑着说:“你不懂。”遂扬长而去。
于安看着景煜的背影,心里直泛嘀咕:王爷这是怎么了,自从从千源山回来后,就成了这副样子。日日穿着同样的白色烂衣裳,手拿一朵芙蓉花,出去瞎晃悠。连着三天了,莫不是中邪了?
景煜看着手中的花,由白色变成了粉红色,晶莹的露珠也被正午的太阳晒干了。他不禁在心里叹了一口气,这茫茫世界,我该去哪里找寻你?
女子沿着一条小路从千源山上下来,她隐去了淡蓝色的瞳孔,换上了寻常女子的裙衫。摇身一变,成为了一位美丽的尘世女子。
女子越想越气恼,都是因为上次救了那个人类男子,才害得自己没有看成杂耍。
表演杂耍的班子是从外地来的,他们在各地轮流演出,在一个地方只表演一场,凭借这个噱头,声名大噪。
来到了水云镇,街道两边的小贩在售卖各种吃的,玩的,用的。吆喝声,砍价声,好不热闹。
女子买了一袋糖炒栗子,热乎乎的,甜丝丝的,连空气都变得香甜了。女子是很喜欢吃甜食的,像蜜饯,冰糖葫芦,都是她爱吃的。
她拿着栗子,心里美滋滋的。她要去茶楼听说书,对了,昨天先生讲到哪了?许仙真的被吓死了吗?她正想得入神,没有看清路,一不小心就撞到了前面的人。
“干什么呢,没长眼啊!”面前之人,是一个彪形大汉,留着络腮胡子,一张嘴,露出一口大黄牙。
他把女子往旁边一搡,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
女子一个不稳,眼看就要倒下,多亏一个男子及时扶住了她。栗子撒了一地,女子恼怒的瞪了大汉一眼,生气的说道:“你赔我的栗子!”
这时众人才看清了女子的容貌,那精巧的五官,似一笔一画勾勒而出。嘴唇红润,鼻梁小巧挺翘,一双眼睛流光溢彩。人们都看呆了,他们还从未见过这般貌美绝世的女子。
大汉脸上的凶狠之色一扫而光,堆满了笑容,满脸横肉挤在一起。
“赔赔赔,要多少我都给你买,别说买栗子了,买什么都行。”
就这样,女子得到了满满两大袋的糖炒栗子。她看着栗子,得意的笑了。
她巧笑嫣然,令人心神荡漾。
景煜抓着她的手,冰冰凉凉的感觉传到他的手心。他一瞬不瞬的盯着女子,可曾在模模糊糊中看到的淡蓝色光影,消失不见。眼中散发的幽幽蓝光,也无迹可寻。
是你吗?你是她吗?
景煜轻轻的把花别在了女子的头发上。
一个人的眼睛可以看不真切,认错人;一个人的手指可以不加辨别,牵错人。可一个人的感觉不会出错,印烙在心里的记忆,难以更改。
花虽变了颜色,你虽隐了光彩,可它别在你的发梢,一如初见时那般沉静美好。
女子的大脑一直处于放空的状态,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占了便宜去。女子认出了他,这不是自己在林子里救得人类男子吗?好你个忘恩负义的家伙,竟然恩将仇报!
可是自己又不能跟他挑明,那不就承认自己是妖了吗?他那日受伤那么严重,一直昏迷不醒,又怎么会认得自己呢?
根据自己两百年在人间吃喝玩乐,和看了数不胜数的话本子,戏折子的经验来看,他一定是垂涎自己的美貌。由此可以鉴定,他是一个浪荡公子。
“在大庭广众之下,你竟敢如此轻薄我!”
“我会对你负责的。”
这不符合常理啊,他不是应该说“小爷看上你,那是你的福气,别不知好歹”吗?
女子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什么。
景煜放开了她的手,一副翩翩公子的样子。
“敢问姑娘芳名?”
“我没有名字。”
“那我为姑娘取一个可好?”
女子从来都是一个人,没有人会去问她的名字,她也从没有想过给自己起一个名字。
“好啊,叫什么?”她满心欢喜。
“芙念。”
自初见时,你发梢一朵芙蓉花,从此,便念念不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