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兰山回到自家的篱笆小院里,从碗柜里找出了一盘昨天从县令家拿回来的半只烧鹅,和一碟茴香豆。稍微尝了尝,还行,才一个晚上,没变味。又找出几个虽然冷了但是还没变硬的干粮,在桌上摆开了以后,又找了前些天喝剩的半壶酒。挤压就在一起,吃了个冷饱。
靠在床榻上,桂兰山又会想起了自己刚刚见到那个女子的时候的感觉。那就像是一种整个人从内到外被人那钩子钩走了什么似的,总是感觉好像得在对方身上才能让自己囫囵个完整的人。但是桂兰山恰恰是最痛恨这种感觉得了。上一次对人心动,也是这般魂牵梦绕的。但是转过头来却将自己原本一个金榜题名的年轻才子,沦落成一个流放的囚犯。
要不是这寥城县令是自己的昔日好友,见自己情形可怜,便用着自己手里那点可怜的权力,让自己在这县衙里做了个捕头,有了这么几分银子饷钱安身立命。只怕自己现在不是饿死就是冻死在牢城里了。好在桂兰山这个捕头
做得到是尽心,一到任就把整个寥城县周围的几伙盘踞多年的匪徒清缴了。也算是没辜负这位故友的恩义。
而带来现在的桂兰山心理上的变化就是,他极其厌恶这种对谁动心的感觉,尤其是干那个才这种整个人的心神魂魄开始有一部分不受自己控制似的的感受。这种感觉让他感觉很不安全,软饭他觉得自己的命运似乎又回到了那个身不由己的时候。
尤其是跟现在似的,此时的桂兰山就感觉自己好像还是在和那个红衣女子交手的时候哪般,身上周围还都是那个女子施展武艺和自己交手的时候,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淡淡的清香味。让桂兰山怎么都觉得不自在。
当然,桂兰山也不是他的真名。他的真名早就没人提起来了,别人不在乎,他也不想被人知道。就叫桂兰山,挺好的。
桂兰山靠在床上,就这么硬逼着自己,算是迷迷糊糊的就睡着了。
话分两头。
那个黑衣人在被女子的飞镖打中以后,滚落到山坡下面以后,本来还算平缓的山坡上滚动跟着,突然不知怎么着尽然垂直向下坠了下去!黑衣人心里一惊,本来黑衣人被飞镖击中以后,身子就被费表上的力气将整个人打倒倒向了山坡下面。本来可以马上就在坡面上趴好的。但是为了摆脱桂兰山,还是顺着山坡往下滚去。
但是没想到既然遇到了一个垂直的断壁,开始笔直地往下坠落。黑衣人心道:“吾命休矣!”谁想到,刚刚向下坠落了一瞬间就摔在地上了。“哎呦!”黑衣人被摔得闷声痛呼了一声。起身以后,发现这里只是斜坡上的一个小小的断面。只有几尺高低。
黑衣人欣喜的从地上爬起来,刚要站直腰的时候,突然从他身后伸出一只手,一把就把黑衣人拉回了地上,紧紧地捂着他的嘴。黑衣人挣扎了几下,发现抓着他的人手上力气极大,自己根本挣扎不脱。斜眼往身后看去,就见到一个一身粗布短打的男人,腹部鲜血直流的躲在土坡的豁口斜面后面,接着草丛和灌木的掩盖,从缝隙里面偷偷看着上面的两人。
黑衣人见到这个男子身上的衣服和上面的那几句尸体上穿的几乎一致。心中念道:“这人该不会是和上面的人一伙的吧?要是如此,但是也难怪他有这般举动了。”
过了片刻,那个红衣子女接着桂兰山的招数远远地遁走了。而桂兰山往山坡下面看了看,因为天色已黑,减伤草丛灌木的遮挡,而且桂兰山也没怎么上心,就没能发现他们两人,也自行离去了。黑衣人见到上面的两人都已经离开了,心里盘算着,自己总能被放开了吧?
果不其然的,身后抓着他的那个汉子将黑衣人的嘴松开,也不再抓着他了。身后的男子整个人身体一软,便倒在了地上。黑衣人见到男子这种样子,心道:就看刚才那个女人凶神恶煞的模样,恐怕也不是什么好人。照这么说来的话,恐怕这位就不是什么坏人。既然他不是什么坏人,我也不能就这么见死不救。
“这位好汉,身上的伤是如何?我这里还有些金疮药。”黑衣人不知道该怎么称呼眼前的这个人,只能称呼其好汉。
那人上下打量了黑衣人一眼说道:“你是何人,为何这般打扮!”
黑衣人被问的一愣,随即笑道:“好汉勿怪,在下受人之托,又本领有限,无可奈何才做了梁上君子。绝非奸佞小人。”说着就将自己的面巾扯下,漏出了一个年纪轻轻满是稚气的年轻小伙子的相貌。
此时黑衣人以真面目示人,自然是表现出了足够的诚意。那人也在不纠结,但是却颇为为难的说道:“在下史铁汉,也是受人之托往京城送一件东西,受到带人追杀,无可奈何才行此下策,小兄弟勿怪。不知道小兄弟如何称呼。”
黑衣人说道:“小弟卓飞星。”
史铁汉捂着伤口说道:“飞星老弟,要麻烦你了。能不能麻烦你借伤药一用?”
卓飞星笑道:“大哥哪里的话!”说着就从怀中摸出一个瓷瓶,为史铁汉解开衣物,将一些药粉洒在伤口处。说道:“大哥勿怪,此时伤口还没洗净,上面全是污血。小弟只能先给你止一下血,等到过一会我们回到县城,找一户人家再给你好好处理一下伤口,如何?”
史铁汉此时哪敢挑三拣四,感激地说道:“那就买麻烦小兄弟了。”说罢在卓飞星的搀扶下,史铁汉缓缓站起身来,费力的一起从新回到山坡上。史铁汉看了看地上中位同行的兄弟的尸首,沉沉的叹了口气,说道:“小兄弟,你能不能帮我放一把火。”
卓飞星听了以后一头雾水,问道:“这是为何?”
史铁汉说道:“追杀我们的人可谓是穷凶极恶,一旦她们发现还有人逃脱升天,恐怕还会继续追杀我。老哥我倒是不怕死,但是现在老哥我身负重要使命,要是不能将使命完成,即便是粉身碎骨也难辞其咎。为今之计,只有先将这些尸首全部烧毁,让贼人分辨不清人数,才好借机行事。”
卓飞星听后,心里也觉得确实是只能如此了,而且就听着史铁汉的话,也心知史铁汉的身份很有可能非同一般,身负的使命克必然不同凡响。于是便点了点头说道:“既然大哥都这么说了,小弟又怎么会不帮这个忙呢?”说着便取出火刀硝石,从周围搜罗了一些还算看的柴木,盖在了尸体上。点起了一把大火、
卓飞星看了看现在的天色和周围的环境,便说道:“大哥,你看着周围草木并不算太茂密,有没有风,我看我们就先回县里找个地方给你疗伤吧。”
史铁汉看着被大火焚烧着的弟兄们的尸首,咬着牙点了点头,便和卓飞星一起往县城走去。
话说世间之事,就是无巧不成书。
就在离卓飞星和史铁汉两人不到两里地的地方,那个红衣女子也没走多远。就在一块大石头上坐着,脱下脚上的胡靴,揉着有些红肿的脚腕。女子秀眉微颦,一边揉着月白光洁的脚腕,一边嘟嘟着嘴说:“这没人问没人管的小县城里,怎么就来了这么厉害的一个捕快?江湖上也没听过他的名号!疼死了!”(女子形象参考玄机科技焰灵姬)
胡靴是一种从海外传来的服侍款型,高邦带着高跟,穿在脚上的时候认识微微点着脚尖走在地上的,能让人身姿显得挺拔不少。在本来的地方因该是男人穿的,显得人有些挺拔威武的感觉。但是蒂国历来尚武,觉得男子的威武挺拔,要是依靠这么一个饰物,未免有些可笑。但是却成了不少女子的喜爱之物。
女子正在揉着自己的脚腕的时候,猛然闻到一股烧焦味。女子脸色一冷往远处望去,之间不太远的地方浓烟滚滚,火光在山林中若隐若现。女子仔细一寻思,正是自己刚才截杀那一伙人的地方!女子见此情形,立刻穿好饰物衣着,忍着脚腕上的疼痛脚尖一点,施展轻功便追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