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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素心如简

吃七分饱,留三分给舒适;种七分地,留三分给风华;得七分理,留三分给豁达。无论为人、处世、生活,或许都可以留出三分空地,植一片优雅。

听雨

文/季羡林

从一大早就下起雨来。下雨,本来不是什么稀罕事儿,但这是春雨,俗话说:“春雨贵似油。”而且又在罕见的大旱之中,其珍贵就可想而知了。

“润物细无声”,春雨本来是声音极小极小的,小到了“无”的程度。但是,我现在坐在隔成了一间小房子的阳台上,顶上有块大铁皮。楼上滴下来的檐溜就打在这铁皮上,打出声音来,于是就不“细无声”了。

按常理说,我坐在那里,同一种死文字拼命,本来应该需要极静极静的环境,极静极静的心情,才能安下心来,进入角色,来解读这天书般的玩意儿。这种雨敲铁皮的声音应该是极为讨厌的,是必欲去之而后快的。

然而,事实却正相反。我静静地坐在那里,听到头顶上的雨滴声,此时有声胜无声,我心里感到无量的喜悦,仿佛饮了仙露,吸了醍醐,大有飘飘欲仙之感了。

这声音时慢时急,时高时低,时响时沉,时断时续,有时如金声玉振,有时如黄钟大吕,有时如大珠小珠落玉盘,有时如红珊白瑚沉海里,有时如弹素琴,有时如舞霹雳,有时如百鸟争鸣,有时如兔落鹘起。

我浮想联翩,不能自已,心花怒放,风生笔底。死文字仿佛活了起来,我也仿佛又溢满了青春活力。我平生很少有这样的精神境界,更难为外人道也。

在中国,听雨本来是雅人的事。我虽然自认还不是完全的俗人,但能否就算是雅人却还很难说。我大概是介乎雅俗之间的一种动物吧。中国古代诗词中,关于听雨的作品是颇有一些的。顺便说上一句:外国诗词中似乎少见。

我的朋友章用回忆表弟的诗中有:“频梦春池添秀句,每闻夜雨忆联床。”是颇有一点诗意的。连《红楼梦》中的林妹妹都喜欢李义山的“留得残荷听雨声”之句。

最有名的一首听雨的词当然是宋蒋捷的“虞美人”,词不长,我索性抄它一下:“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蒋捷听雨时的心情,是颇为复杂的。他是用听雨这一件事来概括自己的一生的,从少年、壮年一直到老年,达到了“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但是,古今对老的概念,有相当大的悬殊。

他是“鬓已星星也”,有一些白发,看来最老也不过50岁左右。用今天的眼光看,他不过是介乎中老之间,用我自己比起来,我已经到了望九之年,鬓边早已不是“星星也”,顶上已是“童山濯濯”了。要讲达到“悲欢离合总无情”的境界,我比他有资格。我已经能够“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了。

可我为什么今天听雨竟也兴高采烈呢?这里面并没有多少雅味,我在这里完全是一个“俗人”。我想到的主要是麦子,是那辽阔原野上的青青的麦苗。我生在乡下,虽然六岁就离开,谈不上干什么农活,但是我拾过麦子,捡过豆子,割过青草,劈过高粱叶。

我血管里流的是农民的血,一直到今天垂暮之年,毕生对农民和农村怀着深厚的感情。

农民最高希望是多打粮食。天一旱,就威胁着庄稼的成长。即使我长期住在城里,下雨一少,我就望云霓,自谓焦急之情,决不下于农民。北方春天,十年九旱。今年似乎又旱得邪性。我天天听天气预报,时时观察天上的云气。忧心如焚,徒唤奈何。在梦中也看到的是细雨。

今天早晨,我的梦竟实现了。我坐在这长宽不过几尺的阳台上,听到头顶上的雨声,不禁神驰千里,心旷神怡。在大大小小高高低低,有的方正有的歪斜的麦田里,每一个叶片都仿佛张开了小嘴,尽情地吮吸着甜甜的雨滴,有如天降甘露,本来有点黄萎的,现在变青了。本来是青的,现在更青了。宇宙间凭空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

路过你人生的朋友

文/王晓宇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王勃

在漫长的一生中,每个人都会有一些路过你人生的朋友,这样的朋友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很多,有的朋友会在你的人生中出现过一两次、三五次,有的朋友甚至只出现过一次,然后就杳如黄鹤,再无踪迹可寻。

闲暇时,打开手机,逐一梳理,会发现一大堆的名字躺在手机通讯录里,有些名字不仅不熟悉,而且很眼生,甚至从来没有联系,没有通过话,那些名字上仿佛落满时光的尘埃,长满了青苔,或者已经有了霉味。

怎么想都想不起来,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张餐桌上遇到,然后加进通讯录;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次聚会中加为好友,然后再也没有联系过;根本不记得是在哪一次旅行中邂逅,然后混入到你的朋友圈里……

有时候,也会爬上QQ,一个一个名字看,有实名有网名,有真名有假名,熙熙攘攘,热闹非凡,有上千人之多,可常联系的就那么几个,其他的名字,有的知道是谁,大部分根本不知道是哪一位。

那些名字隐居在网络的背后,像一双双偷窥的眼睛,安静地沉默着,头像永远灰着,暗着。那些所谓的朋友,也许某次加上时说过一两句话,也许从来没有说过什么话,只因偶一冲动或机缘凑巧,加为好友之后,或者被删除,或者根本懒得删除,任其那么一直暗着。

每个人都会有一些路过你人生的朋友,多与少而已,也许是为了某种目的某种利益而来,但大多数都是因为机缘巧合,偶然遇到了,偶然认识了,偶然成了朋友,然后就那么安静地躺在你的通讯录里,留在岁月深处,再无来往,再无交错,成为陌生的朋友,成为一次性的朋友。

某次,偶然碰到在某处遇到过的一个朋友,大家都叫不上彼此的名字,却指着彼此哈哈大笑,你不是那个谁谁谁吗?你最近在忙什么?在哪儿发财啊?怎么老也不见你?把大家都忘了吧?

其实也真的就是那个谁谁谁,因为根本记不住名字,却装得很熟络的样子,转过身走出去很远,却怎么想都想不起,那人到底是谁啊?想想不由得笑了,可真能装啊!

这就是一次性朋友,这就是中国式的应酬,不管嘴上说得多么热闹,多么热情似火,内心里其实依然保持着冷静与理性。

钱钟书先生在《论朋友》里说:“假使恋爱是人生的必需,那么,友谊只能算是一种奢侈。”可见古人说得不错,千金易求,一友难得,友情是一种很奢侈的感情,所以人这一辈子,真正的朋友并不在多,有三五个,足矣。

钱钟书先生百读不厌的是黄山谷的《茶词》:“恰如灯下故人,万里归来对影;口不能言,心下快活自省。”那种心里明白,嘴里说不出来的好,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才是真朋友。

钱钟书先生推崇“素交”,他说:“素交更能表出友谊的骨髓。一个‘素’字把纯洁真朴的交情的本体形容尽致。素是一切颜色的基础,同时也是一切颜色的调和,像白日包含着七色。真正的交情,看来像素淡,自有超越死生的厚谊。假使交谊不淡而腻,那就是恋爱或者柏拉图式的友情了。”

所谓的“素”,在我理解,其实就是远离功利,远离某种刻意,远离某种用心,才能称其为真正的朋友。一个“素”字,清、淡、雅、韵,却包含着其中的精髓。

不为功利而来,不为目的而来,只为懂得而来,只为那份相惜而来。没有肉的香,没有鱼的鲜,没有山珍海味,没有美味珍馐,像素的底色上开出的一朵小花,像白雪世界,傲雪红梅,雪的冷与梅的香相互映衬,愈发清凛美好。

君子之交,当以素交为上。

载于《读者》

有些人来了,然后又消失。没有索取,亦没有留下什么。朋友之间的对话,就该是这样沉默,似乎不用说,可是都懂得。

请别穷了心

文/范泽木

最高贵的心,有着最高贵的满足。

——斯宾诺莎

我前排的屋子里搬来了一位拾荒者。他看上去40岁出头,留着长发,戴一副破旧的黑框眼镜,穿着破烂不堪的牛仔裤,颇有摇滚艺术家的感觉。

他蹬一辆三轮车,走街串巷,一边甩着头发,一边吆喝:“收废品喽,收废品喽。”他的吆喝声不似其他人的那般呆板,显得抑扬顿挫。

有天晚上,我突然听到前排屋子里传来吉他声,顿时心生纳闷。我在这里住了五六年,从未听人弹过吉他。我循声而去,声音的源头果然是他的房间。

我不禁肃然起敬,此后每次遇到他都会打招呼。他是个健谈的人,我们很快相熟起来。有一天,他请我去家里做客,绕过瓶瓶罐罐,我来到他的住处。

让我意外,他的房间全然不是我想象中的肮脏模样,电脑、音箱、录音架一应俱全,与其说是房间,不如说是音乐工作室。这些设备看上去陈旧不堪,他告诉我,有些是低价买来的二手货,还有一些是由废品改装而成的。

他从小就喜欢唱歌,还想过高中毕业后去音乐学校学习,但没想到初中还没毕业,双亲就撒手人寰了。

他的收入时好时坏,好的时候一天能挣两三百元,差的时候只能解决吃饭问题。即便收入不好时,他也会在夜晚的房间里自弹自唱,有时还会把自己唱的录下来,一遍遍放给自己听。

我饶有兴致地摆弄着他的设备,他已自顾自地弹着吉他唱起歌来。唱了几句后,他说:“不清楚为什么,每当唱起歌,我就觉得身体很轻,感觉像要飞起来。很多人都说,我的生活过成这样了还唱什么歌?可我觉得生活可以穷困,但心不能穷。”

他说的最后几个字如同珍珠落进我的心盘。

我阿姨是一位计件缝纫工,整天与缝纫机打交道,生活琐碎而忙碌。我见过她的许多同事,无一不是步履匆匆地奔波在家与厂房之间,下班了急着回家做饭,饭后又急着赶去上班。还有许多人为了多干点活儿,带着饭盒去厂里蒸饭。

我阿姨从不这样,她总是从容地回家烧饭、做菜,慢慢地享用午餐。即使生活再琐碎、忙碌,她也不忘侍弄家里的吊兰。她给吊兰浇水、施肥、松土,像个辛勤又细心的园丁。阳光强烈的时候,她把吊兰挪到阴凉处;冬天,她又千方百计让吊兰晒太阳。

在她的打理下,吊兰长得骄人可爱,成为家里的一道亮丽风景,许多人对此赞不绝口。这是她的得意之作。我问她:“你工作这么忙,怎么有闲情伺候吊兰?”她说:“整天像陀螺一样转有什么意思,人总得干点自己喜欢的事。”

她文化程度不高,说不出高深而富有哲理的话。但我知道,侍弄吊兰时,是她内心最富有的时刻。

我们的心容易被生活绑架,从而慢慢变得疲惫。但生活再困顿、再琐碎,我们也不能穷了心。无论身处何境,都请记得给心灵一段富足的时光。

载于《意林》

生活上的贫穷是可以改变的,可是心灵如果贫瘠了却比身体上的穷,还要难以改变。

留三分,给优雅

文/范泽木

美丽的相貌和优雅的风度是一封长效的推荐信。

——伊莎贝拉

单位有食堂,食堂偶尔也出好菜。所谓好菜,不过是我喜欢的菜,例如那天的熏鸭肉、红烧土豆、油焖茄子。我大快朵颐。一般情况我只吃一碗饭,但那天我就着好菜一发不可收拾,吃完第一碗,又去盛了一碗。我觉得饭少对不起好菜,还加大了量。

吃完后,我一脸满足地走出餐厅。反应随即就来,没走出多远,肚子就开始难受,紧绷绷的,像塞了几块石头。越走,越觉得难过,于是只好手捂肚子,放慢速度。但实在吃撑了,肚子仿佛刀绞般难过。我只能在路边蹲下来缓解难过。简直是乐极生悲,美味的午餐竟然因为自己的不节制而成为罪魁祸首。后悔不迭,心想,要是只吃七分饱,哪会这么狼狈。

工作以后,很少去外公家,少时熟稔的农活也日渐生疏。那次深秋回家,刚好赶上外公在种小麦。外公负责划沟,我则负责把麦籽均匀地撒到沟里。

外公沿着地的边,画出一个大大的方框,然后在框内画出一条条沟。我不由纳闷:“你这是做什么?”外公不以为然道:“我要空出一圈种花。”我先是不解,继而佩服起外公的风雅来。

他说:“你明年春天来看看我的田地,你会惊讶的。”

他的话果然引起了我的期待。

第二年春天,我见到了外公的杰作。几块方整的地里种着麦子,外围是妖冶的鸢尾花,深深的绿被娇艳的紫拦住去路;也有的地里种着油菜,但中间呈“十”字形地种了鸢尾花,于是黄色被紫色分割。

他的庄稼总少不了点缀的东西,或凤仙花、鸡冠花、常春花,又或高大的蓖麻。我没想到文化程度不高的外公,竟有如此风情。

有一次,我到外地出差。上车不久就听到两个男人的争吵声。一位40多岁的中年男子要求对号入座,原因是他晕车,特意买了靠窗位置的车票。但位置上已经坐着一位20出头的年轻人。中年人说:“对号入座是最起码的规则,你得遵守吧?”年轻人嚼着口香糖说:“又不是没空位,你随便找个座位坐下就行了,哪这么麻烦!”不久,中年人妥协似的在年轻人身边坐下。

没过几站,年轻人就站起来准备下车。他下车后,中年男人突然大喊:“喂,你别急着走!”众人以为中年男子还要找年轻人理论,却不承想,他从座位上拿起一把雨伞对司机说:“师傅,麻烦您停一下,年轻人的雨伞落下了。”他拿着雨伞奔下车,朝年轻人追去。

过了一会儿,他气喘吁吁地回到车上。我不知道年轻人接过伞时,会有怎样的表情,只知道乘客中有人向他竖起了大拇指。

吃七分饱,留三分给舒适;种七分地,留三分给风华;得七分理,留三分给豁达。无论为人、处世、生活,或许都可以留出三分空地,植一片优雅。

载于《知识窗》

我们已经走了很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我不断地给自己加东西,没有挑选,没有甄别,跟随大家的脚步,害怕落下。可是却又不断地丢掉最珍贵的东西,比如,热心;比如,优雅。

够得着的幸福才是你的

文/积雪草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老子》

生活中常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那些得不到的东西才是最好的,总觉得那些够不着的东西才是最想要的。被这样一种错觉左右着,我们总是在不停地仰望,不停地寻找。仰望那些看似离我们很近,但实际上却并非唾手可得的东西。寻找那些可望而不可即的东西,如镜中花,水中月。

仰望那些够不着的东西,实际上是一种煎熬。倘若你想要的东西,就是那个高高地挂在树梢上的果子,即便你踮起了脚尖,即便你搬来了梯子,即便你找来了长长的竹竿,仍然够不着那枚挂在树梢上的果子,你会做何打算?选择放弃,还是选择继续?

生活在红尘中的人,都会遇到那枚高高地挂在树梢的果子,聪明的智者会绕树三圈,够得着就摘下来,够不着就想想办法,实在够不着就选择离去。那些贪婪的笨蛋会在树下左三圈右三圈,够又够不着,走又不舍得走,被折磨得精疲力竭,最终倒在树下伤心欲绝。

一种可能是,树梢上的那枚果子,是你真心想得到的。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就是树梢上的那枚果子,并不是你必须得到和最想得到的,可是别人都有,你就想拥有,所以想尽办法,哪怕被折磨得精疲力竭,哪怕被碰撞得头破血流,得到是你唯一的选择和目的。

这种时候,往往还有另外一种可能,不知道你想过没有,很多事情并不是你努力就能做成的,还要看天时、地利、人和,要看自身的条件,多方面条件都成熟的时候才可能达成你的愿望。

人生就像一场长途旅行,在这场旅行中,我们都会遇到很多人和事,会遇到美丽的风景,会遇到很多想要或者不想要的东西,譬如鲜花美酒和掌声,譬如沮丧抑郁和绝望。贪心的人总想把所有的东西都据为己有,从不会想到东西太多自己是否能拿得动。豁达的人总是选择自己最需要的东西,简单快乐才是好滋味。

倘使树梢上的那枚果子就是幸福,我希望去触摸那枚够得着的果子,而不是高高地挂在树梢的那枚。也许你会说,够得着的果子早被别人摘走了,那你就错了,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够得着的果子,也就是自己够得着的幸福。

别人的果子或许是香车豪宅,我们有一间自己的房子就好;别人的果子或许是妻妾成群,我们有一个爱自己的人就好;别人的果子或许是金融大鳄地产精英,我们有一份工作就行;别人的果子或许是欧洲游世界行,我们能在家门口微旅行一圈就好。

也许你会说了,这人不求上进,不思进取,阿Q自娱,没救了。

其实不然,与其追逐那些够不着的幸福,被折磨得死去活来精神分裂,还不如守住和珍惜手里已有的幸福,触摸那些看得见够得着实实在在的幸福,抬头能看见蓝天,低头能闻到花香,亲人安好,朋友快乐,身体健康,不都是够得着的幸福吗?

行走红尘,别被欲望左右迷失了方向,别被物质打败做了生活的奴隶,给心灵腾出一方空间,让那些够得着的幸福安全抵达,攥在自己手里的才是实实在在的幸福。

载于《格言》

幸福就像是树上结满的果实,够得着的才是自己的,那些才是可以称为幸福的东西,那些够不着的,即使长得好看,也不是自己的。

让 我的青春不寂寞

文/安一朗

如果没有另一匹马紧紧追赶并要超过它,它就永远不会疾驰飞奔。

——奥维德

父母下岗后到市场摆摊卖菜,有空时,我会硬着头皮去市场替换一下父母,让他们歇一会儿。虽然我觉得有点难为情,但好在这里都没有人认识我。

没想到暑假里的一天傍晚,我正和妈妈一起卖菜时会遇见同学吴昕。她是我在班上最强劲的竞争对手,成绩与我不相上下。虽说同学两年了,但没讲过几句话,青春狂妄的年纪里,我们就像两只骄傲的孔雀,谁也不服谁,都有自己的小圈子。

没想到我在市场卖菜的秘密居然被她发现了,真是怕什么来什么!看见她时,我想躲已来不及了。她看到我,愣住了,眼睛睁得老大,嘴张得足以塞进一个肉包子。好半天后,她才惊讶地挤出一句话:“你在这儿卖菜?”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气急败坏地说:“关你什么事?”

摊子前挤了几个买菜的大妈,她们挑挑拣拣,讨价还价。我心慌意乱,再没有往日里的利索,低低瞥了吴昕一眼,在她脸上仿佛看到了两个字:奚落。

她果真把我在市场卖菜的事告诉了其他同学。有一天轮到我值日,自习课时,一个女生一直在与同桌说话,我走过去低声提醒她不要影响其他同学。那女生却仰起头,一脸不屑地指着我说:“你不就是一个卖菜的嘛,你以为你是谁呀?要你来管我?”

班上的同学闻声,齐刷刷地把目光集中过来,嘲讽、惊奇,各种目光交织在一起将我笼罩,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马上钻进去。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向张扬、自信的我居然会在闹哄哄的市场里卖菜。

我也傻了,脸上一阵发烧,连反击的语言都没有,心里有种撕裂般的痛楚。

吴昕听到后慌忙跑过来,阻拦那个与我吵嘴的女生再说出什么难听的话。她张了张嘴,似乎有话要说,但在她走向我时,我狠狠地推了她一下,她没防备,一个趔趄,整个人摔在地上,摔得仰面朝天。

“真野蛮!居然动手打人。你本来就在市场卖菜,难道是我说错了?”那个挑起是非与我争执的女生不合适宜地火上浇油。几个女生扶起坐在地上哭泣的吴昕,不满地指责我,轻声安慰她,把我当成了空气。

我刚刚涌起的一点歉意即刻消失,只是在众多的指责声中我无力反驳。

我恨死了吴昕。

那段时间里,我成了一只闷葫芦,对谁也不愿意开口。对生活充满了厌倦,对身边的人也充满敌意。我的成绩开始一落千丈,还变本加厉地开始逃课。

老师找我谈话,我低着头,一声不吭。从她焦虑的眼神中,我看得出她那恨铁不成钢的心痛。

吴昕再也不敢正眼看我,面对她我总是横眉立目,我身上仿佛一夜间长满了刺,一丁点小事就会惹得我大发雷霆。在学校是这样,在家里也是如此。

我执拗地坚持着自己的冷漠和孤傲,觉得全世界的人都亏欠我。夜里,我躺在床上,思绪如云。我一次次地回想那天发生的事情,那些嘲笑声、指责声仿佛还回响在耳边,泪水悄然滑落。

我没有看不起我的父母,我明白他们的辛劳是为了我,我只是不希望被同学知道他们是卖菜的,这有错吗?我也知道这是虚荣心在作祟,但十三四岁的年纪,谁不要一点面子?想到吴昕给我带来的伤害,我决定不原谅她。

每天坐在一起,我都不给吴昕好脸色看。她的成绩一如既往的好,而我已经对学习失去了热情,难以与她匹敌了。

有一天刚下课,她走过来,支吾着对我说:“殷子,对不起!上次的事情……”

她的声音很轻,但我听清楚了。

“看见你现在的样子,我很难过。我的本意不是这样的,我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但我没想到事情弄到最后会变成这个样子,对不起!是我考虑欠妥。”

我依旧不动,但眼角渐渐湿润。在这段被人孤立的日子里,在一次次逃课出去时,我只是用表面的冷漠来掩饰内心的惶恐和孤单。

吴昕走出教室时,塞给我一张折叠成纸鹤的字条。

“殷子,对不起!上次的事情是我的错,只是那不是我的本意。在市场看见你卖菜的那一刻,我对你充满了钦佩。我佩服你能够体谅父母的辛苦,并且身体力行地为他们减轻负担。最初我并不服你,把你当成学习上的劲敌,一直铆足劲和你竞争,但知道你课余时间常常去帮父母卖菜后,我觉得我们之间的竞争不公平,我占了便宜,于是我把这事告诉给了几个要好的同学,希望他们的父母去买菜时,能够专门买你家的菜,这样你就能腾出更多的时间来学习……我没想到事情到了后来,会那么深地伤害了你。对不起!”

我仰着头,紧紧地闭着双眼,生怕泪水一不小心就会滑落……

在解开心结后,我与吴昕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

吴昕还在每个周末写完作业后陪我去市场卖菜,并且美其名曰体验生活。但我明白吴昕只是用她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她对我的尊重,还有对这份友情的珍惜。

有吴昕陪在身边,我在市场帮父母卖菜时再也不会难为情了。她热情洋溢的笑脸,甜甜的吆喝声,为菜摊引来了不少顾客,那些大爷、大妈一边挑菜,还会一边逗乐地询问我们是不是姐妹花?“是呀!是呀!我们是最好的姐妹花!”在我还不知道如何回答时,吴昕已经乐呵呵地说了。望着她如花的笑脸,我心里暖暖的。

我们是好朋友了,但在学习上,我们依旧是最强劲的对手,这方面一点都不含糊。

我喜欢这个对手,有她的存在,我斗志昂扬,精力充沛。就像吴昕说的:“对手,就是自己的另一只手,对对手最大的尊重就是竭尽全力地发挥出自己最大的潜能。”

我尊重吴昕这个对手,因为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有对手存在的青春,我们不会寂寞。

载于《做人与处世》

青春里的进步,或多或少都充斥着攀比不甘落后的意味,可是还有比自尊更重要的事情,那就是可贵的友谊之花了。

淡定人生更美

文/雪子

一个人的自信心来自内心的淡定与坦然。

——于丹

老子曾说过“物壮则老”和“功遂身退,天之道也”,所以“月圆则亏、月亏则圆”,人也该如此,不然为何富可敌国的沈万山和兵仙神帅的韩信均遭人妒忌,被迫害而死?

元朝中叶,旧名贞丰里的周庄,只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落。江南富豪沈祐却看中了这块风水宝地,由湖州南浔迁徙至周庄,周庄一下子银光四射。而沈祐之子沈万三又是个理财高人,他又把周庄变得金光四射,富可敌国。这下,引得皇帝朱元璋狮子大开口。沈家富得让他动了杀人之心,想把传说中的聚宝盆占为己有。

财大气粗的沈万山除筑洪武门至水西门城墙外,还以龙角贡献,并献有白金二千锭,黄金二百斤,甲士十人,甲马十匹,建南京廊庑、酒楼等。在建筑城墙时,督军刁难,不得已沈万山犒赏三军,富气也减去了大半,还让朱元璋心生猜忌,多亏马皇后和大臣们多次善意劝阻,才没有被杀,但还是落得充军发配,客死他乡,偷埋水中的悲剧。

悲剧却没有停止,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周庄镇志卷三·冢墓》)。沈万三子沈旺的两个儿子沈至、沈庄(伯熙)又为田赋坐了牢,伯熙当年就死在牢中,后移葬于周庄杏村。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沈万三的女婿顾学文一家及沈家六口,近八十余人全都被杀头,没收田地,沈家遭到灭顶之灾。

其间还殃及整个周庄,差点血流成河。

无独有偶,这样的悲剧同样也发生在汉初三杰之一的韩信头上。

韩信,西汉开国功臣,中国历史上杰出的军事家。为汉朝的天下立下赫赫战功。但因为功高盖主,遭到汉高祖刘邦的疑忌,最后以谋反罪处死。

韩信早年家贫,常从人寄食。钓于城下,在漂母的“一饭之恩”和激励下离开故里。登台拜将,平定三秦,建立了卓越的丰功伟绩。一切的一切证明了韩信不愧为一位志吞山河、气概天地的乱世英豪。

然而“物壮则老”是世界万物的必然规则。拥有聚宝盆的沈万山因为太过招摇,遭到朱元璋的忌恨,欲杀之而后快;韩信功高盖主,大建故里,被认为意欲谋反,落得身首异处、让世人惋惜的结局。

而范蠡在帮助勾践打下江山后,立刻功成身退,不得不说是一种睿智的选择。如果他张扬自我、妄自尊大,那么,早晚也会成为勾践的刀下之鬼。

财大不能气粗,居功不能自傲,为人低调、从容淡定是做人的基本原则。

东汉名将冯异,是汉光武帝刘秀手下的杰出帅将,战功赫赫,却低调做人。每次战役结束后,论功行赏时,他都坐在树下读书,把封赏让给部下,人称“大树将军”,深受将士爱戴。

低调者波澜不惊、心静如水,用对本质的渴望与追求遮盖了身上巨大的光环,在自己的生活领域内过得踏踏实实。这样的人生之路更长、更美。

载于《初中生之友》

看天上云卷云舒,荣辱不惊。人生最好的状态是到什么阶段,便去做什么样的事,不妄想,不索取。

素心如简

文/李玲

我们把美归结为质朴无华,实实在在,恰到好处。

——爱默生

给小侄子买的万花筒,他爱不释手,拿在手里不停地转啊转,用好奇和欣喜的眼睛看那不停变换的美丽图案。即使在饭桌上,他依然不肯罢手。可是有一日,他的一个疏忽,万花筒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碎了。他心疼地用肉嘟嘟的小手捡起,捧来问我:“小姑姑,原来这里面只是一些碎片啊。”

是啊,他小小的年纪爱慕热闹、纷繁和绚烂,可终有一天,他会长大,会渐渐明白,许多炫目耀眼的光华,看穿了,也只是些简单的人和物而已。

喜欢林风眠老先生的画。他的画并不题诗,只在不显眼的边角处签名、钤印了事,但格调高雅、意境清新、内蕴醇厚。尤赏他的仕女图。他笔下的仕女,黑发挽起,纤眉一带,朱唇一点,或坐或立,或衣或裸,或倚或卧,不怨不怒,不悲不喜,或凝神,或抚琴,或触花,或读书,自然、单纯、真实,犹如一泓山泉,清澈见底,流动着永恒的美妙。

是谁说的,“艳丽之美,只适于远观,不适于沉潜”,好画作,好文字,好歌声,好人生,终究是要以素朴面对着素朴。

少年时期,我们买香水、挑口红、置粉底、看胭脂,将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芳香郁郁,追逐房子的平米数,存款的多少,服饰的品牌,可是年龄越长越会明白,一切姹紫嫣红、花满风尘都比不过岁月俱静,素雅纯粹。

家门口有一家面馆,起名就叫“如家”。主人是一对50多岁的夫妇,相貌普通,但看上去清爽利索。店面不大,但收拾得干净整洁,筷筒子、醋瓶子、辣椒罐子被整齐地摆置在每张餐桌的右上角,完全没有用得久了汁液溅出又染上灰尘的腌臜痕迹。夫妻二人配合默契,一个和面,一个盛饭;一个报单,一个收钱。锅里的面条沸腾地煮着,热气上扬,男人的脸和脖子沁出了汗,女人取毛巾过来浸了水再拧干,熟练地为他擦拭,他的笑脸,她的笑脸,暖在心里。30多年的相依相伴,她成了他骨头里的钙,他成了她的氧气和呼吸,不言情爱,只是左手和右手已在一粥一饭里分不开。

当年,在十里洋场的上海滩演戏唱歌的周璇,在华灯与掌声之间,对着麦克风摇曳腰身,三次婚姻善始却未得善终,璀璨如她,不也只是想要一桩普通安稳的婚姻来安放浮萍一般的身心吗?

喜欢一首歌:“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真正到了这个时候,一扇窗,一杯温白开,一张摇椅,一卷书,一个相守的人,已是圆满。

素心如简,是绕过岁月里的万紫千红,峰回路转,跌宕起伏,于时光深处,打捞起平和自在的内核,与真正的美相遇。

载于《文苑》

简单是种美。每个人的心应该是简单的,朴素的。生活赐予什么就承接什么。不用物质衡量生活的意义,却用精神去表达。

哈斯特鹰的悲剧

文/沈岳明

太强必折,太张必缺。

——《六韬》

小时候看武侠小说,里面有一些诸如孤独求败、武林盟主、东方不败等等这样的称号,这些名字,都是天下无敌、唯我独尊的意思。

别说做到天下无敌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算真正达到了天下无敌的境界,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因为不管是武侠小说里,还是现实生活中,那些追求天下无敌的人,没有哪一个落得了好下场。

人类如此,其他动物也是一样。在新西兰南岛,曾经生活着一种鸟类,名叫哈斯特鹰,是当时陆地生态系统中“最高级”的掠食者,位于食物链的最顶端,完全算得上“天下无敌”了。

最大的哈斯特鹰重达18公斤,翼展长度达3米,站立起来达1.4米。它能以每小时高达80公里的速度捕食猎物,可以捕食重达400公斤的恐鸟。当然,其他动物,包括人类,也是它们的捕食对象。

由于没有天敌,而且食物丰富,哈斯特鹰任意进食,并让自己的身体疯长。身体越大,力量会更大,捕食也越多,进食则更多。如此循环,让它们的体重从最初不超过1公斤的小鹰,慢慢地达到原来的15倍,进食量自然也达到原来的15倍。

据新西兰《生物公共图书馆杂志》介绍,在1500年左右,哈斯特鹰便灭绝了。灭绝的原因,不是遭遇了天敌,而是因吃不饱而饿死的。在没有天敌的时候,自己便是自己的天敌。

对比哈斯特鹰的“兄弟”们,我们现在依然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听到它们的叫声。它们的个子不大,但灵巧异常,尽管它们的名字稍有不同:老鹰、雕、鸢等等,但在一百多万年前,它们与哈斯特鹰同属鹰类。

载于《青年博览》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有些东西是注定要消亡的,正所谓盛极必衰。

生命在于“静止”

文/张珠容

耐得住寂寞,才能争得繁华。

——佚名

在澳大利亚,有一些生物具有逃避时间的能力。夏季,围巾蜥蜴会在食物不足的时候进入半休眠状态,来逃避难熬的时光。此时,它们新陈代谢的速率只有正常状态下的三分之二。这个状态下的围巾蜥蜴每周才进食一次,因此只需花很少的时间去觅食。但这并不意味它们不会碰上天敌,黑鸢就常常盯着它们。为了逃脱猎食者的捕杀,蜥蜴会迅速将自己切换到安全状态。它会出人意料地奔跑,然后以惊人的速度跳到最近的一棵大树上。大树是安全的避难所,无论是对付猎食者,还是太阳的高温,都是如此。躲到树上之后,围巾蜥蜴又迅速恢复到半休眠状态,它只能对太阳的移动作出反应,保持自己始终处于树荫之下。依靠假死状态,围巾蜥蜴度过了整个夏天。

动物界还有状态更深的假死,那就是将休眠状态的身体冰冻起来。凌蛙会在冰雪到来时进入冬眠状态。冰对一般的动物都是致命的,这种蛙也不例外。但是凌蛙可以在每个细胞内分泌葡萄糖,这些葡萄糖正是天然的防冻剂,能保护凌蛙的重要器官。同样,在冬天的时候,北美洲小井龟一半的身体组织也被冻结起来,它们也在深度冰冻的状态下度过冬天。这两种动物处在假死状态的时候,心脏会停止跳动,就像是死了一样。到春天冰雪融化的时候,凌蛙和小井龟就复活了。它们的解冻顺序都是从内到外,先是心脏,然后是身体。一旦解冻,这些动物就会迅速利用仅有的几个月活动季节。

对于哺乳动物来说,生命的长短和身体的大小也是成正比的。象鼩很少能活过两岁,而大象则可以活过60岁。但是在生活的步调上,大象比象鼩要慢上30倍。大象的心跳每分钟只有25下,而象鼩的心跳则可以达到每分钟800下。在如此不同的生命速率下,它们很难意识到对方的存在,或者说,很难意识到对方的动作结果是什么。象鼩不仅以比大象快30倍的速度度过它自己的日子,而且它的身体老化进程也同样在加速。看起来,大个头的迟缓动物比小个头的敏捷动物有着更长的寿命,但实际上,它们却有着近乎同样的心跳总次数——心脏在跳动8亿次以后,大多数动物都会死去。

当然,捕食者也会在寿命极限到达之前提前倒下。处于食物链顶端的食肉动物唯一面临的威胁,就是随年龄增长所带来的身体压力。肌体的不断劳损和修复会渐渐要了它们的命,毕竟肌肉只能被修复一定的次数,而不是无限。举例来说,一只年迈的狮子在捕食一头斑马时,斑马的反抗和逃跑在无形中折损着狮子的身体。所以,在不必要的情况下,狮子是绝不会奔跑的。

我们常说,生命在于运动,但围巾蜥蜴、凌蛙、小井龟、大象、狮子等动物却在静止中保护住了自己的体能储备,从而活得更长久。它们的生活方式告诉我们,在等待中积蓄力量,也是一种生存智慧。

载于《知识窗》

等待是生活的哲学,那些非洲草原上的霸主,无一不是在等待中积蓄力量,等待机会。才能厚积薄发,一招制敌。

时间去哪儿了

文/孙道荣

如能善于利用,生命乃悠长。

——塞涅卡

时间对人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每天帮你存储一分钟,在你最需要的时候,再还给你。

人说,这个主意很好,但是,我非常非常忙,时间根本就不够用,一丁点多余的时间都没有,恐怕你没办法从中拿走任何一分钟。

时间笑笑,我只从你多余的,或者闲暇的,或者无所事事的时光中,拿走一分钟,再帮你存储起来,绝不会影响你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人点点头。心想,时间本来就是你给我的,正好让你看看,你给我的时间是多么少,多么不够用。

时间发现,人的一天,真的非常忙碌——

早晨起来,甚至来不及吃一口早饭,就得往单位赶。到了单位,就开始打电话,接待客户,上网查阅邮件,看看新闻,忙得像陀螺一样。下午马不停蹄,连开了三个会,读了一叠文件,签了一堆名字;晚上陪领导和客户,喝酒吃饭,饭后又唱了几个小时的歌,还打了几局牌,直到深夜,才疲惫不堪地回家。

时间摇摇头,人确实太忙太累了,似乎真的一点多余的时间都没有。

不过,时间还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每天从人的身上,拿走一分钟。

第一天,时间是乘人打一个电话的时候,悄悄拿走了他的一分钟。这个电话已经打了半个多小时,没完没了。类似的电话,人经常打。有时候是因为感情上的事,有时候是和合作伙伴谈判,有时候仅仅是闲扯。时间拿走了其中的一分钟,人毫无知觉。

第二天,时间是从饭局上拿走了人的一分钟。一帮人酒都喝高了,为了其中的两个人要不要再干一杯,一帮人你来我往地拉扯了十几分钟。时间就是这时候下的手,拿走了人的一分钟,人醉意朦胧。

第三天,是双休日,人和几个朋友相约,打了一下午的牌。时间轻而易举地从中拿走了一分钟,谁也没有察觉。

有一天,人为了一件事,生闷气,整整一上午,什么事也没做。时间拿走了其中的一分钟。

还有一天,人坐在电脑前发呆。时间蹑手蹑脚地拿走了一分钟。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时间每天都从人那儿,偷偷拿走一分钟,人一直浑然未觉。

直到有一天,死神找到了人。

生命眼看走到尽头了,人心有不甘。人哀伤地对死神说,请再宽限几天,我还有很多事情没来得及做呢,我没来得及孝敬双亲,我没能好好陪陪妻子和孩子,我虽然天天忙忙碌碌,但自己喜欢的事情却一直没做。请再给我几天,让我尽尽孝心,陪陪孩子,做做我自己的事。

死神坚决地摇摇头,你已经没有时间了。

人忽然想起来,若干年前,时间曾经答应,每天为自己存储一分钟。但他不能确定,这个约定有没有效。因为他从未觉察哪一天,少过一分钟。

时间站了出来。时间说,从40年前,当你身强力壮的时候开始,我就确实每天帮你存储了一分钟,直到今天,40年总共正好是十天。

人一听,激动不已。人对时间说:“谢谢你在不知不觉中,帮我存下来这十天,我一定要好好珍惜这最后的时光。”

时间摇摇头,“可惜这十天,你也已经使用完了。”

人绝望了。死神准备带走人。人哀号:“求求你,今天你不是还拿走了我一分钟吗?请还给我!”

时间说:“没错,我刚才就是利用这一分钟,告诉你这一切的。”

人一声大叫,从床上惊醒,一身冷汗。

载于《疯狂阅读高中版》

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爱,就老了。我们真的应该反思,当初是为什么出发。有时候觉得走得太着急了,以至于忘了爱,忘了感悟,忘了停留。珍惜身边的每一分钟去爱,去享受生活吧。

得其反,适

文/凌云

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是以见故。

——屈原

很多人都在为上下班堵车而烦恼,堵也罢了,偏偏总是自己堵着,而对面反向的车道,却往往车流稀疏,畅通无阻。看着一辆辆车迎面疾驰而过,被堵的人,心里真是充满了羡慕嫉妒恨。他就是常常惬意地行驶在对面车道的那个人。每天早晨,他进城上班的时候,正是很多人出城的时候,进城的人少,出城的人多,所以,他堵不着;傍晚,他下班出城的时候,又正是大多数人像归巢的鸟儿,往城里赶的时候,而出城的路,空空荡荡,他又没堵着。他的家在郊区。市区的房子,先是没赶上趟,后来是买不起,只能住到郊区。

一般人,都怕春运的时候出门,一票难求啊,多少人,为了能买到一张回家的火车票,冒着寒风,漏夜排队。虽然到处是人潮,但人潮涌动是有规律可循的,春运的上半场,是人流由东往西、由南而北的大迁徙;而下半场,春节一过,则是由西而东、由北而南的回头潮。每年,她都回老家陪父母过春节,却一次也没挤着,不但没挤着,往返的火车,竟然都出奇地空。她工作在成都,老家在杭州。她从成都回杭州过年时,正是大量的农民工由东往西往家赶的时候;反过来,又是如此。春运的时候是这样,“十一”长假的时候,也是如此。她与汹涌的人潮是正好相反的,因此,她来去总是很方便很舒坦。

他是一家单位的副职。在这个位子上,已经坐了十几年,却裹步不前,没再进步。不是他能力不够,而是他不入流,与班子成员没打成一片。迎来送往,他不乐意参加;推杯换盏,他能拒则拒;所有人都鼓掌通过了,他偏偏还有不同意见;最可怕的是,好处大家都拿了,唯他那一份被他断然拒绝。总之,他游离于组织这个大家庭之外,不合作,不随大流,不讲组织纪律。在班子中,他成了孤家寡人,少数派,反面人物。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他被排挤在外,很孤单。他乐得逍遥。最后,这家单位的班子因违法违纪,几乎被一锅端了,唯他清白,得以光荣退休,颐养天年。

别总是害怕自己没随大流,不合节拍,好像总是没赶上趟。事情往往就是这样,有时候适得其反,有时候呢,又是得其反,反而适。

载于《特别关注》

有时候我们是盲目的,不得不随大流,有时候我们是清醒的,却也随了大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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