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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海湾城蓝调

1.灰姑娘自杀

那天一定是星期五,因为从隔壁大厦咖啡厅里传出的鱼腥味很重,重到可以在上面盖垃圾场。此时已至下午尾声,忽略掉臭味,这一天算得上阳光明媚的阳春日,这一周也十分清闲。电话响起时,我的脚后跟正翘在桌子的凹槽上,踝关节放在楔子里,沐浴在阳光下。我摘下帽子,懒洋洋地对电话话筒打了个哈欠。

听筒那边说道:“我可听到你打哈欠了。你真该感到羞愧,约翰尼·达马斯。听说过奥斯特瑞恩的案子没有?”

电话那头是“紫罗兰”米克吉,警长办公室里负责杀人案的侦探,为人相当不错,就是有个坏习惯——他总丢些案子给我,让我忙得找不着北,可我挣到的钱还不足以买一件二手紧身外套。

“没有。”

“这种事,在海湾城的海滩上见怪不怪。我听说,上次那里的人选举市长时,又出了娄子。但是警长就住在下面,我们不想声张,就没有插手。他们说这些赌博的男子提供了三万美元的比赛金,所以现在经济餐馆里吃饭,顾客会收到一份菜谱,还有一份赛马消息报。”

我又打了一次哈欠。

“我又听到了,”米克吉厉声喝道,“如果你不感兴趣,那我坐以待毙得了。这小伙子有点小钱,他自己说的。”

“谁?”

“马特森,发现尸体的那个人。”

“什么尸体?”

“你对奥斯特瑞恩的案子,还真是一无所知啊?”

“我不是说了不知道吗?”

“你除了打哈欠,问‘什么’,其他什么事都没做。行,我们放着这个可怜虫不管,等他死吧。城市凶杀组有的忙了,他现在在城里。”

“谁会干掉这个马特森?”

“如果他知道有人会干掉他,他会雇一个私家侦探查明的,不是吗?他以前和你一样的职业,只不过后来被逮捕了一阵子,现在他身边总有带枪的人骚扰他,几乎出不了门了。”

“你来找我吧,”我说道,“电话举得我左臂都累了。”

“我在值班。”

“我刚下楼去杂货店买了一夸脱苏格兰威士忌。”

“等下听到敲门声了给我开门。”米克吉说道。

不到半小时他就到了——他的大脸上露出愉快的神情,银灰发色,下巴上有酒窝,小小的嘴巴,亲小孩子再合适不过了。

他穿着熨烫平整的蓝色西装,光滑锃亮的方头鞋,腰上挂一条镶一颗麋鹿牙齿的金链子。他用胖子惯用的方法小心翼翼地坐下,旋开威士忌的酒盖,使用在酒吧惯用的辨酒方法细细嗅着,生怕我给他兑了九十八美分就能买到的私酒。然后,他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抿了一口,目光灼灼地打量我的办公室。

“难怪你成天无所事事,没有工作劲头,”他说,“这些天你得有所表现啊。”

“你还是放过我吧,”我说,“说说马特森和奥斯特瑞恩的案子。”

米克吉喝完一杯,又倒了一杯不太满的酒,看我玩弄手中的卷烟。

“一个女的,一氧化碳中毒,”他说道,“死者是奥斯特瑞恩,一个金发娘儿们,海湾城里一个医生的老婆。这医生很忙,经常要医治彻夜不归、喝得烂醉如泥的三流电影明星。于是某个晚上,这个女人自寻乐子。那一晚,她去了海湾城北边断崖的万斯·康里德俱乐部。你知道那个俱乐部吗?”

“知道。那里以前是一个海滩俱乐部,底下有个很美的私人海滩,更衣室前那么多双好莱坞美腿,让人大饱眼福。她去那里玩轮盘机了?”

“嗯,要说这个县有什么地方是聚众赌博点,”他说道,“我觉得会是康里德俱乐部,而且那里一定会有轮盘。如果她是玩轮盘,当然会去康里德。他们告诉我,她和康里德关系很不一般。她偷偷摸摸玩轮盘,结果输了。当然,玩轮盘输掉再正常不过。那晚她输了个精光,火冒三丈,就在房间里喝酒撒泼。康里德把她带进自己的私人房间,拨通了医师交流中心,结果接通的是她丈夫。然后这个医生……”

“等等,”我说道,“有人目击了这一切?就算我们国家有赌博窝点,也不会是这样的吧。”

米克吉怜悯地看了我一眼,“我妻子的一个小弟弟在底下一家低廉报社工作,他们稍稍调查了一下。那个医生冲到康里德俱乐部,在他妻子的手臂上扎了一针,让她镇定下来。但是他不能带她回家,因为他要去布伦特伍德高地给一个婴儿看病。于是万斯·康里德自己开车送她回家了。医生还安排了一个护士去他家,帮忙照看他的妻子。这一切办妥之后,康里德回到自己的俱乐部,护士把她送上床后便离开,女佣也去睡觉了。那个时候可能是午夜,或者更迟一点。”

“差不多凌晨两点的时候,亨利·马特森碰巧经过。当晚他在底下值夜班,在路边停留,突然听到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从奥斯特瑞恩所在街道的一个黑暗车库中传来,便走过去想一探究竟。走到后,他发现金发女人身穿网眼睡衣和舞鞋,面部朝上地躺在地板上,废气烟灰在她的头顶上飘。”

米克吉顿了一会儿,又抿了一小口威士忌,重新打量一番我的办公室。我放眼望去,最后一缕阳光偷偷钻过窗沿,洒向少有日光沐浴的小巷缝隙。

“那么这个笨蛋做了什么呢?”米克吉用丝质手帕擦了擦嘴,继续说道,“他断定这个女人死了,的确她有可能死了,但是煤气中毒了的人不一定完全没救了,因为现在的新技术,亚甲蓝光化学法……”

“天哪,”我问道,“他到底做了什么?”

“他报了警,”米克吉严厉地说道,“然后匆忙地发动马达,关上手电筒,赶到几个街区外才找到医生,不久后,他们俩就赶回那个车库里。然而医生说她已经死了。医生站在自己家的侧门,要马特森给当地的警长打电话。马特森打完电话,没多久警长就带着一些手下开着警车过来了。又过了一会儿,殡仪馆抬担架的人也来了,那一周正好归他们当代理验尸官。他们把尸体运走,一个男人抽取了一份血液样本,说血液里充满一氧化碳。验尸官宣布结果后,这位女士的尸体就被火化了,案子也就此了结。”

“好吧,这其中有什么猫腻吗?”我问道。

米克吉喝完第二杯酒,想着是不是还要再来一杯。

他决定先抽根烟。不过我没有雪茄,这让他有点小不满。于是他点燃自己的雪茄。

“我只是个警察,”他透过烟雾看我,平静地向我眨眼说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马特森的执照被吊销,还被赶出了海湾城,现在他可吓坏了。”

“他妈的,就这么点小事。”我说道,“上次我使出浑身解数进入某个小城组织,头骨都挫伤了。我要怎么联系马特森?”

“我把你的电话号码给他,他会联系你的。”

“你有多了解他?”

“了解到能放心地告诉他你的名字,”米克吉说道,“当然,若有任何事情发生,我会调查……”

“一定,”我说,“有情况一定让你知道。波旁威士忌还是啤酒?”

“妈的,这你都忘了?苏格兰威士忌。”米克吉回答。

“马特森长什么样?”

“中等身材,身高一百七十公分;头发灰白。”

他又倒了一小杯酒,喝完后迅速离开。

我在原地坐了一小时,吸了不少烟。天色已晚,我的喉咙有些干涩。没有人给我打电话。我开灯,洗手,小酌一杯酒后关上酒瓶。该吃饭了。

我戴上帽子,正要穿过房门时,看到身着绿衣的邮递男孩沿着走廊,一户户地找门牌号。他是来找我的。我签收了一个形状古怪的小快件,外面裹着洗衣店常用的浅黄色薄包装纸。我把快件放在桌子上,剪开绳子。快件里有一个包装纸和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的是一张纸片和一把公寓钥匙。纸片上的文字语无伦次:

一个警长办公室里工作的朋友告诉了我你的名字,说你很可靠。现在我深陷窘境,一直在潜逃,一心只想脱身。天黑后,请来第六大道旁的哈佛大道,到坦尼森·阿姆斯公寓524号找我,如果我不在,用这把钥匙开门。要提防那里的经理——帕特·雷艾尔,因为我不信任他。请将这只舞鞋放置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并保持干净。附:他们叫他“紫罗兰”,我一直不知道原因。

我知道原因。因为他喜欢咀嚼紫罗兰香味的口香糖。

这段话下面没有署名,我能感受到他的惶恐不安。我又散开包装纸,里面有一只绿色的天鹅绒舞鞋,鞋码约4A,内衬是白色小羊皮。白色小羊皮鞋垫上印压着镏金字体——弗斯科勒;原本应该标鞋码的地方用擦不掉的墨水印了一行字——S465。我知道这不是鞋码,因为弗斯科勒股份有限公司坐落于好莱坞的彻罗基大街,只替人定制鞋子,品种从独特的鞋楦,到演戏穿的鞋子,还有马靴。

我背靠着点燃一根香烟,沉思片刻。最后,伸手去拿电话簿,找到弗斯科勒公司的号码后拨了过去。电话响了几下,一个热情的声音传来:“您好,什么事?”

“我找弗斯科勒——让他亲自接电话,”我说,“我是鉴证科的彼得斯。”我没有提自己是什么鉴证科的。

“哦,弗斯科勒先生回家了。您知道的,我们关门了,下班时间是五点半。我是普林格尔,簿记员。有什么可以为您……”

“当然,我们在一堆被盗物品里看到了一双你们店的鞋子,标记是S-4-6-5,这串字符有什么寓意吗?”

“嗯,当然,这是最后标码。需要我给您查一查吗?”

“务必查查。”我说。

他几乎只去了几秒钟就回来了。“噢,没错,那是利兰·奥斯特瑞恩夫人的号码,7-30-6,海湾城,河鼓街。她的所有鞋都是我们定制的。很遗憾,两个月前,我们刚为她做了两双翠绿色天鹅绒舞鞋。”

“你什么意思,遗憾?”

“嗯,你知道的,她死了,自杀身亡。”

“你在说什么鬼话。两双舞鞋?”

“对,两双一模一样的舞鞋。这样精致的颜色人们常会定制两双。你知道的,鞋子上如果有斑点或者其他元素……只能用来配特定的裙子……”

“好的,十分感谢,愿您保重。”说完,我挂掉电话。

我又一次捧起这只舞鞋,细细观察了一番。这只鞋子没有穿过,鞋底薄薄的抛光皮面上没有任何摩擦过的痕迹。我想知道哈里·马特森要怎么处置它。我把鞋锁在办公室里,便出去吃晚饭了。

2.突然的谋杀

坦尼森·阿姆斯是一幢装修过时的建筑,八层楼高,外面的墙壁上砌着深红色的砖。建筑外宽广的中心庭院里种有棕榈树,还有一个混凝土修筑的喷泉,和羞答答地绽放着花儿的花坛。灯笼挂在哥特式的门外,大厅里面铺着红色长毛绒地毯。一只百无聊赖的金丝雀被关在木桶大小的镀金笼子里,除此之外,大厅大而空,没什么别的东西。这里看上去好像那种靠人身保险生活的寡妇会住的地方——而且是年长的寡妇。电梯是全自动的,每次停下都会自动打开双门。

我踏着狭长的栗色地毯,沿它漫步在第五层楼的大厅里。这地方见不着人影,听不到人声,嗅不到佳肴,像牧师的书房一样安静。524号公寓一定朝向中心庭院,因为有一扇彩色玻璃嵌在门旁边。我轻轻叩门,无人应答,于是我用了那把钥匙,进门后把门带上。

壁床上的镜子闪闪发光,光亮穿过了房间,门所在的那面墙上有两扇紧闭的窗户,黑色的窗帘盖住窗户的一半;庭院里充裕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公寓里,洒在笨重拥挤、过时已久的深色家具上,两个黄铜门把手也反着光。我走到窗前,关上窗帘,然后拿出手电筒,摸索着走回房门。一按下灯开关,天花板的吊灯就绽放了光彩;一簇亮如火焰的烛形灯围绕四周,整个屋子看上去好像举办葬礼的教堂。我按下红色落地灯的开关,熄灭吊灯,开始环视这个地方。

壁床后的狭小更衣室里,有一个嵌入式梳妆台,上面摆着一个黑刷子和一把梳子,梳子里缠了几根灰发。抽屉里有一罐爽身粉,一个手电筒,一块褶皱的男士手帕,一叠信纸,一支钢笔,记事簿上还有一瓶墨水——记事簿里列举了应该放在抽屉里手提箱中的物品。有几件衬衫购买于海湾城的一家男装店。一件深灰色衬衫挂在衣架上,地上放着一双黑色粗革皮鞋。浴室的玻璃杯里放了一把安全剃刀,一管无刷剃须膏、几个刀片和三把竹牙刷,杯子外还摆放了零星物品。瓷质洗手池上摆着一本红布包裹的书——多尔西的《为什么我们表现得像人类》,书的一百一十六页用皮筋做了记号。客厅的电话响起时,我正翻开书的这一页,读到“地球,生命与性的演变”。

我关掉浴室灯,趿拉着鞋,踩地毯走到沙发边。电话就在那一端的架子上叫唤不断,房子外的大街上传来车喇叭嘟嘟叫的声音,好像在回应电话声。差不多响了八声后,我耸耸肩,接起电话。

“帕特?帕特·雷艾尔?”电话那头说道。

我不知道帕特·雷艾尔是怎么说话的,就咕哝了几句;与此同时,那头传来强硬又嘶哑的声音,我感觉说话人是个不好惹的家伙。

“帕特?”

“没错。”我回答道。

一阵沉默。过了片刻,这个声音又说道,“我是哈里·马特森,很抱歉今晚赶不回来了,还是那些事情。麻烦到你了吗?”

“当然。”我说。

“什么?”

“当然。”

“你只会说这个吗?天啊。”

“我是希腊人。”

电话里传来一阵笑声,听上去很开心。

我说:“你用什么样的牙刷?哈里。”

“嗯?”他的语气中迸发出一丝诧异——有些不悦。

“牙刷……有些人拿来刷牙齿的新玩意儿,你用的哪种?”

“噢,去死吧!”

“楼梯上见。”

那人的声音已经变得抓狂。“听好了,滑头!你想做点什么,对吗?我们已经知道你的名字和电话,如果你多管闲事,我们知道该去哪里抓你。懂了吗?哈里再也不住在那里了。哈哈。”

“你干掉他了?”

“是我们干掉他了。你想要我们怎么做?拍张照片给你看?”

“这可不妙,”我说道,“老板会不高兴的。”说罢,我“啪”地一声丢下电话,把电话放回到沙发那头的架子上,挠挠自己脖子后的皮肤。我从口袋里掏出那把钥匙,用自己的手帕擦过后,小心翼翼地摆放在桌子上。我站起来走到窗前,将窗帘拉得足够开,放眼望向外面的庭院。棕榈树围成一个椭圆形种植,穿过棕榈树,和我在同一水平线上的地方,有一个秃顶男人坐在房间中间,纹丝不动,头上顶着刺目的光。他看上去不像一个侦探。

我又拉下窗帘,戴好帽子,走到开关边关了灯。我把小手电筒放在地上,用手帕覆好门把手,轻轻地打开门。

一个男人用八根手指弯曲地抠着门框,除了一根颜色正常,其余的全都白如蜡纸。

他的眼睛深深凹陷,色泽青蓝,目瞪口呆地望着我这边,眼神却没有聚焦在我身上。他粗糙灰发上的斑斑血迹看上去成了紫色;一个酒窝已经血肉模糊,鲜血顺着流向他的下巴。那只不是白色,扭伤变形的手指,早就被捣得稀烂,手指接合处能看到一些锋利的骨头碎片,它们挣脱出撕裂的皮肉,显露在外面。有的应该是手指甲,但现在看上去像参差不齐的碎玻璃碴。

他身穿棕色衬衣,外面有三个补丁口袋。口袋被撕烂了,显露的角度很奇怪,可以看到深色羊驼毛内衬。

他的呼吸声微弱而细碎,带一丝空灵,好像一只足球从枯叶上滚过的声音。他勉强地张开嘴,像一只鱼一样,鲜血从嘴里汩汩流出。他身后的大厅空荡寂寥,如新掘的坟墓。

突然,有人从大厅后逃跑,在这空旷的木地板上,橡胶鞋跟的声音格外刺耳。男人变形的手指滑落门框,身体蜷成一团。他控制不了自己的腿,双腿交叉,身子往前一扎,好像在海浪中游泳一样,朝我扑来。

我咬紧牙关,腾出一只脚放他身前,在他的身体转了半个弯后,从身后接住了他。他的体重足够两个人之和,我后退一步,差点儿摔倒,于是又退了两步,拖着他离开门口。我尽量放慢速度,扶他坐下,自己气喘吁吁地蹲在一旁。过了几秒钟后,我直起身子,走到门边,关上门并锁好,然后按下吊灯开关,准备拨打电话。

我还没有拿起电话,他就死了。他先是喋喋不休,接着精疲力竭地叹气,最后只剩沉寂。那只没怎么受伤的手向外挥动,抽搐了一下,然后所有手指都慢慢舒展开,形成一道自然的曲线,一动不动。我回他身边,使劲掐他的颈动脉和动脉,发现他已没有一丝生命的迹象。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块小钢镜子,往他张开的嘴里照了照;拿出镜子时,也没发现上面留有雾气。哈里·马特森真的死了。

听到门外响起钥匙碰撞的声音,我匆忙逃离。大门打开时,我躲在浴室中,手握一把枪,盯着浴室的门缝。

那个闯入者步履匆匆,像一只狡猾的猫咪在穿越回转门。他抬眼,目光落到头顶的吊灯上,又低头看向地面,眼神再也没有挪开过,纹丝不动地站在那儿细细观察。

他身上的外套没有扣好纽扣,好像刚进门准备脱掉;要么就是准备出门,衣服还未穿好;乳白色的头发后面戴着一顶灰色毡帽;眉毛又粗又黑,面色红润,颇有大领导风范;嘴巴弧度看上去常笑——虽然此刻没笑。他的脸瘦骨嶙峋,嘴里叼一根抽了一半的雪茄,发出吮吸声。

他把一串钥匙放回自己的口袋。“上帝啊!”他翻来覆去地轻声说道,向前走了一步,蹲到那个男人身旁,动作缓慢笨拙。他粗大的手指按在男人脖子上又拿走,摇晃男人的脑袋,环视这个屋子。他看向浴室门的方向,我正躲在后面,但他的眼神没有丝毫变化。

“才死不久,”他说道,声音变大了一些,“血肉模糊。”

他缓缓起身站直,摇摇摆摆地走了起来。他和我一样不喜欢这盏吊灯,于是打开落地灯,关上吊灯,走路越发大摇大摆。我看到他的影子攀上侧墙,串到天花板后停顿片刻,接着又退了回去。他的嘴里还是叼着那根雪茄,手伸进口袋中抽出一根火柴,小心翼翼地想点燃烟屁股。火柴划了一道又一道,终于点燃;接着,他灭掉火,把火柴放回口袋。做这些动作时,他的眼神没有一刻离开地上的这具尸体。

他向旁边的沙发挪步,坐到沙发边上。沙发弹簧发出沉闷的吱吱声。他目不转睛地盯着尸体,伸手拿过电话。

他正要拿起电话时,电话再次响起,吓得他眼珠直转,尽管他穿着厚重外套,还是能看出肘关节猛地抽了一下。然后,他小心翼翼地咧开嘴,抄起烛台上的电话,用圆润饱满的声音说道:“你好,是的,我是帕特。”

我听到电话那头传来冷冰冰、嘶哑不清的噪声。只见帕特·雷艾尔的脸慢慢充血,颜色红似新鲜的牛肝。他的大手掌使劲地晃动电话。

“那么你就是大下巴!”他大喊道,“好,你听着,蠢蛋。你知道吗?你杀的人,现在躺在我的地毯上……他怎么到这里来的?我他妈怎么会知道?你在这里把他弄死了,还来问我?我告诉你,你会付出代价的,惨重的代价。我的房子里,不允许杀人。我帮你监视他,你居然在我的地盘把他杀了?去你妈的!带一千美元过来,把尸体带走。记住,我说的是‘带走’。一千美元,少一分钱有你好看。懂了吗?”

电话那头又传来一阵沙哑的声音,帕特·雷艾尔听完,眼神呆滞,因激动而爬上他脸颊的紫色也顿时消逝了。他的语气平和了些,“好,好的。我刚才只是在开玩笑……半小时后在楼下给我打电话。”

他挂掉电话,站了起来,没有往浴室门这边看,也没有看别处。他开始吹口哨,挠下巴,往大门走了一步后停下脚步,继续挠起来。他不知道公寓里还有没有其他人——而且他也没有枪。他又往门口走了一步。看来这个大下巴告诉了他一些事,他想着要出门。但他再迈出一步后,又改变了主意。

“哦!妈的,”他大声说道,“那个精神病。”他快速扫视了周围一眼,“想耍我,哈!”

他伸手碰到链条开关后,走到尸体旁跪下,一点点挪,一点点滚动瘫在地毯上的尸体,毫无障碍。他的脸贴在一旁,斜着眼睛看那具尸体的头所躺的位置。帕特·雷艾尔不悦地摇了摇头,站起身来,双手放在尸体的腋窝下。回头看了一眼黑灯瞎火的浴室后,便背朝我把尸体往浴室拖,嘴里咕咕哝哝,紧紧咬着烟蒂。他乳白色的头发在灯光下闪着清亮的光。

我走出浴室时,他依旧张开双腿,俯着身子。他可能在最后一秒钟听到了动静,但为时已晚。我已经左手握枪,右手拿出小型警棍。我将警棍贴在他脑袋边上右耳的正后方,似乎很享受这个过程。

帕特·雷艾尔突然向前跌倒,直直地躺到他刚才拖动的尸体上,头正好摔在尸体两腿之间,帽子轻轻滚到一旁。他一动不动地躺在那儿,我经过他身旁,走到门口后离开了。

3.出版社的绅士

我发现西边大道上有一个电话亭,便走进去给警长办公室打电话。米克吉还在办公室,正准备回家。

我说:“你那个在海湾城的廉价出版社工作的妹夫,他叫什么名字?”

“金凯德。他们叫他多利·金凯德,是个小伙子。”

“他现在在哪里?”

“他在市政厅周围转悠,可能要采访警察。怎么了?”

“我刚看到马特森了,”我说,“你知道他现在待在哪里吗?”

“不知道。他刚给我打过电话了,你觉得他在哪里?”

“我会为他做点什么的。你今晚在家吗?”

“当然在啊,问这个干吗?”

我没有告诉他原因,直接驱车前往海湾城,大概九点钟时下了车。警局部门有六七间房间在市政厅,处在鱼龙混杂的地段。我穿过拥挤的人群,挤进门后,看到房间里的柜台还亮着灯,角落处有一块专用分组交换机,交换机后有一个身穿制服的男子。

我一只手臂撑在柜台上,一位身穿便衣的男子脱掉外套,腋下的手枪皮套显得十分巨大,好像一条木腿戳在自己的肋骨上。他的一只眼睛从报纸上移开,用余光瞟了我一眼后说,“什么事?”然后往痰盂里吐了一下,几乎没抬头。

我说:“我来找一个叫多利·金凯德的小伙子。”

“他出去吃饭了,我还在帮他写稿子。”他严肃又冷漠地说道。

“谢谢你,这里有会议室吗?”

“有呢,还有厕所呢,你要看看吗?”

“放轻松,”我说,“我没有想要打趣你们城镇的意思。”他又朝痰盂吐了一口痰,说道:“打印室在大厅下面,里面没人。多利马上就要回来了,如果他没有酩酊大醉的话。”

一个小骨架、面容精致、肤色粉嫩、双眼无邪的小男孩慢步进房间,左手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汉堡和三明治。他的帽子在电影里常见记者戴,反扣在他的金发小脑袋上。他没有扣衬衫领到脖子之间的纽扣,领带也拉向一旁,末端还露到了外套外面。对于他这个电影新闻记者而言,最重要的事就是不能喝醉。他随意地说道:“有什么劲爆消息吗?伙计们。”

那个大个子的黑发便衣男子再次朝自己的痰盂吐了口痰,说道:“我听说市长换了内裤,不过这只是个谣言。”

这个小男孩呆呆地笑了一下便要离开,警察说:“这家伙想见你,多利。”

金凯德嚼着手中的汉堡,一脸期待地看着我。我说:“我是维奥莱的一个朋友,哪里说话比较方便?”

“去会议室吧,”他说。我们便离开了,那个黑发警察细细打量了我片刻。从他的眼神中,我好像看出他想挑衅谁,他也认为我会挑衅别人。

我们走到大厅后面,进入一个房间。房间里有一张空荡且伤痕累累的长桌,三四把木椅,地上还有很多张报纸。桌子一端有两台电话,每面墙中心都挂有一幅弄脏了但装裱好的画作,画上有华盛顿、林肯、贺拉斯·格里历,还有一些我不认识的人。金凯德关上门,坐在桌子的一端上摇晃双腿,吃掉最后一口三明治。

我说:“我是约翰尼·达马斯,一个洛杉矶的私家侦探。一起坐车去河鼓街7306号如何?还有,告诉我奥斯特瑞恩的案子是怎么回事。你最好给米克吉打个电话,他会让我们稍微熟络一点。”我递给他自己的名片。

这个粉红肌肤的小男孩迅速滑下桌子,看都没看就把名片装进钱包,凑到我耳朵边上对我说:“我留着。”

然后,他轻声走到贺拉斯·格里历的那张画作前,举起墙上的画作,按下画作后边、涂在画布上的一个彩色方块。金凯德看着我,挑了挑眉。我摇摇头,他把画挂好后走回我身边。“监听器,”他悄声说道,“当然,我也不知道是谁要监听,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放进来的,就连这鬼玩意儿坏没有我都不清楚。”

“贺拉斯·格里历以前可能会这样做。”我说。

“是的,今晚的报道真是无趣透了。我觉得我应该出去走走,反正有阿尔·大·斯卑恩替我完成任务。”他这时候的说话声大了些。

“大个子的黑发警察?”

“没错。”

“他为什么那么生气?”

“他现在降级成了代理巡警,今天晚上连工作都没有,只用四处转悠。他太强硬了,想把他赶出去恐怕要靠整个警察机关出马。”

我看向麦克风,挑起眉毛。

“这样看来,”金凯德说,“我必须跟他们说点事儿,让他们好好想想。”

他走到角落里一个脏兮兮的洗脸盆前,抹了一把肥皂用来洗手,然后用口袋里的手帕擦干净。他刚放下手帕,门就打开了。一个灰发的中年人走了进来,面无表情地看我们俩。

多利·金凯德说:“晚上好,警长,有什么能为您效劳的?”

这位警长沉默着,不悦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瞳孔是海绿色的,嘴巴紧闭,看上去有些倔强;鼻子像雪貂的鼻子,肤色不健康。从体形来看,警察这个职业似乎让他力不胜任。他轻轻点头,问道:“谁是你的朋友?”

“他是我老婆哥哥的朋友,洛杉矶的私家侦探。他叫……”他连我名字都没记住,匆忙地在口袋里搜寻刚才我递给他的名片。

他的警长劈头盖脸来了一句:“什么?私家侦探?你来这儿有何贵干?”

“我没说来这里是因为出差。”我告诉他。

“那就好,”他说,“非常好。晚安。”他打开门便迅速离开,随手关上了门。

“安德斯警长——了不起的家伙,”金凯德大声说道,“没有比他更好的人了。”他看着我,像一只惶恐的兔子。

“海湾城里,无可匹敌。”我高声叫唤道。

我以为他就要兴奋地晕过去了,不过他并没有晕。我们走出会议室,在市政厅前上了我的车,随后便开车离开。开到河鼓街后,我把车停在利兰·奥斯特瑞恩医生的房子对面。这是一个无风的夜,稀疏雾气弥散在月亮周围。微咸的海水和海藻散发出淡淡清香,从海滩边的断崖飘来,小小的锚灯点亮了游艇港和三个码头的航线。远处,一艘大桅杆渔船行驶在大海上,从桅杆到桅顶,从船头到船尾都捆了灯。看上去不像是捕鱼,可能有别的事儿要发生。

河鼓街在那个街区是个死胡同,一道具有装饰性的高大的铁栅栏防护一个住房区,将其与河鼓街隔开。这些房子都只建在街道内部地段,有八十个到一百个区,格局规整。海边有一条狭窄的人行道和一道低墙,上面是那座陡立直下的断崖。

多利·金凯德挤回自己的座位,嘴里的香烟时不时燃着红光,在他的小脸前忽闪忽闪。奥斯特瑞恩的房子前门点了一盏小灯,除此之外,这个房子在黑夜里基本上看不见。房子由灰泥筑成,一面墙横穿过前面的庭院和铁门,墙外修有一个停车场,停车场的侧门外和房子的侧门之间有水泥人行道衔接。门边有一副青铜门牌,我知道上面写的是利兰·M.奥斯特瑞恩医生。

“好了,现在可以告诉我,奥斯特瑞恩的案子到底有什么问题?”我问他。

“没有什么问题,”金凯德缓缓说道,“除非你想给我惹麻烦。”

“什么意思?”

“一定有人用窃听器,偷听到你说的奥斯特瑞恩的地址了。因为这,警长才走了进来,看看你长什么样子。”

“大·斯卑恩可能一看到我的样子,就猜出我是个侦探了,然后跟别人透露了消息。”

“不,大·斯卑恩对警长恨入骨髓。管他呢,他一个星期前还是侦查副官呢,安德斯不会随意处理这起奥斯特瑞恩的案子,也不准我们详细报道这件事情。”

“你们的报社在海湾城真是数一数二。”

“我们还有一流的风气呢……报社不过一帮傀儡。”

“好吧,”我说,“你的姐夫是警长办公室的谋杀案负责人,洛杉矶的每一家报社都站在警长办公室这一边,只有一家报社例外。尽管他住在这个小城上,但和其他的大多数人一样,他自己也参与一些不干净的勾当。那么你怕了吗,嗯?”

多利·金凯德把烟头扔出窗外,我看到它划了一个红色的小弧线,坠落到狭窄的人行道上,微微闪烁粉色的光。

我身体前倾,按了一下启动按钮,说道:“不好意思,我不会再麻烦你了。”

说罢我就踩下油门,没等金凯德弯下身子,我又把车子往前开了几码,接着猛拉了一把刹车。“我不怕!”金凯德厉声说道,“你想知道什么?”

我又关掉发动机,双手放回方向盘。

“首先,马特森为什么被吊销了执照。他是雇我的人。”

“噢……马特森,他们说他想讹奥斯特瑞恩医生。他们不仅吊销了他的执照,还把他赶出了海湾城。一天夜里,一群带枪的家伙把他逼到车上,要他滚出海湾城,否则吃不了兜着走。他给警局总部报告了这件事,几个街区外都可以听到他们嘲笑他。不过我觉得那些人不是警察。”

“你知道谁叫‘大下巴’吗?”

多利·金凯德想了想。“不知道。市长的呆瓜司机名叫莫斯·洛伦兹,他的下巴大到可以在上面放一架钢琴,但我从来没有听谁叫他‘大下巴’。他以前在万斯·康里德手下做事。你知道康里德是谁吗?”

“我脑子里全是这个人,”我说,“这样说来,如果康里德想干掉某个让他烦心的人,特别是在海湾城惹了小事的人的话,很可能会找洛伦兹。因为有市长这座靠山——不管如何,一定程度上来说是这样。”

多利·金凯德的声音突然变得沉重又紧张,“干掉谁?”

“他们不光赶走了马特森,”我告诉他,“还追踪他到洛杉矶的一家公寓。一个外号叫‘大下巴’的人了结了他的性命。不管马特森以前做了什么事,他当时一定还在继续做一样的事。”

“天啊,”多利·金凯德窃窃说道,“我完全没有听说这件事。”

“我离开那里的时候,洛杉矶的警察也不知道这件事。你了解马特森吗?”

“不太熟。”

“你觉得他算老实人吗?”

“这样说吧,老实得像……我觉得他这个人没问题啊。天啊,他被杀了?”

“老实得像一个私家侦探?”我问道。

他咯咯地傻笑,笑声是缘于突如其来的紧张、不安还有震惊——与逗乐无太大关系。一辆车驶入街道末端,在路边停住,车灯熄了,但是没有人出来。

“奥斯特瑞恩医生呢?他的妻子被谋杀时,他在哪里?”我问他。

多利·金凯德身子一跃,喘着粗气说道:“天呀,谁说她是被谋杀的?”

“我觉得这就是马特森想昭告天下的。但是比起说出这些话,他更想拿到封口费。他无论是说出来,还是讹封口费,怎样做都会让人厌恶;但他选择的方法让他最后成了枪管下的尸体。我有预感,是康里德谋划的谋杀,他虽然可能会贿赂别人,但他不喜欢被任何人讹诈。从另一方面来看,对康里德而言,让奥斯特瑞恩医生亲手杀掉妻子,比这位妻子在康里德俱乐部输得精光后自杀强那么一点儿。虽然强不了多少,但总比在自己的俱乐部里发生命案要好一点。所以我想不通,为什么康里德会在马特森提到谋杀后杀了他。我还在想,他有没有可能还提到了一些别的事情。”

“你夜以继日地思考这些问题后,得出什么结论了吗?”多利·金凯德客气地问我。

“没有,我只是每天晚上搽雪花膏的时候会思考一下。现在聊聊抽取血液样本的那个男人。他是谁?”

金凯德又点燃一根烟,俯视停在街区尾端房子前的那辆车。车子又亮起了灯,缓缓向前行驶。

他回答道:“他叫格雷布,在内外科大楼里有一间小办公室,是医生们的手下。”

“非正式员工吧?哈。”

“嗯,不正式。而且他们不会派专业化验员去现场,倒是殡仪馆的人每周轮流当验尸官,这都算什么?警长只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处理。”

“他到底为什么想掌管这件事?”

“我猜,市长可能听那些曾在万斯·康里德俱乐部工作过、好赌博的男孩暗示了些什么,也有可能是万斯·康里德直接告诉了他一些事,于是市长给康里德下了命令。康里德应该不想让自己的股东们知道自己和这个女人的死亡有些干系,从而引发他们对俱乐部的撤资。”

“没错,”我说,“街区上的那个家伙不知道他住在哪里。”那辆车仍然沿着路边缓慢前行,车灯再次熄灭了,但车子仍在行驶。

“在我身体还很健康的时候,”多利·金凯德说道,“你应该也知道,奥斯特瑞恩医生的办公室护士是马特森的前妻。一头红发,脸不是太好看,但那魔鬼身材,让人魂不守舍。”

“我也喜欢美腿。”我说道,“快从旁边的门下车,再从后门上车,上车后躺下来。速度快一点。”

“喂……”

“按我说的做!”我厉声喊道,“快!”

右侧门咔嗒一声打开后,这个小个子男人如一缕轻烟溜了出去,并关上车门。我听到后门打开的声音,偷偷往后看了一眼,见一个黑影落到车后座下躲起来。我悄悄挪到右座,再次打开车门,下车后走在断崖边狭窄的人行道上。

此时,那辆车开近了一些,车灯再次亮起后,我藏了起来。车子往旁边转了个弯,车灯一打,光扫到我的车子上后,又扫了回去。那辆车停在我的车对面后,便静静地隐入了黑夜。那是一辆黑色的小轿车,短时间内什么都没有发生。接着,车子左侧门打开了,一个矮胖的男人走下车,朝我这边的街道走来。我抽出腋下的手枪,别在自己的腰间,扣好外套下的纽扣,然后从我车子后面走出来转悠,迎面碰到他。

他一见我,突然就停下了脚步。他两手空空,嘴里叼一根雪茄。“警察,”他言简意赅地说道,右手缓缓背到身后,叉在臀部右侧,“夜色真美,你说是吗?”

“美极了,”我回答道,“雾气朦胧,不过我喜欢雾,让上空的空气都变得温和柔软……”

他无礼地打断了我:“另一个家伙在哪儿?”

“什么?”

“别耍我,外地人。我明明看到你车子右边有香烟。”

“是我抽的,”我说,“我还不知道在车子右边抽烟是违法的。”

“哦,你可真滑头。你是谁?你在这里干什么?”

他肥硕油腻的脸在氤氲的雾气下反射稀疏的光。

“我叫欧·布赖恩,”我说,“刚刚结束愉快的圣马特奥市短途旅行。”

此刻,他的手离自己的臀部很近,对我说道:“我要查看你的驾照。”他走近我,我们之间仅有两臂的距离。

“我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权利。”我说。

他的右手突然动起来,我迅速用手拂出腰间的枪,瞄准他的胃部。忽然间,他停下了右手的动作,好像在一块冰里冻僵了一样。

“说不定你是要打劫呢,”我说,“这花招还是有一些假警察在用。”

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呼吸困难,口齿不清地说道:“有持枪执照吗?”

“每天都随身携带,”我说,“给我看看你的警徽,我就收好这把枪;你总不会把它放在屁股上吧?”

他仍旧纹丝不动地站着,放眼望向街区,好像在期待另一辆车的到来。在我身后,车后座传来一阵轻柔的丝丝呼吸声。我不知道这个矮胖男人听到没有,他自己的呼吸声都重到可以熨衬衫了。

“噢!别开玩笑了!”他突然恶狠狠地向我怒吼,“你只不过是一个洛杉矶来的、微不足道又廉价的二流侦探!”

“我涨价了,”我说,“现在是三十美分了。”

“去死吧。我们不想要你在这里四处窥探打听,懂吗?这次我只是口头警告你。”

他转身离去,走回自己的轿车边,一只脚踏上脚踏板。他缓缓转过自己的粗脖子,又露出自己油腻的脸对我说:“在我们把你打包送回去之前,赶紧滚。”

“再见,肥猫。很高兴见过你出丑的样子。”

他使劲打开车门后挤进车,迅速踩了一把油门后,车子便左右摇摆地驶开了。

他立刻离开了这个街区。

我跳上自己的车子,在他开到阿奎罗林荫大道并停下车时,我不过落后于他一个街区。他右转,我左拐。这时,多利·金凯德出现了,下巴撑在座位后面,我肩膀边上。

“你知道刚才那人是谁吗?”他哑着嗓子说道,“特里杰·威姆斯,警长的左膀右臂,他刚才可能杀了你的。”

“芬妮·布莱斯还有个翘鼻子呢,”我说,“你信吗?”

我驱车行驶过几个街区后让他坐到我旁边来。

“你的车呢?”我问他。

他摘下头上皱巴巴的帽子,在自己的膝盖上摔平整后又戴了回去。“问这个干什么?在市政厅底下,警察停车站里。”

“太糟糕了,”我说,“那你得乘公交车去洛杉矶,时不时还得去你姐姐家过夜,尤其是今晚。”

4.红发女人

道路回环曲折,有时下坡不断,有时奔腾上行在山脚侧;灯火阑珊在西北边闪耀,万家灯火在南边燃烧。从这个地方看,三个码头隔得甚远。薄薄的灯光覆在如黑色天鹅绒般的地面上。峡谷里雾气弥散,还有野花野草的味道;但在地势高的地方,还有峡谷之间见不着雾。我摇摇摆摆驶过一家灯光昏暗、已经打烊的小型加油站,驶入另一座大峡谷后往上开,经过了半里多路的铁丝网墙,看不到里面的房子。越往山上走,分布稀疏的房子越发松散,海水咸咸的味道也愈加厚重。我左转后经过一个有白色圆角楼的房子,行驶在吊灯架和大灰泥建筑之间。吊灯架长达几英里,灰泥建筑在耸立于海滨高速公路上的某个地方。光透过窗帘,洒进窗内,倾泻到拱形的灰泥水沟里;昏暗的光芒还欲点亮那一大片停留在椭圆形草坪上,对角位置区域的车。

这里是康里德俱乐部。我不知道自己来这里具体是要做什么,但是于我而言,这个地方非来不可。奥斯特瑞恩仍然穿行在这个小城里,看望素未谋面的病人。医师交流中心的人说,奥斯特瑞恩一般十一点钟去那儿。此时差不多十点十五分。

我将车停在一个空旷的区域里,沿着拱形水沟走。

一个身穿南美洲陆军元帅喜剧戏服、身高六尺六的黑人站在门内。他半敞开一扇大格子门对我说:“请出示门卡。”

我掏出一美元纸币,塞到他淡紫色的手掌里。他黑不溜秋的关节紧紧攥住这一美元,好像一条拉锁封住一大桶碎石。他的另一只手在我衣服的左肩膀上挑出一根线头,又在我夹克衫的胸口外荷包里,雪白手帕后面的地方留下一个金属标签。

“刚上任的大厅首领有点难对付,”他轻声对我说,“谢谢你。”

“你的意思是他很好骗咯。”说完,我从他身旁经过,走了进去。

这个大厅也被称作休息室,看上去像1980年创作夜店里百老汇歌舞的米高梅公司。人造灯让这里看上去花销不菲,至少花了一百万美元,占地足有一个马球场大。只是这里的地毯没有太合我心意。大厅后是一个铬筑通道,很像船上通往餐厅入口的通道,通道顶部站着一位来自意大利的胖乎乎的餐厅领班。他例行公事地微笑着,裤子上有一道两英寸长的锦缎条纹,手臂下夹着一沓镀金菜单。

这里有一道笔直平滑的阶梯,通向二楼的赌博厅,旁边的栏杆像漆白的雪橇护栏。星星装饰物在天花板上闪闪发光。酒吧里面很暗,是微微的紫光,如同一场似曾相识的梦魇;酒吧门旁有一个大大的圆形镜子,一条埃及头巾装饰镜子顶部,镜子就设置在那条白色通道后面。一位身着绿色晚礼服的女子站在镜子前,梳理自己金黄色的头发。她的礼服是露背装,后背开得很低,在腰部贴了一块黑色的美丽贴;如果她穿了裤子的话,那块美丽贴差不多会出现在裤子下一英寸的地方。

一个负责检查的女孩朝我走来,取下我的帽子后否认了我的着装。她身穿桃花花色的睡衣,睡衣上还印有一些小黑龙;她的眼睛黑亮却呆板,活像漆皮舞鞋的鞋尖。我给了她二十五美分,取回自己的帽子。一个卖香烟的女孩走下走道,手拿一个和五英镑糖果罐一样大的托盘;头发里插些羽毛,一枚三美分的邮票都能盖住她身上少得可怜的衣服;两条修长的美腿裸露在外,一条镀上金色,一条镀上银色。她脸上的表情像老妇人一样冷酷不屑,看上去特别世故,若一位大君臂上携一桶红宝石讨她欢心,她可能还要考虑自己是否需要委曲求全。

我走进这家淡紫色灯光的酒吧,听到玻璃杯碰撞发出清脆的声响。这里的人轻言细语,角落处传来美妙的钢琴和弦声,穿着女性化的男人在演唱“我的小牛仔”。一切都隐秘地进行着,如同酒保调制混麻醉剂的酒一样神秘。我慢慢适应了紫色的灯光,渐渐看清酒吧里的情况:酒吧是满的,但是并不拥挤。一个男人发出不合时宜的笑声,钢琴师用大拇指指甲在键盘上奏起艾迪·达钦的歌曲,以示自己的不满。

我注意到一张没有人的桌子,便走上前,坐在桌子后边,靠墙的垫子前面。于我而言,灯光更刺眼了些,此刻亮得我都见不着那个牛仔歌手了。他头发卷曲,棕红色泽;坐我旁边桌的女孩也是一头红发,头发中分,从后面扎起来,好像嫌麻烦。她的眼睛又大又黑,眼神很饥渴,面部特征有些怪异,没有化妆,只有嘴巴上涂了口红,像霓虹灯一样发出耀眼的光芒。她身穿街头套装,衣服的肩膀特别宽,翻领处特别花哨,橙色打底衫的领子护住她的脖子,黑橙相间的罗宾汉帽子里插一根羽毛,弯曲地搭在她脑袋后面。她朝我微笑,露出细而尖的牙齿。我没有回应这个笑容。

她喝光杯子里的酒,在桌面上晃动自己的杯子。一位身穿整洁晚礼服的侍者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站到我身前。

“威士忌和苏打。”女孩大声嚷道,声音粗犷生硬,带一丝醉意。

侍者几乎没有看她,只是扫了她一眼便看向我。我说:“巴卡第和石榴汁。”

侍者离开后,女孩对我说:“喝完你会恶心的,大人物。”我没有看她。

“所以你并不想快活快活。”她用慵懒的声音说道。

我点燃一根香烟,往柔紫色的空气里抛出一枚戒指。“那你一边玩儿去吧,”女孩继续说道,“我在好莱坞林大街的任何一个街区里,都可以找到一打像你这样的大猩猩。那儿是我的据点,很多失业的演员和金发女郎在这里酩酊大醉。”

“谁提到好莱坞大街了?”我问她。

“你啊,好莱坞大街的男人不会和客气地羞辱过他的女人说话。”

旁边桌上的一男一女转过头看我们,那个男人对我露出一个短暂又同情的笑容。

“这句话对你也适用。”那个女孩对他说道。

“你还没有羞辱我呢。”

“本性使然,帅哥。”她又说道。

侍者托酒而来,先将我的饮料递给我。女孩高声叫唤:“我猜你不习惯服侍女性啊。”侍者递上她的威士忌和苏打,冷冷地说道:“不好意思,女士。”

“没事儿,有空去我那儿看看,我借到指甲剪的话,会给你修剪下指甲的。这杯酒算在我男朋友账上。”

侍者转过来看我,我耸了耸右肩,掏出现金。他只收了小费,给我找了些钱后便离开。女孩端起酒杯,走到我桌边,手肘撑在桌面上,托起自己的下巴。“哟,挥金如土,”她说,“我不知道现在谁还会这样做。你觉得我怎么样?”

“我得考虑考虑,”我说,“你小声点说话,不然等会儿被扔出去了。”

“我不信,只要我不再打碎镜子,我就不会被丢出去。而且,我和他们的老板的关系就像这样。”她抬起两只手指,紧紧扣在一起,“如果我再见到他,我们就会和这两只手指一样。”她轻声一笑,喝了一小口酒,“我在哪里见过你?”

“任何地方都有可能。”

“你在哪里见过我?”

“很多地方。”

“对,一个女孩就是像这样随波逐流,失去自我的。”

“不摆脱酒精,是找不回自我的。”

“瞧瞧你说的鬼话,”她说,“我可以列举一大堆名人出来反驳,他们睡觉时一只手抱一瓶酒,醒来时还会大嚷大叫,要在手臂上注射药品才会缓和。”

“是吗?”我问她,“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

“是的,我是一个人的手下,他给那些人在手臂上打针——十美元一针,有时候二十五美元或者五十美元一针。”

“听上去很赚啊。”我说道。

“如果可以一直做下去,的确很赚。但你觉得这行业能长久吗?”

“如果他们把你从那里赶走,你随时都能去棕榈泉。”

“谁?从什么地方离开?”

“我也不知道。”我说,“我们在讨论什么?”

她一头红发,长相一般,但很有曲线,而且在一个给人打针的人手下工作。我舔舔自己的嘴唇。一个高个黑人穿过入口门,在门口站定,眼睛适应了一下光线后,从容地环视了一周。他的目光穿过我所在的桌子,前倾高大的身子,看了一下后便离开了。

“哦,哦,”女孩说道,“这个保安,你打得过吗?”

我没有回答她,她用惨白却大力的手轻抚自己没有血色的脸颊,朝我抛了个媚眼。钢琴边的那个男人奏起和弦,开始悲鸣:“我们仍有梦,难道不是吗?”

那个高个黑人一手撑在我桌子对面的椅子上,停下脚步。他的目光从女孩移到我身上来,微笑地看着我。他刚才一直在看的人是她,她也是他走下房间想要靠近的人。但即刻起,他开始认真盯住我。他的头发柔顺,乌黑光泽;瞳孔灰色,眼神冷酷,眉毛看上去画过;嘴型好看到可以当演员,鼻子被打破了,但能看见原本精致的轮廓。他的开场白有些冒昧。

“有段时间没见到你了……还是我记性不好?”

“我不知道,”我说,“你在努力回忆什么?”

“你的名字,医生。”

“放弃吧,我们压根没见过面。”我拿出胸口口袋里的金属标签,扔在桌上,“这是我的入场券,从售票窗的乐队指挥手中弄到的。”我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名片,也丢在桌上,“这里有我的姓名,年龄,身高,体重,伤疤——如果有的话,还有判刑的次数。我到这儿是来见康里德的。”

他没有看金属标签,看了两次名片的正面后,把名片翻过来看背后,接着又翻回去看了看正面,胳膊撑在椅背上,拐弯抹角地冲着我笑。他没有再看那个女孩一眼,拿名片边缘摩擦桌面,名片轻轻地吱吱叫,声音像一只小老鼠。女孩望向天花板,佯装打了个哈欠。

他冷淡地对我说:“看来你是其中一员。抱歉,康里德先生在北边有商务旅行,乘了一架早班飞机离开了。”

女孩说道:“这么说来,今天下午,我在日落藤蔓街见到的一辆灰色科德轿车里,坐的是康里德的替身。”

他没有看她,依旧浅浅笑着。“康里德先生没有灰色的科德轿车。”

女孩对我说:“别被他骗了,我打赌,康里德现在就在楼上用轮盘骗钱。”

男人依旧没用正眼看她。他对她的漠视远比扇她耳光奏效。我看到女孩的脸慢慢变惨白,之后便一直维持这种状态。

我说:“他不在这里,他不在这儿。谢谢你,我下次再来。”

“哦,当然。不过不好意思,我们这里不需要私家侦探。”

“你再说‘不好意思’,我就大喊大叫了。来吧,说啊。”红发女孩对他说道。

黑发男人将我的名片放进自己晚宴外套的休闲外荷包里,放回椅子,起身对我说:“你知道情况的,所以……”

女孩暴怒,抄起手里的酒杯就往他脸上泼。

这个黑人震惊地往后退,从口袋里抽出自己干净的白手帕。他迅速擦干自己的脸,摇了摇脑袋。当他放下手帕时,发现酒在衬衫上留下了一个硕大的斑点,湿漉漉地留在黑色珍珠扣子上。他的衣领被毁掉了。

“非常抱歉,”女孩说,“我还以为你是痰盂呢。”

他垂下手,咬牙切齿地说道:“让她滚。”含混不清地低声喊着“快把她赶走”。

他转身离开,穿过一张张桌子,拿出手帕捂住嘴巴。两个外套脏兮兮的侍者靠近我们,站着打量我们俩。屋子里所有人都看了过来。

“第一回合,”女孩说,“进程太慢。双方过于拘谨了。”

“你再这样冒险,我就不愿意和你一起了。”我说。

她猛地抬头,惨白的脸色在这片诡异的紫色灯光下跃入我眼帘。她的嘴巴虽涂了口红,却也干燥了。她伸出手,僵硬地抓挠自己的嘴唇,好像患了肺病似的,干巴巴地咳嗽,伸手拿走我的酒杯,咕噜几下,就吞咽完杯中的巴卡第和石榴汁,喝完身体就晃悠起来。她伸手拿自己的手包,不小心把它推到桌子边沿。包掉在地上,里面的东西撒了一地。一个镀金金属香烟盒掉落在我椅子底下,我只得站起来,移开椅子后拿出来。一个侍者站在我后面。

“我能帮忙吗?”他温柔地问我。

我正弯着腰,女孩喝过的酒杯就从桌边掉在了地上,落在我身旁。我拾起香烟盒瞟了一眼,看见盒子前面是一张手工着色的照片,照片上是一个大块头黑种男人。我把盒子装回她的手包,握住女人的一只手臂,刚才同我说过话的男人凑上前来,抓住她的另一只手臂。她眼神空洞地望着我们,头左右摇摆,好像在活动自己的脖子。

“老娘快没知觉了。”她对我们发着牢骚说道,我们扶着她准备离开这个房间。她疯狂地向外甩腿,重心左右摇摆毫不消停,仿佛在故意惹我们生气。侍者声音没有起伏,暗暗地低声咒骂。我们离开了这一片紫色的区域,走进明亮的休息室。

“女厕所,”侍者咕哝道,抬着下巴示意那一扇厕所门,看上去像泰姬陵侧门一样,“里面有一个无所不能的暗色皮肤拳手。”

“傻子才去女厕所,”她骂了一句,“放开我,打杂的。我只要我的男朋友。”

“小姐,他不是你男朋友。他都不认识你。”

“闭嘴,黑鬼。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点?还是你不够懂礼貌?在我丢掉素养,一枪崩了你之前,赶紧打住!”

“好,”我对侍者说,“我送她出去清醒一下,她是一个人来的吧?”

“我想不到她和别人一起来的理由。”说完,他踱步离开。

餐厅领班走在通道上,走到一半后止步怒视。衣帽寄放处的美女看上去百无聊赖,神似经过四轮开场赛后,倍感乏味的裁判员。

我把这位新朋友推到空气湿润凉爽的门外,陪她走在柱廊旁。她的身体不听使唤,重重倒在我的手臂上。“你是个好人,”她闷声说道,“这次我太张狂,太鲁莽了。先生,你是个好人。我从没想过能从那里活着逃出来。”

“为什么?”

“为了赚钱,我有过不正当的想法。别提了,让它同我这一生所有的坏想法,一起沉睡吧。可以送我一程吗?我刚才坐计程车过来的。”

“当然可以。你告诉过我你的名字吗?”

“海伦·马特森。”她说。

听到这,我并没有很激动,因为我一早就猜到了。

我们沿路边行走,经过停泊的汽车,她还是轻轻靠在我身上。走到我的车旁后,我帮她打开车门,她便爬进车子,躺在角落里,头搁在枕头上休息。

我关上车门,顿了一会儿又打开门,对她说:“你能告诉我一些别的事儿吗?你香烟盒上的那个家伙是谁?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他。”

她睁开眼睛。“我的老相好,”她说,“已经分开了。他……”

刹那间,她瞳孔大张,张大嘴巴。我隐约间听到有人在我身后,坚硬的胸膛摩擦我后背的声音。还有一个含混不清的声音说道:“别动,伙计。这是打劫。”

然后,我听到舰炮声在我耳边炸开,我的脑袋就像一大团粉色焰火,在穹顶之下爆裂,缓缓朝四面八方散落,黯淡,最后落入潮湿的浪花中。黑暗,将我吞噬。

5.我死去的邻居

我身上全是杜松子酒的味道。那味道,不是随意小酌了几杯杜松子酒后沾上的,而是穿着衣服,在只有杜松子酒的太平洋里游了一遭的味道。这味道遍布我的头发,眉毛,脸,以及衬衫。我脱下外套,平躺在不知是谁的地毯上,抬头看到摆放在一边壁炉架上的裱框照片。裱框材质是有纹路的木头,照片上突出表现了一张细长的脸——又细又长,愁眉紧锁,有种附庸风雅的意味。不过这个亮点很明显,让这张长在稀疏白发下的脸,显得又瘦又长。这白发好像画在干枯的头骨上一样。玻璃后的那张照片,角落处留有笔迹,但是我看不清写的什么。

我抬手碰脑袋的另一边,感到脚底传来一阵刺痛。我呻吟着,又因为自己的职业自尊心,只能轻声咕哝。我小心翼翼,缓缓翻动身体,盯着其中一个向下拉的壁床床腿,另外一张壁床还在墙边,涂了漆的木头上画着一些设计过的图案。在我翻动身体的过程中,一个杜松子酒瓶碾过我的胸膛,摔在地板上。酒瓶是透明的,里面已经空了。我觉得,区区这么一个小瓶子,里面是不可能有那么多杜松子酒的。

我双手撑在地上跪了一会儿,拼命地嗅,像只没有吃完食物、又不想浪费的狗一样。我转了转脖子,真痛;我转的幅度又大了些,还是很痛。然后我站起身来,才发现自己没有穿鞋。

这个公寓看上去还不错,不太廉价也不算昂贵——平常家具,平常筒灯,平常耐磨的地毯。下面的床上躺着一个女孩,腿上穿的是一双黄褐色丝质长袜。她的身体被划伤,流过血后留下深深的划痕;一条厚浴巾将她从腰间裹成一团。她的眼睛是睁开的,之前被她嫌弃的头发,还是从中间分开,拨到后面。但是,她再也嫌弃不了了。

她死了。

她的左胸上有一个烧焦的痕迹,差不多一个男人的手掌大小;鲜血从左胸中间沿身体往下流,不过已经干了,只留下少量鲜红的痕迹。

我看到沙发床上的衣服,大部分是她的,但我的外套也在其中。地上有我和她的鞋子。我踮起脚尖轻轻走过去,如履薄冰,捡起外套,检查了一下口袋,发现我有印象的东西都还放在口袋里面。当然,别在我腰间的手枪皮套仍然是空的。我穿上鞋子和外套,把空荡荡的皮套夹在胳膊下面,走到窗前,抬起厚重的浴巾。一杆手枪掉了出来——正是我的那把。我擦去枪管上的血迹,毫无缘由地嗅了嗅枪口,然后静静地把它放回我胳膊下的皮套里。

公寓门外的走廊里传来一阵沉重的脚步声,走到门口便顿住了。门外的人咕咕哝哝地在交谈,然后有人开始急促而不耐烦,用力地拍打大门。我看着门口,心里揣测他们还有多久会闯进来:如果弹簧锁没锁,他们可以直接走进来;如果锁上了,经理又不在,他们会花多长时间去找经理,拿一把万能钥匙上来。我想着想着,只听见大门外有一只手试图推开门,却发现门锁了。

这可真有趣,我差点大笑出来。

我走到另一扇门前,往浴室里面看。浴室的地面上有两块毯子,一块防滑垫整齐地放在浴缸边,上面还有鹅卵石玻璃窗。我静静关上浴室门,站在浴缸边,推开稍微低一点的浴室窗,把头伸出窗外,从所在的第六楼往下看,黑漆漆的一片,隐约能见到栽种在街道两侧的树木。为了看得清楚些,我不得不透过两堵空矮墙之间的狭槽观察,其中的间距还不如一口通风井。窗户都是成双成对的,在狭槽开口端对面的墙上。我的身子又往外伸了一些,发现如果用力跳,是可以跳到那边的窗户去的。但我不确定窗户是开是关,跳过去是否是个好的选择,来不来得及在他们打开门之前跳过去。

从我身后紧闭的浴室门外传来的捶门声越来越大,一个声音向我咆哮道:“快开门,不然我们闯进来了。”

这话没什么杀伤力,不过是警察惯用的伎俩。他们就算拿到钥匙了也不该闯进来,而且没有消防斧,还想闯这扇门的话,要费不少气力。

我把低窗关了一半,推开上面的半块窗户,从架子上拿下一条毛巾,再次打开浴室门,直勾勾地盯住壁炉架上的相框。我必须读懂照片上的笔迹才能离开。门外的重击声丝毫没有缓和,我走到壁炉架前,仔细观察那张照片。上面写的是——“给你我全部的爱——利兰。”

奥斯特瑞恩医生可真是披心相付。我夺过这张相片,又一次走回浴室,关上门。我把相片放在浴室衣柜下的小柜子里,压在脏毛巾和亚麻布的下面。如果外面的人是训练有素的警察,要找到这张照片也要一会儿时间。这要是在海湾城,他们应该完全找不到。除了海伦·马特森非常有可能住在这里,浴室窗户外的空气和海滩边的很像这两个原因以外,我完全想不到我们此刻为什么会在海湾城。

我手拿毛巾,身子往上半块窗户外挤,摇摇晃晃走到隔壁的窗户,牢牢抓紧刚才那块窗户的窗格。如果旁边的窗户没有锁,我的手足以撑开它。但它锁了起来。我抬起一只脚,朝窗钩上的玻璃窗上踹,发出的巨大声响恐怕一英里之外都能听见。远处传来一成不变的捶门声。

我用毛巾裹住自己的左手,用尽全力伸手穿过破碎的玻璃窗,打开窗钩。然后,我转到另一个窗台上待着,伸手关上刚才逃离出的窗户。上面可能留有我的指纹,我也没有指望能让他们相信我没有待过海伦·马特森的公寓,我只需要一个机会来证明自己是怎么进来的。

我看着楼下的街道,发现一名男子走进一辆汽车,他甚至没有抬头看我。我正闯入的公寓房间里没有灯光。我打开窗户,爬进屋子里。浴缸里有很多碎玻璃。我走在地板上,打开灯,捡起浴缸里的玻璃渣,用手里的毛巾包起来后藏好。又拿来别人的毛巾,把窗台和我站在里面的浴缸边沿擦干净。然后,我拿出手枪,打开浴室门。

这间公寓比那一间更大。我看到的那个卧室里有两张盖着粉色防尘罩的床,床上是空的,但是整理得干干净净。卧室边是一个客厅,所有窗户都紧闭着,一股幽闭和尘灰覆盖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我点燃一盏落地灯,手指滑过沙发臂,看了看留在上面的灰尘。客厅里,有一个扶手椅收音机、一架形似煤斗的书架、一个上面摆满小说的书柜,小说封皮都还没拆;一个潮湿的木高脚柜。一个放在柜子上,盛酒的玻璃瓶里插了根红吸管;柜子上还有四个条纹玻璃杯倒置放着。我闻闻瓶里的酒,发现是威士忌;啜饮了一小口后,头更晕了,但我反倒觉得更舒服。

我留着灯,回到卧室里,打开衣柜和抽屉。衣柜里有一些手工定制的男装,标签上有裁缝留下的主人名字——乔治·塔尔博特。我看了看乔治的衣服,觉得对我而言小了些。于是我又看看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套我可能穿得下的睡衣,然后脱得一丝不挂。

洗完澡后,身上只残留一丁点杜松子酒味儿。此时周围不再有人声和撞门声,于是我知道了,他们此刻正拿着粉笔和绳子,在海伦·马特森的公寓里比画。我穿上塔尔博特先生的睡裤、浴袍和拖鞋,在头发上抹了些他的发油,用他的刷子和梳子打理头发。我希望塔尔博特先生和他的夫人正在外面逍遥自在,在哪里玩都好,只要不急着回来。

我走回客厅,又喝了些塔尔博特先生的威士忌,点燃一根他的雪茄,打开屋子的大门。一个男人的咳嗽声从墙外传来,声音隔得很近。我打开门,靠在门侧向外张望。一个身穿警服、金色头发、眼神犀利的小个男子靠在对面的墙上。他穿的蓝裤子的裤边很锋利,整个人看上去衣冠楚楚,能干又好管闲事。

我打着哈欠问道:“怎么了,警官?”

他眼神犀利地盯着我看,红棕色眼睛上有些金色斑点,和我平时见到的金发的人不太一样。“隔壁出了点小事儿。你听到什么声音了没有?”他的声音既平静又嘲讽。

“那红发妞?”我说,“哈,例常‘捕猎’去了吧。要喝酒吗?”

警察还是用审慎的目光打量着我,然后朝走廊里叫道:“喂,阿尔!”

一个男人从一扇敞开的门里走出来。他差不多六英尺高,体重两百磅,黑发粗糙,眼睛深凹进去,眼神呆板。他是阿尔·大·斯卑恩,那一晚,我在海湾城总部见过他。

他慢慢悠悠地走在走廊上。穿警服的男子说:“这家伙是邻居。”

大·斯卑恩走近我,与我对视。他的眼睛如黑色板岩一样空洞,没什么表情,几近温柔地问我:“名字?”

“乔治·塔尔博特。”我故作镇静地说道。

“听到什么声音了吗?我是问在我们来这儿之前。”

“哦,我想我听到了争吵声,差不多在午夜的时候吧。这并不新鲜。”我的大拇指指着死去的女孩所住的公寓,说道。

“仅此而已?你和那位夫人熟吗?”

“不熟,我都不太想认识她。”

“你不必认识,”大·斯卑恩说,“她死了。”

他一只硕大有力的手掌贴在我的胸口,轻轻把我推进公寓门。他的手还留在我的胸口上,眼神陡然落在我的浴袍侧口袋里,然后又看向我的脸。他将我推到离门八英尺的地方,转身说道:“进来,关门。肖蒂!”

肖蒂打开黑色的手枪皮套,飞速掏出手枪握在手上。“哦,天啊。”他舔舔自己的嘴唇,温柔地说道,“哦,天啊。”他把手铐柄摇开一半,“你怎么知道?阿尔。”

“知道什么?”大·斯卑恩盯着我问他,又轻轻问我,“你准备去干什么?下楼买报纸?”

“呀,”肖蒂说,“他一定是凶手。他从浴室窗户溜进来,身上穿的是房子主人的衣服。户主本人不在家,你看看这里的灰尘,没有一扇窗户打开,整个房间都不透气,死气沉沉的。”

大·斯卑恩柔声说道:“肖蒂是个严格娴熟的警察,别被吓到,总有一天他会出错的。”

我说:“既然他这么热,为什么穿警服?”

肖蒂脸红了,大·斯卑恩说道:“把他的衣服找过来,肖蒂,还有他的枪。速度快一点,说不定是我们立功的好机会。速度快一点。”

“没有人要你负责这个案子。”肖蒂说。

“负责了又怎样?又不会少块肉。”

“我怕我会丢掉饭碗。”

“小孩子,试试吧。隔壁的傻瓜康里德连鞋盒里的蛾子都捉不到。”

肖蒂冲进卧室里。我和大·斯卑恩一动不动地站着,他收回放在我胸口上的手。

“别告诉我,”他慢悠悠地吐出这句话,“让我猜猜。”

我们听到肖蒂忙着开门,随后一声狗吠传来,听上去像一只小狗闻到老鼠窝后发出的叫声。肖蒂右手拿枪,左手拿我的钱包,回到我们所在的房间。他的手上盖着手帕,靠前瞄准器拿起手枪。“这把枪开过火了,”他说,“而且,这家伙不是塔尔博特。”

大·斯卑恩的表情变了,他没有回头,只是皮笑肉不笑,微微抽动了一下自己异常狂野的嘴角。

“真的吗,”他说,“真的吗?”他伸出如钢铁一般的手,一把将我推开,“亲爱的,穿好衣服……不用整理领带了,我们去别的地方。”

6.我拿回自己的手枪

我们离开公寓,行走在走廊上。海伦·马特森的公寓的前门还亮着灯,外面站着两个抽烟的男人。死去的女人屋子里传来一阵争吵声。

我们走过弯曲的走廊,然后一层一层地下楼,最后抵达休息室。有六个人站在休息室里,瞪大眼睛看我们——三个穿浴袍的女人,一个戴绿色遮光眼罩,看上去像新闻编辑的秃顶男人,还有两个人在他们影子后面。

另外一个身穿制服的男人在前门里面来来回回地走,神色冷淡,漫不经心地吹着口哨。外面的人行道上挤满了一群人。

大·斯卑恩说:“今晚可是我们这个小城的难忘之夜。”

我们走上一辆没有警徽的黑色轿车,大·斯卑恩溜到驾驶座上,示意我坐在他旁边。肖蒂坐上车后座,早已经把枪放回皮套里,但是没有扣紧皮套,手放在一旁随时待命。大·斯卑恩猛地一发车,我因为惯性被摔在了车靠垫上。我们的车朝东边开时,突然来了个急转弯,车子的重心陡然间落到两个轮子上。一辆有一对红色反光灯的黑色汽车离我们仅有半个街区的距离,在我们的车正转弯时,它开了过来。

大·斯卑恩往车窗外吐了一口痰,慢悠悠地说:“那是警长,恐怕日后连他自己的葬礼都会迟到。兄弟,我们是不是惹到他了?”

肖蒂在后座不满地说了一句:“是啊……都休息三十天了。”

大·斯卑恩说:“别丧气,说不定你还能回到重案组呢。”

肖蒂说道:“那我宁愿继续干现在这个活,守住饭碗。”

大·斯卑恩加速开过十个街区后,稍稍减了下速。

肖蒂说:“总部不是这么走的。”

“别傻了。”大·斯卑恩答道。

他缓缓驱车前行,左转进入一条安静、潮湿的居民街道。街边的松树,整齐的小房子,和房子前精心修葺的小草坪都井然有序地排列着。他轻踩刹车,把车停在路边,关上发动机。然后,他把一只胳膊搭在车靠背上,转过身看那个身穿制服、“眼神犀利”的小个子男人。

“你觉得是这个家伙杀了她?肖蒂。”

“他的枪发射过。”

“把大手电筒从口袋里拿出来,照照这家伙的后脑勺。”

肖蒂轻蔑地哼了一声,忙着在车后座上找电筒,接着,随着金属发出的“咔嗒”声响,一缕耀眼的白光从一个顶部呈钟形的硕大手电筒里冒出来,照射在我的头顶。我惊叫了一声。

电筒关上后,大街的黑暗再次映入我眼帘。

肖蒂说:“我猜他是被人打晕了。”

大·斯卑恩面无表情地说道:“那个女人也一样,虽然伤痕不明显,但还是存在的。她先是被人打晕了,别人才有机会扒了她的衣服,抓她的身子留下伤痕。于是,就有了我们看到的流血的伤痕。在留下伤痕后,凶手用浴巾裹住手枪后才开枪,这样一来,就没有人能听到枪声了。谁去报告?肖蒂。”

“他妈的我怎么知道?你走进大厅之前的两三分钟,有人来过电话,那时候康里德还在找摄影师呢。接线员说打电话的那个人声音很粗。”

“好吧。肖蒂,换作是你,你会怎么逃离现场?”

“我会走出去,”肖蒂说,“怎么?不可以?嘿。”他朝着我喊道,“你为什么不走出去啊?”

我说:“我有我的小秘密。”

大·斯卑恩闷声闷气地说:“肖蒂,你不会穿过通风井的,对吗?你不会闯进旁边的公寓,伪装成主人,对吗?你不会报警,告诉他们去楼上抓人,他们就能抓到凶手了,对吗?”

“去你的,”肖蒂说,“这家伙报了警?对,这几件事我一样都不会做。”

“凶手也不会这么做的,”大·斯卑恩说,“但是最后一个人不一样,他报了警。”

“性伴侣会做的事儿真让人匪夷所思。”肖蒂说,“这家伙可能想解围,结果另一个家伙打晕他之后,把他丢在了房子里。”

大·斯卑恩哈哈大笑起来。“你好啊,性伴侣,”他用像枪筒一样坚硬的手指戳着我的肋骨,调侃我说,“瞧瞧我们这几个傻瓜,就坐在这儿,工作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我们中有人有工作,但是你啊,你明知道所有答案,就是不肯告诉我们一个答案,让我们在这里争论不休。我们甚至不认识这个女人。”

“我在康里德酒吧挑的,红发女人,”我说,“不,是她挑的我。”

“没有名字?别的信息呢?”

“没有。她那时候有麻烦,我带她出了酒吧。我送她上我的车后,她要我送她一程,就在那时,有人拿警棍击我。醒来时,我已经躺在公寓的地板上。女孩死了。”

大·斯卑恩问:“你在康里德酒吧里干什么?”

“理发。”我说,“你在酒吧里会干什么?这个红发女孩当时很紧张,看上去在担心什么事儿,直接往基层首领脸上泼酒。我有点为她感到遗憾。”

“我也一直很心疼红发女郎。”大·斯卑恩说,“如果那个将你电击在地的男子,活生生把你抬到公寓里去,那他一定身壮如牛。”

我问他:“你被电棒击过吗?”

“没有,”大·斯卑恩说道,“你呢?肖蒂。”

肖蒂说他也没有过,看上去不太开心。

“好吧,”我说,“感觉像喝醉酒了一样。我可能随他走进了一辆车,他可能拿枪逼的我,所以我才安安静静的。他,那个女孩,还有我一起去了公寓。女孩可能以前就认识他了。上楼后,他应该又用电棒击了我一次,两次电击之间发生的其他事我真是一点儿也想不起来了。”

“我听说过,”大·斯卑恩说,“但我从来没有相信过。”

“好吧,这是真的,”我说,“一定是真的,因为我不记得他把我抬起来过,而且没有人协助他的话,他不可能抬得起我。”

“我就抬得起来,”大·斯卑恩说,“我抬过比你还重的人。”

“好,”我说道,“就当是他抬了我吧。我们现在要怎么办?”

肖蒂说:“我不明白他为什么如此大费周章。”

“电击一个男人才不麻烦呢,”大·斯卑恩说道,“把钱包和手枪递给他。”

肖蒂犹豫片刻后把它们递了过来。大·斯卑恩嗅嗅手枪,随意地扔到靠近我这边的侧荷包里。

他弹开钱包,在仪表板灯下拿了一会儿后放在一旁,启动车子,开到街区中间后停下,又向上开回阿奎罗林荫大道,朝东边转弯,然后在一家有挂红色霓虹灯招牌的贩酒店前停车。哪怕已经这么晚了,店门仍然大开着。

大·斯卑恩转过身说道:“肖蒂,快跑进去给警局打个电话,告诉警官我们有一个重要线索,现在正在前往布雷顿林荫大道,准备去抓那里的嫌疑杀人犯。让警官告诉警长,他不用负责这个案子了。”

肖蒂下了车,砰地关上后门,快速穿过人行道,走进贩酒店。

大·斯卑恩猛地开动车子,在第一个街区时以四十码的速度前行。他笑到弯下身子,又在下一个街区时加速到五十码,接着在街道上左转右弯,最后停在校园宿舍外、一棵胡椒树下的车站前。

他伸手想要拉手刹时,我拿了他的手枪。他冷不丁地笑了笑,向窗户外吐了口痰。

“行,”他说,“这就是我把枪放在那儿的原因。我跟‘紫罗兰’米克吉聊过,那个年轻的记者在洛杉矶给我打过电话,他们发现了马特森,现在正拷问公寓里的一个家伙。”

我隔他远了些,回到自己的副驾驶角落里,把枪放松地放在两膝盖间。“我们现在可不在海湾城,警察先生,”我对他说,“米克吉说了些什么?”

“他说他指示你去找马特森,不过不知道你有没有联系马特森。一对酒鬼往公寓里的那小子身上扑时,他正往小巷里扔尸体——我没听清他的名字。米克吉说,要是你之前联系了马特森,听了他的故事,你就麻烦了。很可能等你昏睡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具尸体旁边。”

“我没有联系他。”我说。

我能感觉到,大·斯卑恩正皱着自己黑黑的眉毛看我。

“但你还是遇到麻烦了。”他说。

我左手从口袋里抽出一根香烟,划火柴将它点燃。我右手放在枪上,说道:“我知道了,你来的时候,根本不归你负责这个杀人案,现在你却带着一个嫌犯离开城市,这样做你成什么了?”

“一堆烂泥呗,除非我能找到合理的说辞为自己辩解。”

“这就是我存在的意义,”我说,“我想我们可以合作起来,破掉这三个案子。”

“三个?”

“没错。海伦·马特森,哈里·马特森,还有奥斯特瑞恩医生的妻子都死了。”

“我故意丢下肖蒂了,”大·斯卑恩悄悄对我说,“因为他是个小家伙,警长又喜欢小家伙,肖蒂可能会把错误推到我身上。我们应该如何开始?”

“先从一个叫格雷布的家伙入手,他在内外科大楼里管理一间实验室。我觉得就奥斯特瑞恩的案子而言,他上交的是虚假报告。他们提醒你了吧?”

“他们使用的是洛杉矶广播,不会通过这种方式拘留自己人的。”

他朝前靠了靠,再次启动汽车。

“要不把钱包给我,”我说,“这样我就把枪拿开。”

他笑出声来,声音很刺耳,把钱包还给了我。

7.大下巴

那个管理实验室的男子住在第九大街上,离海湾城有些远。他的房子是一层形状难看的框架平房,路边一大丛落满灰尘的绣球花,还有些许营养不良的小植株,看上去像一个无为自化的人穷极一生的作品。

待我们的车开上去后,大·斯卑恩熄灭车灯,对我说:“如果需要支援,就吹口哨;如果警察围堵我们,溜到第十大街去,我会包围那个街区把你接走,虽然我觉得他们不会这样做。今晚他们一心只会想着布雷顿大道上的那个女人。”

我上下扫视这个安静的街区,在朦胧的月色下穿过街道,走到那个房子前。前门在夜色下与街道构成一个角,它的影子看上去好像后来才衔接到房子上似的。

我按了门铃,听到门后响起门铃声。没有人应门。

我又按了两次,想要推开门,但门是锁的。

我走下这个小门廊,绕到房子北边,往后院的小停车场走去。一个挂锁挂在停车场紧闭的门上,要使出浑身解数才能打破。我弯下身子,拿手电筒朝门缝里照,看到里面一辆车的轮子。我回到房子前门,继续敲门——这次声音大了很多。

前面房间上的窗户嘎吱一声响,从上往下缓缓打开了一半。窗户后面垂着窗帘,窗帘后面有个黑影。一个浑厚、嘶哑的声音说道:“什么事?”

“格雷布先生吗?”

“是的。”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跟你说。”

“先生,我得睡觉了。明天再来吧。”

他的声音不像一个实验室技术员会有的声音。

倒是像我很久以前,在坦尼森·阿姆斯公寓的那个夜晚,在电话里听到过的声音。

我说:“好吧,我下次去你办公室,格雷布先生。再问一下,您的地址是什么?”

那人迟疑了片刻后才说道:“噢,别问了,小心我出来揍你一顿。”

“这可不是谈正经事的好方法,格雷布先生,”我说,“你都起来了,确定不能给我点时间吗?”

“闭嘴,你会吵醒我老婆的。她病了,如果我这时候出来……”

“晚安,格雷布先生。”我说。

我又遁入朦胧柔软的月色中去了。我走过街道,朝停在街对面的车子说:“这事儿得两个人才能搞定。房子里有个硬汉,我觉得就是我之前在洛杉矶时,给我打电话的‘大下巴’。”

“天啊,杀死马特森的那个家伙,是吗?”大·斯卑恩把车开到我边上,探出头来,利索地朝外面吐了口痰,越过了八尺之外的消防栓。我什么都没说。

大·斯卑恩说:“如果你说的这个‘大下巴’是莫斯·洛伦兹,那我就知道是谁了。或许我们能找到更劲爆的线索。”

“和电台里说的那些警察一样?”我问。

“你怕了?”

“我?”我说,“我当然怕了。车子在车库里,他可能把格雷布关在里面了,正努力下决心要把他怎么样呢……”

“如果他是莫斯·洛伦兹,那他不需要下决心,”大·斯卑恩道,“他这个人精神错乱,只有拿枪和开车的时候是头脑清醒的。”

“拿铅管时也是一样,”我说,“我想表明的是,格雷布出门时可能没有开车,这个‘大下巴’……”

大·斯卑恩弯腰看仪表盘上的时间。“我猜他已经逃走了,现在应该都到家了。他可能听到了消息,要摆脱麻烦。”

“你到底去还是不去?”我厉声问道,“谁又会给他通风报信?”

“如果他是受人指使,那便是一开始就指使他的人报的信。”大·斯卑恩打开门,溜了出去,站在车外看街道对面。他敞开外套,松下肩带上的手枪。“或许我们可以跟他玩玩儿,”他说,“在他面前摊开你的双手,让他看到你什么都没拿。这是我们的最佳时机。”

我们回到街道对面,走在走道上,走上门廊。

大·斯卑恩倚在门铃上不动。

半开的窗户,磨损的阴湿绿色窗帘后面再次传来对我们的怒吼声。

“干什么?”

“你好,莫斯。”大·斯卑恩说。

“哼?”

“我是阿尔·大·斯卑恩。莫斯,我加入这场游戏。”

沉寂,漫长的死寂。然后,那个粗犷嘶哑的声音说道:“和你一起来的是谁?”

“一个洛杉矶来的朋友,人挺不错的。”更久的沉默蔓延开后,那个声音又传来,“有何贵干?”

“你一个人在里面吗?”

“还有一个妇人,她听不见你说话。”

“格雷布呢?”

“嗯……他在哪里?你想怎么样,警察?赶紧闭嘴!”

大·斯卑恩还是像躺在家中扶手椅上休息一样,淡定地说道:“我们是同一个人的手下,莫斯。”

“哈,哈!”“大下巴”说。

“有人发现马特森死在洛杉矶了,那些城里的私家侦探已经把他和奥斯特瑞恩的案子联系了起来,我们必须快点逃走。大人物已经去了北边要为自己开脱,这样一来我们能怎么办?”

窗后的人说道:“噢!胡扯。”但声音里又似乎有一丝疑虑。

“这可能是一桩丑闻,”大·斯卑恩说,“来嘛,开门啊。你可以看看,我们没有拿东西害你。”

“等到我走到门边时你们就会拿了。”“大下巴”说。

“你不会这么吧?”大·斯卑恩戏谑道。

窗户后的窗帘沙沙作响,好像有一只手放下了窗帘,关上了窗格。我的手已做好准备。

大·斯卑恩怒气冲冲地对我说:“别犯傻,我们需要这个家伙,我们得保证他平安无事。”

屋子里传来轻微的脚步声,门锁转动,前门打开,一个人影站在那里,手拿一柄大柯尔特手枪。“大下巴”这个名字再适合他不过了,他的下巴宽又大,像一个排障器似的向脸颊外延伸。他的身形健硕,比大·斯卑恩要壮得多。

“有话快说。”他说完便开始往回退。

大·斯卑恩两手空空,手掌朝外,闲散地垂在身前,抬起左脚身手敏捷地往“大下巴”的腹股沟踢了一下,就是这样果断,哪怕有枪指着他,也没有一丁点儿犹豫。

我们拿出手枪时,“大下巴”的内心仍在挣扎。他的右手努力想要扣下扳机,抬起手枪,感受到的疼痛虽令他苦不堪言,却依旧压制不了他想对抗我们两人还有咆哮的欲望。他内心的风起云涌令他错失了重要的时机,我们突袭了他,他既没来得及开枪,也没来得及叫喊。大·斯卑恩打他的头,我则打他的右手腕。我想袭击他的下巴——这个地方很吸引我,然而他的手腕离枪最近。枪掉落在地,“大下巴”也身子一倒,近乎是在陡然间,他向我们俩扑来。我们擒住了他,他呼出来的热气直往我们脸上喷,然后膝盖一软,身子一垮,我们就这样倒在了他头顶的走廊上。

大·斯卑恩咕咕哝哝地努力站起身,关上门,接着滚动这个意识模糊、呻吟不断的大块头,托起他的双手,在手腕上铐上手铐。

我们走下走廊,左边房间里,一盏小台灯在报纸下亮着昏暗的光。大·斯卑恩把报纸掀开,我们便看到了躺在床上的女人。至少他没有杀掉她。女人身穿肮脏的睡衣,双眼睁开,眼神中既愤怒又害怕。嘴唇、手腕、踝关节、膝盖都被绑了起来,厚厚的棉花塞在她的耳朵里面,一块两英寸的厚板牢牢粘住她闭紧的嘴巴,厚板后传出微弱的气泡声。大·斯卑恩稍稍拉动灯罩,看到了女人脸上的斑驳印记。她的头发染过色,发根已经长出黑色;脸很瘦削,颧骨部分留有刮痕。

大·斯卑恩说:“我是警察,你是格雷布夫人吗?”

女人猛地抽搐,痛苦地望向他。我取出塞在她耳朵里的棉花,对大·斯卑恩说:“你再问一次。”

“你是格雷布夫人吗?”

她点了点头。

大·斯卑恩的手拉住她嘴巴上的胶带,女人的眼睛畏惧地抽搐着。他用力撕掉胶带,立马用手捂住女人的嘴巴。他站在那儿,俯下身来,用左手拿着那条胶带。他是个头大、肤色黝黑、神情淡漠的警察,像水泥搅拌机一样没有情感。

“你保证不尖叫?”他说。

女人勉强点了点头,他才拿开盖在她嘴上的手。“格雷布在哪儿?”他问道。

他把她身上其他地方的胶带也都撕掉了。

她咽了口气,用涂了红色指甲油的手抱住自己的头,边摇头边说:“我不知道,他没有回家。”

“那个大猩猩进来跟你说了些什么?”

“没说什么,”她闷声说道,“门铃响后,我去开门。这个粗鲁的壮汉一进门就抓住了我,把我绑起来后问我的丈夫在哪里,我说我不知道,他就扇了我几耳光。但过了一会儿,他好像又相信我了,问我我丈夫为什么没有开车,我说他常常走去上班,从来不开车。然后他就坐在角落里,一动不动,也不说话,烟都没有抽。”

“他用了这个电话吗?”大·斯卑恩问道。

“没有。”

“你以前见过他吗?”

“没有。”

“穿衣服,”大·斯卑恩说,“你得联系一些朋友,后半夜去投靠他们。”

她盯着他,缓缓坐起来,揉揉自己的头发。

然后,她张开嘴巴,大·斯卑恩再次用力捂住她的嘴。“别喊,”他严厉地说道,“他不会有事的,但我猜如果他真的出事了,你也不会过于惊讶。”

女人推开他的手,起身离开床铺,走到柜子旁,拿出一品脱威士忌。她扭开瓶盖,直接喝起酒来。“没错,”她用自己中气十足的声音粗鲁地说道,“如果为了他妈的,一丁点儿工资,不得不整日给一大堆医生拍马屁,而且到头来几乎赚不了钱,你会怎么做?”

大·斯卑恩说:“我可能会调换血液样本。”

女人眼神空洞地看向他。他则看向我,耸了耸肩膀。“他可能会去卖毒品,”他继续说道,“不会卖很多,只会卖一点点,够过日子就行。”他轻蔑地环视着房间,“穿好衣服,女士。”

我们离开了房间,关上门。大·斯卑恩弯腰看“大下巴”,“大下巴”侧身子躺在地上,一直张着嘴呻吟,没完全失去知觉,但也不清楚周围是什么情况。大·斯卑恩仍然在大厅里,黯淡的灯光下弯着腰,看手掌里黏合剂结下的小块,突然笑起来。他骤然间把胶带贴在“大下巴”的嘴上。

“你觉得我们能让他走动吗?”他问我,“我他妈的才不想背他。”

“我不知道,”我说,“我只是你的帮手。要走去哪里?”

“去能听见鸟叫声,安静的山上。”他冷冷说道。

我坐在汽车脚踏板上,硕大的钟形手电筒挂在两膝盖间。电筒灯不太亮,但对大·斯卑恩而言,这样的灯光足够应付“大下巴”了。我们上方有一个带屋顶的蓄水池,地面就从那里延伸至一个深山峡谷。山顶上的两个房子距我们约半英里远,都是漆黑一片,唯有那天上的月光落在灰泥墙面上。山上很冷,但是空气清新,空中的星星好似一块块抛过光的铬。海湾城上轻轻的薄雾貌似隔得很远,好像在另一个小县一样,但实际上开车十分钟就可以到了。

大·斯卑恩脱下外套,卷起袖口,露出手腕。他毛发稀疏的臂膀在模糊的强光下显得很粗壮。

他的外套放在他和“大下巴”之间的地面上,枪装在皮套里,丢到外套上,枪柄对着“大下巴”。这件外套不在正中间,因此,他们两人之间有一小块空地,细碎的月光照在沙砾上。枪放在“大下巴”的右边,大·斯卑恩的左边。

在一阵漫长、只闻呼吸声的沉默过后,大·斯卑恩说道:“再试试。”他说得很随意,好像正在同玩弹球的人说话。

“大下巴”的脸上有一大片血,我看不清是不是红色的,但是我之前把手电筒的光打在他脸上几次,知道上面有血迹。他的手没有被绑起来,大·斯卑恩之前踹在他腹股沟上的一脚也是很久之前发生的了,疼痛感理应退去不少。他发出聒噪的声音,陡然间翘起左髋骨,重心落在右膝盖上,迅速去抢那把手枪。

大·斯卑恩一脚踢在了他脸上。

“大下巴”滚回到沙砾上,用两只手抓自己的脸,隔着手指失声恸哭。大·斯卑恩走到他身边,踢了踢他的踝关节,“大下巴”便又号叫起来。大·斯卑恩走回放外套和手枪的位置边。“大下巴”稍稍滚动了一下,跪在地上摇了摇头。他的脸上落下几颗硕大的东西,砸到碎石地面。接着,他慢慢站起来,有一点驼背。

大·斯卑恩说道:“站直啊,你很了不起啊,有万斯·康里德给你撑腰,他有财团撑腰,说不定安德斯警长都给你撑腰。我只是个讨厌的警察,没有靠山。来啊,我们来演一出戏吧。”

“大下巴”一个猛冲,要去抢那把枪。他的手碰到了枪柄,然而碰到后枪转了一圈。大·斯卑恩走过去,脚后跟用力踩在他手上碾轧。“大下巴”大声嚷嚷。大·斯卑恩往后一跳,懒洋洋地说道:“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啊,你说是吗?甜心。”

我粗声粗气地说:“天啊,你为什么不给他说话的机会?”

“他不想说话,”大·斯卑恩说,“他不是那种话多的人,他可是个硬汉。”

“好吧,不如直接杀了这个可怜的魔头。”

“想都别想,我又不是那种警察。嘿,莫斯,这家伙觉得我是个虐待狂,经常用铅管揍人,缓解神经性的情绪起伏。你不会让他这么想的,对吗?这是一场公平的格斗,我比你轻二十磅。看,枪在那边。”

“大下巴”喃喃道:“如果我拿了枪,你的朋友会一枪崩了我的。”

“不可能。来吧,大家伙,再比一轮,你还留了几手吧。”

“大下巴”摇摆着身子再次站起来,速度慢得跟爬墙似的,一手抹掉脸上的血。我感到头痛,胃里一阵恶心。

“大下巴”忽地踢出右脚,风驰电掣间,大·斯卑恩抓住空中向他袭来的脚,后退几步。他把“大下巴”的腿拉直后,被拉的这位彪形大汉晃动起另一只腿以保持平衡。

大·斯卑恩健谈地说道:“我刚才的反应没什么不妥。你手套里多的是手枪,我一把都没有。没想到我会这样冒险吧,看看你在这场较量中落到什么境地了。”

他用两手扭转“大下巴”的双腿,眼看大下巴似乎要腾空而起,跌到一旁的身体,眼看“大下巴”的肩膀和脸摔到地上,他却紧抓“大下巴”的腿不放,继续转动。“大下巴”开始拍打地面,发出如动物般刺耳的叫声,头磕在沙砾上,人都快要窒息。他猛地拧了一把“大下巴”的腿,“大下巴”大声尖叫,声音如同床单被撕碎了一般。

大·斯卑恩身子向前,踩在“大下巴”另一只脚的踝关节上,使出浑身力气挤压他握在手中的那只脚,拉扯手中的腿。“大下巴”喘着粗气,同时大声号叫,像一只魁梧年老的大狗在狂吠。

大·斯卑恩说:“别人要是像我这样做,可是有钱拿的。不是几分钱,而是真正的大钱。我应该调查调查。”

“大下巴”喊道:“让我起来!我说!我说话!”

他把“大下巴”的腿又拉开了一些,动了一下“大下巴”的脚,“大下巴”便瞬间瘫软下去,如一只不省人事的海狮。这让大·斯卑恩的步履变得蹒跚起来,“大下巴”的另一只腿瘫在地上后,大·斯卑恩眩晕着走到一旁,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缓缓擦拭自己的脸和手。

“绣花枕头,”他说道,“他喝太多啤酒了。可能因为经常开车吧,这家伙,看上去倒挺健康。”

“他可以拿枪。”我说。

“这是个办法,”大·斯卑恩说,“我们得让他保有自尊。”

他走上前,往他的肋骨上踢。踢了三下后,“大下巴”开始哼叫起来,原本黯淡的眼睛泛起光亮。

“起来,”大·斯卑恩说,“我不会再伤害你了。”

“大下巴”花了整整一分钟才站起来。在饱受一番摧残后,他的嘴卖力张开,这使我想起另一个男人的嘴,于是,我对他的同情立刻烟消云散了。他双手在空中挥舞,想找东西倚靠。

大·斯卑恩说:“我的这位朋友说,没有枪,你就是个软蛋。我可不希望你这样强壮的男人只是个纸老虎。那么,随意使用我的枪吧。”他把皮套轻轻一踢,皮套便滑到外套边,“大下巴”的脚下。“大下巴”弓着肩膀往手枪那儿看。他的脖子再也弯不了了。

“我会说话的。”他咕哝道。

“没有人要你说话,我命令你把手里的枪拿稳。别逼我撂倒你了才肯听话。看,你手里的枪。”

“大下巴”蹒跚地跪下,两手轻轻叠放在枪柄处。大·斯卑恩面不改色地看着他。

“好啊。你现在有枪,又成了个硬汉,能干掉更多女人了。把枪从里面拿出来。”

“大下巴”艰难又缓慢地把枪从皮套里抽出来,跪在地上,双手悬在两腿之间。

“什么?你一个人都不杀?”他嘲弄道。

“大下巴”丢掉枪,啜泣起来。

“嘿,你!”大·斯卑恩朝他吼道,“把枪干干净净地放回原处,就像我自己平时保存的那样。”

“大下巴”的手探了探枪的位置,拿到后慢慢推进皮护套里。这个动作耗费了他仅剩的力气,随后,他直直倒向前方,脸栽到皮套上。

大·斯卑恩用胳膊将他提起,踢他的背,拾起地面上的皮套。他用手摩挲枪柄,把皮套捆上自己的胸膛,接着捡起外套穿上。

“现在,我们要让他和盘托出,”他说,“我不相信我们能让一个不想开口的人说话。有香烟吗?”

我左手伸进口袋,掏出烟盒,抖出一根烟,把烟盒递给他。我按下大手电筒的开关,照亮香烟,还有他伸过来拿烟的粗手指。

“我不需要光,”他说。他摸索着找出一根火柴,划亮火柴,点燃香烟,细细品味。我又熄掉手电筒,大·斯卑恩往山下看,看向大海,海滨的曲线,亮着光的码头都一览无余,“上面的风景比较好。”他又说了一句。

“冷。”我说,“哪怕在夏天也是如此。我想喝一杯。”

“我也是。”大·斯卑恩说,“一喝酒我就不想工作了。”

8.打针人

大·斯卑恩在内外科大楼前停了车,抬头仰望六楼亮着灯的窗户。这幢楼房设计了一连串散热翼,因此每个办公室都有部分空间向外突出。

“天哪,”大·斯卑恩说,“他现在正在楼上,我猜他从来不休息吧。你看看街道边停的汽车。”

我走下车,步行到大楼的大厅入口旁,漆黑的药店前面。一辆黑色长轿车正好停在停车处的对角线位置,好像不是在凌晨三点停过来的,而是大中午就到这里了。

轿车前面的牌照边上有一个医生的徽章,徽章上刻有希波克拉底的手杖和缠绕在上面的蛇。我把电筒探进车子里,照亮证件,看到车主姓名的一部分,又关上手电筒,走回去找大·斯卑恩。

“核对无误,”我说,“你怎么知道那是他办公室的窗户?这么晚了,他会在这儿干什么?”

“摆弄他的小针头,”他说,“我监视过他,所以我知道。”

“为什么监视他?”

他看着我,什么也没说,转过头看车子的后座。“你还好吗,伙计?”

我听到一个厚重的声音,似乎是从汽车里的地毯下传出的一样。“他喜欢开车,”大·斯卑恩说,“这些狂野的家伙都喜欢开车四处转悠。好吧,我先把这辆车藏到小巷子里,然后再一起上去。”

他没有开车灯,直接开车转到大楼的角落处,汽车发出的声响也消失在月色和黑暗中。街道对面是一排高大的桉树,周围有一大块公用网球场。海藻的味道沿着林荫大道,从海边飘来。

大·斯卑恩回到大楼的角落里,我们俩一起走回这个紧锁的大厅门前,敲了敲厚厚的玻璃窗。在一个大青铜邮箱后有一台运营的电梯,远远地发着光。一个老男人从电梯里走出来,走在门前的走廊上,手里拿着钥匙,站着看我们。大·斯卑恩举起他的警徽,男人斜眼看了一眼,一言不发地打开门,等我们进门后又关上。他往回走在走廊上,走到电梯门前,重新调整椅子上的手工坐垫,调整口中的假牙问我们:“你们想干什么?”

他的脸形长,面部阴郁,即使什么话都不说,看上去也满是怨气。他的裤子翻边处磨损了,脚上的黑鞋子也磨坏了后跟,能清楚地看到他患了拇囊炎。他穿的蓝色制服有些大,看上去像待在马厩里的一匹马。

大·斯卑恩问:“奥斯特瑞恩医生在楼上,难道不是吗?”

“这可吓不到我。”

“我没有吓你,”我说,“想吓你的话我就穿粉色紧身裤袜了。”

“对,他在楼上。”老人坏心眼地说道。

“你上次见到格雷布是什么时候?那个四楼实验室的男人。”

“我没有看到他。”

“你什么时候过来的?波普。”

“七点。”

“好吧,带我们去六楼。”

这位老男人飞快地关上电梯门,电梯慢慢升到六楼,他又小心翼翼地火速打开门,像一块灰色的浮木一样坐在那儿。

大·斯卑恩抬手接过老男人挂在脖子上的钥匙。

“嘿,你不能这样做。”老男人说道。

“谁说我不能了?”

老男人愤怒地摇头,一言不发。

“你几岁了?波普。”

“快满六十了。”

“六十才怪。你现在都到多汁的七十岁了吧?你到底怎么拿到电梯许可证的?”

老男人没有任何回应,咬了咬自己的假牙。“这样更好,”大·斯卑恩说,“还是像这样一言不发吧,所有事儿就都不会泄露出去了。下楼,波普。”

我们走出电梯,电梯在密闭的竖井里静静地下落。大·斯卑恩看着走廊,摇了摇挂在钥匙环上的万能钥匙。“现在听好了,”他说,“他的套房在最后面,有四个房间,其中一个会客室是由一个办公室一分为二后改装而成的,另一个会客室属于临近的住户。除了接待室,在大厅墙内有一道狭窄的走廊、两个小房间和医生的卧室。明白了吗?”

“明白。”我说,“你打算怎么做?盗窃?”

“在他妻子死后,我派人监视他一段时间了。”

“真遗憾,你怎么没派人监视办公室里的红发护士。”我说,“她就是今晚被杀害的那个女人。”

他面无表情,睁着自己深邃的黑眼睛,缓缓看向我。

“或许我会这样做,”他说,“如果我有机会的话。”

“见鬼,你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我说着,盯着他的脸,“这还得我告诉你。”

他仔细思考了我说的话,“好吧,我估摸着我看她穿白色的护士服,和看她死后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的样子,没反应过来是同一个人。”

“当然。”我说着,依旧盯着他看。

“好的,你现在去敲医生办公室的门,从末端往旁边数,第三扇门。他一开门,我就潜入会客室,进去后就能把他说的话听得一清二楚了。”

“听上去是可行的,”我说,“但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我们走在走廊上。实木材质的门都安装得很严实,透不出一点光来。我把耳朵贴在大·斯卑恩刚才说过的那扇门上,听到里面传出细微的响动。我向走廊末端的大·斯卑恩点了点头。他缓缓把万能钥匙塞进锁里,我用力拍门,看着他进门。他完全消失在我的视野后,在他身后的门紧接着关上了。我又继续拍打我身前的门,突然间,门开了,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距离我一英尺的地方,吊灯的光洒在他惨淡的沙色头发上。他身着衬衣,手里提着一个扁平的皮箱。他身形十分瘦削,暗褐色的眉毛,心事重重的眼睛,修长漂亮的双手,悉心修剪打磨过的指甲,指尖不锐也不长。

我说:“你是奥斯特瑞恩医生吗?”

他点点头,喉结在自己精瘦的喉咙里缓慢游离。

“我这个时间前来拜访有些滑稽,”我说,“但要在平时遇到你很困难。我来自洛杉矶,一个私家侦探,受哈里·马特森委托。”

他要么真的毫不意外,要么太擅长掩藏自己的情绪,这句话对他一点影响都没有。他的喉结又转了一会儿,拿着皮箱的手移动了一下,有些茫然地看了眼皮箱后便往回走。

“我现在没空和你聊天,”他说,“你明天再来。”

“格雷布也这样跟我说。”我说。

听到这句话,他大吃一惊。他既没有尖叫,也没有瘫软在地上,但我能看到这句话刺激到了他。“进来。”他声音浑厚地说道。

我走进屋子,他关上门。屋子里有一张黑玻璃桌。铬制的椅子上铺有粗羊毛垫。旁边房间的门半开着,里面漆黑一片。我看到铺在检查台上的白色床单,还有检查台底部类似马镫的东西。我没有察觉到那个方向有什么动静。

黑色玻璃桌上有一块干净的毛巾,毛巾上面有一打皮下注射器,墙边有一个正在工作的电动消毒柜,里面一定还有一些针头和注射器。我走上前,观察这个消毒柜;这位身材高大、指甲细长的男人走到自己桌子后坐下。

“来这里打针的人可真多。”我说,抽出一张离桌子最近的椅子。

“你来这里干什么?”他的声音依旧沉重。

“关于你妻子被谋杀的事儿,我能帮上忙。”我说。

“你真善良,”他淡定地说道,“帮什么忙?”

“或许我可以告诉你凶手是谁。”我说。

他的神情古怪失常,似笑非笑地露出自己的牙齿。然后,他耸耸肩,说话的语气平淡无奇,就好像我们在讨论天气一样。“你人真好。我以为她是自杀,验尸官和警察也似乎都和我想法一样。不过当然,一个私家侦探……”

“格雷布可不这样想,”我没有刻意说出真相,“这个化验员把你妻子的血液样本换成了沾染一氧化碳的样本。”

他暗褐色眉毛下的双眼遥远,深邃而哀伤,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你没有见到格雷布,”他说,声音中似乎饱含窃喜,“我碰巧知道他中午去了东边,他的父亲在俄亥俄州去世了。”他站起身来,走向电动消毒柜,切掉电源,又走回椅子边,打开扁平的烟盒,抽出一根叼在嘴里,把烟盒推到我面前。我也抽出一根烟,斜眼看向那边漆黑的检验室,但和上次一样,什么都没有看到。

“真有趣,”我说,“他的妻子都不知道这回事,“大下巴”也不知道。“大下巴”今晚把她绑在床上,和她一起等格雷布回家,想等他回来后干掉他。”

奥斯特瑞恩医生此刻茫然地看着我,手在桌子里面摸索火柴,接着打开侧边抽屉,抽出一把白色手柄自动小手枪,握在手中拿好。然后,他用另一只手把火柴盒扔给我。

“你不需要这把枪,”我说,“我们只是做一笔交易,你不会吃亏的。”

他拿走嘴里的烟,扔在桌子上。“我不抽烟,”他说,“只是保持一下必要的姿态。我很高兴听你说不用掏枪,但我宁愿拿在手里用不上,也不要在该用的时候拿不到。现在可以说了,“大下巴”是谁?在我报警之前,你还有什么其他重要的事要对我说?”

“我来告诉你,”我说,“我来这儿就是想告诉你,你的妻子在万斯·康里德俱乐部玩了很多次轮盘,你靠那么多小针头赚的钱,都快被她输光了。还有传言她和康里德的关系非比寻常。你整晚不在家,忙得尽不到她丈夫的责任,可能不在意这件事。但是你应该很喜欢钱,不然不会为了钱做这么冒险的事儿。我等会儿再说这个话题。”

“你妻子死亡的那个晚上,在康里德俱乐部里变得歇斯底里,有人派你过去,你给她的胳膊打了一针让她安静下来。康里德送她回家后,给你办公室的护士,海伦·马特森——马特森的前妻打了电话,让她去你家确保妻子的状态。之后,马特森在车库发现她死在车下,他联系了你,你联系了警长。然后,人们便对这件事绝口不提,如一个善于表达的南方议员突然间保持缄默,不再要求属于自己的权利。但是第一目击者,马特森的手里有些把柄。不过他没能幸运地把这个把柄兜售给你,毕竟你低调行事,胆量惊人,而且你的朋友,安德斯警长可能告诉过你,他的所见所闻构不成证据。所以马特森想着法子要敲康里德的竹杠,因为他揣测,如果这个案子在严苛的大陪审团加入之前就公开审理的话,康里德的赌窝铁定脱不了干系,如此一来,康里德的店只能关门大吉,他身后的股东们也会痛恨他并且撤资。”

“所以康里德不喜欢马特森的如意算盘,要一个名叫莫斯·洛伦兹的家伙提防马特森。他是市长现在的司机,也是康里德曾经的左膀右臂,我叫他‘大下巴’。马特森丢了执照,被赶出海湾城。不过他也有自己的脾气和贪婪,抢劫了一家洛杉矶的公寓后,还是没有放弃尝试。然而公寓里的经理知道了他的来头——我不明白他是怎么知道的,但洛杉矶的警察会查明这一切,将他一军。今天晚上“大下巴”去了城里,杀害了马特森。”

我没再说下去,看着这个高瘦的男人。他的表情波澜不惊,眼睛眨了数次,翻转手中的手枪。办公室里十分安静,我用心聆听隔壁房间的呼吸声,但什么也听不到。

“马特森死了?”奥斯特瑞恩慢条斯理地问我,“我希望你一定不要把我和这件事儿联系起来。”他脸上泛起微弱的光。

“嗯,我不知道。”我说,“格雷布是你整个部署中最弱的一环,有人派他今天出城——要足够快,赶在马特森被杀之前,可能就是在中午吧。也许有人给了他钱,因为我看过他住的地方,环境不怎么好。”

奥斯特瑞恩医生迅速说道:“康里德,去他妈的!他今早给我打电话,告诉我格雷布出城了。钱是我给的,但是……”他停止了说话,看上去在生自己的气,然后又往下看手里的枪。

“但你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相信你,医生,我真的相信你。把枪放下,可以吗?放下一会儿就好。”

“你继续,”他紧张地说道,“继续说你的故事。”

“好吧。”我说,“还有更多呢。首先,洛杉矶的警察发现马特森的尸体,但他们在明天之前是赶不到这儿的,原因有两个:一、天色已晚;二、当他们把所有故事串在一起后,就不再想破这个案了。康里德俱乐部在洛杉矶市内,大陪审团平常爱去那儿玩。他们会抓住莫斯·洛伦兹,莫斯将避重就轻地认罪,在昆廷监狱坐几年牢。法律要有约束力,就会以这种方式惩罚过错。其次,我要说的是,我怎么知道是“大下巴”所为的。是他告诉我的。我和一个朋友去找格雷布,发现“大下巴”蹲坐在黑暗中,把格雷布夫人严严实实地用胶带束缚在床上。我们把他带上了山,踢了他几脚后他就道出了真相。我挺为这个穷小子遗憾的,杀了两个人,一分钱都没得到。”

“两个人?”奥斯特瑞恩先生不可思议地问我。

“我过会儿再跟你说这个。现在你知道我的立场了,马上就归你告诉我,是谁杀害了你的妻子。有趣的是,我会相信你说的话。”

“我的天啊!”他轻声说道,“我的天!”他拿起枪对准我,但我还没来得及躲开,他就在顷刻间丢掉了手枪。

“我是个奇迹,”我说,“我是著名的美国侦探——不收钱的那种。我从没有跟马特森交谈过,尽管他想雇我。现在我将告诉你他有你的什么把柄,你妻子怎么死的,你为什么没有杀了她。像维也纳警察一样,从细枝末节开始交代。”

他并不诧异,静止的嘴里发出一声叹息。他的脸惨白苍老,黯淡的沙色头发盖在自己瘦弱的头骨上。

“马特森有一只你名下的绿色天鹅绒舞鞋,”我说,“是你妻子在好莱坞的弗斯科勒专门定制的,鞋子上有她的电话号码尾数。鞋子全新,没有丝毫磨损痕迹,他们给她做了两双一模一样的鞋。马特森发现她时,她的脚上穿了一只绿色舞鞋。你知道他是在哪里发现她的——车库的地面。要从那里去房子的侧门,必经一条混凝土小道。所以她不可能是穿那双鞋子走过去的,而是被别人抬过去,被人谋杀。不管是谁给她穿的舞鞋,他拿到的都是一只新鞋和一只旧鞋。马特森发现后偷走了其中一只。当你派他进屋给警长打电话时,你偷偷溜到车库,拿出另一只她已经穿过的舞鞋,穿在她的脚上。你知道马特森一定偷走了一只鞋,我不清楚这件事你有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对吧?”

他把头埋低了半英寸,身体轻微地颤抖起来,但握住骨柄自动手枪的手并没有颤抖。

“下面说说她是怎么被谋杀的。格雷布是某人的心腹之患,这证明了你的妻子不是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她被放在车子底下的时候,就已经死了。我猜她死于吗啡,我承认这是一个大胆的假设,因为唯有这个死亡原因会迫使你包庇凶手。对于手头有吗啡,且有机会用到吗啡的人而言,置她于死地毫不费力。他们只需要在你给她注射吗啡的当晚,当场再注射一次致命的剂量就可以了。然后你回到家里,发现她已经死了。你必须为凶手做掩护,因为你做的就是吗啡生意。”

他此刻朝我微笑,嘴角泛起的笑意有如挂在天花板上的蜘蛛网一样微弱,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笑了出来。“我对你所说的很感兴趣,”他说,“我想我会杀了你,不过你的确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我用手指着电动消毒柜:“在好莱坞有二十来个像你这样给人打针的医生,每晚提着皮箱四处奔波,皮箱里装满上了药水的注射器,用来给瘾君子和醉汉打针,让他们暂时摆脱疯癫。他们中偶尔有人变成瘾君子,就会有麻烦出现。如果你没有照看好他们,也许你注射过的大多数人都会坐牢,或者进精神病院;如果他们有工作,也必然会失去工作,他们中有部分人从事的还是体面的好工作。但这些后果对你而言也有危险,因为但凡有人落魄,他都可以赖着联邦政府来调查你,一旦他们开始调查你的病人,发现谁愿意揭露你,你就完了。你努力想要自保,但是部分麻醉剂并不是通过合法渠道所得的,我推测康里德为你搞定了部分药品的货源,所以你愿意让他夺走你的妻子,拿走你的钱。”

奥斯特瑞恩近乎毕恭毕敬地对我说:“你没有隐瞒太多吧,是吗?”

“我为什么要隐瞒?这只是男人间的谈话,我无法证明自己所说的一切。马特森偷走的那只鞋可以证实自己的清白,但是在法庭上算不上证据。即便把格雷布送上法庭做证,任何一个辩护律师都可以像耍猴儿一样地对付他。只是你要想保留自己的行医执照的话,可能要大费钱财。

“所以我最好现在就给你一部分钱,对吗?”他语气轻飘飘地问道。

“不,用你的钱给自己买份人身保险吧。我还有一点没有说完,就我们两个男人站在这儿,你承不承认,是你杀了自己的妻子?”

“我承认。”他回答得直截了当,好像我刚才不过在问他有没有香烟。

“我猜到了你会承认的。”我说,“但你没必要这么做。你知道那个聚会确实害你妻子丧了命,因为你妻子当时挥霍无度,惹怒了其他玩乐的人;你妻子也知道马特森了解的事情,想凭一己之力敲诈康里德。于是,某个女人被干掉了——昨晚,在布雷顿大道上,你无须再掩护那个女人。我看到了她壁炉架上的照片——‘给你我全部的爱——利兰’。照片被我藏了起来,你别再包庇她。海伦·马特森已经死了。”

枪声响起,我往旁边走开,离开自己的椅子。我之前还在想,他应该不会向我开枪,虽然只是自欺欺人,但我还是不太相信他刚才朝我开了枪。椅子翻了,我的手和膝盖撑在了地上,接着,一声更大的枪声从放诊疗台的黑房间里传来。

大·斯卑恩走出门,硕大的右手持着他那把冒烟的警用枪支。“男孩儿,刚才是枪声吗?”他站在那儿,咧嘴笑着说道。

我站起身来,朝桌子对面看过去。奥斯特瑞恩医生在那儿纹丝不动地静坐着,左手托住右手,轻轻摇摆。他手里没有枪,我沿地板看,发现他的枪在桌子的一个角落处。

“天啊,我都没有想要打他,”大·斯卑恩说道,“我只是打那把枪罢了。”

“你真幽默,”我说,“设想一下,如果他要打的是我的脑袋呢?”

大·斯卑恩平静地看着我,脸上留下一抹笑。“我会告诉别人是你自找的。”他怒气冲冲地问我,“跟我隐瞒那只绿色舞鞋的事,你是怎么想的?”

“我厌倦了做你的傀儡,”我说,“想自己搞出点名堂。”

“你说的那些是事实?”

“马特森有一只舞鞋,这绝对能说明些什么。既然我已经串起了这些故事,我想这些都应该是事实。”

奥斯特瑞恩缓缓从自己的椅子上起身,大·斯卑恩晃着手里的枪指向他。这个瘦削憔悴的男人慢慢摇头,走到墙边,靠在墙上。

“我杀了她,”他的声音死气沉沉,对自己说道,“不是海伦的错,是我杀了她……报警吧。”

大·斯卑恩面部扭曲,弯腰拾起那把骨柄手枪,扔进自己的口袋,把自己的枪放回胳膊下,坐在桌子上,将电话拉到自己面前。

“我要踢重案组警长出局,拭目以待。”他慢条斯理地说。

9.有勇之士

小个子警长跳着进门,帽子倒扣在脑袋上,两手插在一件湿了的薄外套口袋里,放在衣服右手口袋里的那只手,看上去好像握着什么又大又重的东西。在他身后有两个便衣警察,其中一个人是威姆斯,那个在河鼓大道上尾随我、身材矮胖的肥脸男人。肖蒂,那个我们在阿尔圭洛大道上丢掉的,穿制服的男人站在最后。

安德斯警长进门后走了几步便停了下来,不满地朝我笑了笑。“听说你在镇上玩得特别开心。威姆斯,把他的手铐起来。”

肥脸男人在他身边踱步,从左臀口袋里掏出手铐,油腔滑调地说道:“很高兴再次见到你——出丑的样子。”

大·斯卑恩靠在检查室门边的墙上,嘴里叼一根火柴,静静地在一旁看着。奥斯特瑞恩医生又坐回自己的座位,双手抱头,眼睛盯着黑色桌面,还有桌子上包在皮下注射器外的毛巾、黑色的小万年历、钢笔和英雄人物的小装饰品。他面如死灰,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似乎呼吸都停止了。

大·斯卑恩说:“别这么着急,警长。这小子有些朋友今晚在洛杉矶,调查马特森的谋杀案。这个小记者的姐夫是个警察,你不知道吧。”

警长下巴微微动了一下。“稍等,威姆斯。”他转过身看大·斯卑恩,“你是说他们知道海伦·马特森是在镇里被杀的?”

奥斯特瑞恩医生的脸猛地抽动,变得憔悴又扭曲,整个脸都塌在手上,长长的手指包住自己的一整张脸。

大·斯卑恩说:“警长,我说的是哈里·马特森。他今晚,不,按现在的时间看是昨晚,在洛杉矶被莫斯·洛伦兹杀害。”

警长抿着嘴,似乎快要把自己的下唇咬进嘴里。他问我:“你怎么知道的?”

“我和这个私家侦探拦截了莫斯。他开始躲在一个名叫格雷布的男人家里,格雷布就是处理奥斯特瑞恩血液样本的化验员。他躲在那儿,是因为似乎有人准备公开奥斯特瑞恩的死因,让市长重视这里的变化,吸引市长在鲜花的簇拥下前来演讲。如果格雷布和马特森一家人没有受到关注,事情很可能会这样发展。看样子,尽管马特森夫妇离了婚,还是合作起来要敲诈康里德一把,最终被康里德干掉了。”

警长转过头,对他的助手怒吼道:“滚到大厅去等我。”

那位我不认识的便衣男人打开门便出去了,威姆斯犹豫片刻后紧随他的脚步。肖蒂的手正要推门时,大·斯卑恩说:“我想要肖蒂留下。肖蒂是个体面的警察,与那两个最近和你同流合污、贪污受贿的警察不一样。”

肖蒂松开门,走到一边靠在墙上,捂着嘴笑。警长脸色突变,吼叫道:“谁让你负责布雷顿大道的死亡案了?”

“我自己安排的,警长。那天电话接通后差不多一分钟的时候,我在侦探办公室里,和康里德一起。他还叫上了肖蒂,那时我和肖蒂都已下班。”

大·斯卑恩咧开嘴,冷冰冰,又懒洋洋地笑着,这既不是被人逗乐,也不是扬扬得意,只是一个简单的咧嘴笑。

警长火速从外套口袋掏出手枪,这是把长一英尺的正规单发左轮手枪,他的握枪姿势看上去很娴熟。他严肃地问道:“洛伦兹在哪儿?”

“他躲起来了,但我们随时可以叫他过来见你。我不得不让他吃了点苦头,他才说话。就是这样。侦探先生?”

我说:“他说了些不知真假的话,但也算是在合适的地方发声。”

“我就喜欢听别人这么说话,”大·斯卑恩说,“警长,您不该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这件凶杀案上。您手下那些小兵小将只会到处奔走,除了去公寓现场,敲诈一个人住的女性,一点警察的工作都不会做。现在,您把任务交给我,给我派八个帮手,让我来展示一下正经的警察工作是什么样的。”

警长低头看自己手里的大枪,又看看奥斯特瑞恩医生埋下的头。“那么,是他杀了自己的妻子,”他语气温和地说,“我猜到有这个可能,但是不相信他会这么做。”

“现在别信,”我说,“海伦·马特森杀了他的妻子,他自己是知道的。他替她隐瞒,你替他隐瞒,但他现在还是愿意掩护她。爱情对于某些人而言就是如此。警长,在这个镇上,一个女孩杀了人,会把自己的朋友和警察都牵扯进来,让他们替自己掩盖真相,然后着手敲诈那些帮她摆脱麻烦的人。”

警长咬了咬自己的嘴唇,目露凶光,但是他依旧在仔细思考。“难怪她被除掉了,”他轻轻说着,“洛伦兹……”

我说:“好好想想,洛伦兹并没有杀海伦·马特森。他说他杀了人,但那是大·斯卑恩下手太重,打得他受不了了才承认的,那种时候,问他麦金莱是不是他杀的,他都会承认。”

大·斯卑恩挺了挺靠墙的身子,两手懒洋洋地插在西装口袋里,双腿叉开,帽子下露出一缕黑发。

“哈?”他近乎温柔地问道,“怎么回事?”

我说:“洛伦兹没有杀海伦·马特森,原因有几个。第一,杀人这种麻烦事,超出他的心理承受能力,他最多将她打晕。第二,他不知道万斯·康里德暗中通知了奥斯特瑞恩医生,悄悄地要格雷布离开了小镇。现在,万斯·康里德已经北上,自己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如果洛伦兹连这些都没有了解清楚,他必然不知道海伦·马特森的任何事情。尤其要说明,海伦·马特森只是努力想找康里德,但从没有真正当面对峙过。海伦·马特森告诉我她醉了,说的都是实话。康里德才不会那么傻,冒险派一个被她的邻里看一眼就能记住的打手去她的公寓,将她打晕。在洛杉矶杀掉马特森又是另一件事儿了,那儿离这里相当远。”

警长坚定地说道:“康里德俱乐部在洛杉矶。”

“名义上是这样,”我承认道,“但是从地理位置和客户群体来说,这个俱乐部就在海湾城外,是海湾城的一部分,还帮助运作这座城市。”

肖蒂说:“这可不是同警长说话的态度。”

“别理他,”警长说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别人这样同我说话了。”

我说:“你问问大·斯卑恩,是谁杀的海伦·马特森。”

大·斯卑恩笑起来,声音刺耳。他说:“当然,我杀的她。”

奥斯特瑞恩医生的脸从手上挪开,缓缓转过头来看他。医生的脸毫无生气,面如死灰,和那个面无表情的大个子警察一样。然后,他伸出手,打开桌子的右手边抽屉。肖蒂弹出自己的手枪说道:“住手,伙计。”

奥斯特瑞恩医生耸耸肩膀,悄悄从抽屉里拿出一瓶酒,酒的宽瓶口上塞着一个玻璃塞。他扭出玻璃塞,举起酒瓶凑到自己鼻子前。“我只闻闻味道。”他没精打采地说。

肖蒂放松下来,枪扔进自己的口袋。警长盯着我,咬了几下嘴唇。大·斯卑恩两眼空空,什么也没看,优哉地咧着嘴笑。

我说:“他觉得我在开玩笑,你觉得我在开玩笑。但是我并没有说笑。他认识海伦,熟悉到给她的镀金香烟盒上都有自己的照片。我看到过,是一张做工一般的手工着色照片,在那之前我只见过他一次。她告诉我,照片上是一个断绝了关系的老相好。后来我才想起来照片上的人是谁。但是他隐瞒了认识她的事实,今晚的诸多表现也不像一个警察应有的。他带我摆脱麻烦,和我一起奔波,不是为了做一个好警察,而是想查明在当我出现在总部楼下时,已经了解了什么情况。他把洛伦兹打个半死,也不仅仅是为了逼他说出真相,而是想要洛伦兹说出自己想听到的话,包括承认自己杀害了海伦·马特森,这个洛伦兹压根不认识的女孩。”

“谁给总局打了电话,禀告凶杀案?大·斯卑恩。谁在之后立马走进来,着手调查?大·斯卑恩。谁在嫉妒和狂怒之中抓花了女孩的身体,只因她为了更好的前程抛弃他?大·斯卑恩。哪个警察无所不能的右手指甲里还残留血迹和表皮?大·斯卑恩。来看看,我留下了一些。”

警长的头好像在枢轴上一样,慢慢转过来。

他吹了一声口哨,其他帮手便回到房间里。大·斯卑恩没有走动,残存的些许笑意静止在了脸上,这个空洞的笑容不代表什么,看上去好像永远不会消散似的。

他安静地说道:“我还以为你是我的朋友。好吧,侦探,我要说明一下,你的想法很疯狂。”

警长突然说道:“这说不通啊。如果真的是大·斯卑恩杀了她,那么他就是努力要陷害你的人,但后来他又帮你逃脱了陷阱。这是怎么回事呢?”

我说:“听我说。你可以调查出大·斯卑恩有多了解这个女孩;调查出他今晚的多少时间没有说明,并要他解释清楚;检查他手指甲里是否有血液和表皮,细致地查出这些血液和皮肤是否属于那个女孩,这些痕迹是不是在他打洛伦兹、打任何人之前就已经出现了。他没有抓洛伦兹的身体。这一切是你需要知道,也能使用到的证据——除了认罪,我想你是得不到他的供认的。”

“至于陷阱,我认为大·斯卑恩是随女孩去的康里德俱乐部,也可能是他知道她去了那儿后,自己去的。他看到她和我一起走出酒吧,我带她坐上我的车后,十分生气,于是用电棒击晕了我。女孩见状十分害怕,不得不帮他把我送到她公寓里面。这些我一点都不记得,要是能记得就好了。他们以某种方式把我送上楼,之后他们俩打了一架。大·斯卑恩把她打倒在地,接着蓄意谋杀了她。他愚蠢地想让她看上去是被人先奸后杀,而我就是那个替罪羔羊。之后,他溜之大吉,报警,主动参与调查。我没有在那儿被抓住,在碰到他们之前逃出了公寓。”

“这时他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件蠢事儿。他知道了我是洛杉矶来的私家侦探,同多利·金凯德谈过话,从他认识的那个女孩口中得知我要去见康里德。他也许轻而易举地知道了我对奥斯特瑞恩的案子怀有兴趣,于是,他一路跟随我,认真协助我调查,听了我的故事,给自己找到一个比我还合适的,杀死海伦·马特森的替罪羊,把那场愚蠢的表演变成一出巧妙的好戏。”

大·斯卑恩没有声调起伏地说道:“我马上接他说的话解释解释。可以吗?警长。”

警长说:“再等一分钟。究竟是什么让你怀疑大·斯卑恩的?”

“他指甲底下的血和表皮,他对待洛伦兹的粗鲁方式,那个女孩告诉我他们曾恋爱过,他却装作不认识她的事实。我还需要什么别的线索?”

大·斯卑恩说:“这个。”

他从口袋下,用那把从奥斯特瑞恩医生手中抢过来的骨柄手枪朝我开枪。从口袋底下开枪需要一个普通警察所不具备的经验。这颗子弹打到我头上一英尺的地方,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奥斯特瑞恩医生迅速站起身来,那只拿棕色敞口大酒瓶的右手挥向大·斯卑恩的脸。一股无色液体溅到他的脸上,灼伤他的脸,换作其他人一定会失声尖叫。大·斯卑恩的左手在空中挥动,口袋里的枪又响了三下,奥斯特瑞恩医生便随之摔到桌角对面,重重倒在地上,离得很远。枪声依旧不断。

房间里的其他男人通通跪在了地上,警长匆匆亮出自己的单发左转手枪,往大·斯卑恩的身体上开了两枪,这把枪一枪就能致命。大·斯卑恩的身体蜷在空中,像保险箱一样重重栽在地上。警长走上前,跪在他身旁静静看着他。他站起身,回到桌子边后又走到奥斯特瑞恩医生身边,伏在一旁。

“这个还活着。”他厉声说道,“报警,威姆斯。”这个身材矮胖的肥脸男人走到桌子另一边,抢过电话就开始拨号。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酸臭刺鼻、皮肤灼伤后难闻的味道。我们又站起来了,小个子警长两眼空洞地看着我。“他刚才不该想你开枪,”他说,“你所说的证明不了什么,我们也不会让你证明什么。”

我一言不发,威姆斯挂掉电话后再次看向奥斯特瑞恩医生。

“我觉得他死了。”他在桌子后面说道。

警长依旧看着我。“你真的太冒险了,达马斯先生。我不知道你心里打的什么算盘,但我希望你喜欢自己的筹码。”

“我很满意。”我说,“我希望能回到我的雇主被杀害之前,同他谈话,但我想我已经为他做了能做的一切。要命的是我喜欢大·斯卑恩,他是最有胆量的人。”

警长说:“如果你想了解胆量,有朝一日尝试一下当小镇警局的警长吧。”

我说:“好的。警长,你跟他们说一下,在大·斯卑恩的右手上系一条手帕,现在你可能需要那里的证据。

在阿圭罗大道上,警笛声从远处呼啸而来,声音微弱地穿过紧闭的窗户,如一只在山上的北美狼,如泣如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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