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渐平时不这么说话,但这次不知道自己怎么说能把它说明白,才只把话说了一半。
丁一向后跳之前说的那句,是房东跳楼证明自己身份之前说的话;而他倒栽葱扎进后面那垃圾筐之后说的,则是房东又弹上来之后,甄渐在心里想的事情,而并不是房东亲口说出来的。
如果他只说了前面那一句,甄渐还能解释为丁一其实是房东伪装成的,他通过这件事来暗示自己的身份。但有了后面那一句,这种解释就不成立了,除非说房东其实是甄渐肚子里的蛔虫,连他想什么都能猜出来,哪怕是这种离题千里八竿子打不着的想法!
所以他只说了个“知道啊”就停住了,然后赶紧又否认起来:“不,不知道,真不知道。”
李金山狐疑地看着他,像是在猜测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甄渐赶紧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决定这件事以后再说,对李金山说道:“那啥,咱们先走吧,此地不宜久留,就算追兵不上来,也别留在这里太久。”
说着,他指向了丁一,而丁一的双腿像是在配合他一样,一下子停止了“舞动”,耷拉了下来。
丁一可能是死了,但他俩都没有把他拉出来检查一下的勇气。
甄渐的意思很明白,再不走的话,怕是咱俩也要被熏死在这里了。
李金山没说话,只是冲他竖了个大拇指,然后点点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冲进垃圾场深处,猛地拉开这垃圾储藏间最深处的大门,再一次以翻滚的红烧狮子头的样子冲刺起来。
刚开始甄渐还挺纳闷儿,这胖子刚才话还挺多的,怎么一下子就沉默寡言起来,甚至以手势代替发言了?
这疑问只持续了一瞬间,他就得到了答案:因为这里比垃圾储藏间更恶心,不仅到处是垃圾,甚至还有大堆大堆的马粪——看样子整个地下之王的垃圾,都是从这里运走的,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狠人,才能胜任这项屌得不行的工作还不吐出来!
好在这条路并不长,大胖子李金山跑得也足够快,只过了两三分钟就冲到了外面,一股新鲜至极的微风吹来,直接吹散了他们身上的所有味道。
李金山扶着膝盖,狠命大口喘气,想把刚才损失的氧气都补回来,手不由得一松,甄渐便“啪叽”一下掉在地上。
甄渐也什么都没干,也扶着大概距离地面只有五厘米高的膝盖,大口喘气,随即才发现自己竟然能彻底控制身体了。
明明他在出来之前还只能扭扭头,现在却行动自如,简直就像是原本只有路人甲实力的男主角突然打通任督二脉、获得绝世武功一样的奇迹。
看那些武侠小说里的写的,想变牛逼或者想治伤治病都需要打通任督二脉,可他们都是让另外一个大高手或者用什么武林秘籍打通的,哪有像甄渐一样被臭气熏通了任督二脉的?
如果不是李金山看着比他还惨,甄渐真想锤爆这个红烧狮子头。
此时已经是深夜,天上挂着一轮硕大的月亮,却没有星星。甄渐估摸着,这个世界月光的强度大概是地球的两三倍。在这种月光强度下,看不到星星也正常。
虽然他们出了山洞之后就是一大片杨树林,一阵微风吹过,白雪一般的杨絮纷纷扬扬地飘得到处都是。
看起来,这个世界正是春末夏初的时候,要不了几天就该彻底热起来了。
甄渐喘了好一会儿,才问道:“怎么走?”
李金山分辨了一下,指向右前方:“我在那边藏了一辆马车。”
看起来这胖子早就做好了万全的准备,不光提前探好了路,甚至还在任何可能用得上的出口都备上了交通工具,甚至包括这种恶心死人的地方。
“教廷的人不会追来吧?那么恶心的路。”
“难说,那帮狂热分子,嘿,为了他们的神连命都可以不要,何况一点臭气了。”李金山把一直扣在头上的麻袋拽了下来,又把甄渐放在他肩膀上,迈大步向马车方向走去。
甄渐这才发现,这位公爵大人也是黑头发,长相嘛,若是瘦掉三百……不,五百斤的话,大概也是个帅哥。
不过胖也有胖的好处,至少甄渐在他肩膀上呆得就很舒服,只要抓着点他的头发,防止被摔下去就行了。
大胖子没弄错,在他走了一分钟之后,确实隐约看到远处有一辆破马车。
这马车相当寒酸,拉车的是一匹比玳瑁猫花色都斑驳的瘦马,马屁股后面的尾巴毛都快秃没了,在那里“刷刷”地来回甩,也不知道这种没毛尾巴能不能轰走蚊子。
车厢是不可能有的,就是两个轮子上架了几块木板,勉强钉出一个长方形来。
“这就是你的马车,你应该挺有地位的吧?”甄渐问。
“嘿,大小算个公爵,全大陆最大国家的。”大胖子走向马车。
“你就不能弄匹好马,这匹都成什么样子了?”
“说什么呢,这可是我的爱马。当年我妈怀我的时候,就天天骑着它兜风,后来就把它传给了我,这老伙计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李金山温柔地抚摸着马的鬃毛,顺手揪了一把草叶子喂它吃。
甄渐看着他起码有三十五岁的长相,突然觉得长寿也不一定是什么好事,比如这匹马一定是倒了八辈子霉才能活这么久。
“这马都这么老了,你还让它拉车,直接骑着跑不更好吗?”甄渐说话的时候,恰好刮起一阵大风,吹得树叶“哗啦哗啦”好一顿响,还差点把他从大胖子肩头掀下去,吓得李金山连忙捂住了他。
“你说什么?风太大,我没听清。”李金山问,一屁股坐到马车上,压得木板“嘎吱嘎吱”响,估计他再胖一斤,就能把车坐塌了。
“没什么,你多少斤?”甄渐听着木板的呻吟,觉得自己已经得到答案了。
“五百整。”
“一点儿不多?”
“不多啊,因为秤就能称出五百斤。”
果然如此,要是让这马拉车呢,没准它还能跑两步;要是让它驮着李金山呢,怕是一屁股下去就上天堂了。
你让一个一百岁的老寿星扛一百斤大米上六楼,跟让这匹老马驮着这位公爵大人,是差不多同样造孽的事儿。
“你就不能弄辆好点儿的车?”
“哼,这可是我六岁那年亲手*****车,‘无限疾风号’!”李金山很嘚瑟地说,用力抖了抖缰绳,“驾!”
只见那老马像是早已掌握了诀窍一样,迅速低下了头,四个蹄子一阵猛刨,终于让这辆在地球上用来拉泔水都嫌破的“无限疾风号”慢慢跑了起来。
“快如疾风,迅若闪电!嘿——哈!”李金山兴奋地大呼,手里的马鞭在头顶上不停地转着圈。
甄渐是彻底服了这胖子公爵,都说人心宽体胖,这位的心一定比太阳还宽阔,才能在如此紧急的情况下,喊出这么欢快的样子来。
毕竟他们现在的“车速”,跟轮椅飙车都是稳输的。也幸好这马跑不快,不然就这四处树根和土坷垃的林间土道,能把李金山这红烧狮子头颠碎成四喜丸子。
好在这里距离大道很近,才颠簸了三两分钟,他们就来到大道上。
这大道虽然不像地球上的柏油路那样平整,却也能满足马车的行驶需求,至少甄渐不用担心自己会猛地一下窜起半尺高。
“咱们这么慢,不会被教廷的人追上吗?”甄渐问。
“追呗,反正咱俩现在不在地下之王里,追上又能怎么样,无凭无据的还能杀了我李金山不成?”
“可我还在你手里啊。”
“装死,你之前装的不是挺像的嘛,还得让我用垃圾筐吓唬你。”
甄渐撇嘴,他就知道当时这胖子是故意的。
不过也对,哪怕是神权高于王权的时代,教廷想弄死个公爵,也得有明面上说得过去的理由,否则会立刻激起所有王国的反弹。无论教廷有多强大,面对整个大陆所有国家的军事“反叛”,也够它喝一壶的了。
至于现在嘛,只要死不承认就行了。
于是,他又想起之前没问明白的那个问题。
“红色魔女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