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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杯酒释人生(1)

杯酒释人生

近日得闲,再次捧读《李太白全集》,心绪如潮。我寻思,如果时空能够穿越,李太白定然是当今最有资格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伟大诗人。

一代诗仙,性情豪迈,以酒为媒,把酒放歌,以至于他的诗文和人生都浸泡在酒水中,似一壶壶醇厚芳香的佳酿,醇香厚重,昭示后人。“欢言得所憩,美酒聊共挥”,酒伴才华,逍遥自在,酒酣耳热,飘飘欲仙,也许印证了“太白”二字的真正含义:把人生看得太透彻、太明白。

李白的诗离不开酒,也饱蘸了“物我合一,天人合一”的道家内蕴,细细读来,每一杯酒里面都有一个故事,每一杯酒里面都有他或轻松或沉重的叹息。故事中有曾经的荣华富贵,叹息中有逝去的“天生我才必有用”。也许是“我本有心歌欸乃,奈何欸乃难为酒”,现实的残酷让一个文人显得束手无策。喝酒,喝酒,继续喝酒!喝到一醉方休,喝到天昏地暗!

豪放不羁的太白诗人在酒精的河流中漂流太久,直到旅途走累风景看够,再也不是小酌一盏,再也不是用很小的杯子一点一点地品,一点一点地回味。明月朗照,星星闪烁,在李白看来,酒这个怪异的精灵,苦中有涩,酸中带甜,能把世间所有的激情燃烧。“金樽清酒斗十千”、“会须一饮三百杯”,那样的人生兴许有更多的滋味。“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初是他乡”,无论我乡还是他乡,诗人常常醍醐灌顶,只愿“长醉不复醒”。

是酒成全了李白,还是李白成全了酒,这些似乎都不重要了。杯酒释人生,一醉解千愁,醉,也许原本就是浪漫诗人的一种情怀。

中国古代的文人大多喜欢酒,不管经济状况如何,都喜欢来点,淡酒或者浊酒都行,大约酒涵养了他们的文学才情。想起古代文人中另外两个喜欢喝酒的人:杜甫和陶渊明。杜甫的酒喝起来很苦涩,一直在哭哭啼啼中哀鸣,“愁且痛苦着”;陶渊明的酒喝得艰难,整日整日的悠然采菊,但却是“苦并快乐着”。只有李白喝酒最为洒脱,酒后诗文如泉水般汩汩滔滔。“古来圣贤皆寂寞,唯有饮者留其名”,是他人生的信念;“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是他生活的情趣;“人生飘忽百年内,且须酣畅万古情”,是他浪漫的情怀;“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无悔的追求;“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是他心灵的表白;“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生命的感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李白是唐代诗坛中最为耀眼的明珠,缺失了李白的唐代诗坛,注定会黯然失色。只是,那样的时代没能容忍下诗人的张狂。这能不能说是时代的悲剧?

怀揣“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笃信与志向,这位伟大的漂泊者辞亲远游,一路且饮且歌,且行且吟,用他的双脚和诗笔丰富了大唐的山水。洞庭烟波、赤壁风云、蜀道猿啼、浩荡江河,全都在他笔下飞扬起来。在诗中,诗人灵动飘逸,豪气纵横,像天上的云气;他神游八极,自由驰骋,像原野上的奔驰的骏马。在诗里,诗人一扫世俗的尘埃,完全恢复了他仙人的姿态:上穷碧落下黄泉。他的浪漫、癫狂、爱恨情仇,寂寞与痛苦、梦与醒,他的豪气义气,他的漂泊,全都达于极端。

四十二岁那年,是诗人一生中活得最为汪洋恣肆的短暂时光。有着斑斓梦想和超凡勇气的李白走进了“万国朝拜”的长安城,见到了“汉皇重色思倾国”的玄宗。当诗人步入金銮殿时,玄宗亲自迎接,并亲手调制了一碗羹送给李白吃,从此任命他为翰林。这样的礼遇,诗人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礼遇,恐怕也只有贵妃能够享受。从此,花香月色,兴庆湖畔,玄宗和贵妃宫中飨宴时的李白,常常在大醉之后能有惊人之作。无论是《清平调》中的“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还是一口气写成的十首《宫中行乐词》,写绝了玉环之美,直让玄宗心襟摇动。“用皇上的手帕抹嘴,皇帝亲自调制羹汤,杨国忠一旁捧砚,高力士替我脱靴”,享有这样“礼遇”的人,天下能有几个?

在宫廷生活,酒是美酒,酒也喝够了。千金放还之后,杯中乾坤,了然于心,那是一种淡定。在酒精的催化下,在诗文的张扬之下,记忆库被慢慢地打开,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开心的,痛苦的,快乐的,酸楚的,都在酒杯里呈现。思绪在酒的香味中飘散又在酒的殷红中消弭。那些落叶缤纷的往事纷至沓来,让人回味又感慨万千。于是,李白在酒中品味着自己的人生,寻味着过去,现在和未来。曾经的甘苦,曾经的享受,曾经的一切一切,在心头流淌。这个时候,一切功名利禄,都是过眼烟云。

一场戏,一杯酒,乃知人生真味。人生当如流水,遇崖则是飞身瀑布,遇火则汽化升腾为云。盛唐的大气,盛唐的隆重,盛唐的绚烂,盛唐的铺排,都需要才子李白的装点。只有他,在失意和得意之间,唱出了盛唐诗歌的洪钟大吕。如果有了这样的视角,再来看李白的人生,无论是时代还是时代的统治者君王玄宗,其实已经够宽容李白的了。如若没有杨国忠和高力士的谗言,太白还可以好好的在京城把美酒喝够。他进入京城的刹那,至少没有想到会离开。他离不开荣华富贵的生活,没有美酒,生活无滋无味。

我羡慕太白的洒脱。六十一载生命的年轮,千余篇存世诗文,透过诗里行间飘逸的文字,我们看到了这位旷世才子孤独、狂放、桀骜的一生。我想,这样的如酒人生,只有他真的享有过。醉眼朦胧间,其实他是清醒的。

诗人一生蔑视权贵,追求自由。欣赏他的诗句,让人陶醉之余得以震撼,品味他的人生,我似乎读懂了他的正直与傲然。

在我居住地不远的东湖之畔,有一个名叫“放鹰台”的地方,每次路过此地,我都会驻足凝望。高台中央的台座上矗立着诗人的铜像,唐服飘逸,宽袍峨冠。诗人身体略微向前倾斜,左手背在后面,右手高擎于头上,正欲放飞一只苍鹰。放鹰台有这样一个典故:相传唐乾元三年,大诗人李白有一次信步走到东湖之畔,看见一只小鹰被猎套笼住,诗人睹物思情,解套放鹰冲上蓝天。望着高飞盘旋的苍鹰,李白诗兴大发,吟诵了《观放白鹰》诗二首:“八月边风高,故鹰白锦毛。孤飞一片雪,百里见秋毫。”“寒冬十二月,苍鹰八九毛。寄言燕雀莫相啅,自有云霄万里高。”从此,诗人拄长剑,骑白鹿,忘却济世功名,云游四海,不再求官。

据说,就是因为李白当年在东湖放过鹰,所以这里方圆数里芳草萋萋,烟波茫茫,鹰聚集得特别多,也飞得特别高,想来大多是沾了诗人仙气的缘故吧。

放飞眼前被囚系的小鹰,诗人何尝不是在追逐自由的本我?于是,我们看到的又是一个“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的李白;一个“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的李白;一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李白。

据史料记载,李白曾作有《与史郎中钦听黄鹤楼上吹玉笛》:“黄鹤楼上吹玉笛,江城五月落梅花。”而且正是有了这首诗,武汉便享有了“江城”的美誉。生在江城,居住东湖边,与放鹰台为邻,不知道我前世今生是否真的与李白有缘。不论怎样,我都很庆幸,因为我或多或少也会沾点诗仙的灵气,哪怕是一点点,都应该倍感荣光。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是豪情?是彻悟?还是对人生失意的感慨?世事苍凉,文人多情。几度半醉半醒,俯仰之间,千帆过尽,终是尘归尘,土归土。从古老蜀道走出的李白,吟诵着这首千古绝唱,尽情享受美酒和山林野趣。只是,最终陪伴他的不再是酒,而是漫漫江水,从此不再醒来。

书缘

曾读过很多名人关于与书结缘的自叙,每次读来都会为之动容。这些天,再次读到董宁文先生精心编辑的《我的书缘》和《我的书房》两本书,心灵又一次受到震颤。我不是名人,也不是大家,甚至连一个成功的人也不敢奢论,唯有无愧的是,我是一个喜欢书,爱读书,与书有缘的人,于是也想冒昧写点与书有缘的经历和心语,聊以自慰。

小的时候,我生性好静,不爱说话,不爱出门,就连与陌生人接触时,还没开口就会面红耳赤。但我特别喜欢看书,经常吵着闹着要大人帮我买书看,若是有人送我几本连环画之类的“小儿书”,就会喜不自禁,爱不释手,一连几天把自己关在家里,直到看完为止。有时候我手头的书多得让小伙伴们羡慕,当他们上门向我借书看时,我总会提出“以书换书”的要求,这样一来,读书交流就有了很高的效率。往往是一本书,你传我我传他,到了最后一个人手中,恐怕也是第八九个了,好好的一本书也卷了起来。真应了“书非借不能读也”老话,读书还书的时间往往很快,不到一两天就能归还,也不管读懂没有。这样读书的好处是,小伙伴们在一起的时候,都会把书中的情节复述出来,谁遗漏了细节,马上就有人补充出来。到现在还记得讲述抗战题材的图书时,到处都是“嘟嘟嘟”的机关枪声。伙伴们边讲边模拟出来的战斗场面,有点口技的功夫。

逢年过节,家里常有亲戚上门,我总会不失时机地向他们讨上一两角钱,然后跑到巷口拐弯处的一个小人书摊上,挤在一条能坐五六个人的低矮长凳上,足足看上几个小时。书摊上都是供小孩看的“娃娃书”,巴掌一样大小,每一页都有画面和文字。尽管当时有好多字我还认不全,但我总会把一行行文字认真地读完。看着看着,有时竟然忘记了吃饭时间。直到哥哥姐姐到书摊上喊回我,这才觉得肚子饿得发慌。儿时只是喜欢书,但看书十分有限,也没有什么目的,所以还谈不上“有缘”。

真正与书结缘,大约是在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家里居住条件有限,一家七口人住在一套两间半的居室里,拥挤不堪。一张供我们姊妹学习用的旧式“五屉桌”,姐姐和妹妹各一个抽屉,我一人独占了三个抽屉,两个哥哥没有份儿。家里没有地方摆放书柜,抽屉被书塞得满满的,书多得还是没地方搁,只好一摞摞捆起来,塞在床底下。幸好当时住房的空间很高,父亲灵机一动,在外屋搭了一个阁楼,既可以睡觉,又可以用来堆放一些杂物。为了便于看书,我主动要求睡阁楼,这样一来,晚上放下阁楼的布帘,亮着手电筒看书到深夜也不会打扰家里人,真有点“躲进小楼成一统,管它春夏与秋冬”的感觉。我很庆幸我有这个属于自己的空间,生活在这个狭小的天地中,人上去只能猫着腰,看书也只能半躺着,有时看着看着居然睡着了。书一本一本的往上搬,很快,阁楼上有一半地方就堆满了我的书。“相看两不厌,只有我和书”,每逢星期天,我便赖在阁楼上不下来,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拿出枕边的书,接着昨晚没看完的部分看下去。到了吃饭时间,匆匆爬下来狼吞虎咽几碗。现在想来,也是挺有意思的事。

那会儿没多少钱买书,读的书也无法选择,有的是哥哥姐姐带回来的,有的是从同学那里借来的,还有的是街坊邻里“施舍”的。《红日》、《苦菜花》、《围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都是我在阁楼里看完的。尤其令我喜欢的是当时流行的“八个样板戏”的剧本,我几乎是一字不漏的读完,深深为剧本里的英雄人物所感染,也为那些优美的文字所打动。初中三年下来,我读完的各类小说足有三十多本,在别人眼里,我是一个十足的“小书呆子”。

1972年,我上高中时,两个哥哥都参加了工作,先后搬到单位去住了,家里住房拥挤的状况稍有改善。那时我对书的渴望越来越强烈,读的书也越来越多。《红楼梦》、《水浒》、《三国演义》、《西游记》、《红与黑》、《家春秋》、《悲惨世界》……一部部经典名著,一个个主人公的传奇,深深吸引着我,打动着我,让我入迷。可以说,参加工作后,我的一点写作的底子,跟这个时期读的书有很大的关系。文学书籍的营养,开始滋养着我。

那年暑假,母亲把外公外婆从外地接到家里来住,家里住房顿时又紧张起来。为了找一个安静的环境读书学习,高二那年,我便申请住校了,说是给姐姐妹妹腾地方,其实是为了有更多的时间看书。住校的日子,白天上课,晚上在校舍尽情地畅游书海,周末回家看外婆外公,我感觉特别开心。

为了更多的涉猎一些书,我专门去省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卡。一张卡一次只能借四本书,限时20天归还。借来的多是一些小说、诗歌等文学书籍,除了在夜深人静的校舍里沉迷在书的海洋里,每天的自习课,也是我看小说的最好时机。我把小说藏在课本下面,旁若无人的享受四十五分钟的“课外阅读”。同桌的学友知道我这爱好,不但没有告发我,相反每每遇有老师来课堂巡查,还会暗暗的碰碰我的手肘,提醒我注意。即便是这样的帮助和提醒,还是有好几本书在课堂上被老师收走。当时觉得很恼火,现在想来,老师也无非是想我们抓紧时间多学习点科学文化知识,不至于让我们偏科。

学校离图书馆约有半个多时辰的路程,白天要上课,借书和还书多半是利用周日时间。我读书有个习惯,遇到感兴趣的书籍,如获至宝,一口气看完,搁置几天后,再重复阅读。然后把书中精彩的段落和优美的文字抄录下来,细细品味。如此一来,自然会延误还书的时限。开始时,总是受到图书管理员的训斥,时间一长,我便赔着笑脸,叔叔前、阿姨后的叫着,很快就和他们混熟了,等到再次延时还书时,管理员看在我一副笑脸的“老书民”的份上,只是习惯的说声“下不为例啊”,也就作罢了。我真应该好好感谢这些善良的叔叔阿姨,他们对我读书的呵护,至今还留在我的脑海中。

直到现在,我还保存着几大本手抄的读书笔记,保留着高中时写的作文,虽然字迹渐然模糊,纸张已经泛黄,但每每翻阅,就会想到当年读书的情形,看到我当年的影子。青春年少的美好时光,读书真是美好的回忆。

整个高中时代,我过着一种无忧无虑的生活:上课,读书,睡觉。现在想来,真要感谢那些“闲书”的陪伴,是它们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滋润了我初始的文学情愫。

高中毕业后,正赶上“上山下乡”的尾声,一夜之间,我们由城里高中生变成下乡知识青年。细细想来,我们这代人真可谓命运多舛——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浩劫,经历了“读书无用论”的“洗脑”,又要面临“上山下乡”的考验。好在社会在变,环境在变,我与书的缘分没有变,喜欢读书,读我喜欢的书。读书有没有用我不知道,当时恐怕也不可能知道答案,我只认一个道理:不读书肯定是没有用的,况且读书在当时的我看来不是负担,而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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