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下来,照比三人,明硌吃的最多,恍然置身事外的她对他们在餐桌上的“礼尚往来”浑然不觉,只是觉得这家的牛排比上次她和娜娜去的那家又嫩又好吃,下次开工资带娜娜来。
明硌终于吃完,“黎小姐的外语到底是怎么学的,竟然会五门外语,我就只会门英语和稍微的韩语,怪不得顾总聘你为翻译。”尚雯说这话的时候,稍稍的自叹不如里包含了她想射出的利剑,说后一句时看向顾莫庭,似乎并不觉得这句话有多冒犯。
“为了养活自己。”简短明确不带任何情绪的回答。
“听说黎小姐韩语尤其说的好,像母语一样流利。”
“听谁说的?”明硌语气瞬间降至冰点,没有温度的眼神看向韩隽秀,他竟然告诉她,是他女朋友?告诉就告诉吧,无所谓。只是眼神也如射线一般直接折射到别的地方。认命似的说道:“谢谢夸奖。”
顾莫庭看向明硌,她在吃醋?
尚雯优雅的擦了擦嘴,对于她的反应好像是她意料之中,又或者说她想看到这样的表情,心情很是愉快。
韩隽秀怕她再说出什么不知轻重的话,拉着她打算离开,又不放心明硌,回头看去,也许他再出现,就是对明硌的伤害吧。
“拜托把小硌安全送回家。”临走嘱咐了顾莫庭。
外面的雪有增无减,还是下的好大,像棉花一样软软的砸在身上,明硌享受着,像是天地间就剩自己一个人,就像她一直以来的状态一样。终究还是要一个人,踩着来不及被处理的雪,一个脚印一个脚印,咯吱咯吱,这条远的似乎没有尽头的路,渐渐冷的让她都没有了知觉。
顾莫庭被明硌拒绝了108次之后,还是强硬的给她披上,虽然刚出来她玩心大起,自己踩着脚印玩,不过让她冻到他可不想承担这份风险。
明硌拒绝不得,最终还是打车和他一起回家。顾莫庭平时惜字如金,并不擅长说废话,这么多年,自从母亲去世,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了,就更加变得沉默寡言,此时和明硌在一起,不知道该说什么,怕说错话惹她不高兴,怕她觉得他说的话无趣而反感。
不过就这样一直保持沉默,也是好的。
“娜娜?”明硌赶紧跑过去,用手掸掉毛娜娜身上的雪和头发上的雪,毛娜娜泪眼婆娑,簇拥在脸上的大衣毛领已经混合着眼泪和呼出的热气结成冰霜,顾莫庭见她穿着睡裤裹着大衣估计是匆忙出来的。
毛娜娜见是顾莫庭,急忙叫了句顾总,回头,明硌把忘记许久的他想起来,他又把大衣披在自己身上,自己穿着羊绒衫的毛衣和一件短外套,下了车的这一会,他的身上也积了一层薄薄的雪花。高大的身形阴影完全把明硌的娇小笼罩住,虽然没有穿大衣但那份雍容显贵的气质一点都没有因为穿的单薄而减分。
毛娜娜心想,这样一个人,就像小说里的男主角,所有光环都是属于他他却从来不屑。不过自从明硌进了公司,她可是除了上班时间见到大老板的次数比她工作的这四年里见到的次数还多,而且每次只要有明硌,都会有大老板在。
心下了然,虽然明硌平时都是冷冷的,不过她真是一个不错的女孩,如果能和大老板在一起,也是不错。只不过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应该夏天都不用装空调了,嗯,冬天需要多买些取暖的装置。
扫视了两个人,还真是般配。
她因为回避他们两个说话自动向后退了几步,在这个角度看去,男主角身材颐长,长相绝美,气质冷酷,女主角正抬头望着对方,娇俏的鼻子,凸显出画面的和谐,漫画里的主人公也不过如此吧。
明硌对顾莫庭道了晚饭的谢便打算带着毛娜娜上楼,怕她冻到,她注意到她只穿了一双棉拖鞋就跑出来,估计又是她男朋友,不然谁还会有这个本事让女孩这样出门。
眼见着顾总凝视明硌的背影,回过头的毛娜娜忍不住叫道:“顾总”这一声尖叫吓得明硌一惊,赶忙回头,顾莫庭已经来到明硌身后,“明硌,让顾总也上去暖和一下吧,下这么大的雪。”毛娜娜捏了捏明硌的手臂,小声说道,我在外面站了一小会都冷的要死,顾总穿那么少,肯定也冷的不轻,有我在,你也不用怕什么。
明硌心想,她从没怕过什么,只是怕......
雪下得很大,丝毫没有停的意思。也是这样的天气,她吃到了隽哲拿手的辣白菜五花肉,那是她第一次吃到,拿着撕下来的一块生菜叶,夹一块煎的滋滋冒油的五花肉混着辣白菜汤汁的酸辣,再夹两叶辣白菜,那味道,当时她撑得都动不了,百吃不厌。
“娜娜,你吃饭了吗?”
“我下班回去,他就在门口等我了,我还是心软放他进屋,结果。”毛娜娜低头鼓着腮帮子表示自己的处境,还不忘摸摸肚子。
就知道,明硌拿出包里的钥匙“记得几楼吧。家里冰箱没有什么东西,我去买一些,你在家等我。”
又示意顾莫庭跟她一起上去。
毛娜娜不等顾莫庭,自己先刷卡上了电梯,把自己身上的大衣脱下来在电梯关门前递给明硌,顾总才不会乖乖上楼呢。
走出小区,超市并不远,回来的路上一股熟悉诱人的香味勾引着明硌的味蕾,摸摸肚子,明硌只能感叹自己消化能力惊人。顾莫庭摇摇头,表示自己不吃红薯可还是掩饰不住有点嫌弃,嫌脏?明硌调皮地拿着地瓜往他身边近了近,地瓜就地瓜,还红薯,就像隽哲说鸡蛋,从来都是叫鸡卵,她每次都乐到肚子痛,即使适应快三年她还是忍不住。
拿着两只红薯,明硌开始吃自己的那只,为了方便消灭手里的尤物,明硌把给娜娜带的那只放到顾莫庭拿的袋子里,愉快的吃了起来,雪地里,热乎乎的地瓜,金黄的色泽、绵软的口感,咬一口直烫牙,吃到嘴里的甜咽到肚子里的热,浑身都跟着放松了起来。
那个时候,和隽哲吃红薯的时候每次都要喊一句,香香甜甜就是我。然后特别开心的吃饱饱,还是那个味道一点没变。“你真的不要试试?”明硌举着冒着热气的地瓜,挂着微笑的脸此时看起来柔和很多,像一个无邪的小女孩,甜。
顾莫庭毫不留情的咬下一大口,闪电般与记忆中的重合,同样一个字,“甜。”明硌讪讪的不知道怎么处理眼前的这个下去一大半的地瓜,可以掰成两半吃的。
可又和记忆中的不太一样,隽哲不是让她自己吃掉嘛,怎么他已经夺过去把剩下的都吃,她才吃了几口,还没吃够呢。
“真的好吃。”拿着一点点减少的地瓜尾巴,顾莫庭像一个大男孩,“你晚饭都吃那么多了,我还很饿。”
有吃很多吗?
没有米饭的晚饭,桌子上的辣白菜五花肉还有洗干净的生菜叶,毛娜娜用力咽口水,“上次明硌做的饭我就已经沦陷了,这回彻底奉你为神了。”双手抱拳,迫不及待,“大老板,虽然您是老大,不过现在是私人时间,我就不客气了。”
明硌笑道,“这三个人的量都超了,快吃吧。”
事实证明,明硌和毛娜娜惊的嘴巴能塞下一颗鸡蛋,看来,三个人的量还是有点少,毛娜娜因为吃了个地瓜,战斗力已经减少不少,虽然照比平时还是多了很多。不过顾总,也太夸张了吧。
明硌起身把刚才买的橙子榨成汁,吃这么多真担心他吃坏。毛娜娜早就撑得哼哼唧唧,以已经吃的巨饱见不得别人吃饭为由跑到沙发上看电视,明硌端给她一杯,又给了他一杯,他咕咚咕咚喝掉,明硌又给倒了一杯,他又一口喝下。
“慢点喝。”
本来觉得完全吃不掉的,现在桌子上就剩一点残叶和锅里的汁,打扫的好干净。
顾莫庭早就看过明硌那双修长纤细的小手,弱肉无骨的竟然会做出这么美味的东西。
偶尔听刘岩向林扬抱怨,现在的女孩为了以后不做饭都不学做饭,就算会也说不会,就算很简单的也拒绝去学以求得男生全方位的照顾。
明硌如果知道此时顾莫庭的想法,肯定会笑出来。她也就是偶尔赶着心情做饭,但是她也确实喜欢做饭,因为这个时候可以想很多事情,以前在大学的时候,天天手机不离身,不是打电话,玩游戏,就是上社交网站刷新,看电视剧刷电影,只那么一会听歌的时候才会让眼睛休息一会,毕了业以后,越发不喜欢看手机,除了健身便是做饭是她的最爱了。
但也是做一次大概十天半个月不会再进厨房了。
总是一个人清净惯了,娜娜看电视笑的乐不可支,虽然天气很冷,屋里的暖气很足,原来一直以来都是清冷啊。
“我去洗点水果。”
“我帮你”
“顾总?”明硌手里的苹果应声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