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死与恶心的感觉在进行对比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一个?
很显然,正常人都知道应该如何选择。
可是当事情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恐怕做起来并不如自己想的那么简单。此刻林志远对这一件事情就非常的有感悟。
跑了好几个地方,终于找到了一把看起来不怎么样的水果刀。少年又回到了自己第一次战斗的地方,强忍着恶心的感觉,用水果刀强行的撬开了那行尸的后脑,用颤巍巍的手,闭上眼睛在血淋淋的肉中摸索了好一会儿,才摸到一个硬硬的小东西。
兴奋的少年忍不住赶紧掏出来手,睁开眼睛一看,然后急忙站起身,跑到一旁开始呕吐。
其实,已经吐不出来什么东西了,除了胃里的酸水。
可是,少年还是压不住胃中那种翻腾的感觉。那种粘糊糊的白色脑浆,脑皮层的灰质,还有已经开始变黑的血液,掺杂在一起,混合着刺鼻的腥臭味。那种酸爽,确实不足与外人道。
不过最终,林志远还是战胜了内心强烈的不舒适,多种颜色混杂的粘稠状浆糊般物体沾满了右手,看着手心那个根本看不出来的晶体模样,少年的嘴角忍不住抽了抽。
又在附近找到了一点点水,将手中的东西清洗干净。果然,正是那个神秘男子给自己的透明晶体。
虽然林志远现在很想直接验证自己的设想究竟是不是正确。可是胃里翻腾的感觉让这个仅仅十八岁的少年有些犹豫。
至于那个神秘而又英俊的一塌糊涂的男子,早就在林志远成功猎杀了一只行尸之后,就打了个招呼不知所踪了。
独自一人走在冷清而又安静的大街上,少年抬起头,看到了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星空。一闪一闪的星光,原来真的和书上写的一样呢。
逐渐冷静下来的少年开始将心中的疑虑掏了出来。
不得不说,磨难是一个人成长最好的药剂。
林志远短短几天的时间内,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熟着,思虑比着之前无忧无虑的高中学生,不知道要多上几个心眼呢。
首先,那个人究竟是谁?他又为什么要帮助自己呢?
天命之主?林志远只能呵呵,自己不过是西虹市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如果真的要说特殊,也就是只能说学习很拼命,成绩还不错。
可是这应该不会是那个人帮助自己的理由。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林志远渐渐能够明白了以前在书中读到的一些句子,人情冷暖只自知,这个世界上可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抬起右手,看了一眼已经洗干净的透明晶体,在星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的好看。可是就这么一个东西,想要发现它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毕竟没有人会无缘无故的敲开这些恶心人的行尸的脑袋,然后打开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
而且,这东西吃了之后,整个身体的素质提升了不少!这绝对不是错觉。
如果说刚才和行尸战斗的时候,是因为肾上腺素超额分泌导致的力量和速度的激增,那么现在已经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自己在大街上奔跑时,明显感觉速度和力量都有所提升。
除了这些最基本的,反应能力,思维能力,耐力甚至视力和听力都有提升!
掌握着这样的一个秘密,可想而知会有多大的财富。可是竟然有人直接告诉自己?
他不懂吗?不可能!虽然无法准确的判断对方的年龄,可是从气质和表现来看,应该是在三十岁左右吧。
可是……
唉,知道的太少了!怎么可能推断出来结果。就像是一道数学题,告诉你的是:已知有个三角形,直接让你求三角形周长。这他娘的谁也求不出来啊。
算了,反正自己也没有损失不是嘛?那么接下来,来验证自己的第二个想法吧。
林志远看了看手里好看的晶体,眼角抽动了两下,闭上眼睛一咬牙,再次把晶体塞进嘴里。
这一次,少年的感觉明锐了很多。能够明显感觉到那白色晶体进入口中的冰凉,随后就顺着食道直接流入胃中。
很快,那股热流再一次出现,林志远闭上眼睛,细细感受着这股热流给自己带来的变化。
再一次站起身的少年,轻轻的踮起脚尖,尝试着跳跃了两下。
果然,身体的力量在提升。只是轻轻的跳跃,就已经快要超越上学时候全力的往上跳跃的高度了。
如果以现在的弹跳力,加上助跑,林志远有自信自己可以扣篮!
也不知道按照那个人的说法,能够吃掉十二个这种晶体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等一下。林志远的脑中一闪,突然产生了一个大胆的想法。那个人只说十二个能够压制住体内的尸毒,那,如果自己吃的多了呢?再吃一些,会不会成为像漫威里面的英雄一样,拥有着变态般的肉体强度和韧性?
这个问题可以放在后面再去考虑,自己现在的问题是,必须要在二十四个小时之内再猎杀掉十只行尸!
别看之前林志远看似很轻松的样子,其实不然。
首先是那只行尸是一只刚刚变异而成的行尸,其身体和骨骼的强度远远低于那些形成时间很长的行尸。因为林志远之前就见过一个人拿着消防斧,居然一斧子没有把一只行尸的头给砍下来!
其次,这些行尸大部分都是集体行动,很少有机会能够单独猎杀的。
其实,林志远不知道的是,他那次见到的那个消防斧一下子不能砍断脖子的行尸,是一只初代行尸。这种家伙不仅难啃,更关键的是,它的后脑中是没有林志远想要的晶体的。
当然,这些事情林志远也是后来才发现的。
林志远想了一会儿,觉得现在自己的目标很简单——活下去!也就是需要在明天傍晚之前,再猎杀十只行尸。
那么,策略嘛。自己需要在城市一些犄角旮旯里,找一找有没有落单的行尸吧。在城市的中央,恐怕都是成群结队的行尸,自己见到不被吃掉就不错了。还想打它们的主意?
时间紧迫,那么就准备开始吧。
等下,林志远低下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穿的衣服,又抬头看了一眼街对面一个主营户外运动服店,大眼珠子一转,抬起腿走路的步伐一下子轻快了许多。
没过一会儿,一个身穿军绿色运动套装的身影,从店里钻了出来。
“这鞋子果然是一分价格一分货。”林志远原地跳跃了两下,那感觉,不要太爽。
伸出手拉了拉手上的黑色运动手套,紧绷皮质的感觉给人一种想要舒展筋骨的感觉。
正打算奔跑的少年突然看到店里一个角落里反了一下光,于是走过去翻开一看。霎那间,少年觉得自己的心脏都漏了一拍。
这是什么!专门定制的高仿军用匕首!果然不愧是户外运动的爱好者,这个店主只怕也是一个军迷吧。不过最后倒是便宜了林志远。
林志远这时候算是整体的鸟枪换炮,得了一身装备的少年深吸一口气,踮起脚尖,开始了自己的猎杀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