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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宣传队(6)

世上那些形形色色的制服大约首先是为了给自己打兴奋剂,然后再去震慑别人。舞鞋不是制服,但既然没买它之前我们穿塑料鞋就可以跳,那么把舞鞋等同于制服又有什么不可以呢?鞋尖证明今天不是昨天,这样不是那样。

在排练间隙,老师开始安排“练功”这个环节,有时是让我们下腰劈腿,有时是排队走“碎步”——就是绷直腿,前掌后跟轮番踩地,步子走得又快又小。这好像是戏剧演员常用的,我们哪用得着?

县文化馆老师来公社教化妆,现场由一位公社宣传队女演员当模特,先化左边妆,是明眸皓齿的美貌女子,再化右边妆,是咖色抹腮帮、眼角鱼尾纹的老妇人,一个人顿时分裂成两个人。这种专业的技术活跟我们这些业余小选手有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老师还是急巴巴地争取到机会,把我们悉数带去现场。

黑瘦老师沉着脸叮嘱:“认真学,以后用得上!”她忘了我们已经很久没进入课堂了,差不多快把自己作为小学生的身份忘光。那时部队偶尔会来招些文艺体育专长的小兵,如果有空眺望未来,我们能够看到的是凭借一技之长,或许可以侥幸获得被招入部队穿上军装的机会,却没想到几年之后风云突变,派上大用场的是文化课而不是化舞台妆。

《白毛女》也是芭蕾舞,它其实在《红色娘子军》之前就拍成电影上映了,但我们排《大红枣儿甜又香》却是后来的事。编斗笠送红军编出成就感了,连校长都有大干快上的激情,于是红枣来了,《北风吹》来了,接着居然要排一出小芭蕾舞剧,内容是生产队失火了,为了保护集体财产,红小兵不顾个人安危奋力抢救,大致就是如此。

既是救火,情节与场面难免大起大落,女士角的动作也随之加大难度,跳、跨、跃、旋转,总之柔韧度要有,力度也要有,能蹦能跳。我在体操队的那些训练可以派上用场,我成为女主角。

但是找不到男主角啊。芭蕾舞里的男主角仅是配角,干些托和举之类的力气活,但要能配得上,也不好找。之前我们学校一直主打女生,男孩只是偶尔起用一两次,比如那个在《洗衣歌》里跳炊事班长的,比如杨白劳,却都已升上中学离去。老师拍着脑袋懊恼,她们终于知道自己不切实际了。有了舞鞋,也根本放不起卫星。事已至此,首当其冲被打击的人就是我,我窃喜了半天,分明已经进入女主角状态了,并且私下里偷偷开练,甚至企图练出“倒踢紫金冠”的动作一鸣惊人。

结果没有,男主角没找到,我紫金冠也没踢出来,拖了一天又一天,小学毕业了。

我进入中学前,母亲已经从外地调来,就在这所中学。中学的房子相对宽裕,我父亲还兼任中学党支部书记,小王国里有些方便,就把家从公社院子搬到了校园。

该怎么形容这所学校呢?“大”、“美”,词很俗,却很准确。到现在我都不知道种在半山坡上那十几棵一个人抱不拢的大树叫什么名字,应该是松类的,枝干笔直挺拔,针状的枝叶有限地铺展着,每一寸肢体都喷发着热烘烘的骄傲感。想看到它的顶部,必须仰起头,它的末梢与云衔接在一起,蓝天成为衬布。

从半山坡上下来,是两座并排的青砖教学楼。楼前种着芙蓉和扶桑,芙蓉是早晚变化的粉、白、胭脂红三色,扶桑是玫瑰红的,中间挑出一束米黄的花蕊。再往前走,一条微微弯曲的青石小道细长幽深,两旁是密不见天的松树林,秋天时松针落下,在地上铺出厚厚的棕黄,踩上去柔软得恨不得倒下去打几个滚。

这些,不过是整个校园的一角。

扳着手指头粗粗算了一下,我现在能数出来的一共有十三幢楼房,其中还有个小院落,它们分别拥有简单明了的名字: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十三幢高矮不一的青砖红楼错落地在校园各处散开,像一个个割据一方的诸侯,中间隔着一个田径场、两个排球场、五六个篮球场以及难以计数的白玉兰、夹竹桃、合欢、榕树、桉树、桃树、相思树、番石榴树。

至今我都没见过比它更优雅从容、宽阔俊俏的中学校园了。

三号楼是幢两层的建筑,入口处舌头般伸出一块遮阴的雨披,砌了宽宽的栏杆,上面可坐人,而雨披的顶上,则是二楼的露天阳台。这是全校最精致的房子,有几分西洋建筑风格。它的左前方有两棵不知名的树,开出嫩黄色的花,结出两头尖中间隆起外翘的果,果不能吃,据说有毒,薄薄的皮一被划破,就流出牛奶状的液体。只要一会儿,破损处迅速变黑,结出微微隆起的疤。我们家曾安在这幢楼房的一层。我最乐此不疲做的一件事就是和这两棵不知名的树过不去:把它喇叭状的黄花拔下,插到旁边的桉树枝上,然后坐到栏杆上,等着路过的人惊叫桉树开花了;待到它结果,摘下,在半截处用指甲画出眉毛、鼻子、嘴巴,转眼间它就活脱脱成了一个戴帽子的日本鬼子兵了。

几年前曾回去参加过一次校庆,校门改道了,楼房逼仄了,树木少了,气派倒是气派了,却多出所有城镇建设一致的通病:混乱、无序、暴发户气息横溢。有几幢老房子尚存,夹在新楼房间无辜地看过来,眼神却已浑浊。许多东西被时光带走了,淹没了,就永远不可能再回得去。

初一教室是在那排扶桑花后面,一个年级八个班。因为“复课闹革命”时的混乱,学生年纪参差严重,成熟与稚气的脸交相辉映。我是最小的一个,个子也小,坐在第一排。第一天课间,窗子外趴着几张脸,叽叽喳喳地看我。

“这个先生仔才这么一点点大啊!”这是他们的好奇之处。“先生”是当地人对老师的称呼,福州话可以远溯中原,古意盎然。我母亲教初中两个年级的美术课,并担任隔壁班的班主任,所以也是他们的“先生”。

久违了教室,重新坐进来虽手脚憋屈,还是顿觉新鲜。居然有英语课,老师是印尼回国的侨生,穿衣发型都与一般人不一样,很花的衣裳或尖头的皮鞋都敢穿到课堂,头发是自然卷,黑中带隐形小花的大发卡夹起耳旁的头发。她丈夫也在这所学校教英语,建国初他们青春年少时携手回来建设新中国,结婚、生下两个儿子后,终于又后悔,正想法子重返岛国与父母兄弟相逢,但来得容易,走却不易,走首先需要有我父亲的支持,所以她特别关注了我,认真改我的作业,不时过来指点。我也觉得这豆芽菜似的文字不错,读和写都好玩,打算好好学,跟着这位洋气的说话有股奇怪腔调的女老师学。

但一个多月后中学宣传队把我招去,我再次离开教室。

一直以来,这所中学的宣传队在全公社各中小学里都处于老大地位。有一支强大的乐队,文艺汇演时第一个节目往往是他们的大合奏。师生一起上,磅礴弹奏,震天动地,气氛马上就出来了。还有几个漂亮的女孩和同样漂亮的男孩,女舞蹈不缺人,男舞蹈也不缺人。其中一个女孩是我们小学白胖老师的女儿,外号“一一”,意思是全镇第一,这指的是她的跳舞水平。她高中还没毕业就成为公社宣传队的一员,这个待遇她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

初进中学时,我曾以为不可能再进宣传队。这所学校有一千多号学生,宣传队已经有足够的人手,个子也高出我一截。一个舞蹈,总得挑个子差不多的上场,而我小学宣传队的那一茬女孩,或者是低一两个年级的,或者转学,或者休学,一起升到初中的只有三个。这当然是件沮丧的事。有天傍晚从学校对面那条狭长的小巷子走过时,被一个瘦得背微驼的中年人拦住了,他看着我的手,并叫我把巴掌张大给他看。我跟他不熟悉,但我知道他是谁。附近的人都叫他苏老师,据说曾是邻县一所中学的音乐老师,因为肺不太好,所以一直在家休养,时常看到他在附近走来走去,步子很轻很慢,怕惊扰到谁似的。他的二儿子跟我同一个年级,所以没什么可惧怕的,我听话地张大手掌。他用食指和拇指轻轻捏住我的中指,翻过来翻过去看了看,然后慢吞吞地说:“你来跟我学琵琶吧。”顿一下又说:“你一定要跟我学琵琶啊!”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说话,声音很细小,微微有点喘,听起来就像刚受了委屈,惊魂未定,无限忧伤。

这个太突然了。有几次县文艺汇演上有琵琶独奏,一个人孤零零地抱着一把葫芦状的琴坐在偌大的舞台中央,麦克风被压低了,抵近琴弦,左手在上面从容按弦,右手指扎着假指甲在下面繁忙地拨弦,叮叮咚咚响。好玩吗?一点都不好玩。从早上睁开眼到夜里被母亲逼着熄灯睡去,白天对于我永远都不够用,我得跑步,得游泳,得打球,得东游西逛,忙都忙不过来,那么静态的琵琶哪里能吸引我?

但最终母亲还是买来一把简陋的没有上漆的琵琶塞到我手中。苏老师居然找到我家,说服了我母亲。他的理由是从我手指头引发的,“这么细长的手指头,天生就是用来弹琴的,不弹太可惜太可惜了!”说到“太可惜了”时,他的脸色可能愈发苍白语气愈加忧伤,我母亲的柔肠或许正因此被揪了一下,于是咬着牙破费一次,买下琴。我一想也好,进不了舞蹈队,弹好了琵琶说不定还有机会进乐队啊。

我开始了背着琴去他家的经历。先进行手指训练,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拇指逐一蹦弹拨动,要快,要有力。他要求必须不停地动手指,即使行走、坐下、躺下,也不妨碍手指头的弹拨,旁边但凡有任何东西,桌子、椅子、门板、墙壁、玻璃,总之是个坚硬的实物,都要随时以手指弹击,弹出来的声音越快越响越好。不把指头练灵活,练得掌控自如,怎能从容拨动间距那么小的琴弦?

写到这里我停下来,把右手掌张大,举到眼皮底下端详,我看到的是一只起皱的色泽晦暗的毫无特色的手,为什么苏老师当年在它面前决计当伯乐,竭力说服动员?那时我个子还没长开,手指却已经提前拔节抵近最终的长度,整个人在比例上确实很古怪。当初体操队招人时,让我们逐个张开胳膊趴在棕垫上,以尺子从这个指尖丈量到另一个指尖,再站直了量身高。如果两臂距离超过身高,就淘汰。为什么?以那个上海体育学院体操专业毕业的老师经验,臂长的小孩以后个子肯定高,而高个子离心率大,怎么适合翻滚腾跃?我从棕垫上起来后,就听那个上海来的老师嘟噜一句:“这么长!”尺子从脚底拉到头顶。果然超出,超了很多。而我弟弟则基本相等,是可造之才。我没被淘汰是看在我父亲的面子上,后来事实证明人家没有误判。

苏老师却看走眼了,手指的假象蒙蔽了他,他以为忽逢千里马,结果却是一头蠢驴——我很快就把琵琶弄丢了。背琵琶去他家练习,出来时只要稍稍拐个弯就可以先回家把琴放下,那天我却像只刚从笼子里钻出的野鸟,一刻都等不及就奔向田径场。那里可玩的东西很多,很多人都在玩,我仿佛亏了,把琴往田径场旁一放就扑进去了。天色暗下后,我早已疯得魂魄四散,边擦着汗,边抚着咕噜叫的肚子想象母亲可能煮出什么好吃的,一路快跑回家,把琴丢到脑后。待记起,回头来找,没有。

母亲怒不可遏地大吼,吼过扔下一句话:“不管你了!”所谓不管就是不可能再花钱买琴。我顿时大喜,恨不得笑出声来。那时三个从小学宣传队升上初中的人已经一起进入舞蹈队。单单我们三个本来不够,不过一个年级集合了全公社诸多小学升上来的学生,各小学都有宣传队,从中再挑选出五六个,这一茬又凑齐了。我们称舞蹈队为“前台”,乐队仅是“后台”,二者明显差一个等级,我自然不必再试图以乐器曲线敲开门。但若干年后这却成为我心头的一块隐痛。世上很多好东西都似高处的星空,仿佛可触,却除了念想与垂涎,终其一生都遥不可及,所以得而复失或擦肩而过,才格外扼腕叹息。当然,豁达的话也可把一切归于宿命,吟一句“得之我幸不得我命”也就释然了。

苏老师有两子一女,他们后来分别是省、市、县剧团的演奏者。二十年前有一次我在县城电影院看苏家小女儿演出,某个瞬间恍惚了一下,想起那个黄昏,那个狭长小巷,苏老师慢吞吞地告诉我应该跟着他学琴。舞台中央那个高瘦的女子仿佛是我,我问自己:这是我要的生活吗?没有答案,我不知道。

学校的舞蹈队与乐队其实并不矛盾,舞蹈队的女一号“一一”,就能弹一手好扬琴。大合奏时蝴蝶状的扬琴摆在舞台正中央,其余乐手围绕着铺开,美丽的“一一”众星拱月般端坐,成为一景。说到底是我自己造化不够,丢失琴仅是外因。

带宣传队的是音乐老师,也能唱能跳能弹,钢琴、风琴、手风琴都不错。

她个不高,大约仅一米五五,胸却奇大,走路总是把下巴向上扬起,仿佛那样便可拔长身高。夏天时她不知从哪里弄来一双鞋跟五公分左右的凉鞋,这在当时也属惊世骇俗之物了。人家啧啧称奇,羡慕嫉妒恨都有,她无所谓。“我这么矮,我就要穿!”这话一说,谁也没办法了。

我初见她时觉得脸熟,后来听母亲一说才想起来,原来她从前也在县城那所中学,母亲和同事欢天喜地唱歌跳舞时,她就是其中一员主力。她和母亲一起跳舞,再教母亲的女儿跳舞,世事从来纵横纠缠,所谓“缘分”就是一种最通俗的解释了。

日子没什么变化,不用进课堂又是小学时的重复。即使有一阵清闲了,无须整天排练,终于坐进了教室,突然哪天中央什么会议召开,几中几中全会,并有重要公报,在消息传来的当天晚上,公社往往要以文艺晚会来庆祝,于是上场。这时总是需要一个欢呼舞,有时是我们独立排一个,有时要以人海战术营造更热烈的场面,就得和其他学校或公社宣传队的混在一起,下午排一下,走一下台,明确队形和各自站位,晚上就匆匆拉上去了。其实很简单,男的彩旗,女的长绸或者纸质花束,做临近喜极而泣状一队队冲上台,把手里的东西上下左右死命舞动,虽每次曲子不同,动作却是老一套,彩旗哗啦啦响,长绸蛇一样游走,五色花束把台下人眼晃花,无非如此这般,技术含量低得我们都可以当南郭先生,随便混在里头出几个错也不会有人知道。

一次正上着语文课,有人在教室外对我勾了勾手,我立即站起,提着书包不跟任何人打招呼就径自走出去。来人也是宣传队的,她是受命来喊我们的。

这种事不是第一次出现,所以正上课的老师也不意外,随便你。一切为宣传队让道,这是全校的共识。在这一刻小小的虚荣心总是很享受,一坐进教室,就开始盼中央开重要的会——忽然之间就与父亲不谋而合了。

那时父亲已经调县体委工作,独自去了县城。他离开了,学校里的文艺热忱并未消减半分。除了应对公社和县里的各种汇演,学校每年照例在五一、国庆或者元旦还有两三次汇演。各班、各年级出节目,最终评出等次,授予奖状和奖品,奖品是笔记本。一评奖,马上就有了比赛性质。反正也没其他可比,升学率及格率之类的词还远远没有出现,所以每个老师都憋着劲要为荣誉而战。这个班如果有校宣传队的,马上就占了便宜,自编自导自演就够了,班主任乐得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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