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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梦中人(三)

吱呀地一声,余家侧屋的这间书房门口,两扇看上去有些年头的木门被缓缓推开,发出出令人不太舒服的声音。

此时余添正在屋内练字,闻声收了收手中的毛笔,目光看向小心推门进来,只见门口漏出半个脑袋的小富贵脸上挂着一幅不好意思的神情,余添颇有些无奈。

此时的梦境之中,余添已经九岁了,陈富贵比余添小不了多少,但是个头已经慢慢窜起来了,反而是个子长得有些快整个人看起来显得有些瘦弱,但还是一副浓眉大眼的神情,转身合上了房门,又一次传来吱吱呀呀木门转动的响声。

之后,陈富贵才转过身,看向书桌前拿着一根细毫的余添,挠了挠头,还没说话先红了脸。

余添也不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了,而且他知道陈富贵怕是下半辈子都改不了这幅大姑娘脾气了。

想到之后陈富贵要是娶了个媳妇,怕是世间又要多了一个妻管严,不禁叹了口气,继续下笔,准备把这个傻大个晾在一旁,先把这幅快临完的帖完成。

早在五岁的时候,小余添就已经被余明德教如何使用毛笔写字了,不过小余添那时候还够不到桌子高,只能将就着书桌前的大凳子,小手也只是勉强拿得起笔架上最细的那根,歪歪曲曲地勾勒着不成型的字体。

而且余添郁闷地发现,尽管自己实际上已经练习、临摹了无数遍,虽然仍是比不上父亲随笔所为,但在普通人里面已经算得上是最顶尖的了。此时到了自己的梦境当中,竟然又是失去了那股已经深入手指尖的记忆,失去了对笔的控制,写出来的字仍是七扭八歪,看来还需要从同再来了。

小手握的自然也是小笔,写的字当然也只能是蝇头小楷一般的细体字,尽管在这梦境当中已经又是练习了四年,终于是摆脱了那张凳子,但还是得左肘顶着桌子,努力俯身,小余添才能勉强腾开空间,写出几个在他看来看算看得过去的字。

虽然很辛苦,但是小余添仍然是很热衷于这一段重新持笔的时光。

余添很清楚自己的优势所在,脑子灵活,记性好,写字读书有天赋,最重要的是,长得帅。

尽管有些不要脸,但确实还算贴切,至少在不遇到青阳正宇这种让女人都要嫉妒的人之前,余添一直对自己的外貌很有自信,这也是为什么他能一直保持着一种清秀少年人畜无害的形象过日,实则是一肚子坏水,这也解释了在看到青阳正宇的容貌之后,一向处事不惊的余添瞬间就不淡定了,心中难免有些不平衡。

可能是由于过早看了许多书的缘故,也可能是从小见到父亲余明德的飘逸墨迹耳濡目染,更有可能是直接遗传了余家的写字天赋

——不管怎么说,余添确实在写字上有才华,这一点无可否认,就连余明德都承认自己在余添这个年纪是不如自己这个儿子的;

而且最重要的是,小余添喜欢那种形体结构在自己笔下诞生出来的感觉。

经过了温水村事变之后,余添丢弃了很多,但练字这个习惯却是一直都没丢掉。

或许小时候,余添是为了周围人的赞扬而去读书,就像他背下那么多的古书不是为了理解其中的奥妙,而仅仅是为了父亲的夸奖,那时候的小余添并不知道读书习字有什么好处,他只是有些被动的执行而已。

但是渐渐地,尤其是在干完了鱼龙帮一天的活计之后,虽然身心俱疲,余添还是会到武叔的内室,这个鱼龙帮中唯一还算得上是清净的地方,铺开一张纸,嘴上和这个未老先衰的老头子啰嗦着,心境却是在一笔一划之间慢慢得到了释放。

余添已经不是为了别人而写,他是为了自己而写。

哪怕是在青苍城鱼龙帮之中,每天能练上几个字,也是余添最开心的时光。

虽然武叔不喜欢让他舞枪弄棒,但是却尽力搞来一些质量在这北方还算上乘的笔墨纸砚、稀罕书籍来让余添学习

——可以说,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武叔是真的挺疼爱余添这个机灵的傻小子的。

…………

虽然有着十几年的记忆经验,但是小余添练字的时候仍然是很用心。

不论是习武还是提笔,到了一定阶段的时候都讲究的是无心而为,只有开始的时候打好基础,才能在之后达到无招胜有招的境界;

大书法家王长文流传于世的佳作也大都是在醉意朦胧之时随性而为,道理便是如此。

基础打得再牢都不为过。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余添终于是勾完了最后一笔,长舒了一口气,擦了擦头顶的汗珠,甩了甩有些疲惫的右手,这才看向门口。

那里杵着一个傻大个儿,仔细看着余添练字有一会儿了,一直没出声。

“你平时不会在我练字的时候来的。”

余添开口说道,算是问过了。

“你写的字越来越好看了……”

陈富贵一个半大小子,跟余添说话的时候却总是别别扭扭的。

“……”

余添有些无奈,前前后后跟陈富贵相处十几年了,陈富贵的心思从来都是写在脸上的,还是那种闭着眼睛都看得穿的那种。

“说吧,什么事?”

陈富贵右手挠了挠头,左手下意识地搓着已经快揉烂的衣服下摆,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我刚问过先生,想让他给我取个名字,但是先生不允,说让我自己取一个”

“我认字不多,余添你聪明,不行你帮我出出主意?”

小富贵,或者说这个还没有名字的傻大个儿说得很小心,他一直都不太爱麻烦别人。

余添却没有回话,陷入了思索。

——余添已经来到这个所谓的梦境之中差不多九年了。

虽说是梦境,但是确实是一点一滴,仿佛又一个轮回一般,余添在这个世界度过了九个春夏秋冬,见证了那些本就熟悉的事和人,看着身边的人老去和成长,再一次体会那些辛酸苦辣,人间冷暖。

余添突然想到,自己已经多久没记起,这只是一个梦境、虚妄罢了?

时间是最伟大的力量,因为它可以抹去一切。

不知怎么的,余添又突然回忆了起来,自己在刚到鱼龙帮的时候,想家想得厉害的时候,也是淡淡的

就像饿了许多日的人远远地看到一道炊烟升了起来,但他知道那不是自己家的。

但是有这么一天,余添似乎又重新得到了之前的一切。

余添很聪明,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虚假的,他没有怀疑之前在青苍城的那两年才是自己的幻想,他知道什么才是真实的,哪怕此刻站在门口一脸茫然的陈富贵,也显得那么真实。

但正因为如此,余添才感到纠结、痛苦。

曾以为总不出去的日子,他以为都回不去了。

余添不禁想到,难道这个试炼的意义不是自己所猜测的那样,而只是单纯的让你回到过去,去再次曾经拥有,然后重新破灭这一切?

那么现在又重新来过,你的选择是什么?

沉默在这间小书屋中逐渐蔓延开来,空气都显得厚重。

若不是陈富贵跑来提醒他,余添都忘了自己已经多久没去思考现在的一切了。

门口的少年有些坐立不安,书桌前的少年没有说话,只是又挽起了袖口,挥动了手中的笔,不过较之前一笔一划的照本临摹却是快上许多。

门口的少年以为余添不高兴自己来打断他练字,脸上更不好意思了,整张小脸憋得通红,转身打开门就想要离去。

当小富贵背身将要把门关上的时候,在又一次的吱吱呀呀声中,传来了小余添重重的起笔声。

“回来吧,傻大个儿。”

像来时一样,门缝之中漏出了一个少年的脑袋。

陈富贵这是第一次见余添拿起粗杆硬毫写字,看到余添的小手整只抓着那根大粗杆子,在麻纸上笔走龙蛇

——小富贵之前挺喜欢看余添练字时认真的样子,但这是第一次见到余添露出这样坚毅的神情。

沙沙落笔声中,传来了少年的声音。

“我看你狼口脱生,命不该绝,日后……”

余添小手抓着那杆大笔,显得很吃力,因为不断发力的缘故,声音有些断断续续。

“日后你我若遭命中劫难,你定能逢凶化吉,逃开一劫。”

“傻大个儿,我一直这么叫你,但却没跟你说过为什么。”

“你虽然不太聪明,但是却会祈祷别人的幸福,会因为别人的快乐而开心,也会为了别人的不幸而难过,而这是为人最重要的品质。”

“未识乾坤大,尤怜草木青——永远拥有一颗善意的心,而不去在意别人非议的眼光。”

“你将来定能春风化雨,洪福齐天。”

“说不定哪天,我会背着把剑行走江湖,而你会拿着杆笔捧着本书,成为一个名动天下的教书先生。”

“我看你有富贵之相

——就唤作陈富贵吧。”

门口的小富贵有些不大明白,他本能地感觉到余添有些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怎么一回事,而且他知道自己最好别再去打扰余添。

安静地陪在余添身边,这就是陈富贵最喜欢做的事。

不爱说话的人总是要跟爱说话的人在一起才行。

这也是余添告诉他的。

门口的少年看来挺喜欢这个名字,而且不知怎么的,陈富贵为余添认为自己能成为一个教书先生莫名地开心,陈富贵感觉自己突然有了一个目标,尽管他自己都没自信。

小富贵高兴地应了一声,关上门便要离开。

——不过陈富贵目力极佳,关门时无意间看到了余添最后挥墨写下的几个字,粗笔硬毫之下挥洒出的字形显得有些凌乱,但却又有别样的气势。

关上门的那一瞬间,陈富贵看清楚了那几个大字。

“万般皆梦。”

时机未到。

屋内传来重重的落笔声。

伴随着少年的叹息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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