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人间已经108天了。
我在那个长桥的不远处,租了一间小屋,不大,有个小花园,离那个卖面具的杂货铺也不远。我在花园里种了桔梗,一种我很喜欢的花,人间的花语是永恒的爱。凡人总是喜欢在各种东西上赋予某种意义,虽然没有任何用处,也许是一种心灵安慰,自我的。
在人间呆久了,多多少少我也染上了这种不需要的情感。我哥说那是七情六欲,具体指哪些,我哥也说不上来。他倒是派了几批人来找我,统统被我赶了回去。最后他不得不亲自出马,当他坐在我铺的垫子上,看着我在厨房忙碌,最后端上桌的食物时,眼里满是感动。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来找过我。我哥走的时候只说了一句话,人间多情,好自为之。
我在等一个人。
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回来的人。
每天晚上我都在那个桥上徘徊,怀里揣着那条丝巾,面具放在心口左侧。那个杂货铺买面具的老人家说,这个面具一黑一白,本来就是一对儿。我听了这话,很是开心。久而久之,镇上的人们都认识我了,大概我的皮囊确实很好看吧,隔三差五的就有女孩来到我的小屋里,各种各样的理由,什么我的小花园需要打扫了,篱笆需要整修了,甚至于她们觉得我瘦了!可我,始终都没有看见那袭紫衣的身影。
我就这样默默的在人间生活着,慢慢的,银子用完了,我也没有派人回地宫取,男人嘛,必须要自食其力。花园里桔梗开的正盛,我便摘了下来,用荷叶包着,捆绑出售,开业不到一刻,便都卖光了,这样子,我就又有了一周的盘缠。我在我的小花园里,陆续的种着各种各样的花,虽然是在等人,但也要在枯燥的日子里自己找点乐趣。有时候,我甚至觉得自己是个厉害的商人,赚的银子足以说明一切。这个时候,我哥又来了。
“还不回去?”他数着我赚的银子,头也没抬的问。
“不回。”
“为什么?”
“不为什么,我现在又没管你要生活费,我自力更生,为什么要回去?”
“因为你是鬼族的王!”
“鬼族的王,有你一个就够了。”我伸了伸懒腰,“走,哥,我带你去吃人间美味。”
元宝客栈是镇上最大的客栈,也是镇子上美味的集聚地。我哥看着店小二一直源源不断的端菜上来,虽然他面不改色,但我已经听见他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了。不一会儿,桌子就已经满了,他盯着我,我却想再拖延一下子,让他更饿些,但想想是亲哥,便清了一下嗓子,“开动吧,哥,这就是人间美味,随便吃,我买单!”
他也没客气,一口就吃了个狮子头,随后喝了一碗酒。
“那个姑娘还没回来?”
对于阿紫,我一直守口如瓶,“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是你亲哥!”说着,他又把一盘回锅肉吃完了,“你随身携带着一个丝巾,不要说,是我的。”
原来是这个露出的破绽,“哥,你不是一直盼着我带着姑娘回家么?”我撒娇的说着。
他顿了一下,沉下脸说,“我让你带回家的是正经姑娘,凡人?你知道凡人的生命吗?就像朝露似的,一下子就没了。”
“哥,应该不是凡人。三道众生,我就认定她了。”
他叹了一口气,继续吃,没有说完。最后,他离开的时候,还是说了一句,人间多情,好自为之。
我哥走了之后就再也没出现了,我在人间的日子继续慢慢的过。春有黄花,夏有雷雨,秋有红叶,冬有白雪,四季轮回,我觉得我爱上人间了,用爱这个字可能不是很准确,应该是依恋吧。果然,人间多情啊!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