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春,刘兆庆所带购买武器的密信,被国民党军高双成部查获,王子宜被捕关到榆林监狱。在严刑摧残下,王子宜坚贞不屈,未暴露自己的真正身份。在狱中,他同曹力如秘密组织监狱临时党支部,领导难友开展狱中斗争,又通过榆中学生曹士荣和中共陕北特委联络,接受中共组织指示。
1933年夏,王子宜被营救出狱后,8月立即返回保安,与陕甘边苏维埃政府取得联系,在永宁山地区开展革命活动,通过社会关系派人打入被国民党反动派重新控制的保安县民团,策动士兵发动兵变,携带武器投奔刘志丹领导的红军。
1935年冬,中央红军到达陕北。王子宜先后任陕甘省和陕甘宁省苏维埃内务部部长、裁判部部长和国民经济部部长。
抗日战争爆发后,陕甘宁边区政府成立,王子宜先后任三边分区专员、行政学院院长、延安大学副校长、边区高等法院院长、边区政府秘书长、民政厅厅长等职,还当选为中共七大候补代表。他在主持三边专署工作时,面对国民党顽固派的不断骚扰和破坏,坚决贯彻执行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深入组织和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运动,为团结各族各界人民群众,保卫三边地区的民主政权积极地工作,受到上级的表扬。在边区政府工作期间,王子宜是林伯渠主席的助手,在健全民主集中制、密切上下左右关系、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和及时检查通报政策的执行情况等方面,都有很多建树,深受林伯渠主席的赞许。
解放战争时期,王子宜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政府秘书长、民政厅厅长、边区政府党组成员等职务。曾带领工作团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在国民党反动派大举进犯陕甘宁边区时,他又承担了繁重的战勤动员工作,组织担架队和运输队随军转战,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受到彭德怀和西北局的赞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其先后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部长兼人事部部长、政法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建立西北地区政法战线的各项制度和划分地方行政区域,拟定政府机构编制和人事配备等方面作出了显着的成绩。
1952~1959年,王子宜任中央内务部常务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协助谢觉哉部长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民政工作,加强民政业务建设。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加强地方政权建设、推进拥军优属活动、优待残废革命军人、妥善安置复员军人、发展社会救济福利事业等方面,作出了显着的成绩。特别是在承担全国基层选举和全国人口普查的工作中,参与组织培训基层行政领导干部和技术干部40余万人,从准备、选点试验到全面展开,付出了心血,为建立我国城乡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基础,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可靠的人口数据。
1959年秋,党内反右倾开始,内务部受到来自“左”的方面的干扰,把民政部门抓福利生产斥为“篡改中央规定的民政工作的性质”,王子宜首当其冲,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被戴上了“反党分子”“资产阶级野心家”的帽子,并被撤销了党内外一切职务。1960年,王子宜被下放到郑州一个棉纺织厂任生活副厂长。他一方面向党中央申诉;另一方面积极工作,经常深入基层,千方百计抓好职工生活,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同时努力钻研业务,虚心向职工请教。在患有严重高血压和心脏病期间,仍忘我工作,并两次晕倒在工作场地。其热诚服务、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精神,博得广大职工的尊敬和爱戴。
1978年,王子宜的冤案得到彻底平反,出任中央民政部顾问和全国政协委员。他不顾生病在身,仍坚持工作。1980年,王子宜赴陕北老区视察,历经十几个市县,每到一地,他总要走访社队和农户,深入治沙、造林现场,亲切慰问老区人民,征求意见,获得第一手材料,并向有关领导写出详细汇报材料。自1982年后,王子宜健康状况恶化,但仍十分关心全国民政工作。在病床上边思考边口授,就基层政权组织等问题以及我国基层政权建设处于沉闷状况的历史原因,写出了长篇报告,送交党中央。1983年1月25日,王子宜北京逝世。
尚能禄(1947~1988)志丹县金鼎后寺塔村人。1964年12月入伍,在青海省黄南直属中队服役。1966年11月,任青海省黄南军分区警卫班副班长。1969年10月,任青海省河南县中队司务长。1972年4月,任黄南军分区后勤部助理员。1976年8月,任黄南军分区后勤部参谋。1979年3月,任河南县人民武装部副政委。1983年5月,任泽库县人民武装部政委。
1987年12月转业到青海省监察厅,任二处处长。1988年病逝。
刘景范(1910~1990)志丹县芦子沟村人,刘志丹胞弟。1928年秋随刘志丹闹革命,在陕北从事兵运工作。193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1年秋,协助刘志丹在南梁地区组建游击队。1932年春,返家乡保安开展农民运动。1934年2月,任保安游击队班长、队长,率领游击队在庆阳、保安、定边一带开展游击战争,建立苏维埃政权。10月任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第42师第2团团长,在陕甘边根据地开展反“围剿”斗争。1935年5月,任陕甘边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9月上旬,红25军长征到达永宁山后,与习仲勋等立即召开党政军干部会议,动员干部群众热烈欢迎和慰劳红25军将士,并与习仲勋亲自前往永宁山迎接。10月,在陕北错误肃反中遭受迫害,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后才被中共中央解救出来。11月,任陕甘省苏维埃政府主席兼军事部部长。12月“赤安事变”发生后,任中共三边特委委员兼三边特委军事部部长和赤安中心县委军事部部长,与赤安中心县委书记龚逢春率领赤安县独立营平叛了“赤安事变”。
1936年6~12月,任志丹县苏维埃政府主席。1937年1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书记。抗日战争期间,先后担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副秘书长、边区政府委员、陕甘宁边区建设厅厅长、民政厅厅长、司法工作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共陕甘宁边区中央局委员、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等职。解放战争期间,历任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秘书长,民政厅厅长,边区政府副主席、代主席,西北野战兵团和西北野战军后勤部司令员兼政委,中共中央西北局常委、西北人民监察委员会主任等职,参加了保卫延安、沙家店、瓦子街、兰州等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第一副主任、监察部副部长、地质部副部长。“文化大革命”期间,遭受残酷迫害,被捕入狱长达七年之久。1978年平反后,担任民政部副部长。是中国共产党第七、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常委。1990年8月9日在北京逝世。
王振富(1928~1990)志丹县金鼎人。1947年8月在西北野战军第4纵队警1旅2团3营当战士,先后参加了瓦子街、兰州、临洮等战役。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随部队改编入西北野战军第11师,同年获得由西北军政委员会颁发“人民功臣”勋章和解放西北纪念章。1950年在解放军第一步兵学校任教。1953年任训练部教员。1955年荣获“1945~1950年解放奖章”。
1956年被授予少校军衔。1960年任兰州军区战术教学研究室战术教员,同年被派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学院当战术教员。1966年任南京军事学院四系政治干事。1966年12月转业到陕西汉中地区物资局工作,先后任汉中地区公司经理、书记,物资局工会主席、参事。1990年9月病逝。
王希尧(1914~1992)曾用名天恩子,志丹县侯市乡王南沟人。1930~1932年在榆林中学上学,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刘志丹领导的红1团任指导员。1945年8月参加了八路军。1947年国民党胡宗南进攻延安时,王希尧奉命到山西给解放军送粮票,因敌人多次围攻,与大部队失去联系,经20多天的艰苦跋涉,才寻找到部队,所有粮票完好无损,如数交给部队,受到部队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王希尧任志丹县县委宣传部部长。
1955~1957年在陕西三原县学校学习。1958年调任西安市第一印刷厂厂长。
1960年调任西安市第二印刷厂党委书记。1992年2月因病逝世。
白光耀(1923~1995)志丹金鼎酸刺沟村人。1940年1月参军。
194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延安留守兵团野战医院护士、延安地区干部培训班学员、延安军分区独立营民运干事、西北野战军骑兵2旅教导队2连指导员、骑兵2旅政治部组织科干事、西北军区干部部档案科干事、天水市兵役局第一副局长、天水军分区动员科科长、天水地区保卫部负责人、天水市人民武装部副部长等职。曾被授予独立自由勋章,少校军衔。1995年10月在兰州军区总医院逝世。
贺庆(1913~1996)志丹县永宁镇定边渠人。1933年参加安塞游击队。1935年1月加入中国工农红军,在红26军第42师3团2连先后任班长、排长、军需官等职。1936年与刘志丹等营以上干部一起入狱,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被释放,在红15军团第78师2团任排长,参加了直罗镇战役。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8月任115师344旅687团机枪排排长,参加了平型关战斗。在建立晋中根据地的威县战斗中身负重伤,伤愈后任游击大队排长、游击大队连指导员。游击大队扩编为2旅后,随黄克诚司令员南下,先后任盱眙独立营、县大队、县总队的连指导员、连长、营长、参谋长。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新四军洪泽湖指挥部副指挥兼参谋长。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淮北警备团副团长兼政委。抗美援朝时期,任铁道兵团11师团长,受到金日成的接见和表彰。
回国后历任铁道兵第5师22团团长、师副参谋长,铁道兵后勤部第一基地主任等职。参加了鹰厦铁路、南福铁路、贵昆铁路和成昆铁路的建设。
1955年被授予三级八一勋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三级解放勋章,同年被授予中校军衔。1960年晋升为上校军衔。1988年被授予红星功勋荣誉章。
1983年离休时享受副军职待遇。1996年因病逝世。
毛迎时(1919~1997)志丹县义正乡麻台川人。1935年5月参加革命,在永宁区小学任教员。1936年1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3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初,任赤安县苏维埃政府土地部部长。1937年4,月任志丹县苏维埃政府教育科科长兼机关党支部委员。1939年,调任边区政府教育厅总务科科长,9月调任志丹县政府民政科科长。1947年2月,任志丹县政府建设科科长,11月先后任志丹县新兵团参谋长、西北野战军警1旅2团2营副营长。1949年1月,任第4军10师政治部民运科科长。粉碎“四人帮”后,任甘肃省社队企业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79年4月,任局长、党组书记,是甘肃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1985年离职休养。
1997年1月于兰州病逝。
刘振玉(1916~1997)志丹县人。1935年5月,任保安县游击队班长、特派员。1939年5月起,历任保安县保卫科,吴旗(今吴起)、安边警卫队和保安直属连指导员、队长、大队长。1947年1月至1947年4月,任三边回汉支队大队长。1951年4月,任宁夏劳改直属一队大队长,第三劳改支队副支队长。1953年11月,任潮湖农场一分场副场长、生产科科长、副主任。1956年3月,任甘肃省下河清农场副场长、夹边沟农场场长。
1961年4月,任甘肃省高台农场副场长。“文化大革命”期间受迫害。1970年5月,任甘肃省井儿川建井队、定西起重机厂采购员、管理员、副厂长。
1986年离休。1997年2月10日病故。
王海清(1913~1999)志丹县吴堡乡朱家沟村人。1930年参加革命。
193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0~1948年,一直在志丹县工作,后被评为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到边区党校学习深造。1947年,任志丹县县长。1949年,任随军支前大队大队长兼政委。1950~1953年,任甘肃省灵台县县长、县委常委。1954~1957年,在中共中央西北军第二中级党校学习,后任平凉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地委常委。1965年,任武都专区副专员。1972年,在“五七干校”学习。1973年任武都地区副专员、地委常委。1982年离休。
1999年9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