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茶马互市的政策确立之后,宋朝于今晋、陕、甘、川等地广开马市,大量换取吐蕃、回纥、党项等族的优良马匹,用以保卫王朝边疆。到南宋时,茶马互市的机构,相对固定为四川5场、甘肃3场8个地方。四川5场主要用来与西南少数民族交易,甘肃3场均用来与西北少数民族交易。元朝不缺马匹,因而边茶主要以银两和土货交易。到了明代初年,茶马互市再度恢复,基本上沿袭了宋朝的做法,在交易的地方设置“茶马司”。明时,茶马互市贸易进一步扩大。据记载,明初茶贵马贱,每匹马可换茶50多公斤;明末,茶贱马贵,每匹马可换茶250多公斤。清代,尤其是乾隆以后,“茶马互市”作为一种重要制度逐渐淡出历史,取而代之出现了“边茶贸易”制度。由于交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汉藏交流的增加,进入茶马古道沿线的商品种类大幅增加。藏族对茶叶的需求有增无减,同时对其他产品如丝绸、布料、铁器以及生产生活资料等商品的需求也开始增加;而内地对藏区的皮革、黄金以及虫草、贝母等珍贵药材有更大需求。这样,汉藏之间的贸易范围更加广泛,“茶马古道”沿线的民间贸易则益发繁荣。直到清文宗,地方马场奉命裁撤,各地军队所需马匹统归自购,官府设置的茶马交易随之停废,延续400余年的茶马互市交易自此终止。
(二)通往西亚的丝绸、麝香之路
麝香之路是指古代藏区以麝香为主要产品向罗马帝国输出的通道。
据史料记载,罗马帝国在1世纪便通过昌都─拉萨─阿里─西亚一线交换西藏盛产的麝香,因此这条路被称为“麝香之路”。到了7世纪,随着吐蕃王朝与中原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的频繁交往,吐蕃境内不仅成为从唐朝长安到尼婆罗、天竺、波斯的通道之一,也成为一条把吐蕃产的麝香东运至唐朝,西运往西域、天竺的通道,有人称之为“麝香之道”。东边是从唐朝长安到吐蕃逻娑的唐蕃道,西边是从吐蕃逻娑通往尼婆罗、天竺、迦湿弥逻、波斯的尼蕃道。
松赞干布未统一吐蕃以前,中原地方就与青藏高原的诸部建立过政治、经济、文化的联系。据《隋书》记载:“苏毗,以射猎为业,产石(黄铜矿)、朱砂、麝香、牦牛、骏马……尤多盐,恒将盐向天竺兴贩,其利数倍。”可见当时这一区域内商业交换已有相当规模,并与较远的天竺有了商业贸易。
松赞干布统一青藏高原后,吐蕃与四邻国家商业贸易有了发展。670年,吐蕃占据了唐朝陇右道的龟兹、疏勒(今新疆喀什)、于阗(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和田县)、碎叶(今吉尔吉斯斯坦北部托克马克)等4镇以后,吐蕃与东西方贸易进一步密切起来。赤松德赞时拉萨大昭寺与小昭寺之间是绸布市场,市场上有来自波斯(今伊朗)的珠宝和蜜枣、橄榄、杏干等食品,有来自尼婆罗的手工艺品和大米,有来自迦湿弥逻(今克什米尔)的藏红花,有来自天竺的南药等药材,有来自南诏的铜器和手工艺品,有来自唐朝的丝绸、茶叶、布匹、瓷器、弓箭,以及吐蕃各地所产的麝香、钰石、朱砂、鹿茸、熊胆、食盐、土碱及畜产品。据史料记载,当时迦湿弥逻商人阿难陀曾在拉萨经商,他曾担任过赤松德赞的翻译。可见当时拉萨的东西方丝绸和麝香贸易已有一定规模。同时,内地的茶叶、陶瓷、红糖等从成都和普洱等地运到昌都,并沿着“麝香之路”,进入雪域高原和西亚地区。
吐蕃政权崩溃后,这一条商道继续在通行,中原地方的丝绸、瓷器、茶叶和西亚诸国的珠宝、香料、干果、菠菜种经西藏传入中原各地。9世纪以后,札达、普兰、噶尔、定日、吉隆、聂拉木、拉孜等一线商业集市的形成,是与丝绸之路吐蕃道的存在分不开的。
“麝香之路”进一步成为古代中西方商业、文化、宗教、军事交往的通道。然而,强盛的吐蕃王朝崩溃后,长期的封建割据,连年的战争,特别是古格王朝灭亡后,这一通道便趋于萧条。
这条穿越世界屋脊的“麝香之路”,在沉寂千年之后,如今,随着新西藏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改革开放力度的不断加大,将再显繁华。
(三)藏区的城镇与集市
藏区商贸集镇的形成,一般有这样几个特点:一为历史上的交通要道,由一个地域内的商品集散地逐步发展起来;二是以着名寺院为中心,沿着寺庙发展商业贸易而发展起来;三是以一个地方的政治势力为中心,以一些土司头人的官寨所在地为基础,逐步发展起来。拉萨历来是西藏的政治中心,它的商业市场是围绕大昭寺、小昭寺而逐步发展起来的。日喀则是以藏巴汗的桑主孜官寨和扎什伦布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昌都是处于交通要道,围绕着名的强巴林寺发展起来的。
元朝统一管理藏区以后,结束了各地割据分裂的局面,促进了藏区内部生产与交换的发展。交换需求的经常化与交换集散地的形成,又促进了城镇与市场的出现。元朝对藏区驿站的建立,密切了藏区与内地的联系,促进了藏区商业交换的兴旺,也推动了藏区与内地贸易的发展。同时,西藏与邻国边境的互市贸易也有了新的发展。
在藏区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和各万户府所在地,在各主要驿道上,出现了萨迦、日喀则、江孜、乃东、墨竹工卡、拉萨、拉孜、昂仁、玉树、甘孜、里塘、巴塘、西宁、卓尼、道孚等城镇。在藏汉居民交错区出现了藏、汉、回、彝、纳西、白、羌等族贸易的交汇集市,有西宁、湟源、河州(今甘肃临夏)、洮州(今甘肃临潭)、夏河、松潘、杂谷脑(今四川理县)、威州(今四川汶川)、碉门(今四川天全)、雅州(今四川雅安)、黎州(今四川汉源)、康定、丽江和德庆等。元、明、清三朝都先后在这些地方设立过“茶马司”,管理茶马互市贸易。
西藏地方在同不丹、印度、尼泊尔接壤的边境出现了帕里、亚东、定日、聂拉木、吉隆、普兰、噶尔、扎达、错那、达垅、洛扎等边贸市场。
西藏农牧区不像内地有赶集的习惯,农牧民所需日用品及待售农畜土特产,大都在定期举行的宗教或传统节日庙会集市进行销售和采购。这种庙会实际上成了农畜产品交易会,有的形成了季节性的市场。
以山南地区为例,过去较大的宗都有定期的传统庙会。如扎囊宗手工业发达,每年藏历正月及六月在附近降巴林寺举行庙会。届时除举行宗教活动外,主要是进行商业交换,时间是半个月左右。除附近几个宗的农牧民外,赶庙会的还有来自拉萨、旁多、塔布、错那、门达旺等地的商人,人数最多的时候达六七千人。二月有个小会,赶会者千余人,主要是交换销售一月庙会剩余的商品。错那宗的商业集会是每年的五月、七月、十月,时间都在10天以上。赶庙会的万余人,包括不丹、门达旺的商人。塔萨庙会(在岭溪卡和江孜之间)在每年藏历四月,主要是销售、交换江孜、日喀则、错那的土特产品及不丹、印度边民的产品。贡嘎宗的吉德秀镇、拉加里的“绒”区、错那宗的嘉玉、隆子宗的桑安曲林等地,也有定期庙会,时间3~5天不等,规模也小一些,届时一些门巴族、珞巴族和邻国边民也来参加庙会。有些商人也跟着不同日期的各地庙会巡回转移,转移的路线是先赶扎囊一月的会,然后是达拢、塔萨、错那庙会,然后回到扎囊庙会,再参加牧区的庙会。在墨竹工卡,有一条古商道,即从墨竹工卡-拉萨-贡嘎县-泽当-桑日-墨竹工卡的环形商道。商人们也循此商道进行交换和经商。
在朗塘、当雄、昂仁、江孜一带半农半牧或牧区,每年七月、十月也都有庙会,时间在半个月以上,主要是山南、日喀则各宗、谿的农民和手工业者出售氆氇、围裙、藏被、藏毯、地毯等毛纺产品;牧民们则出售皮张、羊毛、酥油、奶渣、药材等。拉萨的商人主要来销售茶叶、丝绸、布匹、染料,收购畜产品和土特产品。
在隆子县和朗县,藏族商人在秋天还到藏珞、藏门交界区的桑安曲林等地,同珞巴族、门巴族进行商业交换活动。在猴年当地扎热转神山之际,在转神山终点站塔克新举办的物资交易会也十分热闹,参与者达1万多人。在物资交易会上,珞巴族、门巴族用大米、蜂蜜、茜草、小豆蔻(此药运到内地称为藏豆蔻)、麝香、熊胆、木碗、藤条等产品,与藏族商人和农民交换食盐、羊毛、氆氇、装饰品、铁刀、铁斧等。这种交换特别是铁器的交换,推动了门巴族、珞巴族经济的发展。
普兰、札达、噶尔、日土等宗也举办庙会和边贸互市集会,时间一般在藏历六月到八月,参加的有印度、尼泊尔及克什米尔的商人。参加集市交换的商品,境内主要是牛羊皮毛、活羊、食盐、土碱、硼砂,境外主要是大米、珠宝、铜器、耕牛、干果、藏红花等药材。还有一些牧民每年用羊驮着盐巴,到印度和尼泊尔的边境集市交换粮食。
藏区的庙会集市交易,随着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增加了一些内容,如转神山、展佛像、赛马、跳锅庄等宗教、体育、文化活动。
(四)与内地的朝贡联系
明朝对各藏区的“法王”“国师”、土司实行朝贡制度,是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政治联系的特定形式。西藏地方向明朝中央朝贡始于洪武五年(1372年)摄帝师喃加巴藏卜遣使入贡,终于崇祯三年(1630年)乌思藏僧人三旦多只等朝贡,历时200余年,具有类型多样、次数频繁、规模庞大等特点。
西藏朝贡使团的贡物大体可分为三类:一类是马匹;一类是宗教物品,如佛舍利、佛像等;一类是西藏的土特产品,如氆氇、硼砂、犀角、酥油、牦牛尾、盔甲等。这三类物品中,除马匹对明朝具有实用价值外,其他两类均属奢侈品,实用价值不大。而明朝对西藏朝贡者的赏赐品则恰好相反,主要是茶叶、绸缎、生绢、棉麻织品、袈裟等,均是藏区生活必需品,其中尤以茶叶为甚,数额极为巨大。明朝对前来朝贡者回赐大量财物,优予市贡之利,以经济手段来加强对西藏各实力派首领的政治凝聚。明太祖安抚前来归降入贡的西藏各大小僧俗首领,除授其官职外,还给予厚赏。到明成祖时,由于对西藏采取大肆分封和优待西藏宗教首领的政策,对西藏朝贡者的赏赐也日益丰厚。如大宝法王、第五世黑帽系噶玛巴得银协巴入朝,明成祖先后赏赐7次,其中仅金、银两项每次约以百两、千两计。此外,还有大量金银器皿、丝绸彩缎、钞锭等。朝贡制度带动了藏区与内地商业贸易的扩大与发展。
(五)民间独特的商贸制度
1.康藏“锅庄”
甘孜藏区经济以畜牧业和林业为主,在一些河谷地带农业也比较发达。沙金矿产资源丰富,很早就有淘金业。宋时,在雅州设茶马司。元、明、清时期,在康区设置土司后,一些汉族商人、工匠进入康区开发和经商,和当地藏族人民一道共同开辟了商业渠道,藏、汉贸易大为发展,形成了康定藏汉商业贸易中心。
康定古为羌地,三国蜀汉称“打箭炉”,唐宋属吐蕃,元明置宣抚司,清设康定府,素以“藏卫通衢”“川藏要冲”着称。打箭炉,是藏语“打折诸”的译音。“打”指大地山流来的打曲河(雅拉河),“折”为折多山流来的折多河,“诸”是雅拉河、折多河两水汇合之处。
自元朝以来随着藏、汉商业贸易的发展,康定逐步形成藏、汉贸易的集镇。明永乐四年(1406年),明正土司将土司官署从营官镇(今新都桥)迁至康定,兴建了官署和寺庙。土司的下属头人在康定建了房屋,为土司侯差。清雍正七年(1729年)设置打箭炉厅,逐渐成为边茶贸易的中心,出现了兼有旅馆、货栈与经纪人3种性质相结合的特殊经营机构——“锅庄”。《西藏舞蹈概说》载:以前康定的“锅庄”,收购土产,代办转运设有客栈,沿途过往的藏族商贾常携骤宿帮居其中。晚上,他们往往在院内旷地垒石支锅熬茶抓糟袍,茶余饭后不时围着火塘歌唱跳舞,以驱一天的劳累与疲乏,保持旺盛的精力,适应恶劣环境。据说“锅庄”最初即明正土司下属的13个头人家,以后发展为48家。凡从折多山以西的藏区来康定做生意的藏族商人,首次住哪家,以后他和他的子孙再来,均要住在这家“锅庄”,成为一种惯例。“锅庄”店主由女性担任,庄主熟悉藏、汉两种语言,了解市场行情,熟悉社会各类关系,为商人居间介绍买卖,翻译调停。成交后照价收取汉商2%~4%的佣金,当地话叫“退头”。买卖如银款不足,庄主常为客商担保。商人购好商品后,在“锅庄”内打包,庄主可代雇驮脚,运送货物。这种集一切服务于一身的“锅庄”,沟通了藏、汉商人之间的贸易,对康区商业贸易的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在康定经商的大商人有西藏大金寺、里塘寺、炉霍寿宁寺、甘孜寺等寺庙商,有德格土司、甘孜土司、白利土司和夏克刀登家土司、头人商,也有较为富裕的平民商。
此外,还有藏、汉官方和民间合办的康藏茶叶贸易公司,以及孚和、天兴、义兴等私人商业茶号。
由康定转口到内地的商品有虫草、鹿茸、鹿角、鹿筋、鹿胎、知母、贝母、羌活、大黄、厚朴等药材。麝香每年输出约1000千克,药材输出占输出总值的75%;羊毛60万~65万公斤,牛尾5万多公斤;石渠的白菌,九龙的花椒,巴塘、盐井的黄木耳、黑木耳等,年输出数千斤至数万斤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