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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我是一只天堂鸟(1)

生活需要变化,需要刺激,只有不停地旋转,不停地跳动,我才会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2000年9月25日,午夜12点,“××”迪斯科广场。

振聋发聩的摇滚音乐停了下来,悬垂在穹顶的镭射灯球停止了旋转。舞台前方巨大的电子屏幕仍然不断地变换着画面,或美国西部牛仔,或西班牙斗牛士,立体感极强的舞池里的灯光变得明亮了一些。红男绿女们散开来,回到吧台附近各自的台位。

我回到二层回廊底下的9号台位,要了两杯饮料。司马红在我对面的钢架椅上坐下来,对我说,下面是一段轻音乐,接着是啤酒大赛,咱们可以聊一会儿。

说着,她从台面上的烟盒里十分洒脱地弹出一支香烟。是那种白色沙龙牌的。她告诉我她不爱抽女士们常抽的细细长长的摩尔烟,没劲。我划燃一根火柴,替她点上烟。对我这个比较绅士的动作,她显然很满意。虽然此处的光线有些朦胧,但是我依然捕捉到了她脸上转瞬即逝的微笑。她把本应属于她的一杯饮料漫不在意地拨拉到我的面前,另外叫了一大杯扎啤。我喜欢有点儿刺激,她说。

我喜欢音乐,喜欢跳舞,喜欢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这样才够刺激,才够过瘾,才觉得自己是真真实实地活在这个世界上。

一些很流行的时髦杂志上说,性格决定命运,也有人专门写过这样的书。以前有空的时候我看过几本。从气质上讲,我可能属于那种多血质的人。我的血型是A型。A型血的人追求卓越,凡事要达到尽善尽美才能满足。因此在感官享受上,常常追求极致。

重金属、滚石、光、音乐,这些东西,像牛排,像面包,像奶酪,像“XO”一样,对我同等重要。它们都是构成我生命的元素。

小时候,我老爱做梦,经常做同一个梦,梦见自己变成一只小小的鸟儿,在天空中翩翩飞翔,然而却怎么也飞不高,那种感觉真是特别的累。

翌日清晨醒来,我就跟我爸讲述这个梦,我爸总是说,那是因为被子太重或者在睡梦中我的手压在了胸口上的缘故。以后,他给我换上轻一点的被子,等我睡熟了把我的手轻轻从我胸前移开。但我还是做同样的梦。

飞,这个词,有一种格外壮烈的美。你想想看,慢慢地伸展四肢,像鸟儿张开翅膀,在无边无际的空中无限延长,那该是一种何等痛快的感觉。

有一次,我和舞厅的同事们一起到十渡蹦极,亲身体验了这种感觉。当时,这个极富刺激性的惊险项目刚刚开设不久,敢于食螃蟹的人寥寥无几。

同行的哥们儿姐们儿你推我搡,一边“吹牛皮”一边找理由开脱自己,拿言语激将别人。最后那帮滑头众口一辞指着我说:司马红胆儿最大,老想做跳伞员,此刻正是大显身手的机会。

老实说,低头望一眼那深不可测的深渊,我心里跟他们一样害怕,但那种想飞的感觉对我的诱惑太强烈了。工作人员给我系好了安全带。再三叮嘱我一定要大声地叫喊。我坚持嘴里不含任何东西。我想要像一只真正的大鸟那样自由自在地飞翔。同事们打趣地说,我那天的喊声使得他们双腿发抖,苦胆几乎都要紧缩得破裂。有一个同事还抓拍了一张我跳下去时一瞬间的照片,还真像那么回事,我张开四肢,如同一只从山崖上俯冲而下的雏鹰。这张照片放大后,我挂在了卧室的墙上。

上学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的确特别想当跳伞员,甚至已经报了名,结果遭到我爸的强烈反对而不得不改变初衷。我非常欣赏空中芭蕾,运动员优美的表演扣人心弦。

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汉语中的某些动词有着特殊的迷恋,比如刚才说的飞,还有跳、滚、打、撞击、进入等等。我觉得这些词都给我一种强烈的感受。

或许这跟我从小接受的教育和成长的经历有关。

舞池里的灯光重新阴暗下来。舒缓的音乐潮水一般弥漫开来。俊男靓女们情意绵绵地相偎相拥。温馨与浪漫,沉醉与梦幻,构成了贾宝玉风月宝鉴里的太虚仙境。恍惚人都变得不真实了一样。

从一开始,我就想一睹司马红的芳颜,涉足娱乐场的女孩子,大多美貌出众,正当妙龄。由于舞厅里的光线总是那种迷蒙的色彩,在人的身上流淌着梦幻的光影。我一直未识司马红的庐山真面目,只能够像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依稀分辨出其绰约风姿。

司马红原是浙江一家歌舞团的舞蹈演员,南方少女少见的高挑身材,一双修长的腿健美有力,腰很纤细,很柔软,也很有韧性,扭动起来韵味十足。像今晚的同伴们一样,司马红穿着红色的短衣,红色超短裙,红色T恤衫,看不清有没有化妆,也许化妆完全是多余的。没有戴任何首饰。她吸烟的时候,我留意到她涂的是那种性感的冷色调的指甲油。娱乐圈的女性似乎都爱涂这种指甲油。

我出生在杭州,也是在杭州长大,从古至今,人们一直把杭州当作人间天堂。民间流传的说法是,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鱼米之乡,美女如云。文人雅士们题咏的诗句就更多,什么“若把西湖比西子,浓妆淡抹总相宜”,“暖风薰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等等,不一而足,总之都是写杭州如何之美。小时候,我爸常带我到西湖的苏堤玩,在石刻的诗林里面流连忘返。他是剧团的编剧,对古人的诗词敬佩得五体投地,受了他的影响,我现在还能背诵一些古人的名篇佳句。

我父母都是搞文艺出身的。妈妈是杂技团的杂技演员,人材出众,老惦记着出名,跟爸爸“老黄牛”的性格相去甚远。我爸只会趴在家里写剧本,冬去春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不知他哪里来的那么多灵感。从我爸身上,我领会到,人只要有一根精神支柱,就有使不完的力量。

客观地讲,起初,我妈还是挺乐意的,觉得爸爸读书多,有学问,受人尊敬。隔个三月半载,有一个本子问世,排演成剧目,在剧场里一公演,人家客客气气地请你坐贵宾席,和领导们一块儿合影留念,也还风光荣耀。

渐渐,戏剧冷落,我爸写的又是那种地方戏,上演困难重重。我爸这人犟脾气,不会拐弯儿,我妈开始口吐怨言,慢慢变得不耐烦起来,有时遇到不顺心的事儿便大发脾气,骂我爸死脑筋,不到五十岁的人,又不是七老八十,干嘛不去像人家一样捣腾个公司捞一把。或者去弄影视剧,这样来钱多一些。有一次,我妈约电视台的一位导演吃饭,让我爸去联络联络感情,好向影视方面发展。结果我爸硬是不给面子,两人大吵了一场。我妈毫不犹豫地跟着那人走了。从此,也就从这个家庭的生活中消失得无影无踪。后来,我在一部武侠片中看见过她,骑在马上临风而立,大漠狂沙、刀光剑影,真的好威风。我喊我爸来看,我爸“啪”地关掉了电视机,甩了两个字:“臭片!”

我爸那个人,怎么说呢?绝对是个好人。只是太顶真。太把事儿当事儿。在这个社会里,太顶真的人就会受累。他查过族谱,说他是汉代那个风流才子司马相如的第几世几世孙,不能辱没了祖先的荣耀。就像满人讲究个什么正黄旗偏黄旗一样,排出个名份高低。都什么时代了,还闹那些没用的玩艺儿。他就跳不出这个光圈儿,还特意到四川去寻根溯源。他老想让我从文,我妈却老想让我从艺,长大了做影视明星。我时常向着我爸,因为吟诗诵文轻松,而练功实在是很辛苦。最终的结果是送我去了少儿舞蹈学校。

刚一会走路,我妈就教我弯腰、踢腿,她望女成凤,折腾得我常常哇哇大哭,我爸就骂她有病,虐待孩子。实际上,我爸是觉得我妈没什么文化品位,说来说去也就是个走钢索耍把戏的。我妈不服气,两人心里挺别扭的,最终还是分手了事。

我5岁上少儿舞蹈学校开始正式练功,19岁进歌舞团当舞蹈演员。老是给人家充当陪衬的角色,一点劲儿都没有。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大众关注的往往就那么几条浮出水面的鱼,成千上万个吃这碗饭的人沉没在水底下,谁能指望自己哪一天能大红大紫呢?

那时候,我一个月四百多块钱,在文化部门算是不错的了,逢上演出,还有一点补贴什么的,满打满算也不到六百块。好在一人挣钱一人花,又不用置办居家的东西,只不过自己添些衣物,买点零食,实在不够了,就找我爸要,日子也过得有滋有味,原打算就这样安安稳稳过一世算了。

电子屏幕上出现了一位媚态十足的女人,很像美国风靡世界的性感电影明星玛丽莲·梦露。不过,我觉得气韵上似乎不对,便问司马红那是玛丽莲·梦露吗?她头也不回地说,不是。她告诉我,画面上的女人是猫王普莱斯利的女儿丽莎·玛丽·普莱斯利。这是化妆大师凯文·奥康的杰作,是其制造的明星面孔。

司马红抽烟的姿势极其老练、优雅,掐灭烟蒂的动作都给人一种独特的美感。她喝了一大口啤酒,继续先前的叙述。从她说话的语调,我意识到故事将有一个出乎意料的转折。

王言的不期出现,扰乱了我宁静的心境。他本来是跟我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把他推到了我的面前,仿佛海潮把一只诱人的贝壳推上沙滩一样。

这件事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带有赌气的味道。歌舞团里原来有一个歌唱演员——对不起,我不便说出她的名字——长得有几分姿色,1997年夏天吧,因为生病把嗓子给毁了,干老本行自然是没什么前途了,就跑到广州去跳舞。

春节的时候,这个演员回乡探亲,珠光宝气的,一副发了点小财的派头,挨家挨户到同事家串门儿,说白了,也就是想露露脸,时不时从包里掏出个手机来打,某某老总,某某大佬的,好像有多了不起似的。

跟这个演员一块儿回来的还有一个男人,大约三十来岁,据说是北京一个什么局局长的儿子,在广州开了一家外贸公司,做很大的生意。这个男人就是王言,在舞厅里跳舞时认识了这个演员,二人各有所图,很快就发展成了那种关系。

团里的同事都看不惯这个演员的德性,碍于面子谁也犯不着得罪她。傍上了这么一个财大气粗的款儿爷,这个演员高兴得忘乎所以,像搞展览一样拽着他到处露相,屁颠屁颠的,围着这个人团团转,生怕别人横刀夺爱。

有几个一块儿进团的小姐妹气不过,策划着要搞一场情变,指使我去当主角。本来,这不过是嘴皮子上的功夫,玩笑而已。女人成堆的地方就爱瞎鼓捣这些事。但那个演员当了真,说话特损人,说我怎么着怎么着,总归一句话,就是凭我的相貌连她那个王言正眼瞧一下都不配。

女人最怕人说这种话,何况我是一个正值妙龄的少女,更受不了这样的揶揄,既然你认定我不配,我偏要大张旗鼓地把他夺过来。

详细过程我就不说了,没什么意思。说实在的,就瞅王言看女人的眼神,足以断定他决不会是那种为某个女人矢志不渝的男人。再说,这个演员并非什么天姿国色,无非脸蛋漂亮一点而已。又不是人家的老婆,不过是个“马仔”。

依我看,男人好色也算不得什么大毛病,孟子曰:食色,性也,人之大欲,不可不察。老夫子将男女相悦看得跟吃饭同等重要。我就不明白,所谓的儒家传统文化后来弄来弄去咋变成了女人要裹脚,男人要阉割,男女之间拉拉手都成了弥天大罪。

扯远了,打住。这是你们文人的事。OK!

依我的观察,有些男人只是爱看女人,饱饱眼福,不动真格的。女人生来就是让男人看的,不会欣赏女人的男人一定是枯燥无味的。

可是,像王言这样的男人,盯着女人的那个狠劲儿,你一眼就能看出来,要诱他上钩并非难事。更何况他本来有家室在广州,跟这个演员不过是逢场作戏,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我们就在那个演员的眼皮底下眉来眼去,暗送秋波,她怕得罪王言这个财神爷,也不敢真翻脸,有时还要半真半假地曲意逢迎,憋了一肚子气。

起初,我也只是想闹着玩,存心怄一怄她,达到目的就算了。没想到慢慢地从打情骂俏发展到卿卿我我最终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

王言不是那种帅哥,个头偏矮,长相一般,也缺乏一点有钱有势的男人的优越感。我见过一些富有优越感或自认为富有优越感的男人,一举手一投足都显示出那种味道。王言没有这种尊贵的感觉,但看上去绝对是有钱的人,没有平民生活的市井俗气,而且身体壮实,能说会道,对我这种性格的女人还是颇有吸引力的。

以前,在练功或跳舞时,和形形色色的男人或多或少有过一些接触,有时也开一些黄色玩笑,不过从未逾越那条少女的防线,也就是说,没有真正的肌肤相亲。

父母离异后,我和父亲一起生活,业余时间,差不多他总是把我锁在书房里,为的是防止我“出事”。他很忙,几乎没有时间照看我,又怕我在外面学坏,就用这个方法管住我,使我渐渐适应了一种半封闭的生活,一直到我参加工作为止。

然而,我对男性并没有什么神秘、好奇的生疏感,我觉得男女相吸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是什么天性风流或者淫荡行为。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女之间互相不感兴趣才是不正常的。瞧,我替你们男同胞辩解,你挺得意的吧。

所以,我对王言的越轨并不反感,觉得男人欣赏我是再自然不过的了。王言是风月场中的老手,懂得如何讨女人的欢心。我们很快就不满足于这种表面文章,双边关系有了实质性进展。王言在酒店里开了一个房间,开始了我们半遮半掩的蜜月度假。

跟男人发生性关系,在我是第一次,没有流血,也没有什么不适,只有一点轻微的疼痛。可能是以前我骑马、耍杂技,在舞蹈学校练功,运动非常剧烈,处女膜早已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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