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出自晋·陈寿《三国志·吴志·陆逊传》:“今不忍小忿而发雷霆之怒。”
这个典故说了一下这个故事:
三国时期,魏、蜀、吴三分天下,当时的中国处在一个动乱的年代。
公元229年,孙权开始称帝,国号为吴,建都建业(今江苏南京)。而在中原大地,都是曹魏的政权势力范围,当时的魏国皇帝是魏明帝曹睿,他是一个既无真才实学又非常荒淫无度的人,此时的曹氏政权早已经没有了武帝曹操、文帝曹丕时的生气。
当时的魏国辽东太守公孙渊看到朝廷腐败,皇帝又不思进取,因此想为自己的后路做好准备。于是他偷偷地同吴国的孙权政权结成了同盟的关系,孙权赐封他为燕王。不过。由于辽东地处北地,与江南的建业相距甚远,公孙渊也非常担心事情败露,被魏国的军队围剿,到时远水解不了近渴,让自己处在一个非常不利的地位。于是他放弃了和孙权的吴国结盟,而且为了以防万一,他下令杀死了吴国派来的使臣。
当消息传到东吴的时候,孙权觉得自己蒙受了极大地耻辱,于是马上准备了大军,决定渡海来进行远征,去讨伐背弃盟约的公孙渊。
吴国有个大臣名叫陆逊,他看到这个情形,急忙上书孙权,希望能够取消这次讨伐计划。陆逊在奏章中指出:“公孙渊经营辽东多年,对辽东的情况非常了解,他可以借助当地险要的地形负隅顽抗,但是现在天下风云变幻,群雄逐鹿,不能因为一点小的愤怒就发雷霆之怒,否则很难实现夺取天下的愿望。而且,我听说,能够一统天下的人都不会因为一点小事而耽误大事的。”
孙权也是个有雄才大略的人,他听了陆逊的进言,觉得非常有道理,就取消了攻打公孙渊的计划。
这个典故中引出了“大发雷霆”,后人经常用来比喻高声斥责、大发脾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