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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聪明人说话简洁通俗,笨人说话罗嗦难懂(1)

1.说话要通俗易懂

每个听众的文化素养都有很大的差别,在表达的时候,应该“就低不就高”,对大众讲话,应该明白晓畅,通俗易懂,而不要不文不白,晦涩难懂。

聪明人的做法

毛主席在陕北时,有一天夜间进入田次湾,住在一个老大娘家里。大娘见毛主席与十几个同志挤在一座窑里睡,心里不安,一再说:“这窑洞太小了,地方太小了,对不住首长了。”毛主席听了这话,依着老大娘说话的节律喃喃道:“我们队伍太多了,人马太多,我对不住大嫂了。”老大娘等人听罢都哈哈大笑起来。

专家点评

老大娘未必能像主席那样懂得许多大道理,所以毛主席摒弃客套的大道理,而是用通俗易懂的诙谐话语打消了大娘的顾虑,也表达了自己的歉意。

笨人的做法

一天晚上,一位书生被蝎子咬了,他摇头晃脑地喊道:“贤妻,速燃银灯,尔夫为毒虫所袭!”连说几遍,他妻子怎么也听不明白,疼痛难忍的书生气急之下只得叫道:“老婆子,快点灯,蝎子咬着我啦!”

专家点评

明明可以用一句简单易懂的话表达清楚的意思,偏偏要用艰涩的古人用语,真是故弄玄虚,自讨苦吃。这也讽喻了那种专会咬文嚼字,不注意口语化的人。

行动指南

通俗易懂应该是语言的基本风格,惟有如此,才能更好的被人们所理解。所谓通俗易懂,就是说话要大众化,善于把一些较深的道理深入浅出地讲给别人听。

与人沟通,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让对方听懂你说的话。如果说话晦涩艰深,让对方听不懂,沟通就无法进行下去,你的话也不会起到任何作用,甚至会让对方生厌,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

有此人浅薄地认为,要显示自己的博学多识就得使用一些常人很少用的“高深”词汇,或是业外人听不懂的术语等。这是一个误解。人与人的沟通首先是一种语言的交流,因此,你必须向对方准确地传递信息,表达自己的意图。你要做到这一点,你就必须让你所说的话浅显易懂,否则,不被理解的“语言”没有任何意义。

要想让语言通俗易懂,在与人沟通中就要注意以下三点:

(1)不用文言词汇。

如果是召开一场有关文言文的学术研讨大会,在讲话中使用文言文自无不妥。但是,如查在日常交际中使用文言文来卖弄学问,故显高雅,却是一种愚不可及的行为,只会惹人耻笑。随着时代的变迁,人们的语言习惯也有了很大的改变,古代的不少词汇已逐渐被淘汰,如果执意用这种艰涩之词,势必影响沟通的效果。例如“令尊”、“令堂”、“令媛”之类的称谓,现在再用,就有不合时宜之嫌。即使那种“请恕冒昧”之类的话都难免显得故作“高雅”,听众未必喜欢。

(2)慎重使用专业术语或圈内话。

不同团体和行业的人们常常有着各自不同的话语表达方式,他们使用自己熟悉的“术语”或“行话”进行交流。这无可非议,但当面对的听众与自己不在同一个“圈内”时,就必须用通俗的语言浅显易懂地表明你的意图。使用听众不熟悉的语言与他们交谈,其结果只能是对他们的快速催眠。

有一个从事电信公司的科研人员向客户讲话,其中有句话说道:“特定用户群对终端设备的仿制使用,会导致营业费用的增加。”他的话使听众迷惑不解。

为使表述更加明晰,他后来把这段话改写如下:“如果电话公司以外的其他人员对现存设备进行模仿设置,那么你将为你的电话服务支付更多的费用。”听众这才明白了他的意思。

当然,必要的术语使用有时也是必需的。一位计算机推销员如果想说服一个懂行的买家,那他最好要熟悉相关的计算机用语。说话时需要考虑的关键因素是听众,你必须使用适于听众理解力的语言。

(3)慎重使用外语、方言、省略语和流行语。

无论措辞多么准确,如果听者不能理解的话,那么所说的话也没有任何意义。

几年前,一位大学教授到地方讲学。他在众多资深的经营者面前介绍说:“现在意餐很流行。”他的话音刚落,一位听众慢慢地举起手,不好意思地问:“请问‘意餐’是什么意思?”“就是啊,是什么意思呀?”同时有更多的人应和着。经教授解释,才明白意餐原来是意大利餐。这就是“省略语”惹的祸了。慎重使用外语和方言也是同样的道理。

流行语只能在平时聊天的时候使用,在工作中就要慎用了。

托尔斯泰说:“真正的艺术永远是十分朴素的、明白如画的、几乎可以用手触摸到似的。”人际交往中的语言力求通俗、口语化,如不考虑听者的接受能力,使用那种艰涩难懂的语言,往往事与愿违,弄得不好,还会闹出笑话。

2.言简意赅扭转局面

人们总是希望自己的语言能够丰富多彩,而有的时候,说话是越简洁越好,有些人在说了很多话之后,还是无法把主要内容表达出了,有些人则能言简意赅地抓住核心。无论是生活中还是工作上,我们都应学习后者。

聪明人的做法

有这样一个故事,说的是在美国运输史上,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案子。

由于要将达文波和罗克岛特两个城市连接起来,罗克岛铁路公司筹划在城市之间建起一座大桥。当时的轮船是运输物资的重要工具,一旦建起铁路桥,轮船公司的水运特权也就葬送了。为了保住自己的财路,轮船公司决定对修桥提案加以阻挠。

轮船公司的辩护律师韦德是当时美国法律界相当有名的“铁嘴”。法庭辩论的最后一日,座无虚席。韦德信心百倍地侃侃而谈,十足“表演”了两个小时。没等铁路公司的律师发言,听众就已经表现出不耐烦了。这其实是韦德的一个计谋,他想让对方律师在发言的时候给自己当炮灰,让听众产生惯性的厌烦。

没想到对方律师只用了一分钟,就把案子讲清楚了。只见对方那位身材高瘦,衣着简陋的律师自若地站起来,镇定地说:“在这里我首先对这位先生如此惊人的口才表示钦佩。然而,我要说的是,所有人都知道陆运和水运的高低轻重,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对于城市未来的发展来说,请问陆运和水运哪个更重要?哪个是不可取代的?这是现在陪审团的各位要解决的唯一问题。”

少顷,法庭作出了裁决,判定铁路公司获胜。而那位高瘦的律师就是亚伯拉罕·林肯。

专家点评

任何人都不喜欢听别人喋喋不休。韦德正是忽略了听众的感觉,同时错估了对手的才智,才使本来胸有成竹的案子以失败而告终的。他的滔滔不绝口若悬河,相比林肯的删繁就简,显得非常的惹人生厌。林肯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他用幽默的哑剧的形式,无声地反驳了对方废话连篇离题万里的弱点,作为律师,这是最致命的。因为,在法庭上,任何人,包括旁听和法官,想听到的就是言简意赅的总结,而不是气势恢弘的长篇累牍。

笨人的做法

有一天,美国的著名作家马克·吐温饶有兴趣地到教堂去听牧师的演讲,并参加募捐活动。

刚开始的时候,马克·吐温看着牧师站在那里会声会色地演讲,不仅内容十分丰富,而且肢体语言也表达的非常到位。于是他想,等到一会儿募捐的时候,自己一定要比别人多交两倍的钱,以表示对这位牧师的尊重和支持。

然而,牧师在那里已经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多小时,却没有丝毫要结束的迹象。这让马克·吐温感到有些不快,觉得演讲太不简洁了。

一个半小时过去了,牧师的演讲依旧没有结束。马克·吐温有些厌烦了,心里想,一个意思反复说,耳朵都听出茧子了,纯粹是在耽误大家宝贵的时间。于是他改变了主意,等到募捐的时候只捐一些零钱。

又过了20分钟,牧师依然在不厌其烦地讲个没完。马克·吐温有些生气了,觉得实在是太过分了。于是他决定,等到募捐的时候一分钱也不捐。

结果,又过了好长一段时间,牧师终于结束了冗长的演讲,开始募捐了。当牧师端着牧师盘来到马克·吐温面前的时候,由于气愤,马克·吐温不仅一分钱也没捐,而且还从募捐的盘子里面故意偷了2美元。

专家点评

在人们的生活和工作中,不管是谁,如果罗嗦、重复、翻来覆去地总是讲解同一件事情,都会使人产生厌烦、愤怒甚至反抗的心理和行为。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谓的超限效应。马克·吐温偷拿走2美元,便是出于气愤的一种报复性行为。无论是牧师布道,还是讲学,作报告,写文章,搞家庭教育,都不要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而要言简意赅。不然,就会事与愿违,就会出现逆反心理的超限效应。

行动指南

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曾说:“简洁的语言中有着最伟大的哲理。”在当今的信息时代,人们的生活节奏大大加快,没有人会喜欢那些穿靴戴帽,庞杂冗长、繁文缛节的空话套话。

历史上曾记载了一些冗长的演讲纪录,这些演讲绝对是不能称为优秀的。例如:

957年,斯特罗姆·瑟蒙德做阻止“民权法案”通过的演讲,历时24小时18分,但遭失败。

1912年,英美发生战争,一个众议员用马拉松式的演讲来阻止通过对英宣战的决议。直到战火烧到家门,形势迫在眉睫,可这位议员仍在喋喋不休。时至半夜,听众席上鼾声四起,最后,一议员急中生智,将一个痰盂甩到演讲者的头上,才得以终止辩论,通过了宣战决议。

这些例子足以表明,啰嗦冗长的演讲无法达到最终目的,也无法扭转局势,只会令人生厌。

“言不在多,达意则灵。”说话时如果冗词赘语,絮语唠叨,不得要领,只会令听者生厌。如果说话时要语不烦,字字珠玑,简练有力,则能令听者兴趣盎然。在中外历史上,不少演讲大师惜语如金,言简意赅,同样留下了许多珍贵的篇章,成为“善辩者寡言”的典型。比如:

最短的总统就职演说,也就是1793年的华盛顿总统的演说,仅用135个字,便举世闻名。

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只有l260个字。

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纪念碑揭墓典礼上二的讲话只有552个字。

斯大林在1941年7月3日发表的反对德国法西斯入侵重要广播演说只有3 800个字。

罗斯福的就职演说仅有985个字。

1984年7月1 7日,37岁的法国新总理洛朗·法比尤斯发表的演说,更是短得出奇,演讲词只有两句“新政府的仔务是国家现代化,团结法国人民。为此要求大家保持平静和表现出决心。谢谢大家。”措辞委婉、内容精辟。

上述这些演讲大师驾驭语言的功力都是非凡的。同时,这也就说明了简洁明快在语言交际中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然,说话要达到简洁、明快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经过千锤百炼,方能使自己的词汇富足、思路清晰。那些言语罗嗦的人,因为词语贫乏,才会在表达时词不达意、啰嗦干瘪;因此思维模糊,才会语无伦次,枉费口舌。所以,在说话明要求自己长话短说,要“筛选”、“过滤”出最精辟的,恰如其分的表情达意的词句,尽可能以省略的语言表达出深刻的内涵。

在人际交往中,要想把话说好,就要用简洁、明快的语言把意思清晰的表达出来,让听者在较短的时间里获取多而有用的信息。

3.尽量别与人发生争吵

争吵中永远不可能有胜利者,因为如果你在争吵中输了,你固然是输了。即使你占了上风,说到底你还是失败者。为什么?即使你是胜利者,你可以洋洋得意,但你的对手会怎样呢?你使他觉得低你一头,你伤了他的自尊心,他当然恼火。也许他会被迫放弃自己观点,但一定不会在心里改变初衷。

聪明人的做法

对于反对自己的人,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总是和颜悦色地说:“亲爱的朋友,妙哉妙哉,你到这里来和我争执这个问题,真是一个妙人!但在这一点上,我们两个的见解自然不同,让我们来讲些别的话题吧!”

然后,罗斯福会使出一种诱惑的手段来,使对方放弃自己的意见,而去接受他的观点!

专家点评

这确是一个好方法,无论那些成功的人采用什么方式去驾驭别人,我们可以注意到的是,他们第一步是“避免争论”,他们的策略是以“迎合别人的意志”及“免除反对意见”来感动人的。

笨人的做法

甲:“这部电视剧糟透了,连续看了好几集,可一点意义也没有。”

乙:“看电视就是图个乐,何必要看什么意义呢?而且,这部电视剧实在也不能算是很坏。”

甲:“不过我认为这部电视剧的投资一定不少。”

乙:“那有什么,投这么一点点钱来拍电视,那是很少的了。”

甲:“这里有几个演员的表演确实精彩,只可惜为剧本所限,不能充分发挥他们的才干。”

乙:“这几个演员的水平一般,就是因为剧本好,才有如此表现。要是在别的剧本里,一定要失败。”

专家点评

上面的对话看上去很搞笑,不过这情形多着呢!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喜欢习惯性地专和别人作对,无论别人说什么,他总要照例反驳。他自己本来一点成见没有。不过你说“是”时,他一定要说“否”,到你说“否”时,他又说“是”。这是最可怕的习惯。

行动指南

人有好辩的本性,因此,我们常常自觉不自觉地陷入与人的争吵中。更多的情况是,这种争吵永远都没有结论,双方谁都不服谁,都更加相信自己是正确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争吵的双方都有很强的防御性,他们不喜欢听取别人的意见,心目中只有自己,而且他自以为比别人高明,事事要占上风。这种心态只会让争吵更加激烈,而没有达成共识的时候。

任何时候都要尽量避免与人争吵,即使你的见识的确比别人高明,这种态度也是要不得的。如果你不为对方留一点余地,好像要把他窘迫到无路可走,才觉得满意。这种习惯只会令你与朋友或同事疏远,没有人肯提供你一点意见,更不敢向你进一点忠告,你自然也不会有进步。更怕的是,很多人有爱和人抬杠的脾气,却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这个缺点。

例如,小张开了一家时装店。有一天,一个顾客走进店来,拿起一件衣服说:“这衣服太贵了吧!”小张马上开始反驳:“这衣服才不贵呢。”于是双方针锋相对,围绕衣服是否太贵的问题开始争吵。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不可能达成交易。小张本来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也有商业头脑,但因为他爱与人争吵,结果生意每况愈下。

一位成功的推销员永远不要与顾客争辩,因为,他知道与顾客争辩的结果一定是推销员落入败局。因为,争辩之后,双方一定会意气用事,任何伤人的言语都会抖露出来,最终,一定是因为得罪客户而失去客户。

上面案例中,小张的正确处理方法应当是:“是的,价格也许贵了点,但它是最好的牌子,质量保证胜过其他同类产品……”

与人争吵永远都别想能占到什么便宜,佩恩·马尔特霍人寿保险公司就为其代理人定下了“不许争吵”的规矩。的确如此,生活中应该尽量避免与人争吵,因为争吵不能改变别人的看法。更多的时候,双方争论得面红耳赤时,争论的重点已非原来的论据,而转为纯粹为了赌一口气而争论,这种情况下,对方是绝不让步的,最终必然会闹成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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