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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1998年12月13日,伦敦

邓菲蜷缩在温暖的被单下面,半睡半醒,背后的克莱姆依然在熟睡。他能感觉到除了床以外房间的冰冷,也能感觉到从窗口渗入的伦敦特有的乌云般灰暗的光线。现在是清晨、晌午还是下午,也许没人能搞清楚。唯一确定的是,今天是星期六。

他咕哝了一句“起床”之类的话(也许不是),等着她的反应。“嗯——”她喃喃着,又拱起背滚到了一旁。“再让我睡会,正做好梦呢……”

他低声发了句牢骚,坐了起来,使劲眨眨眼,让自己更清醒点。在床边晃动着双腿,把瞌睡从眼睛里挤出去,然后站起身来,哆嗦着走过冷冷的地板向卫生间移去,背后传来克莱姆像小猫一样柔和的呼噜声。在卫生间,他刷牙漱口,在水龙头下用双手捧了些水,把脸凑过去浸在那刺骨的冷水中。“天啊”他倒抽一口气。接着又那样重复着洗了几把脸。

“我的天!”他小声说着,深吸了一口气,像小狗般甩了甩脑袋。

镜中的男人三十二岁,肩宽而精瘦,六英尺一英寸高,绿眼睛,黑直发。镜中那双眼睛闪闪发光地望向他。

邓菲脸上淌着水,从架子上拉下一条毛巾,把脸埋进白绒布上那堆字母中。

黎士多尔德酒店这突然使他想起曾经答应卢森堡给瑞士信贷发传真,询问窃听器传送出岔子的事儿。

今天是周末,所以没必要剃胡须。他可以跑步去工作,发传真,做些案头工作,再带一份《地下报》回公寓吃午饭的时候看。回到卧室,他从衣橱中拽出一件破旧的长袖运动衫,随便地套过头顶。

克莱姆还保持着那种畸形的睡态。被单堆在膝盖以上,根本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她睡着了,脸上还挂着嘲弄的神色,双唇微微开启。邓菲静静站了一会儿,惊讶于她那完美的肌肤,在屋内寒冷的空气中,瀑布一样的黑色长鬈发衬托着她那粉色的如牛奶般白嫩的肌肤。

他突然有些冲动,想立马和她亲热。但寒冷使他改变了主意,颤抖着兜上一条运动裤,套上白袜子,把脚塞进跑鞋里。系鞋带时,眼睛还一直停留在被单下她那柔美的臀部线条上。

克莱姆翻过身来,仰面躺着。邓菲站定。也许过会儿可以——除非她不回自己的住所。深深叹了一口气,他离开了那张床。

对他而言,跑步很重要。尽管伦敦的生活不错,但是那种压抑的忧虑从未真正远离过他。他在固定不变的压力和肾上腺素的微量消耗中生活着——他知道,穿着干净的西服,以另一个人的身份过日子的结果是怎样的。

所以,他选择跑步。

他一周跑步五次,每天大约十公里,沿着相同的线路:从他在切尔西淤的公寓开始,经过夏纳步道的船屋群,沿着堤岸,穿过艾伯特大桥——这是跑步路程中令人不开心的一段。甚至是周六的早晨,空气中仍然弥漫着浓重的柴油味儿,街道上满是货车——噢,不,是卡车,他提醒自己,不能总是用美式英语,必须要用英式英语——还有出租车。他要穿越好几条街道才能到达堤岸。总之,这样来保持体形是危险的。甚至在英格兰待了一年,邓菲还是本能地在过马路时先看左边有没有车辆驶过——车辆当然会在他的右侧鸣着喇叭呼啸而来。

跑步路程的中段还是挺美好的。他跑进巴特西公园,沿着泰晤士河的南岸,经过公园里那个看不真切的宝塔。树林是个野生动物的天堂,美得让人不愿称其为动物园。里面有带斑点的鹿啊、山羊啊,还有一群沙袋鼠,像史前的兔子一样,探寻着整个世界。

这些沙袋鼠使他想起了复活节岛屿上的雕像——在清晨的寂静与朦胧里立于山坡之上,石像般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邓菲微笑着跑过那些生物,轻松且洒脱——那是跑过的路程带来的感觉。

他跑到了往日路线的终点,通常跑到这里就该按原路返回了。但是今天,他继续穿过公园朝切尔西大桥跑去,越过泰晤士河,到达米尔班克大厦后,又朝着自己的办公室跑去。

每天遵循相同的路线跑步并不是高明的。但是,再一次声明,这是在伦敦,而不是贝鲁特。经过公园时,他自己,以及他所扮演的那个人,都是彻底放松的。

他跑步时,似雨非雨的轻柔薄雾附着于身,润湿了运动衫。此时此刻,他正倾听着自己的呼吸声,思念着克莱姆。

他们第一次见面距现在不过三个月。当时她正站在西西里岛大道的一家二手书店的收银机后面,那家店有个可笑的名字:就是把英语表示“书籍”的单词逆拼过来。

尽管邓菲并不是那种喜欢在书店里闲聊的人,但是从看见她的第一眼起,他就明白,如果自己不跟她说话(或者就像梅丽·克里的用语,如果自己不与她搭讪),将后悔一辈子。倒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或是因为她拥有自己所见过的最纤细的腰身。不单单因为这些,他告诉自己。还有其他原因。她的那种恬静柔弱使自己有种负罪感——因为自己为两人营造的开端并不浪漫,还因为她在耳边轻声呢喃的他的名字——并不是他的名字,只是个化名而已。

为了这些,他用心加倍呵护她——连自己都不相信是如何做到的。走在格罗夫纳路上,心思却漂浮在克莱姆的肚脐和膝盖之间的那片伊甸园中,他往左边瞟了一眼就阔步走上了大路,结果引发了一阵鸣笛声和刹车声交汇在一起的赋格曲,这吓了他一大跳。一连串的小轿车、出租车、公交车和大卡车都从右边冲过来,紧急刹车后车身颤动不已,车主骂声不绝。

邓菲含糊地摆摆手,继续跑步,暗自为自己不小心走神而懊恼不已。你一定要小心,他想。自己所从事的工作,是很容易遭遇意外的。

邓菲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起鸡皮疙瘩。

他坐在电脑前给瑞士信贷写信,突然,短促、尖锐、愤怒的电话铃声响起,令人一下子明白过来:这是在英格兰,不是美国。他把听筒举到耳边,听到汤米·戴维斯颤抖的声音,同时传来的背景音是机场登机的广播声。

不列颠航线,2702航班……“杰——克吗?”汤米问道。

在那时,就在那时,他的皮肤开始非常轻微地起鸡皮疙瘩。

……开往马德里的航班即将起飞。

“杰——杰——克?”

天哪,邓菲心想。话筒里的声音顿了两下,最后用升调。我们陷入困境了。

叙利亚阿拉伯航空公司……这不需要天赋。即使汤米的声音听上去很正常,他也没有足够的理由——令人开心的理由——打电话来。他们的工作已经结束,而且已经付钱给他了。一切都应该结束了。

“杰克!看在上帝的分上,回答我,你在吗,老伙计?”

“我在,汤米,怎么了?”

“有个小问题,”汤米试图轻描淡写地说,他的声音有浓重的爱尔兰土腔,“我自己刚听说,就在一小时前。”

“是吗,”邓菲屏住呼吸说道,“是什么小问题会让你去机场?”

“你自己听听,”汤米回答说,“广播上都在谈论这个事儿呢。”邓菲的身上不再起鸡皮疙瘩了,之前那些疙瘩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一溜烟儿跑了,只剩下自己搓抚的感觉。他坐在购自哈罗斯商场淤的转椅中,觉得自己皮肤好像已经被剥掉,只剩下神经一样。

他作了一次深呼吸,眨了两下眼睛,坐起身来,把嘴凑近话筒。之后他的身姿瞬间完美起来,声音低沉而冷峻。

“办公室里不巧没有收音机,汤米,我们要谈论什么?重点是什么?”

“我们的教授。”

“他怎么了?”

“呃,那个可怜的家伙……恐怕他之前就受伤了。”

“之前就受伤了。”

“呃——然后就死了。”

“汤米,是不是个意外啊?”

“意外?不,不会。在那种情况下不会是。他的睾丸都被割下来了,不会是个意外——我不这么认为。”

“睾丸——”

“我要赶飞机。我会在弗兰克·博伊兰的酒吧喝几杯,如果需要,可以在那儿找到我。”

之后,电话没了声音,邓菲感觉到一丝恐惧。

在邓菲看来,弗兰西斯·M.S.博伊兰是个有能耐的人,在他和汤米作的一连串的银行抢劫中,他都凭借自己的智慧使若干复杂的情况有了转机。不管那些抢劫案是不是有政治动机(警方认为他们在为爱尔兰共和军筹集资金),博伊兰还是忙里偷闲留了足够的赃物经营了一桩小生意。那是一间坐落在特内里费南岸的酒吧,看得见美洲沙滩(地名)赤裸的沙滩。每当汤米和朋友们遇到棘手的问题——也就是说,每当他们因为律师、枪支、金钱(或同时遇到这三种情况)而不知所措时,都会去找他。简单地说,布罗肯农庄就是大西洋上的一个避难所,离非洲海岸有一百英里,离直布罗陀南端有二百英里,是20世纪的一个世外桃源。

他妈的,邓菲心想。加那利群岛、特内里费、他的睾丸。

他的胃一阵痉挛,上翻,又一阵痉挛——连英国广播公司都在关注这件事。

他放眼环视房间,这间办公室位于这座没有电梯的公寓楼的三层,好似米尔班克大厦的污垢环绕中的一座破旧的堡垒。自己喜欢这里。透过布满雨点污渍的窗户,景色一派阴霾忧郁:一堵砖墙,一片灰暗的天空,一条撕裂了的褪色广告牌。上面写着:乐富门香烟。

邓菲戒烟已经近一年了,他知道,在书桌最上层的抽屉里有一包变了味儿的香烟。想都没想,他就找到一支,点上,吸了一口。过了一会儿,什么事儿也没发生,接着他觉得自己好像要飘起来了。然后,就咳嗽起来。

没有别的理由,只是因为恐惧汤米有些惊慌失措。客观来看,整件事情只不过是:邓菲让汤米把一个无线发射机安装在那个教授的电话上,然后付给他钱。这事儿已经完结了,那个发射机已经正常工作一个多月了,这一点不可否认,或者至少看上去不可否认。教授在此之后被谋杀了,但是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认为自己的偷听行为会导致他的死亡。显而易见,他告诉自己,他陷入了某种可怕的巧合之中。

有点尴尬,是的,但……这些事情还是发生了。

邓菲很明白,除了这些事不该发生在英格兰,或者要发生,不该恰恰是以这种方式发生。如果是被职业杀手、特种航空队或类似的一些人给杀掉的,教授的礼帽上应该有两个枪眼,胸口上一个——简单了事。但是如果如汤米所说,那个可怜的家伙被阉了——这将是一件性犯罪,或者类似的事儿。

他凝视着香烟产生的烟雾滑过窗玻璃,电话突然响起,把他震得一下缓过神儿来。他不想接。自己的胃像个气球,慢慢充气,颤颤悠悠地直逼喉咙。但电话一而再地尖叫着。最后,他只好拿起电话,举到面前,战战兢兢,好像听筒是条蛇。

“喂?”他能听出公用电话嘟嘟嘟嘟的硬币投落的声响,接着,“快离开。”

是柯里,邓菲想,尽管他几乎辨别不清楚那个声音,由于实时传送而引起的连续停顿。“回家!现在!懂吗?”

天哪,邓菲心想,他这是在投币式公用电话前,用一个手帕遮住话筒。“我认为我们得谈谈。”邓菲说。

“回家。”

“哪个家?”

“一刻也别耽误,立马回家。”

“什么?”

“紧张起来。就现在。别去费事打包,也别回你的住处。半小时后我会派一支内务清扫队到那儿。几天后他们会把你的东西运回去。”

邓菲瞠目结舌。“今天是周六,”他说。“我穿着运动衣裤!我——我甚至连护照都没词条带。怎么——”

“你听到那个消息了吗?我是说,你听到那个该死的十点新闻了吗?!”

“听到了……算是。我的意思是……我的爱尔兰朋友刚给我打了电话——杰西,我有自己的生活!看在上帝的分上!我不能就——”

“你们原本应该做干净的!”

“我们做干净了。我是说,他——我的人做干净了。我让他去了那儿——那是什么时候?前天。”

“他们发现了一个装置。”

“一个什么?”

“我是说,警方发现了一个装置。”停顿了一下,邓菲知道杰西·柯里要开始大说特说了。“听我说,我的朋友。有些人——警察——正在努力——甚至我们可以说是——找出那个装置是谁的。他们正在进行‘调——查”,我觉得他们会追查这件事情的根源的。明白我的意思吗?”

“当然。”

“嗯,那么,你认为MI5局淤多久会找到你那个爱尔兰狗娘养的帮手,然后通过他多久后才能找到你?一天?两天?”

“他们不会找到他的。他已经跑到国外了。”

“好。那也是我想让你去的地方。不要回你的寓所。就搭头班飞机离开。”

“该死的,怎么——我告诉你,我甚至连钱包都没带!我是跑步来办公室的。”

“我会在3号出机大厅安排一个信使,就在无申报通道外面。他会举着一个硬纸板牌子。”柯里停顿了一下,邓菲能听到他脑子里轮子的转动声。“‘托贝特先生’。找他去。”

“然后呢?”

“他会有你需要的所有东西:护照——”

“现金——”

“——到美国的机票,装满别人衣服的手提箱。大概是他自己的。”

“我为什么要别人的衣服?”

“你最近一次看见有人不带手提箱飞越太平洋是什么时候?”

“你看,杰西——”

嘟——嘟——嘟——嘟。需要再往电话里投币了。

“回家!”

“你看,我认为这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嘟——嘟。“就这么做。”

“但——”

嘟——嘟。“我没零钱了!”

电话线那头传来当啷声、半句没骂完的话,之后就什么都没了。杰西·柯里离开了。

邓菲靠坐在椅子里,一阵眩晕。他深吸了一口烟直达肺部,憋了半天,再呼出来。欠欠上身,在烟灰缸里掐灭香烟,然后呆呆地望向墙壁。

别回你的住处,我会派一支内务清扫队——一支内务清扫队。克莱姆怎么办?她还在睡吗?他们会把她连同衣服一起打包装运吗?

他扑向电话,摁出自己的号码,然后等待。绵长、嘈杂的嘟——嘟声中间是噼啪作响的沉闷的空气。一分钟感觉就像一个小时一样。他只好挂了,猜测她大概已经回到她的住处了。他应该给她那里打电话吗?

邓菲摇摇头,自言自语道,克莱姆太重要了,没有办法带到飞机上。而且,无论如何,行动遇挫,必须做点什么了——就现在,由自己。最后,他会给自己整理家务。他会处理属于自己的“东西”。

叹了口气,他轻触了下键盘旁边的轨迹球淤,点击“开始”。再点击“关闭”,第三下点击MS-DOS模式下的“重启”。然后,他凑向键盘,开始敲击出相当于把人的脑叶切除的指令给电脑——格式化。

CD/DOS

第一次,当他踏入空中,他感觉到了高空跳伞特技员常有的恶心的惊悚感。来也罢,去也罢,万事皆空。

DEBUG

G=C800:5

电脑开始问一连串儿的问题,邓菲敲击键盘,草草作答。一会儿,硬盘开始转动。邓菲吸着烟,过了好久,转动声没了,命令行闪亮起来:

FORMATCOMPLETE(格式化完成)

机器“脑死亡”了,光标单调地闪着。邓菲浑身冒汗。一年的工作,消失在臭氧中。

然后,为确定那些工作待在臭氧中不动,邓菲又运行了一个叫做“清盘”的程序,在硬盘上写满了字节1。

电脑是他要处理的主要东西,但还有其他的细节,包括要寄的几封信。大多数的来往信件都无足轻重,但至少有一封很重要。这封写给一个名叫罗杰·布勒蒙的客户的信,包含了在英法海峡群岛中的泽西岛上最新开设的银行账户的所有细节。没有这封信,布勒蒙就没有办法拿到那些钱——如果能够拿到的话,将会是很多钱。

邓菲在心里琢磨着,让布勒蒙等等再拿钱不见得是坏事。不一定,也许根本就不坏,毕竟,那些钱有可能用在不良用途上。而且,他想,那些是布勒蒙通过非正规途径得来的钱,还有……他没有时间考虑这些臭狗屎。至少现在没有。他身边的世界正在变得支离破碎。所以他把那些信件扔进公文包,想着也许到机场再寄出去。从书桌最上层的抽屉里拿出一个破旧的记事本,放进公文包,站起身来,穿过房间来到磨损了的文件柜旁边,那里收着他的破烂的文件封套——里边是生意往来的信函和企业文件。绝大部分都是可以安全留下的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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